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

择权交给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是,怎样确定是否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全体业主的范围如何定,如何算征得了业主同意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加上客观现实情况,这就很容易产生一系列矛盾。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问题: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范围?家庭成员的范围?

解答: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XX年8月15日建设部修正,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家庭成员。

《合同法》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合同法没有限定可以继续承租的为家庭成员,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亦可承租,并且也没有“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限定条件。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16条,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17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18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32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问题:房屋租赁登记

解答:《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到第18条对租赁登记做出规定。但没有规定未登记的租赁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在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而登记备案只是作为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手段,违反该规定会造成补办手续、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果。

六、第19条,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返还房屋的处理解答:出租人在征得承租人同意时可提前收回房屋。依据公平原则,承租人也享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时提前返还房屋,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权利。但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

予补偿。《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版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最新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转租合同

转租合同 甲方:(转租方)姓名: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商铺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石山村66号101房,甲方自愿将门面转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出转让费人民币40 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转让包含美团外卖商家平台。 二、租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租金及交付期限、交付方式受原租赁合同约束,相关条款与原租赁合同保持一致。转租合同到期后,承租方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由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对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无权要求终止合同。 六、乙方责任 1、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2、因乙方自身的原因(转租期间不想经营、经营亏损等)要求终止合同,转让费不予退回。 七、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方乙方可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与房东签订原始租赁合同,本合同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转让之日起一切事宜由乙方与原始房东商宜与甲方无关!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与失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与失效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的解释: A、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B、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 B、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2)违法的临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A、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

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 B、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原则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3)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无效: A、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B、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 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出租人可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5)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简洁版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甲方提供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共____个月,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 房屋”,房产证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 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分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 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交付该房屋及办理交接手续的日期为: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_日(交付日),租赁期限自交付日开始计算。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使用交接书。 3.2 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装修期(计个月),乙方无需支付免租装修期内的房租。 3.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 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月租金。 4.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将其支付的月租金汇入甲方如下的银行账户:业主户名: 业主帐号: 开户行: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如适用) 5.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共应向甲方支付相当 于个月的月租金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 元。以确保乙方遵守其在本合同下必须遵守的一切规定,及履行其义务。 5.2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款凭证,作 为租赁期满后甲方返还保证金的凭据。

转租合同范本

转租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费用

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

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转租协议

转租协议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合法租赁获得的房屋(位于),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已获得该房屋第一租赁方(姓名:电话:)的同意。 二、甲方已将该房屋租金交纳至年月日,租金为元/月。 三、乙方将房租及转让费(11000元)共计23000元(大写:贰万叁仟元整)后,甲方将该房屋的租赁使用权全部转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经济纠纷,确保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已结清。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要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反合同的一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日期: 简单转租合同协议书范文二 转租方: (甲) 租用方: (乙)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市区路(巷) 号楼。

二、租赁期限: 甲方自愿从年月日起将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注:期间房子使用权全部归乙方,甲方在乙方租用期间不得干涉房子使用权。)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合同期内,乙方每月交元于新绘公司。一次给于甲方元人民币,为甲乙双方转租费。 四:押金 乙方交元给甲方,作为房租押金(包括桌椅、柜子,10个生员,如少一人在押金中扣除100元,如桌椅、柜子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和违反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反合同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选择仲裁或法律诉讼 甲方签字:甲方电话: 乙方签字:乙方电话: 年月日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转租协议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 第二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县)路号(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 (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1)。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租赁合同,算附期限

篇一:租赁合同期限规定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 一、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租赁合同有效期、租赁合同最长期限 1、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根据以上规定,(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 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4、这样规定,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5、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7、续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8、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1、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2、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 座14层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案例:租房期限双方存争议,租房者利益受损 肖先生和钱先生是朋友,肖先生有一套公寓。钱先生的公司在郊区注册但想在城区办公,于是与肖先生协商口头达成协议,由钱先生租肖先生的这套公寓使用,租期两年,但没有签订什么书面的协议。 可是半年过后,双方因为一些其它的事关系恶化、矛盾越来越大。肖先生提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可是钱先生不愿意,一方面是钱先生因为矛盾和肖先生斗气,另一方面肖先生用公寓办公搬家涉及电话号码的变更、公司宣传资料的地址调整等很多事情,很不方便。于是肖先生提出要么按约定的两年期限履行,要么钱先生要赔偿肖先生因搬家产生的损失才可以解除。 后来,肖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钱先生搬出公寓。钱先生主张双方已达成协议租期为两年,

2021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面积等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八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前三年内每年租金为元,第四年及第五年为元,第七、八、九年租金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年的月日预交下一年度房租。即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须保障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门前交通便利,无任何妨碍。如:门前小商贩,应由甲方负责清理。如未达到要求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一项计算。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 篇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看上去比较简单,合同条款也比较少,但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却时常发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订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原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及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此点尤其对于想长期租赁的承租人来说非常重要)。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

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 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三、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

房屋转租合同注意事项合同法-个人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合同注意事项合同法:个人房屋转租的 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房屋转租有非法与合法之分。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人许可,擅自转租的行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租赁协议的约定,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法定权益,除需依法赔偿产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个人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 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整理合同法房屋租赁条款

合同法房屋租赁条款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

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关于转租的租赁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关于转租的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导语】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下面是《关于转租的租赁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篇一】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编号: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27 页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第 2 页共 27 页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 3 页共 27 页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_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主席令65 号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_50_万元。第五十七条 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_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_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7、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_最低标准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 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五条 8、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_。其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二十八条 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_责令改正_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三条 10、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_连带赔偿责任_。第九^一条 二、判断题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 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X)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X)劳动法第25条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范文篇一 出租方: 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将坐落在房屋,间平方米,租给承租方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 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 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 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 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按每年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于每年月日前交付。房屋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

2、出租人出卖房租,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前款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责任偿付违约金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责任偿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偿付。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条件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工商部门备案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房屋转租协议简单

房屋转租协议简单 实用 房屋转租协议书一 转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概况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__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转租协议书二

合同法规定最长租赁期限

合同法规定最长租赁期限 导读:本文是关于合同法规定最长租赁期限,希望能帮助到您!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规定最长租赁期限二: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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