新华信-春龙集团-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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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印刷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印刷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成本核算、利润分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凭证、账簿等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活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筹集: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五条资金运用:企业应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第六条资金结算:企业应严格执行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合规。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七条成本核算: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准确核算产品成本。

第八条直接材料:企业应按照实际耗用,合理计提直接材料成本。

第九条直接人工: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工资、奖金等,合理计提直接人工成本。

第十条制造费用: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合理分摊至产品成本。

第四章利润分配第十一条利润分配: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合理分配利润。

第十二条盈余公积金: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企业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合理分配利润。

第五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十四条财务报表:企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十八条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应设立以下岗位:(一)财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出纳员: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和保管。

(四)成本会计:负责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工作。

新华信春龙集团借款与报销制度

新华信春龙集团借款与报销制度

春龙集团借款与报销制度春龙集团财务部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一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根据本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公司公款借出、各项费用支出标准及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春龙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所有员工。

二借款定额及审批第3条因公外出人员如需借款时,必须在出差前到财务科领取借据,并按照要求填写好借据。

第4条出差人员借款定额标准:省内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最多每次不超过2000元。

省外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最多每次不超过3000元。

第5条驾驶员按车辆种类确定借款定额,轿车驾驶员每次借款最多不超过2000元,面包车、大头车驾驶员每次借款最多不超过1000元。

第6条借款额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先由各企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各企业财务科长审核签字,财务部部长审批后,最后到各企业财务科付款出纳处支款。

第7条借款超出定额的,经借款人的直接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后,必须提前3天向结算中心申报,经财务部部长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通过后,到各企业付款出纳处支款。

第8条外单位或个人因私借款的,填写借据后,必须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后,到结算中心支款。

第9条其他临时借款,如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3条至第7条。

第10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因公外出借款时,必须有本企业职工担保方能办理借款,若借款人到期未能及时报销或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连带偿还责任,财务科有权直接扣除借款人的工资,不足部分从担保人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11条借款人未能结清本次借款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借款。

三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第12条因公外出人员乘坐出租车及三轮车不予以报销,确有特殊需要的需经各企业总经理批示。

第13条各企业部门经理级别以下(不含部门经理)人员乘坐轮船不准超过三等舱B,各企业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含部门经理)人员最高可乘坐三等舱A。

第14条各企业部门经理级别以下(含部门经理)人员不得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有特殊情况需经集团总裁批准。

出版财务制度

出版财务制度

出版财务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出版行业的财务管理,保障出版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版活动的企业,包括出版社、印刷厂、发行公司等。

1.3 出版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1.4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1.5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1.6 出版企业应当严格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露造成损失。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出版企业应当遵循谨慎经营原则,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

2.2 出版企业应当遵循真实记录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2.3 出版企业应当遵循独立核算原则,做到各项业务独立核算,严禁违规挪用资金。

2.4 出版企业应当遵循及时报告原则,及时向管理层和监管部门报告财务信息。

2.5 出版企业应当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三、财务管理制度3.1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执行情况。

3.2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3.3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调度和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3.4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登记、清查和评估工作。

3.5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制度,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6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3.7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财务绩效评价制度,对财务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四、财务信息的披露和报告4.1 出版企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2 出版企业应当及时将财务报表报送给上级主管机构和监管部门。

4.3 出版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4.4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印刷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印刷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印刷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核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稳健经营、效益优先、权责明确。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和执行资金预算。

(三)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资金使用:按照预算和计划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资金回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回收资金。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六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

(二)按照国家有关成本核算的规定和方法进行核算。

(三)加强对成本的分析和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七条成本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成本核算:按照产品品种、工艺流程、生产部门等核算生产成本。

(二)期间费用核算:按照费用性质、用途等核算期间费用。

(三)成本分析: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措施。

第四章收入和支出管理第八条收入和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确保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

(二)加强收入和支出的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

(三)加强收入和支出的核算,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准确性。

第九条收入和支出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业务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入确认和计量。

(二)支出管理:按照预算和计划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收入和支出分析:定期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会计核算第十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印刷工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

第三条印刷工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实际性原则:反映实际情况,真实记录和反映财务状况;3. 有效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4.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印刷工厂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厂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会计、出纳、成本核算、税务管理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负责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税务管理等工作;3. 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4. 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上报;5. 负责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6. 负责与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印刷工厂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法合规;2. 资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使用透明;3. 资金支付必须经过财务部审核,严禁未经审批的资金支出;4. 资金收支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5. 资金收支实行月度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八条印刷工厂成本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准确计算各项成本;2. 严格执行成本预算,控制成本支出;3. 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4. 定期进行成本考核,奖优罚劣;5. 及时反映成本变动,调整成本策略。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九条印刷工厂财务报告包括月度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等。

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印刷工厂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印刷工厂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

第三条印刷工厂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3. 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收支管理1. 印刷工厂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所有资金收支均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3. 加强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现金收支安全。

第五条银行账户管理1. 印刷工厂的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

2. 银行账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用途执行,严禁挪用、冒领资金。

3. 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六条成本核算管理1. 印刷工厂的成本核算应遵循实际成本核算原则,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范围、方法和程序。

3. 加强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七条会计核算管理1. 印刷工厂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明确会计核算职责和权限。

3. 加强会计凭证审核,确保凭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管理1. 印刷工厂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应加强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2.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 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六章财务审批第九条财务审批管理1. 印刷工厂的财务审批权限分为一般审批和特殊审批。

2. 一般审批权限包括:日常支出、小额借款等;特殊审批权限包括:大额支出、重要合同签订等。

印刷厂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印刷厂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印刷厂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一、财务制度1.1 财务部门设置印刷厂财务部门应设立完备的组织结构,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财务人员等职位。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管理财务工作,财务经理负责日常财务操作,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财务人员负责各项财务事务的处理。

1.2 财务人员资质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熟悉财务法规和政策,具有扎实的财务知识和实践经验。

1.3 财务管理制度印刷厂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等。

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1.4 财务审计制度印刷厂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财务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防止财务风险和失误。

审计工作应独立开展,结果应及时报告给财务总监和公司领导。

1.5 财务信息披露印刷厂应及时公布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公告、年度报告等。

公司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对外披露应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6 资金管理制度印刷厂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汇总、资金调度、资金监管等。

资金使用应合理规划,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1.7 财务风险管理印刷厂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财务部门应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1.8 税收管理制度印刷厂应建立税收管理制度,遵守税收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财务人员必须熟悉税收政策,确保税收合规。

1.9 财务制度的完善印刷厂应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财务流程2.1 资金管理流程印刷厂的资金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资金调拨、资金收支、资金监管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资金计划: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

(2)资金调拨:根据资金计划,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度,将资金迅速调拨到各个部门和项目。

(3)资金收支: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充分。

信息技术公司财务制度

信息技术公司财务制度

信息技术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技术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公司财务,是指公司通过收入和支出而形成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技术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四条信息技术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勤俭原则,确保公司的财务核算、监督、内控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信息技术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内控、审计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设立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具体分工如下:1.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2. 财务人员:协助财务总监开展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七条各支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支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每月设立财务例会,财务总监、各支部门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工作进展进行汇报和分析。

第三章财务制度及业务流程第九条信息技术公司财务制度包括:1. 财务预算制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执行情况。

2. 财务决策制度:依据财务预算,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融资等进行决策。

3. 会计核算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4. 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及时性。

5. 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6. 财务审计制度:每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信息技术公司财务业务流程主要包括:1. 费用报销:员工报销费用需要提交相关凭证和报销单,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操作。

2. 采购管理:公司采购需经过采购流程审批,符合公司的采购规定和资金预算。

3. 销售管理:销售业务需经过销售合同签订,开具发票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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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龙集团财务制度春龙集团财务部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一总则 (3)二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3)三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4)四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4)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4)六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4)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5)八固定资产的报废 (5)九固定资产的清理 (6)十固定资产的更新 (6)十一固定资产修理 (6)十二土地的管理 (7)十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 (7)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9)一总则 (9)二流动资产的综合计划管理 (9)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9)四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 (10)五存货的管理 (10)六流动资产的清查 (11)七流动资产的分析与考核 (11)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2)一总则 (12)二现金管理 (12)三银行存款管理 (13)四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3)第四章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14)一总则 (14)二结算中心的职责 (14)三结算纪律 (14)第五章成本管理制度 (15)一总则 (15)二成本管理 (16)三成本核算 (18)四期间费用 (22)五成本分析 (25)六成本预测与考核 (25)第六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7)一总则 (27)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基本任务 (27)三会计电算化的工作规范 (27)第七章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28)一总则 (28)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28)三监交 (28)四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 (28)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0)一总则 (30)二会计档案的归集 (30)三会计档案的分类 (30)四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 (30)五会计档案的归档 (31)六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 (31)七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32)第九章附则 (33)第一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资料,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

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结合春龙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要求1.统一固定资产编码。

2.统一固定资产目录。

3.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目录。

4.统一固定资产卡片。

5.统一固定资产计算机管理程序。

6.统一固定资产报表。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任务1.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的管理标准,正确划分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范围,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3.定期分析、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4.搞好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5.按照规定,正确计提折旧,统筹使用。

6.定期清查固定资产。

7.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更新、大修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七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是指经集团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报经集团批准封存暂时(连续半年以上)停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也应作为在用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各单位不再使用,报经集团批准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

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是指经批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并经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机器设备。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第六条集团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财务部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核算管理。

集团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交付、转移、处置、清查、报废、清理、更新、修理、核算等管理、报批工作。

做好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计提及上交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第七条各单位应按固定程序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资产交接手续。

投资工程管理人员要与资产管理核算密切配合,共同办理好资产的交接工作。

1.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交付使用资产。

工程、资产的管理、核算人员要做好交付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由集团财务部审批。

2.属专项工程项目,(包括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核销的项目)在项目完工核销工程的同时,组织清查、盘点交接资产,编制“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报集团财务部审批接受。

年终,各单位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和“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汇总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第八条由于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固定资产发生转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移手续。

1.各单位之间调拨固定资产,由调入单位经办,调出单位负责填制“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单”上报财务部审批,持手续办理资产实物交接并进行账务处理。

2.各单位内部调拨固定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办理资产无偿调拨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

六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第九条固定资产出借、出租,须报财务部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出借、出租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转让、捐赠,须填制《固定资产出售申报单》并附相应材料,报经财务部组织审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后,实行有偿转让或以集团名义捐赠。

第十二条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入固定资产的,应报财务部组织审查、集团总裁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清查1.集团统一安排的固定资产清查,各单位根据清查要求编制有关的清查表及盘盈、盘亏、报废等申报表及报集团财务部。

2.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固定资产时,首先按照清查时点要求逐项清查,认真核对,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向集团财务部汇报,并按集团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要求上报集团批准。

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申报单”、“固定资产盘亏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亏申报单”同时报财务部。

经审查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2.集团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盘盈、盘亏组织鉴定审查,由集团财务部组织汇总上报国税部门审批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1.已满规定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使用价值的;2.属于技术淘汰,设备陈旧,以及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使用的设备,又无修理配件来源,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无技改、修复使用价值的;3.因生产工艺改变,并已丧失原有价值、又无改造利用价值的;4.由于生产建设、城市建设规划等原因必须折除又无再用的;5.无法修复的危房及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毁损严重,无修复使用价值的;6.设备腐蚀、磨损程度严重,虽可修复利用,但修复费用较大,利用价值低的;7.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本着严肃、慎重、认真负责的原则,按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进行。

即使符合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条件,但在两年内进行过大修理的固定资产不准报废(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除外)。

第十七条各单位通过清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财务部。

第十八条对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可先由生产部门鉴定拆除更新后办报废手续。

补办报废手续时,须写出详细情况并附报生产部门拆除时的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集团财务部对各单位申请的待废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审查,然后负责上报国税部门鉴定审批。

批准后,办理注销固定资产手续,同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九固定资产的清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清理的范围经批准许转让、捐赠、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立即注销,转入清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清理程序1.各单位要将应清理的固定资产,按资产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同时将卡片抽出单独保管。

2.转让、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须持批准手续、明细表报集团财务部。

3.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清理申报单”,报财务部产生处置方案,报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按下列情况分别办理:(1)毁损、报废的机动车辆、电视机、录放机、摄象机、照相机、电子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以及单台件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报废设备,由集团统一处理。

(2)毁损、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处理。

4.各单位每半年将清理情况报集团财务部。

十固定资产的更新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更新的依据和条件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更新必须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和清理审批手续为依据,同时本资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列出更新计划上报集团。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更新的审批1.各单位对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需要更新的,编列更新计划逐级上报,经集团批准后,列入集团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各单位必须依据集团批准的年度更新项目计划购建固定资产。

对计划外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转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固定资产修理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修理的范围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与更新划分标准,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为使费用均衡计入成本,对大中小修理费一般采用预提的制度。

各单位修理费用的报批及核销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不预提修理费用1.未使用的机器设备;2.闲置不需用的机器设备;3.待报废、待处理的资产;4.单列账的土地第二十七条各单位机动车辆在接近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时,严禁安排大修理。

十二土地的管理第二十八条集团使用的土地采用租赁的办法,按规定支付租赁费。

十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第二十九条折旧的计提范围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1.所有在账的房屋和建筑物;2.生产和非生产用的各类机器设备、工器具等;3.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

5.租出固定资产;6.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租赁费列入成本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1.未使用的固定资产2.闲置的固定资产;3.在未正式交会生产使用以前,进行试车的固定资产;4.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道路、广场、地坪等。

5.已满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即净值等于原值3%)的固定资产及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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