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管理规范
血透管理规范

血液净化室申报条件及要求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血透管理规范

血液净化室申报条件及要求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6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7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8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9污物处理室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10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山东省血透管理办法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㈠透析治疗区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床或椅间距不小于;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⒋透析治疗区应具备双路供电系统;不具备此条件的,在购置透析机时,应选用具有停电安全装置的透析机,以保证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⒌每一个透析单元应配备独立壁式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液排放接口、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吸引装置;有条件还应配备独立的视听装置、网络接口及呼叫系统等;⒍护士站应设在能够观察整个透析治疗区情况的地方,由于建筑原因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应适当增设观察站;㈡治疗准备室治疗准备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⒈药品柜:放置生理盐水及其它备用药品等;⒉冰箱:放置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及肝素盐水、鱼精蛋白、凝血酶等需低温保存的药品以及制作冰块等;⒊消毒物品柜:放置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⒋穿刺器材柜:存放注射器、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物品;此外,治疗准备室还应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等必备设施;㈢水处理间⒈水处理间面积至少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并避免阳光直晒;⒉水处理间地面承重应符合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地漏;地面及墙面均应经过防潮、防酸碱处理;⒊水处理间的自来水系统压力适宜,流量不低于水处理系统产水量的倍;透析机供水管路和排水系统应选用无毒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并避免有死水区存在;⒋水处理间应急具备供水条件如储水罐、供水泵等;⒌有条件可以配合水处理间安装或单独设立透析液中心供液系统;㈣更衣区工作人员与病人更衣区要分开,并分别具有各自的通往透析治疗区的通道;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病人更衣区的大小可根据病人的数量而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病人更衣区内设置椅子或沙发和更衣柜,病人更换拖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拖鞋专人专用并在每次使用后以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㈤接诊区接诊区应备有接诊桌、体重称、血压计、体温计等;病人更换病号服和拖鞋后在接诊区称量体重、测体温、血压及脉搏,医务人员可在此确定透析方案以及开具处方、化验单等;㈥医务人员办公室应设置医务人员办公室,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公室内应安装可处理透析医嘱、记录透析数据及费用结算等事项的电脑设备;有条件可安装透析管理软件;㈦污染区污染区用于暂时存放生活和医疗垃圾;应注意分开存放、单独处理;㈧复用间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透析器复用规定设置合理的复用间;透析器须专人专用并分隔存放;复用用水必须为合格的反渗水,无论是人工、半人工或全自动复用机均应严格分区,废水排放必须符合污水处理规范,复用间要有通风装置;三、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备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及卫生员等;㈠医师⒈血液透析室主任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总是监督及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等;⒉透析室应实施主治医师负责制,负责管理透析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病人透析方案的制定、调整,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等,应定期查房,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等;⒊血液透析室医生配额,l~20台机器设一名医生,每增加20台机器增设一名医生;㈡护士⒈血液透析室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数量合理配备护士人数,每人每班次管理的透析机应少于5台;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组长和护士;护士的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的数量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以保证血液透析的进行和病人的治疗安全;⒉血液透析室应设护士长一名,要求有丰富的血液透析机操作及透析病人护理经验,护士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培训及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医疗用品的管理,协助做好透析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⒊血液透析室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巡视病人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透析记录;并注意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㈢技师⒈有l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配备专职技师一名,不足l0台透析机者若无专职技师,可由其他人员兼职;技师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子学知识及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测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确保符合质量要求;⒉技师职责:每日巡视透析机及水处理机的工作情况;监督机器的消毒及除钙;定期检查并校正电导度、血泵速、透析液温度、流量、超滤量、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定期更换在线血滤机的滤器滤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透析机正常运转;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登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质量要求;保持与透析机及水处理机供应商的业务联系,便于及时解决问题,并在透析室中心主任或负责医师统一安排下,完成整机或零部件的更新换代或升级工作;㈣卫生员卫生员上岗前需经医院岗前培训;四、血液透析室相关设备要求血液透析室使用的设备主要有:血液透析机、水处理机、中心供液系统以及消耗品如透析器、血滤器、吸附器、血浆分离器、透析管路、血管穿刺针、中心静脉留置导管等;上述设备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执行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编号6845-04;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标准及相应管理要求㈠透析用水透析用水应符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制定的我国血液透析用水的水质标准见表1,每年至少测定1次,每天检查反渗水电导度允许范围 <50us,每月进行细菌培养1次;以上检查化验结果应注意登记并保留原始记录;新安装的水处理系统或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应提高检测频度;如果确定水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应停止使用;每月应对透析用水及透析液进行细菌培养;诱析用水应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采样,透析液应在进入透析器前采样,其细菌数分别不能超出200 cfu/ml及2000 cfu/ml; 透析废水应排人医疗污水系统;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应进行登记、毁形及统一焚烧处理,具体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㈡透析液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加反渗水配制;透析液和透析粉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Ⅲ类医疗器械要求透析液和透析粉,编号6845-07;透析液的溶质浓度测定和细菌培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并保留原始记录;六、血液透析室的消毒隔离㈠血液透析室应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间、治疗室和水处理室等,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颁布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见表3;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和物体表面应当每日下班后湿式打扫一遍;每月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培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污染区也需要每日湿式打扫;为防止血液透析患者的血源性交叉感染,特别是防止血液透析患者肝炎病毒感染,确保透析安全,医务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换工作鞋,医生和护士对病人进行有创性诊断和治疗操作时,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对不同病人进行操作,必须更换手套;对明确有传染性的乙型和丙型肝炎病人应当隔离透析或转专科医院透析治疗,艾滋病病人必须转专科医院透析;对血透患者常规透析前应检测肝炎病毒,透析期间应定期每六个月对透析患者复查肝炎病毒、检测肝功能ALT/AST,加强对肝炎病毒阳性透析患者的管理;对HBV、HCV阳性者的血透应与一般血液透析室分开或有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HBV阴性的血透患者和工作人员应接种HBV疫苗;加强透析患者肝炎病毒感染的预防,做好院内感染登记工作,确保登记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㈡透析设备应按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消毒冲洗方法参考设备使用说明书;透析机每次使用后应根据说明书进行消毒;上述设备消毒后水路中消毒液的残留量应在安全范围内表4;七、血液透析病人及病历管理制度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要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血液透析前测量体温、问诊并作好记录;新血液透析患者要严格询问接触史,必要时对患者做相应的检查;对于发烧的血液透析患者,一定要首先排除传染性疾病,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隔离透析;血液透析室必须对每一台透析机进行编号,患者使用的透析机要相对固定,并作好记录;血液透析室应根据设备要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常规或操作规范;对于与血液透析相关的有创性操作,例如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中心静脉置管术、内瘘穿刺术、体外循环技术普通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等,血液透析室应当向病人及家属讲明操作或治疗的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其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透析记录可采用规范性表格,对每次透析的体重、干体重、血压、超滤量、血流量、血尿素氮等透析参数及病情进行记录;血液透析病历应用兰黑或碳素墨水填写,一般不得涂改,特殊情况需要改动时,用双横线划掉需改动处,正确的内容写在其下方,并在旁边签字或盖章;表1血液透析用水的水质要求AAMI标准,1996年污染物允许的最大化学污染物的浓度mg/L钙 2L镁 4L钠 70L氟氯自由态-氯胺硝酸盐硫铜、钡、锌每种铝砷、铅、银每种镉铬硒表2标准碳酸盐透析液处方溶质浓度钠 mmol/L 135-145钾mmol/L钙mmol/L镁mmol/L 氯mmol/L 98-124 碳酸氢根mmol/L 30-40葡萄糖 mmol/L 0-11醋酸根mmol/L 2-10表3GB15982-1995对Ⅲ类环境的要求项目合格标准物品表面消毒效果 <10cfu/cm2 空气消毒要求 <500cfu/m3 医务人员手 <10cfu/cm2 表4水路中消毒剂的最大允许残留浓度消毒剂合格标准甲醛 <10mg/L过氧乙酸 1ppm游离氯 L。
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一、水处理间与配液间管理规范1.水处理间、配液间应授权封闭管理。
2.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
3.使用过的透析液桶、消毒液桶等放置在专门存放区,不能与未使用桶装液体混放。
4.各种水质监测工具应独立存放,保存完好,效期、功能状态正常。
5.透析浓缩液配制前,对透析干粉进行二人查对,现用现配。
6.水处理间与配液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二、污物处理室管理规范污物处理室是暂时存放医疗及生活废弃物的场所。
(一)医疗及生活废弃物的管理各种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第一时间、现场(透析治疗区)分类处理,封闭包装,封闭转运,严禁渗漏和遗撒,严禁锐器、生活与医疗废物混放。
1.透析穿刺针、注射针头等使用后应即刻放置专用锐器盒中。
2.治疗结束后应尽快将透析器膜内、膜外及管路内液体通过污水管道密闭排放。
3.透析器、管路及相关用毕的医疗用品(注射器、护理包、棉签、手套等)放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
4.生活废弃物品一律放置黑色垃圾袋中。
(二)污物处理室消毒及环境要求1.污物处理室保持干净整齐,通风良好,无异味。
2.各种医疗、生活废弃物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4h。
3.污物间台面、地面、门把手和保洁车等,每天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或国家许可物表消毒用品进行消毒。
三、洁具间管理规范洁具间是存放各种保洁工具及其清洗、消毒的场所。
1.洁具间保持干净整齐,通风良好,无异味。
2.消毒剂应现用现配,监测有效浓度,记录详实。
3.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各区域使用清洁用具分开放置,并在清洁用具上做清晰标识。
4.配置清洁区与污染区(含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分开,普通区与隔离区分开的水池和拖布清洗池,各区域使用清洁工具分别冲洗、消毒,分开干燥存放。
血透病历管理制度

血透病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患者的病历记录和管理,提高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各透析中心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技师等。
三、管理要求1.病历的书写必须规范、清晰、准确,内容完整、记录齐全。
2.透析治疗的每一次记录必须填写日期、治疗次数、医生和护士签名,并保留至少5年。
3.病人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4.病历记录应当符合医学名词规范,不得使用难以理解、含糊不清的词语。
5.医疗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填写病历,不得私自修改或涂改已有记录。
6.病历记录应当准确地反映每次透析治疗的情况,包括病人的基本情况、透析前后的体征和生理指标、药物使用情况等。
7.病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必须及时、准确,以备查阅和统计分析。
8.透析病历记录的纸质和电子版都应当保存完好,备有防火、防水、防盗设备,不得私自带离医院。
9.医疗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病历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四、病历记录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2.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
3.主诉和现病史:主要描述患者的症状和体征,以及透析治疗前后的变化情况。
4.体格检查:主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频率、体重、体温等生理指标。
5.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生化指标、透析前后的血浆尿素氮、肌酐等适当检查。
6.透析治疗方案:包括透析膜的选择、透析液的配置、透析器的消毒等详细说明。
7.透析治疗过程:包括透析治疗的时间、速度、剂量、透析效果等。
8.药物治疗:包括用药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等。
9.病程记录:包括透析治疗的长期观察和疗效评估。
10.医嘱和维护指导:包括透析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和康复建议。
五、病历管理流程1.病历记录应当由主治医师负责书写和审核,护士负责填写护理记录。
2.医疗人员应当在治疗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归档透析病历记录,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广东省血透规范

广东省血透规范简介广东省血透规范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针对血液透析治疗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血液透析是一种治疗慢性肾脏疾病的常见方法,通过机器替代肾脏的功能来排除体内多余的废物和液体。
广东省血透规范旨在确保广东省范围内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
规范内容1. 血透中心设施标准广东省血透规范要求血透中心必须具备一定的设施条件,包括合理的空间布局,严格的洁净控制,完善的水处理系统,以及必备的设备和仪器等。
血透中心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2. 血透人员要求广东省血透规范对血透中心的医护人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 - 医生: 必须具备肾内科临床经验,熟悉血液透析治疗的各项知识和技能,能够合理开展透析治疗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 护士: 必须具备相关的血液透析护理经验和技能,能够负责透析设备的操作和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
- 水处理人员: 必须具备相关的水处理技能,负责透析水质的监测和维护。
- 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血透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合理安排透析治疗计划和管理血透中心的日常工作。
3. 透析液质量控制广东省血透规范对透析液的质量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
透析液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和检验。
血透中心必须建立有效的透析液质控体系,确保透析液的纯净和安全性,防止对患者造成二次污染。
4. 感染控制措施广东省血透规范对血透中心的感染控制措施提出了要求。
血透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感染监测和预防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消毒、手卫生等操作规程。
医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手术室准备、手术室操作、遗留物处理等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5. 患者管理广东省血透规范对血透患者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血透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患者登记和随访制度,及时收集患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
血透患者必须定期进行透析,遵守医生和护士的治疗建议,并配合相关的检查和随访。
血透室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血液透析室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
三、管理职责1. 血液透析室主任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制度的实施。
2. 医疗机构应设立血液透析室医疗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3.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四、医疗安全措施1. 设备管理(1)血液透析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3)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2. 消毒隔离(1)血液透析室应严格按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2)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手卫生,减少交叉感染。
(3)透析器、透析管路等一次性物品应严格使用,避免重复使用。
3. 患者管理(1)患者入院前,应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病情,做好透析前的准备工作。
(2)患者透析过程中,密切关注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患者安全。
(3)患者透析结束后,及时做好记录,跟进患者病情变化。
4. 医疗文书管理(1)血液透析室应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文书完整、准确。
(2)医疗文书应及时归档,便于查阅和追溯。
5. 培训与考核(1)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血液透析室医疗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血透室管理制度

血透室管理制度血透室是医院中专门用于进行血液透析的场所,对于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来说,血透治疗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确保血透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性,血透室管理制度应该被制定和执行。
本文将就血透室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和实施进行探讨。
一、血透室管理制度的内容1. 血透室的设备和人员管理在血透室内,应配备适当的血透机器、透析器、水质处理设备等,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同时,还需要相应数量的医护人员,包括经验丰富的医生、合格的护士和技术员,以及协助人员,如清洁员、文员等。
每位医护人员都应经过相关培训和持证上岗。
2. 血透室的环境管理血透室应处于整洁、安静的室内环境中,室内空气应保持新鲜流通。
医护人员应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换消毒液、洗涤剂等物品。
此外,还应制定噪音管理和隔离措施,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3. 血透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血透室的工作流程应明确并规范,包括患者登记、医疗记录、药品和耗材管理等。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如正确穿戴手套和口罩、洗手消毒等,以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
血透操作涉及到患者的静脉通路,要求医护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患者信息和隐私保护血透室应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患者档案的建立、保管和更新。
医护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同时,还应制定访客管理制度,限制患者的陪同人数和访客的行为。
二、血透室管理制度的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血透室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
同时,还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感染控制规范等。
对于紧急事件的处理,也需要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执行。
2.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血透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血透室管理制度的执行。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对血透室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
医院血透室管理制度

医院血透室管理制度1. 引言血透治疗是目前肾功能衰竭患者最常用的一种治疗方法。
为了保证血透治疗的质量和安全,医院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医院血透室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血透室的概述血透室是为肾功能衰竭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的特定场所,为了保证血透治疗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在血透室内设置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包括血透机、水处理设备、备用电源等,并对血透室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血透室除了要满足必要的技术条件外,还应该有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管理规范,以确保血透管理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3. 医院的血透室管理制度3.1 职责与管理医院要根据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专门的血透室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划分血透室的管理责任范围,建立相应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在严格地管理和监控下,保证血透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3.2 健康管理和风险防范为了减少血透治疗引发的风险和疾病传染的可能性,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健康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
包括血透室的消毒和清洁、员工的健康评估和监控、特殊感染患者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等。
同时,医院应该建立健康档案系统,加强血透患者信息的管理和归档,以方便日后的管理和研究。
3.3 药品管理医院应该在血透室内建立专门的药品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药品配送、存储、使用和检查制度。
同时,要对血透用药进行专门的监督和检测工作,确保用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防止不必要的药品浪费和误用。
3.4 财务监管血透治疗需要消耗大量的耗材和设备资源,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机制,包括血透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设备和耗材的采购和管理等。
同时,要把财务监管和医疗质量监测紧密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规范、优质的医疗服务。
4.以上是关于医院血透室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医院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法规来进行管理,确保血透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除了以上的规定外,医院还可以适当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采取更加具体和细致的管理措施,以满足患者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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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 (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 (6)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 (7)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8)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9)污物处理室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10)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山东省血透管理办法 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 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 ㈠透析治疗区 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 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 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床(或椅)间距不小于。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 ⒋透析治疗区应具备双路供电系统。不具备此条件的,在购置透析机时,应选用具有停电安全装置的透析机,以保证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⒌每一个透析单元应配备独立壁式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液排放接口、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吸引装置。有条件还应配备独立的视听装置、网络接口及呼叫系统等。 ⒍护士站应设在能够观察整个透析治疗区情况的地方,由于建筑原因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应适当增设观察站。 ㈡治疗准备室 治疗准备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⒈药品柜:放置生理盐水及其它备用药品等。 ⒉冰箱:放置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及肝素盐水、鱼精蛋白、凝血酶等需低温保存的药品以及制作冰块等。 ⒊消毒物品柜:放置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 ⒋穿刺器材柜:存放注射器、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物品。 此外,治疗准备室还应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等必备设施。 ㈢水处理间 ⒈水处理间面积至少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并避免阳光直晒。 ⒉水处理间地面承重应符合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地漏;地面及墙面均应经过防潮、防酸碱处理。 ⒊水处理间的自来水系统压力适宜,流量不低于水处理系统产水量的倍;透析机供水管路和排水系统应选用无毒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并避免有死水区存在。 ⒋水处理间应急具备供水条件(如储水罐、供水泵等)。 ⒌有条件可以配合水处理间安装或单独设立透析液中心供液系统。 ㈣更衣区 工作人员与病人更衣区要分开,并分别具有各自的通往透析治疗区的通道。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病人更衣区的大小可根据病人的数量而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病人更衣区内设置椅子(或沙发)和更衣柜,病人更换拖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区,拖鞋专人专用并在每次使用后以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 ㈤接诊区 接诊区应备有接诊桌、体重称、血压计、体温计等。病人更换病号服和拖鞋后在接诊区称量体重、测体温、血压及脉搏,医务人员可在此确定透析方案以及开具处方、化验单等。 ㈥医务人员办公室 应设置医务人员办公室,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公室内应安装可处理透析医嘱、记录透析数据及费用结算等事项的电脑设备。有条件可安装透析管理软件。 ㈦污染区 污染区用于暂时存放生活和医疗垃圾。应注意分开存放、单独处理。 ㈧复用间 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透析器复用规定设置合理的复用间。透析器须专人专用并分隔存放。复用用水必须为合格的反渗水,无论是人工、半人工或全自动复用机均应严格分区,废水排放必须符合污水处理规范,复用间要有通风装置。 三、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备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及卫生员等。 ㈠医师 ⒈血液透析室主任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总是监督及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等。 ⒉透析室应实施主治医师负责制,负责管理透析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病人透析方案的制定、调整,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等,应定期查房,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等。 ⒊血液透析室医生配额,l~20台机器设一名医生,每增加20台机器增设一名医生。 ㈡护士 ⒈血液透析室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数量合理配备护士人数,每人每班次管理的透析机应少于5台。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组长)和护士。护士的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的数量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以保证血液透析的进行和病人的治疗安全。 ⒉血液透析室应设护士长一名,要求有丰富的血液透析机操作及透析病人护理经验,护士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培训及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医疗用品的管理,协助做好透析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⒊血液透析室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巡视病人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透析记录。并注意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㈢技师 ⒈有l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配备专职技师一名,不足l0台透析机者若无专职技师,可由其他人员兼职。技师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子学知识及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结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