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2、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多见安装于门框上边缘部位),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所指的是壁装或暗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疏散指示灯的特点:1、可以采用消防应急电源供电,也可以采用普通电源供电,还可以采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供电,使产品更具灵活性和可靠性。
2、外观设计可以采用不同材质、颜色和造型,以满足不同场所的需求,如公共场所、学校、工厂、酒店等。
3、指示方向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多向的,以适应不同场所的需要。
4、可以自带试验按钮,方便用户定期测试标志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5、可以自带充电功能,可以应对突发情况时提供电力保障。
6、指示亮度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需求进行调节,以保证指示的清晰度和可靠性。
7、可以自带电池寿命指示器,方便用户了解产品的使用寿命情况。
疏散指示灯的作用:疏散指示灯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帮助人们快速找到安全出口,顺利疏散到安全地点。
疏散指示灯的使用可以大大提高建筑物的安全系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指示灯的标志形式通常为“绿色”或“蓝色”的小人图标,以突出其安全疏散的意义。
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们可以根据疏散指示灯的指示,快速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并按照指示顺利疏散到安全地点。
除了指示作用外,疏散指示灯还可以具有其他辅助功能,如自带试验按钮,方便用户测试标志灯的功能是否正常等。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摘要:一、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概述1.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作用2.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要求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规范1.安装位置的选择2.安装高度的要求3.接线与固定方式4.标志灯之间的间距5.照度要求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维护与管理1.日常维护2.定期检查3.更换光源及电池正文: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标准一、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标准概述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作为一种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主要用于火灾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指示人们迅速、有序地疏散。
为了确保标志灯在关键时刻能够正常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装标准进行安装。
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规范1.安装位置的选择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避难层等人员疏散区域的顶部。
安装位置应确保标志灯正面朝向疏散方向,且无遮挡物影响其指示作用。
2.安装高度的要求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高度应保证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人员的视线范围内,一般距离地面1 米至1.5 米为宜。
3.接线与固定方式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采用专用接线盒进行接线,接线盒应设置在便于维护的位置。
标志灯应采用螺丝或其他可靠固定方式进行固定,确保安装牢固可靠。
4.标志灯之间的间距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同一疏散区域内的间距应保持一致,一般不大于15 米。
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的中心线距离不应大于1 米。
5.照度要求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保证在正常照明条件下,其照度达到一定要求,以便在黑暗环境下仍能清晰地辨认标志灯的指示方向。
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维护与管理1.日常维护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清洁表面污垢,保持标志灯的清洁、完好。
2.定期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进行检查,确保其安装牢固、接线良好、照度达标。
对于损坏、故障的标志灯,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得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得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ﻫ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得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就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得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得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得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得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2、安全疏散设施得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与相关人员得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得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得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ﻫ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得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得人员负责系统得管理操作与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得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得有关法律文书;系统得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得工作职责。
ﻫ3、系统得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ﻫ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得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得要求。
ﻫ第五条建筑内部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得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ﻫ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与防火门前方得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得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
5米处得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得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与存放商品及杂物、第八条经营与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公共区域得外窗无铁栅栏;常闭式防火门得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医院、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本楼层得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保持常闭状态; ﻫ第九条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校学生宿舍及娱乐场所在营业与使用期间不能保持常开得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得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得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ﻫ第二条管理责任ﻫ1、设置在建筑内部得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就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得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得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得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得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ﻫ2、安全疏散设施得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与相关人员得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ﻫ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得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得正常运行. ﻫ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得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得人员负责系统得管理操作与维护.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得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得有关法律文书;系统得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得工作职责。
3、系统得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得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得要求。
ﻫ第五条建筑内部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得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ﻫ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与防火门前方得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得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
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得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
1米处得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与存放商品及杂物。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规范

消防疏散指示安装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
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第七条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疏散指示的安装要求

疏散指示的安装要求
疏散指示是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们尽快、有序地离开建筑物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有效地指导和保护人们的安全,正确的安装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疏散指示的安装要求:
1. 明确可见:疏散指示应该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以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迅
速发现。
通常,疏散指示应该安装在离人们视线不远的墙壁上,并且应该避免被障碍物遮挡。
2. 合适的高度:疏散指示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不同的观察者,包括成年人、儿
童和身高较矮的人群。
一般而言,疏散指示的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应不低于1.5米,
顶部不超过2.7米,以确保大多数人能够轻松阅读。
3. 适当的照明:疏散指示在低光环境下也应该清晰可见。
在安装疏散指示时需
要确保光线充足,避免指示被直射光线照射而难以辨认。
4. 清晰的标识:疏散指示应该具有清晰易读的文字和图标。
文字应该简洁明了,使用简单易懂的字体,并且足够大,以便人们能够迅速理解其中的信息。
图标应该符合当地的安全标准,识别容易。
5. 安装位置标记:在安装疏散指示时,建议使用标记来标识指示应放置的位置。
这可以确保指示牌在紧急情况下被正确地安装,并能够提醒人们关注这些标志的存在。
总而言之,正确的疏散指示安装要求是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
疏散的关键。
明确可见、合适的高度、适当的照明、清晰的标识以及安装位置标记都是安装疏散指示的重要注意事项。
这些要求旨在提供指导,以确保人们能够及时获得正确的信息,并安全地离开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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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
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应急灯安装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DBJ01-611
-200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及《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20110317等相关条款,对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要求及安装规范进行了详实的说明;
一、【疏散指示灯安装设置规范】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的电压应该为消防负荷,不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因为如果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供电电源会随时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自动跳闸的现象,无法满足应急指示灯具的使用要求。
二、【疏散指示灯的安装位置】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第9.2.4条款: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
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
的墙面上。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2.2项相关规定。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设置标准。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2、第9.2.3项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第9.2.4项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多见安
装于门框上边缘部位);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所指的是壁装或暗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位置示意图
安全出口应急灯安装效果图
壁装安全疏散指示灯安装效果图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安装高度示意图
暗装嵌墙式应急疏散指示灯安装效果图
4、第9.2.5项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第9.2.6项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