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详细版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和应急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将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障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投入,提高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剧毒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责任,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安全。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和储存第七条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采购剧毒化学品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许可证件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九条采购部门在采购剧毒化学品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司后,由仓库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并建立剧毒化学品档案,记录剧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应设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等设施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剧毒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对剧毒化学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
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剧毒化学品,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给他人。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生物公司所有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二、义务与责任1. 生物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员工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剧毒化学品的操作,并及时报告发生的问题。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三、剧毒化学品采购管理1.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需具备剧毒化学品管理资格和相关安全保护设施的供应商。
2. 采购部门应对剧毒化学品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包括剧毒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3. 采购部门应对剧毒化学品进行验收,确保其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不得积压或超过安全存储量。
四、剧毒化学品储存管理1. 剧毒化学品的存储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确保易燃易爆、腐蚀和有毒物质的分开存放,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
2. 储存区域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并定期检查其功能及完好性。
3. 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监测温度、湿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状态,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相关台账中。
五、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操作前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剧毒化学品的特性、风险和防护措施。
2. 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确保身体的暴露最小化。
3.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不得超过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时间,严禁私自调整操作程序。
4. 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原则和目标第二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社会共治。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储存、安全使用、安全运输、安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体系,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工作应由具备相关岗位职责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六条剧毒化学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储存,并建立相应的储存档案,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条剧毒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稳定。
第八条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应明确使用目的和方法,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便于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剧毒化学品的销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和售后服务体系。
第四章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任务和职责第十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职责。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够熟悉应急处理和事故应对等工作。
第十二条剧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剧毒化学品储存管理体系,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明确使用目的和方法,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五条剧毒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运输,并建立相应的运输档案和车辆维护记录。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内部存在或使用该类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定义1. 剧毒物品:指危险性较大,对人体有严重伤害或致死风险的化学物品。
2. 易制毒物品:指能够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
3. 易燃物品:指在常温条件下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剧烈反应并能迅速燃烧的物质。
4. 易爆物品: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的物质。
三、管理措施1. 采购和存储1.1. 剧毒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2. 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化学品储存室,远离人员通行区域。
1.3. 易制毒物品的采购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法用途说明,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4. 易制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特定的储存柜中,该柜须配备密封装置和报警系统。
1.5.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需经过专门负责人批准,并保存相应的采购记录。
1.6.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与明火、高温等物体接触。
2. 标识和警示2.1. 所有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标识明确的化学品名称和危险性标识,并附带相应的安全警示语。
2.2. 剧毒物品的储存室和易制毒物品的储存柜上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提醒人员注意。
2.3.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应贴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和明火靠近。
3. 使用和操作3.1.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2. 易制毒物品的操作必须由特定人员完成,并在操作结束后彻底清理工作区域。
3.3.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3.4.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置于高温或阳光直射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进行加热。
4. 废弃和处理4.1. 剧毒物品的废弃需经过特定人员审核和批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4.2. 易制毒物品的废弃必须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确保不被滥用。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和处置剧毒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3. 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 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处置等管理制度;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6. 每年进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剧毒化学品按照其毒性、危险程度和应急处理难度,分为A类、B类和C类。
1. A类剧毒化学品:具有极高毒性和危险性,一旦泄漏或误食会立即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限制使用。
2. B类剧毒化学品:具有高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有可能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管理。
3. C类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需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1. 物品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销售进行登记,并保持相关记录;2. 库存管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3. 进出货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进出货流程进行备案和记录,确保流程清晰可查;4. 装卸作业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装卸过程进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5. 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七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特点和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1. 储存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设有防火、防爆等专门装置;2. 防护设施:剧毒化学品操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入内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3. 泄漏控制设施:剧毒化学品使用区域应设置快速响应的泄漏控制设施,如泄漏报警器、安全泄漏设施等;4. 废弃物处理设施: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建立相应的处置设施,如废弃物收集器、废液处理设备等;5. 灭火设备:剧毒化学品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性。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和运输,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储存和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剧毒化学品的名称和CAS编号)。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和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进行,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第二章用途与储存第五条剧毒化学品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禁止超范围和超权限使用剧毒化学品。
第六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内,严禁与非剧毒化学品混存;(二)储存室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火灾等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和安全疏散;(三)储存室内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标识剧毒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和应急处理措施;(四)储存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禁杂物堆放和烟火进入。
第七条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架、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防止泄漏、腐蚀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记录必须详细、真实,并按要求保存一定期限,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查阅。
第三章运输第九条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和许可。
第十条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采取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腐蚀和爆炸等事故。
第十一条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运输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确保运输的安全和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十三条运输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剧毒化学品的名称和危险性。
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剧毒品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剧毒品的购买、销售、使用和储存等环节中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制定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剧毒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四条剧毒品的定义:指列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国家管制的毒品。
第五条剧毒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剧毒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剧毒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预防为主,以打击为辅,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刑事打击、教育宣传、社会监督等手段,全面加强剧毒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购买剧毒品的管理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购买、获取、运输、使用和储存剧毒品。
第八条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在开展临床研究或特定病例需要使用剧毒品时,必须提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备,并取得专业人员书面批准后,方可购买和使用剧毒品。
第九条剧毒品的购买应当由经过严格审查和注册的药房和医疗机构承担,购买者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资质核验合格后,方可购买剧毒品。
第十条药房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密的剧毒品购买管理台账,确保购买记录真实、准确,并及时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第三章销售剧毒品的管理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提供、赠送剧毒品。
第十二条药房和医疗机构在销售剧毒品时,必须一次只向一个购买者销售一定数量的剧毒品,并严格按照购买者身份要求核验购买者身份信息。
第十三条药房和医疗机构应当在销售剧毒品时做好记录工作,包括购买者的身份信息、购买时间、购买数量等,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药房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剧毒品销售台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备,确保销售记录真实、准确。
第四章使用剧毒品的管理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剧毒品。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2023最新版本)

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置和公路运输的监视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除个人购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平安消费监视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购置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答应管理制度。
购置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按照本方法申请获得《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未获得上述答应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置、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答应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严格按照本方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置和公路运输答应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答应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创办理答应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络、号码和____,并监视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置和公路运输答应管理规定。
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置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道路等内容。
数据库的工程和数据的格式应当全国统一。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报制度。
第五条经常需要购置、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消费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置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成册发给购置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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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8856(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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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不仅是化工生产的重要原料和产品,有的还是农业生产、国防、科研及药品中的重要物资。
它在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实惠的同时,由于其毒害剧烈,若使用管理不当而发生中毒事故或案件,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近几年,剧毒化学品泄漏、丢失和运输时翻车等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和不良国际影响。
因此,加强剧毒化学品的法制建设,健全各种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应用,防止剧毒化学品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在20xx年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剧毒化学品”的概念首次出现,引用的标准提GA57-93,而此前法规和条例称“剧毒物品”。
1.剧毒化学品定义剧毒化学品指少量侵入机体,短时间内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具体就是:在剧毒物品动物实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的固体、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D50≤200mg/kg的固体、液体;经呼吸道吸入毒物气体,半数致死浓度LC50≤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的液体或气体:V ≥LC50且LC50≤3000mL/m³。
这里的V是指物质在20℃时,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气浓度,以mL/m³即ppm表示。
剧毒化学品与毒品、毒害品不同。
毒品通常指具有成瘾性的精神麻醉品。
毒害品系指物质进入机体后,累计达到一定的量,体液和组织发生化学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毒害品的范围更广,剧毒化学品是毒性剧烈的毒害品。
2.剧毒化学品分级根据GA57-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以剧毒物品的急性毒性指标为主,适当考虑其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A、B两级:A级剧毒物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急性毒性符合A级标准的;或急性毒性符合B级标准,无明显颜色、气味、味道,易被用于投毒破坏的,及具有遇水燃烧、爆炸、催泪等其它危险性质,易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B级剧毒物品: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符合B级标准的,可能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3.剧毒化学品分类根据不同需要和分类方法,可对剧毒物品进行不同分类,主要有:——按照化学类别和毒性大小分为二级四类:A 级无机剧毒物品、B级无机剧毒物品、A级有机剧毒物品、B级有机剧毒物品;——按照化学组成可分为: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磷化物、生物碱和其它类等六类;——按不同用途可分为:工业品、试剂、医药品和农药四大类。
4.剧毒化学品在化学组成上的特点不同类别的剧毒化学品在化学组成上有不同的特点:——无机剧毒品多含有氰基、汞、砷、铅、硒等,重金属及其盐大多数都有毒;——有机剧毒品多含有磷、汞、铅、氰基、硫、硅、卤等官能团或取代基;——生物碱为含有氮的天然碱性有机物,大多数有麻醉作用。
5.剧毒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所有的剧毒化学品都有以下的危险特性:——具有剧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机体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相当多的剧毒化学品具有隐蔽性,即多为白色粉状、块状固体或无色液体,易与食盐、糖、面粉等混淆,不易识别;——许多剧毒化学品还具有易燃、爆炸、腐蚀等特性,如液氯、四氧化锇、三氟化硼等;——一些剧毒化学品与其他物质混合时反应剧烈,甚至可产生爆炸。
如“氰化物与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混合时反应就相当剧烈,可以引起爆炸;——一些剧毒化学品能与其它物质作用产生剧毒气体,如氰化物与酸接触生成剧毒氰化氢气体,磷化铝与水或水蒸气作用生成易燃、剧毒的磷化氢气体。
由于剧毒化学品这些剧烈的毒害性,只要极少量就能给人或生物以极大杀伤,一旦使用管理不善,就会给社会带来危险,从而危及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
为此,世界各国都对剧毒化学品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1.剧毒化学品的立法概况我国政府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视,早在20世纪50年代,各地就成立了危险物品管理专门机构,剧毒物品被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中。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下,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出台了一些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和办法。
如1993年公安部颁布的《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对剧毒物品的定义、分级、分类进行了明确;《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列出了531种剧毒物品名称及其编号,确定了剧毒物品的管理范围;等等。
20xx年3月15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使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这是目前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2.我国目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介绍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散落在上述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中,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目前,国家对剧毒化学品已初步建立了从生产到销毁的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的框架。
——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许可证制度——剧毒化学品的登记注册制度——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制度——剧毒化学品的经营销售许可制度——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准购制度——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资质认定制度和公路运输许可制度——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包装统一处理制度——剧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剧毒化学品的双人双收、双人保管出入库制度——剧毒化学品的现场安全警示制度——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剧毒化学品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近几年,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力度,但是仍有不少漏洞,事故仍不断发生,如:20xx年9月14日早晨,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毒鼠强”特大投毒案件,200多人中毒,38人不治身亡;20xx年12月11日下午,一辆满载100桶(20t)砒霜的大货车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一条乡级公路上,因会车时路基塌陷,坠入距路面60多米的三渡河中,车上约0.6t砒霜掉入水中污染了水源,直接威胁下游群众饮水安全;20xx年11月1日,一辆运输“天龙化工厂”生产的氰化钠的汽车,在往洛宁县吉家洼金矿送货途中突然发生泄漏事故,11t氰化钠顺涧河径直流入洛河,导致兴华河、洛河流域严重污染,其中洛河河水氰化钠超标达300倍。
事故造成1人中毒,14头母牛死亡,10头牛中毒。
据氰化钠生产厂家副厂长介绍,该厂年生产氰化钠超万吨,主要销往陕西秦岭一带的金矿。
这个厂是1997年建成投产的,但厂方提供的《剧毒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却是1998年11月12日;20xx年6月1日,湖北省随州市封江乡谢水沟金矿狮子口采矿点含氰化物的污水泄漏,造成下游4000多公斤鱼死亡。
谢水沟金矿属政府明令禁止启用的小金矿,1998年这家金矿各采矿点都全部关停。
20xx年1月,不法私营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与当地乡政府达成协议,以上交3万元管理费的形式,自主在狮子口采矿点重新开采。
这些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投毒案件585起,破获盗窃、抢夺、抢劫危险物品案件1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63名;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剧毒化学品案件3700多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600多名;收缴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11万kg,摧毁非法制贩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的地下窝点970个;检查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2.9万家。
督促整改隐患6880处,吊销营业许可证146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剧毒化学品管理的现状和严峻的形势,也反映了政府依法管理剧毒化学品的决心。
2.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建议1)建立完善法规体系当前,我国有关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特别是20xx年以来颁布的,不仅适合当前国内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水平及控制技术水平,也基本满足170号国际公约的要求。
但是由于法规分布比较零散,条文规定较粗,无细则,导致执行起来千差万别,执法效果较差。
建议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剧毒化学品包装及废弃物管理条例》以及《剧毒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的。
2)建立完善组织体系由于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涉及面广,牵涉的职能部门多,表面上看,呈现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态势,但实际上处于大家都管又都管不好、大家负责而又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
建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局牵头组织成立专门的剧毒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机构,来组织或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3)建立动态安全监控体系剧毒化学品无论从原料、生产、运输、经销、储存、使用、排放到废弃物处理,在任何环节出现漏洞,都会带来致命危害。
为了实现剧毒化学品的全程动态安全监控,任何剧毒化学品单位均应建立剧毒化学品档案,详细记录品名、数量、包装、来源、流向和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定期上报给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并通过网络连接,使安全监管部门随时了解剧毒化学品单位的动向,实现剧毒化学品的全程动态管理。
4)加强法规培训工作再好的法律,如果没有在现实中贯彻执行,那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因此必须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法规培训工作。
首先,必须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其次,对相关企业的领导、中层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分级进行培训,使他们知法懂法。
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形成制度。
5)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违犯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各种行为和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依法查处,决不手软。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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