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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收缴管理制度

水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费收缴工作,提高水费收缴效率,保障水费征收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单位和居民的水费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费收缴工作的主体责任由水务局负责,各相关单位和居民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水费收缴秩序。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水费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和用水量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由水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适时更新。
第五条水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第六条水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必须经过水务局批准,并在规定的公示期后执行。
第三章缴费方式第七条单位用户应按规定时间向水务局缴纳水费,可以选择月结或季度结算的缴费方式。
第八条居民用户可以选择自助缴费或线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水费缴纳。
第九条水务局应当开通多种缴费渠道,方便用户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网点等渠道进行水费缴纳。
第四章缴费管理第十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水费缴费管理系统,实现水费的实时监控,提高水费收缴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水务局应当定期对用户进行水费使用情况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规使用水资源的用户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各单位和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水费的,水务局有权采取限水、限用等措施,直至断水处理。
第五章收费记录和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水务局应当建立水费收缴的台账和档案,做到规范管理,确保水费收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的水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水费收入得到妥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水务局应当对水费收入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水费收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恶意拖欠水费的单位和居民,水务局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规操作、贪污浪费、挪用水费等违法行为,水务局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水务公司水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水费收缴工作,确保水费收缴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水费收缴率,维护公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供水服务区域内,涉及水费收缴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水费计收标准第三条水费计收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第四条水费计收标准根据用户用水量、水价政策、供水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水费收缴流程第五条用户用水后,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
第六条水费收缴方式包括:1. 现场缴费:用户可直接到收费窗口或指定的缴费点缴纳水费。
2. 邮政缴费:用户可通过邮政服务缴纳水费。
3. 网上缴费:用户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平台缴纳水费。
4. 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费。
第七条水费收缴实行实名制,用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第八条收费员在收取水费时,应向用户出具正式的水费收据。
第四章水费催缴第九条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用户,公司将通过短信、电话、上门通知等方式进行催缴。
第十条对长期拖欠水费的用户,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增加催缴频率,直至用户缴纳水费。
2. 限制用户用水,直至用户缴纳水费。
3. 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第五章水费管理第十一条水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二条水费收入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定期对水费收缴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水费收缴的真实、准确。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公司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水费收缴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水费收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水费收缴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供水环境贡献力量。
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范本

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城市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
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费收缴与管理第五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按时足额收缴水费。
第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定期对用水户进行水量计量,并根据实际用水量收取水费。
用水户对水量计量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复测申请,供水企业应按时进行复测。
第七条城市供水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将水费收缴情况报送给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水费收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费收支账务制度,确保水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定期向用水户公开水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等信息,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加强用水户水费欠缴管理,对欠缴水费的用水户,应及时发出催缴通知,催缴无效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缴。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用水户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催缴水费;(二)停止供水;(三)依法追缴欠缴水费;(四)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各区县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水费征收管理行为,提高水费征收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水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1. 本制度制定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由水务部门组织起草或委托专业机构起草。
2. 全体员工具有提出意见的权利,水务部门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逐一梳理并认真分析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初稿中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完成初稿后,重要部门要开会进行讨论、修改,并进行部门内部审查。
4. 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由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送公司领导班子审批,批准后生效。
5. 本制度的修订,应由原制定人组织起草,由同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五、水费征收管理制度1.制度名称: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2.制度范围:公司所有用水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3.制度目的:规范水费征收管理行为,提高水费征收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服务。
4.制度内容:(1)水费计费标准:公开、透明、合理的水费计费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用水性质、用水量等条件合理制定.(2)水费计费周期:水费计费周期为一个月。
(3)水费征收时间:水费征收时间为每月15日开始,结束时间为每月25日,逾期按应缴金额的0.5%加收违约金。
(4)水费缴纳方式:可通过银行账户转账以及窗口缴费。
(5)水费欠费管理:实行水费预收及时提醒,逾期未缴纳的用户将加收违约金,并采取停水等措施。
(6)投诉处理:对于用户投诉,及时响应并回复处理情况。
5.责任主体:(1)水务部门:负责水费计费、征收及欠费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并及时处理业务部门、用水单位及员工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2)业务部门:负责用水单位的收费、计费等业务,并向水务部门提供有关数据。
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范本范文水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水费的收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确保公共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供水设施,以及所有使用本单位供水设施的用户。
第三条定义1. 水费:指用户使用水资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支付给单位的费用。
2. 用户:指使用本单位供水设施供水的个人、团体或其他组织。
3. 财务部门:指本单位负责财务管理的相关部门。
第二章水费收缴管理第四条水费收缴方式1. 用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方式进行水费的缴纳。
2. 用户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取款机等方式进行水费的缴纳。
第五条水费缴纳期限1. 水费缴纳期限为每月的10日至15日,逾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滞纳金处罚。
2. 对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可以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适当的缴费延期。
第六条水费缴纳通知1. 财务部门应提前10日向用户发送水费缴纳通知,内容包括待缴纳的水费金额、缴纳方式、缴纳期限等。
2. 缴费通知可以通过邮寄、短信、邮箱、公告栏等方式发送给用户,确保用户及时了解到缴费信息。
第七条缴纳后的水费处理1. 用户在缴纳水费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核查缴费记录,并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用户的缴费情况。
2. 用户缴纳的水费将及时计入本单位的财务系统,用于供水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第八条欠费用户处理1. 对于欠费用户,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用户清缴欠费,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2. 欠费用户如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清缴,本单位有权采取停水、限制用水等措施,直至用户清缴欠费为止。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九条监督机制1.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水费收缴监督机制,定期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用户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向财务部门反映水费收缴方面的问题,财务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供水公司水费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水公司水费收费工作,保障公司水费收入,维护供水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所有水费收费工作,包括水费收取、核算、结算、催缴等环节。
第二章收费原则第三条供水公司水费收费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合法、合规、合理原则;3. 诚信、便民、高效原则;4. 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原则。
第三章收费内容第四条供水公司水费收费内容包括:1. 基本水费:根据用户用水量,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2. 附加费用:包括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计量装置费等;3. 临时性收费:因用户原因造成的供水设施损坏、维修、更换等产生的费用。
第五章收费方式第六条供水公司水费收费方式如下:1. 预付费:用户预存水费,供水公司按实际用水量扣费;2. 后付费:用户按月缴纳水费,供水公司按实际用水量结算;3. 信用卡支付:用户可通过信用卡缴纳水费;4. 网上支付:用户可通过供水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缴纳水费。
第六章收费流程第七条供水公司水费收费流程如下:1. 用户申请用水,签订供水合同;2. 供水公司为用户安装计量装置,确定用水量;3. 供水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发送水费账单;4. 用户按约定方式缴纳水费;5. 供水公司对水费进行核算、结算,出具水费发票;6. 供水公司对欠费用户进行催缴。
第七章水费催缴第八条供水公司对欠费用户采取以下催缴措施:1. 发送催缴通知,提醒用户缴纳欠费;2. 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提醒用户缴纳欠费;3. 对逾期未缴纳欠费的用户,暂停供水;4. 对长期欠费用户,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缴欠费。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供水公司设立水费收费监督机构,负责对水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供水公司定期对水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收费工作规范、合法。
水电费管理制度(4篇)

水电费管理制度(4篇)水电费管理制度(精选4篇)水电费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
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
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
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
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
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水电费管理制度篇2水电是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
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体职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
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水费收缴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水费收缴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确保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用水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收费标准水费的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供水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水费。
第四条收费方式1. 用户应按规定的期限到供水企业指定的收费地点缴纳水费。
2. 供水企业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银行卡等便捷方式收取水费。
3. 供水企业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网上缴费、自助缴费等多元化收费方式。
第五条收费期限1. 用户应在每个用水周期(如:每月、每季度等)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水费。
2. 供水企业应在用水周期结束后向用户发送水费账单,通知用户及时缴纳水费。
3. 用户在收到水费账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水费。
第六条欠费处理1. 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2. 供水企业对欠费用户应当进行催缴,催缴三次仍不缴纳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如停止供水等。
3. 对于欠费用户,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七条减免政策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用户实行水费减免。
2. 减免水费的具体标准和范围由供水企业提出,报价格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批。
3. 减免水费的用户应按照供水企业制定的程序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用户权益保护1. 用户对水费收缴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诉,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2.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收费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3.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权益保护机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违规处理1. 用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供水企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1)逾期不缴纳水费的;(2)拒绝、阻挠供水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水费收缴的;(3)擅自停止使用供水设施的;(4)其他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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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用水户协会章程》,为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大修理经费来源,节约用水并使水利工程长期为当地烟农服务,结合永兴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有偿供水。
烟区范围内的用水按亩收费,按实际灌溉亩积核算。
二、水价成本核算。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有关规定,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烟区内水利工程水价成本核算。
三、水价标准。
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移栽烤烟用水水价按以下标准执行:烟用水每亩5元。
四、水费征收。
(一)水费的征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统一收取。
协会会员交纳水费,由协会财务人员开据统一发票(收据)。
(二)协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带头按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将每日加收1‰滞纳金,催交仍不交纳者,协会将停止对其供水。
五、水费管理和使用
(一)水费的收取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水费的使用范围:
1、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人员经费;
2、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大修理和更新改造;
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水质检测、化验;
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
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
(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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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晋江的万石山,因有摩尼光佛而香客、游人接踵而至。
你若来过晋江草庵,或许会知道摩尼光佛就趺坐在这古寺中。
它一眼望去,小小的庵门亮起一个小世界,那两株为陪伴它而等候数百年的圆柏,于沧桑中潜生奇崛、苍劲的虬枝,照焕岁月的光芒。
春冬之时,等风来,等小雨飘洒,一股梅花的香迎了过来,拂过行人的肩,贴着它,泛出温润的笑意和光,让人也心生端庄与慈祥。
还有那古井、亭子、石径、山石、果树等交叉环绕,似乎只有赞叹才能应景了。
设若携一身惶灼而来,在这幽僻之处清凉,沉潜时光,再轻松而去,应是畅然。
而对于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如我,大抵因可便宜观赏而更多感觉到了寡淡、不稀奇。
诚然,草庵仍是我时常光顾的所在。
清明节的那个周末,为了陪儿子完成一篇登山日记,我们又去了草庵。
依然先是在庵前的空地上停留、四处张望,继而复入寺中瞻仰摩尼光佛的尊座,读读石柱上的对联,做若有引动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