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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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

最全的经济补偿金知识点及风险管控操作!(收藏版)一、经济补偿金的误区误区一、经济补偿金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

经济补偿金并不是仅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

2.拖欠劳动报酬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具有公私兼容性质的社会法,具有社会管理的基本属性,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经由与劳动者的约定而不履行该义务。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法了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灵活掌握,一味的去钻研又太花时间、太耗费精力,而且抓不住重点。

力量要用在刀刃上。

在初级会计复习过程中,对不同的科目、章节和知识点要做到该粗则粗,当细则细、粗细结合,对于刚才画下来的,不太好背的的题目,可以利用短期记忆的方法。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8种)2.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提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①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②违约金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

③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要灵活掌握,对重要段落,学会找到关键词来背。

初级会计考场上记得住关键词就够了,印象模糊不清的地方就发挥一下,考试就像走高速路,如果没能在对的匝道下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来了,也就是要一开始就做好通过的心理暗示,然后开始”死磕”。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知多少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知多少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知多少对于绝大多数考生,甚至是职场人来说,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似乎就像三胞胎,看着似懂非懂,区分这三个的概念,可以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管与东家是不是“和平分手”,钱的事情,总是要“算个清楚”的。

一、经济赔偿金、违约金和补偿金概念及给付标准(一)经济补偿金:1.概念:经济补偿金指在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一次性给予劳动者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给付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违约金1.概念: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协议等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承担一定金钱给付的违约责任。

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你真的了解你的权利吗?

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你真的了解你的权利吗?

2018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你真的了解你的权利吗?我们这一生中会扮演着很多角色,也就有着很多角色赋予我们的权利。

孩童时代,犯了错误,往往就是“男女混合双打”;青春漫漫,我们享受着义务教育;转眼成人,初出象牙塔,我们讨论着到底要不要跟老板要加班的二倍工资……这些都是我们最日常的一些行为,也是我们的权利义务,可哪里规定了这些呢?它们又来自于哪里呢?这就不得不提到我国根本大法——《宪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知识点非常固定地频频“闪现”,其考察难度都不大,那究竟作为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呢?我们通过几道真题感受其中的奥秘。

【例题】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内容?A、起诉权B、批评权C、建议权D、申诉权【答案】A。

解析:《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公民享有的诉愿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不包括:起诉权。

本题答案选A。

【例题】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法规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A、文盲或半文盲B、被判处徒刑的C、被监视居住的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答案】D。

解析:《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根据该条文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有:年满十八周岁,依法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本题答案选D。

【例题】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A、科学研究自由B、出版自由C、欣赏自由D、文艺创作自由【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第六章(3)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第六章(3)

第三节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作除具有一般合同的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真实、内容合法等特征外,还有其独有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具有相应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标的的单一性劳动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3.内容的特殊性劳动合同不仅要规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劳动合同特有的内容,还规定劳动者的直系亲属的保险福利待遇,如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给予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以一定物质帮助。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具备以下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 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这些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考点解析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考点解析
【答案解析】:秦女士与公司存在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届满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A项正确;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第一、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B项正确,C项错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故秦女士经济补偿金数额为2000x3x4=24000,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D。
(二)法定性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这点须与违约金相区别,违约金是劳动主体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条款,基于对约定条款不履行而承担的责任方式。
(三)用人单位依在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初会基础第61讲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金

初会基础第61讲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金

考点三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法定解除(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不需要事先告知解除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解除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二)协商解除类型适用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劳动者主动辞职×(三)法定解除(单方解除)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类型适用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说明:劳动者不想干)( )劳动者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130人单位(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用人23单位【提示】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1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随时通知解除(说明:劳动者没法干)(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3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4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5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6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7规定的【提示】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想走什么时候说就行)支付不需事先告知解除(说明:劳动者没命干)(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1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2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支付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类型适用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随时通知解除(说明:不能用)(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3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4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5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不支付无过失性辞退(说明:没法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30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个月工资后,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1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2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3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支付经济性裁员(说明:没办法)( )经济性裁员的适用情形:1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特别程序2①需要裁减人员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人但占企2020业职工总数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日向工会10%30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②裁减人员不足 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 2010%的,无须执行上述程序(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3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 个月内重新招用人46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支付【例题 ·多选题】下列劳动者中,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紧扣题干有效信息

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紧扣题干有效信息

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紧扣题干有效信息某村获得征地补偿款3000万元。

该村村民委员会在分配该补偿款时,将补偿对象分为“老住户”、“外来户”和“出嫁女”三类。

老住户每人补偿10万元;户口口仍在该村的“出嫁女”每人补偿5万元,其丈夫及子女不参加补偿分配;“外来户”按迁入年限每人每年补偿500至1000元。

“外来户”和“出嫁女”共93人不服,欲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发放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征地补偿款。

则他们提起的诉讼是:( )【2018年】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宪法诉讼【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主体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请求。

故依据题干可知,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征地补偿行为不服,提的诉讼应当为行政诉讼。

故本题答案为C。

【审题技巧】读题时可用笔勾画题干关键信息,就可快速分析各主体之间关系并帮助做题。

如:村民委员会;补偿分配;以村委会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征地补偿款。

通过对关键词分析可知,主体之间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故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

【试题再现】甲,17岁,是一家公司的合同制员工,为了上网玩游戏,甲购买了一台电脑,甲的父母反对其买电脑玩游戏,以甲尚未成年,从事的买卖行为无效为由,要求商场退货并返还货款,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是( )。

【2016年】A.有效的民事行为B.无效的民事行为C.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答案】A。

解析:已满16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已满17岁,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所以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故本题答案为A。

【审题技巧】通过看题目选项,能够将题目考察知识点定位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从题目中可提取的关键词有:17岁;合同制员工;买电脑。

据此可判断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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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考点解析
在事业单位的综合知识考察中,劳动法考查比较细,考点比较多而杂,所以针对劳动法的知识需要考生认真记忆以及进行仔细区分。

一、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经济补偿金性质:
(一)单方性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主体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收取经济补偿金的主体也一般为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收受主体恒定,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流动,所以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

(二)法定性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

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这点须与违约金相区别,违约金是劳动主体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条款,基于对约定条款不履行而承担的责任方式。

(三)义务性
经济补偿金给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附随义务而非责任。

法律责任则是行为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行使预告解除权时附加设定的一种法律义务,不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欺诈、胁迫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由于用人单位有过错。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注意: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适用,必须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生活中的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一般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依在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六)下列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3、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应支付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真题演练】
2008年4月1日,秦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在2010年4月1日又与公司续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秦女士每月工资为6500,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下列关于本案中经济补偿金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双方劳动合同届满,公司不同意与秦女士续签合同,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B.若双方劳动合同届满,公司维持原合同条件,秦女士不同意续签,则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若合同期限内,由于公司主管部门内部调动工资关系而解除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未造成秦女士失业,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D.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定标准为24000元
【答案解析】:秦女士与公司存在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届满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履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A项正确;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第一、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故B项正确,C项错误;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故秦女士经济补偿金数额为2000x3x4=24000,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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