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

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疏散指示灯是为了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引导人员顺利撤离危险区域而设置的一种设施。
正确的安装和使用疏散指示灯,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人员的安全撤离能力。
下面是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的一些要点。
首先,在选择疏散指示灯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疏散指示灯应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具有良好的性能和稳定的电源供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此外,疏散指示灯的灯具部分应采用高亮度、广角度的LED灯光,确保在远距离和各种环境下能够清晰可见。
其次,在安装疏散指示灯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布置。
疏散指示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顶部和底部,以及通道的交叉口和分岔口等关键位置。
标示的方向应指向最近的街道、安全出口或逃生设施,确保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疏散指示灯,并迅速找到正确的撤离方向。
在设置疏散指示灯时,还应考虑到视觉差异和高度差等因素,使灯光的投射角度和位置更加合理。
另外,疏散指示灯的电源供应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疏散指示灯通常可以通过市电供电和电池两种方式来工作。
在使用市电供电的情况下,应保证配备有稳压、防潮、防雷等相关设备,确保电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需要保持疏散指示灯的电池充电状态,以备紧急情况下断电时能够继续工作。
此外,在安装疏散指示灯时,还要注意灯具的维护和检查。
定期检查灯具和电源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灯具亮度减小、光线不均匀或其他故障,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同时,也需要保持灯具的清洁,防止尘埃和污物积累影响灯光的亮度和可见性。
最后,在安装疏散指示灯时,还需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标牌。
标识牌上应清晰、醒目地标明“疏散指示灯”的字样,以及标示的撤离方向和距离等信息。
标识牌应与疏散指示灯互相呼应,确保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疏散指示灯的信息。
总之,正确安装和使用疏散指示灯,对于提高人员撤离能力和自救能力至关重要。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保证电源供应的稳定性,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同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标牌。
湖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标准

湖南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标准为了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人员,湖南省规定了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标准。
遵循这些标准可以有效提高疏散效率,保障人员安全。
首先,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标志图案清晰、字体明确,便于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识别。
标志内容应包括火灾疏散通道的方向、距离、出口位置等信息,以帮助人们迅速找到安全通道。
其次,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根据建筑物结构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
标志应在疏散通道上方或侧面明显位置设置,避免被遮挡或隐藏。
在走廊、楼梯口、出口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设置标志,以便人们在危险情况下快速找到逃生通道。
此外,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高度和间距也有一定要求。
一般来说,标志底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在1.6米至2米之间,以便人们站立时能够清晰看到标志内容。
标志之间的间距应根据建筑物大小和功能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0米,以保证人们能够顺利走向安全通道。
除了以上几点外,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材质和亮度也是关键因素。
标志应采用防火、防水、耐用的材质制作,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标志应具有良好的反光性能,以便在黑暗或烟雾中依然清晰可见,提高人员疏散的效率。
总之,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标准对于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合理设置标志内容、位置、高度和间距,选择适合的材质和亮度,可以有效提高疏散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伤亡。
建筑物所有者和管理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维护,确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希望湖南省的各相关单位和机构能够重视这方面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防环境。
捡起漏掉的线索,排查行藏已久的魔头。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得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得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ﻫ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得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就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得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得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得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得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2、安全疏散设施得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与相关人员得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得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得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ﻫ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得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得人员负责系统得管理操作与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得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得有关法律文书;系统得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得工作职责。
ﻫ3、系统得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ﻫ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得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得要求。
ﻫ第五条建筑内部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得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ﻫ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与防火门前方得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得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
5米处得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得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与存放商品及杂物、第八条经营与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公共区域得外窗无铁栅栏;常闭式防火门得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医院、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本楼层得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保持常闭状态; ﻫ第九条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校学生宿舍及娱乐场所在营业与使用期间不能保持常开得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
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规范1. 引言引言本文档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的规范要求,旨在提供指导和保障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救援。
2. 标志的种类和分类标志的种类和分类- 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分为三类: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救援设施指示标志。
-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用于指示最近的安全出口位置。
-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用于指示人员如何疏散到达安全区域。
- 救援设施指示标志用于指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设施和器材位置。
3. 标志的设计规格标志的设计规格- 标志的设计应简洁明了,以方便人员迅速理解。
- 标志图案应具有高度辨识性,使用大胆的文字、图案和色彩。
- 标志的大小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具体情况确定,保证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清晰可见。
- 标志的材质应防火、防水,长时间使用不易褪色和损坏。
4. 标志的安装位置和高度标志的安装位置和高度-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在离地面2米处安装,标志箭头应指示向下的方向。
-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在离地面1.8米处安装,标志箭头应与行进方向保持一致。
- 救援设施指示标志应在离地面1.8米处安装,标志箭头应指示向上的方向。
5. 标志的维护与管理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定期检查标志的亮度和完整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 确保标志周围无遮挡物,保证标志的可见性。
- 标志应在灯光不足的情况下保持亮度,可采用夜间自发光技术。
6. 标志的应用范围和要求标志的应用范围和要求- 标志的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建筑、公共场所、工厂、办公室等。
- 标志的应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 总结总结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的规范要求对于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救援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标志设计、正确的安装位置和高度以及良好的标志维护与管理是确保标志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8.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1] 国家消防局. 消防安全标志使用与管理规定[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20.---该文档旨在提供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规范的基本要求,供相关人员参考和遵守。
疏散指示灯安装要求

疏散指示灯安装要求
1.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
2. 疏散指示灯的安装位置应明显,易于被人员发现和识别。
一
般应安装在走廊、楼梯、门厅等易于通行的地方,并应设置足够的数量以覆盖整个建筑物。
3. 疏散指示灯应选择高亮度、高可靠性、低功耗的LED灯作为
光源,并应具备自动充电和自动测试等功能。
4. 疏散指示灯的安装应由专业的电力工程师或消防工程师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5. 疏散指示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
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
6. 疏散指示灯的使用和维护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 1 -。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引言在现代社会,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作为重要的安全设施,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所,如商场、学校、办公楼等。
其作用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人们提供清晰的逃生指引,保障生命安全。
然而,这些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却往往被忽视,导致其功能发挥不到位。
本文将深入探讨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旨在为相关从业者和使用者提供指导,以确保逃生通道的安全顺畅。
一、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规范1.安装位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常应安装于楼梯间、走廊、过道等逃生通道的显眼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可见。
灯具的高度、角度也需要符合要求,以免受到阻挡或遮挡。
2.灯具亮度标准规定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亮度需符合国家标准,以便在黑暗或烟雾中依然能够清晰可见。
使用者在选购和安装指示标志灯时,需注意其亮度参数,确保能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发挥作用。
3.持续时间在停电或其他情况下,指示标志灯需能够保持一定时间的照明,以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安全撤离。
在选择指示标志灯时,需要考虑其持续时间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人们在危险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更加重视指示标志灯的设置规范,确保其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指示标志灯进行整改,以提高逃生通道的安全性。
总结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对于建筑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符合规范的设置和使用,才能真正保障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相关从业者和使用者应增加对这一标准的了解和重视,共同维护逃生通道的安全顺畅。
结尾希望本文内容能够引起广大读者和相关从业者的关注,促进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的落实,为建筑安全保驾护航。
安全始终是人们生活和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在现代社会,各类场所普遍安装了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提供在紧急情况下清晰的逃生指引,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GB 51309-2018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
2018– 07 –01 发布
2019 – 03 –01 实施
4 3.1 一般规定····················································································· 5 3.2 灯具······························································································· 12 3.3 系统配电的设计············································································· 3.4 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17 19 3.5 系统线路的选择················································································ 3.6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20 3.7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25 26 3.8 备用照明设计··················································································· 4 施工 28 ································································································ 28 4.1 一般规定····················································································· 30 4.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30 4.3 布线····························································································· 4.4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32 34 4.5 灯具安装························································································· 5 系统调试 37 ··························································································· 37 5.1 一般规定····················································································· 38 5.2 调试准备························································································ 5.3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39 5.4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41 5.5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44 46 5.6 备用照明功能调试·············································································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47 ·················································································· 7 系统运行维护 51 ····················································································· 附录 A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子分部、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80195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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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指示安装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
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
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
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
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
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
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
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
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
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
完整好用。
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
物。
第八条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公共区域的外窗无铁栅栏;常闭式防火门的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医院、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本楼层的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
保持常闭状态;
第九条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校学生宿舍及娱乐场所在营业和使用期间不能保持常开的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
式疏散门。
第十条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设施、设备要
求
1、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
固。
2、火灾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
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3、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0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人防工程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5米;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4、火灾应急照明灯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 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 min;应急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90 min,且不小于灯
具本身的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5、疏散指示标志应牢固、无遮挡,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自发光,其亮度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持续时间不应低于
20min;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状态指示灯应正常。
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1.0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0 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 min。
6、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扩音机仪表、指示灯应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听功能正常;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应能用话筒播音;应在火灾报警后,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火灾应急广播;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
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火灾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
噪声15dB。
7、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和显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应能分别通过手动
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
急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逐个逐项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
录。
1、查看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
占用、堵塞或上锁。
2、查看火灾应急照明灯的外观,安装牢固程度,应急灯工
作状态。
3、查看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疏散指
示标志工作状态。
4、查看防火门、防火卷帘处的警示线内是否存放物品或被
遮挡。
第十二条系统半年检查和试验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转换时间。
检查方法:模拟交流电源故障,观察其是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
标准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火灾
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秒。
2、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照度。
检查方法:用照度计测量相关场所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照度,看其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要求。
3、应急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检查方法:使应急电源输出主线路与任一支路连接线断路或短路,观察应急电源声、光报警情况和其它支路火灾应急灯具工作状态;手动消除故障信号,再使应急电源与另一支路连接线断路或短路,观察应急电源声、光报警情况和其它支路火灾应急灯具工作状态。
标准要求:当应急电源的充电器与电池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应急输出主线路与支路连接线短路、短路,应急控制回路断路、短路时,应急电源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
声故障信号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再启动。
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其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它支路的正常工作。
4、火灾应急照明自动启动功能。
检查方法:使一集中控制型火灾应急灯具防火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观察该防火分区内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
标准要求: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灯具投入工作的信号,火灾应急灯具应及时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
作信号。
当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的主电源断电后,应急电源应立即投入工作,火灾应急灯具应及时启动。
5、火灾应急照明现场启动功能。
检查方法:操作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上的试验按钮,切断主电源,同时手动启动应急电源上的强制启动按钮,观察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
标准要求: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的主电源断电后,现场手动启动应急电源上的强制启动按钮,火灾应急灯具应
及时投入工作。
6、火灾应急照明远程启动功能。
检查方法: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一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的控制按钮,观察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
手动启动强制按钮,观察受其控制的所有火灾应急照明灯具是否转入应急状态。
标准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某一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控制装置,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应有该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动作的反馈信号显示。
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强制按钮,所有火灾应急灯具均应转入
应急状态。
7、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功能。
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
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
定义、符号、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