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北京国泰...
北京经开区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北京市政府制定。
一、总则
(一)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旨在支持和引导经开区企业实施各种行业发展、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活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进步,实现经开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经开区政府用于拨付对企业投资引导的基金,既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又拨付给经开区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由经开区政府负责。
二、基金使用范围与涉及行业
(一)基金使用范围:支持经开区内地方性企业进行行业发展、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促进经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二)涉及行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绿色、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发展行业。
三、资金认定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特定行业发展的需求和计划;
2、具有正当的经营资质,企业间接性及其派生性投资引导经营者应拥有相应的资质。
(二)企业对投资引导资金的使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金合理分配,使用效果明显,且与企业实际投入比例相当;
2、设备、车辆、专用施工技术、生产设备技术和技术处理设施等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设备、raw materials等应当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3、采购设备、技术等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及企业合法产权要求进行处理;
4、不得直接让步原材料、板材等实物,以及停止追收投入企业本身应供货的原材料。
四、资金管理制度
(一)申报投资引导资金: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一、需求背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创业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融资和投资方式,给予创业者更多资金、资源和支持,有助于发掘和培育出更多的优秀创业项目。
然而,目前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投资周期长、风险高等因素,大多数商业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往往会避免或限制对创业企业的投资,从而给创业者带来融资难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引导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领域,并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为创业者提供更多融资支持和服务。
二、设立目标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加强对创业投资领域的支持和引导,促进国内创业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支持创业园区、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等创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三、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一、基金规模和来源引导基金的规模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初期可设立基金规模为5000万元。
引导基金的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捐赠、金融机构入股等方式。
二、基金运营方式引导基金的运营方式可以选择政府与企业合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介机构管理的基金,以及自主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等形式。
基金管理团队应由具有丰富投资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确保基金的专业化管理和风险控制。
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标准引导基金的投资领域应主要涵盖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环保能源等新兴行业,特别是对引进创新人才的创业项目进行优先考虑。
对于投资项目,应遵循基金的运作原则,秉持市场化规则,重点关注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盈利能力等标准,合理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基金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引导基金的投资期限应为3年至5年,考虑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效益,可以适时延长投资期限。
对于投资后的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管理和培育之后,通过上市、并购、资产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可为基金提供保障和获得回报。
五、基金运营与管理引导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应建立规范、透明和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创业投资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主要投资于具有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的创业企业,以支持创新创业为目的的基金。
第三条基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市场化运作:基金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实现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共享。
(二)专业化管理:基金管理应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管理团队负责。
(三)风险控制:基金管理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运作。
(四)社会责任:基金管理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基金设立第四条基金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具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合理的资金规模;(五)有符合条件的管理团队和风险控制人员。
第五条基金设立程序:(一)发起人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基金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申请;(二)基金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三)发起人根据批准文件,按照公司章程设立基金。
第三章基金运作第六条基金运作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基金管理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明确投资方向和投资额度;(二)基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基金管理应当加强投资风险控制,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四)基金管理应当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第七条基金投资领域:(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新兴产业;(二)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的创业企业;(三)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八条基金退出机制:(一)通过股权转让、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二)基金到期后,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按照约定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促进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参照《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京财资产〔2015〕2566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金融〔2021〕199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为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的母基金。
今后区政府出资新设立基金或对已设立基金政府承诺的后续出资,均由该母基金出资,已设立和今后新设立和投资的基金均作为子基金。
引导基金不设存续期。
第三条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亟需政府保持一定引导性投入的领域。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对符合核心区特点的金融业、文化产业、数字经济、商业和商务服务业、健康产业等进行涵养、培育,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东城区聚集。
引导基金主要投向以下领域:(一)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四)加速“崇文争先”,打造文化产业发展高地;(五)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六)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七)支持其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二章引导基金运作模式第四条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设立和运作,遵循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第五条引导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以母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对于区政府决定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基金也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进行运作。
子基金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以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增资、受让权益等方式投资并持有相应权益的子基金或对现有基金履行出资承诺。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二)风险可控、效益优先原则;(三)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原则;(四)突出重点、协同发展原则。
第二章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第四条引导基金由各级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其规模、投资方向和运作方式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引导基金运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引导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设立母基金和若干个子基金;(二)母基金主要负责对子基金的设立、管理和监督,子基金负责具体投资;(三)引导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领域;(四)引导基金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夹层投资、并购投资等。
第六条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子基金设立方案,明确子基金规模、投资方向、运作方式等;(二)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三)根据征集结果,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四)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协议,设立子基金并开展投资活动。
第三章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第七条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具备专业的投资团队;(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四)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子基金的设立、管理和监督;(二)负责子基金的投资决策、项目评审和风险控制;(三)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子基金运作情况;(四)其他相关职责。
产业引导基金政策解读

产业引导基金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与目标产业引导基金政策是为了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产业集聚、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升级。
二、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作1. 设立方式:政府设立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2. 运作模式:引导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三、投资策略与领域1. 投资策略: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
2. 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
四、资金来源与筹措1. 资金来源: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资、社会资本投入等。
2. 筹措方式:政府出资部分由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社会资本投入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
五、管理与监管机制1.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2. 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引导基金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风险控制与防范1. 风险识别: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控制:采取多种措施控制风险,包括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实行投资限制等。
3. 风险防范: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
七、激励机制与政策优惠1.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基金的投资。
2. 政策优惠:给予参与引导基金的社会资本一定的政策优惠,如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
八、政策效果评估与调整1. 效果评估:定期对引导基金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2. 调整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国家设立、支持和引导的专门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基金。
它的设立旨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下面将从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三个方面对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申报进行详细介绍。
一、申报要求1.投资范围: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面向新兴产业创业项目进行投资,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2.投资规模:申报基金规模不得少于10亿元。
3.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其中前两年为募集期,后面为投资运营期。
4.投资方向:申报基金应聚焦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注重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和发展。
5.地区范围:基金的投资对象可以是全国范围内的创业项目,也可以是在一定地区内的项目,具体由申报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该包括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方向、投资期限等基本信息,并附上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基金组织章程:基金组织章程应包括基金的设立目的、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等内容。
3.基金管理人相关材料: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4.基金管理人相关经验: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业绩,包括管理过的同类型基金的投资情况、管理的项目的盈利能力等。
5.投资项目方案书:投资项目方案书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以便评估和审查。
三、申报流程1.申请:申报方首先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审查: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基金进行初审。
3.审批:初审通过后,申报方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和答辩。
引导基金风控核心指标

引导基金风控核心指标1.基金名称:2.基金注册地:引导基金所在地。
3.基金组织形式:合伙制或公司制。
4.基金规模:引导基金最低或最高出资金额。
5.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落地管理团队。
6.基金存续期: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7.基金缴款安排:一次出资、分期出资。
8.托管机制:强制托管,符合引导基金政策要求的商业银行。
9.返投金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50%-200%)。
10.基金管理费: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清算期管理费率。
11.投资策略:规定产业或行业,以及投向规定产业或行业的最低投资金额(60%)。
12.投资领域:规定投资领域,以及投向规定领域的最低投资金额(60%)。
13.投资阶段:投资于特定阶段的最低金额(60%),以及各阶段具体要求(如项目成立时间,项目人员、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基金投资为项目首两轮投资或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一定年限。
14.投资限制:单个项目单次最高投资金额(如10%),单个项目累计最高投资金额(如20%);最低项目数量。
15.投资决策机制:决策机构组成、决策机制表决机制,引导基金观察员(审核产业方向、投资方向、投资阶段、项目知情权、合规性审查前置审批权)。
16.关键人士:基金投资完成一定比例(如75%)前不得设立与管理投资方向、投资策略等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基金。
17.关联交易:决策机制、回避机制。
18.核心管理团队:19.收益分配:门槛收益率、分配顺序、追补机制、业绩报酬。
20.引导基金退出机制:正常退出(清算、份额转让、上市退出等)、非正常退出(子基金触发约定条件)。
①方案通过后未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设立,引导基金拨付资金后一定期限内未启动投资,投资方向、投资领域等不符合引导基金要求,违反合伙协议未能有效整改,违法违规被查处,首期资金未到位超过一定期限。
②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变更,如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变更,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半数以上发生变更。
③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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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PE月刊第三十八期 2011年02月28日目录行业动态 (2)网络零售去年交易规模超5000亿占总额3% (2)庞大汽贸IPO在即汽车经销商上市生态链显现 (2)乳业审核大限在即预计超两成企业退出市场 (5)转化新能源技术可获联合国资助 (7)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有望近期出台 (7)青番茄的“书式生活”:实体图书馆+电子商务 (8)焦点观察 (11)中国教育培训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11)投资资讯 (16)万学教育完成第二轮2000万美元融资DCM红杉等参与 (16)箱包商城美兮阁获数百万元融资启动大规模招聘 (16)KPCB注资贝法易400万美元战略布局跨境电子商务 (16)政策法规 (19)私募基金将合法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 (19)数据报告 (21)TMT行业并购升温盛大为最活跃战略投资者 (21)行业动态网络零售去年交易规模超5000亿占总额3%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较2009年又翻了近一番,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
分析人士预计,2011年将是网上零售商们“资本火并”年,由此,在未来两年内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将会步入全新台阶,突破10000亿元大关,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达5%以上。
报告显示,在超5000亿元的网上零售规模中,平台类购物网站和自主销售类B2C购物网站的发展并驾齐驱。
平台类购物网站中,淘宝网仍占绝对领先的市场交易份额,高达85.4%,其次是拍拍网、易趣网。
自主销售类B2C购物网站方面,京东商城则以32.5%的交易规模位居第一;卓越亚马逊位列第二,凡客诚品、麦网、红孩子、苏宁易购、新蛋网、易迅等紧随其后。
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助推作用,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显示,2010年电子商务领域已披露的投融资共有42起,其中风险投资35起,总额逾5.5亿美元;IPO 两起,募资总额3.89亿美元;网站并购5起。
而B2C领域继续占据电子商务行业的主流,无论在融资金额和数量均冠绝整个行业。
去年,B2C领域共发生风险投资24起,并购2起,并发生IPO。
京东商城完成的C轮1.5亿美元投资及后续传闻的5亿美元投资,成为风投对中国网络零售市场的“疯投”的缩影。
在IPO 方面,麦考林及当当相继登陆纳斯达克终结了中国B2C企业无IPO的历史。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预计,2011年将是网上零售商们“资本火并”年,更是“市场火并”年,通过2010年的市场孕育期,竞争将进一步升级,市场主力军仍将由“资本”主导。
2010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主要数据●交易规模5131亿元,较2009年近翻一番,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
●B2C、C2C与其他非主流模式企业数已达15800家,同比增58.6%,预计2011年将突破2万家。
●网上零售的用户规模1.58亿人。
●个人网店的数量1350万家,同比增19.2%。
庞大汽贸IPO在即汽车经销商上市生态链显现1月14日,庞大汽贸IPO过会,不出意外的话,其将成为今年首家在A股挂牌的汽车经销商。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至少有二三十家经销商集团有明确上市计划,汽车流通业将在未来3年内出现一批上市公司。
可以说,经销商上市,是在市场多重压力下的一个选择,因为一旦实现上市融资,将最大限度地解决其急速扩张的资金问题,不用再像过去那样看银行脸色,并因银根收紧而神经紧绷。
不过,即便实现在资本市场的融资,经销商的发展隐忧仍在。
其一无土地二无汽车品牌,汽车销售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虽然随着经销商规模的壮大,大型经销商和汽车制造厂商之间的博弈已经出现,但出现汽车业“苏宁、国美”的几率并不大,经销商上市融资后如盲目扩张,将很难维持健康发展。
上市之路像庞大汽贸这样的汽车经销商之所以选择上市,有着自己的隐情:融资渠道单一,发展受制于银行信贷环境。
眼下,就有一轮考验。
“央行再次上调了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这已经是央行今年第二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银根再次收紧,不但会增加公司财务成本,而且融资也更加困难。
”沪上一家宝马4S店总经理张先生19日对笔者说,语气中充满无奈。
对于主要依靠银行和汽车厂商金融公司进行融资的汽车4S店来说,银根收紧无疑增加了其发展业务的难度。
庞大汽贸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就披露了公司业务对银行存在较大依赖风险,并受基准利率变动影响的内容,称“如果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制约公司未来发展;未来如果国家提高贷款基准利率,将造成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加大,从而给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与此同时,国内车市的蓬勃发展,刺激着汽车经销商扩张业务的神经。
继2009年后,中国在2010年再次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鉴于单店销量有限,扩大经销店网络几乎成了所有汽车厂商的“倚天剑”,但投资经销店网络所需资金巨大,根据品牌不同,少则投资300万~500万元,多则甚至过亿,这其中还不包括流动资金,而对于经销商来说,又特别依赖流动资金,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经销商如果从汽车厂商进车,需要提前付款。
对资金有巨大需求的汽车经销商,因此急欲通过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后可以实现短期内的快速扩张。
”绿地汽车总经理陆鸿文认为。
J.D.Power亚太中国区总经理梅松林则认为,经销商上市后形成规模化效应,还可以增加在汽车厂商面前的话语权。
资本市场的“香饽饽”两年前,听说庞大汽贸准备在A股市场上市,一家证券公司的汽车高级分析师把它看作笑话,他说:“汽车经销商集团一无汽车品牌、二无土地,这些都是别家的东西,拿什么来上市?没有哪家券商或投行愿意去做这些经销商集团的承销商。
”不过2年后,中升控股(00881.HK)、正通汽车(01728.HK)等经销商集团上市成功,未上市经销商集团也成了承销商眼中的“香饽饽”。
“承销商首先看到了中国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内已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最大汽车消费市场。
”梅松林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员部主任宋涛也告诉记者:“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09年发布了…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发展报告‟,并公布了…2009年度中国汽车经销商50强排名‟。
2009年度进入前10名的经销商集团,营业额起点在100亿元的规模,2010年度的前10名经销商集团的起点营业额已经达到200亿元规模。
这应该是不少风投、私募公司主动找上门来,接触50强经销商,并鼓动50强经销商上市融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宋涛认为,从整个行业来看,汽车行业的投入与产出比要高于不少行业,投资回报率比较高而且稳定,车市未来还有很大潜力。
实际上,汽车行业的投资回报率也引起了资本的关注。
中升集团创始人黄毅曾在集团上市的记者会上披露,汽车售后服务毛利率极高,一些豪华汽车品牌甚至可达到50%。
庞大汽贸也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近3年来的毛利率。
庞大汽贸2010年上半年、2009年度、2008年度和2007年度毛利率分别为10.48%、10.49%、10.46%、8.30%,平均毛利率水平自2008年度以来一直保持在10%以上水平。
从毛利构成角度来看,该公司毛利主要来自汽车销售业务和汽车售后服务业务。
汽车销售的毛利率低于10%,但是汽车售后服务的毛利率稳定在27%以上,2010年上半年、2009年、2008年及2007年分别为27.45%、28.47%、30.46%及27.68%。
根据记者对沪上车市抽样调查发现,一般中端品牌汽车售后服务的毛利率都会在30%以上,有的中端品牌4S店汽车销售毛利率都有20%,更不用说豪华车品牌。
隐忧仍在即使上市融资解决了钱的问题,汽车经销商的隐忧仍在。
中进汽贸一家4S店的总经理坦言,经销商集团上市后,经营活动会更加透明和规范,也有可能提高在汽车厂商面前的话语权,但汽车厂商和汽车经销商的竞争格局仍不会改变,汽车厂商将继续处于主导地位。
实际上,几年前颁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把品牌授权给了汽车厂商。
“经销商如果不听话,1年或2年的授权期结束,就不会再拿到授权。
”上述中进汽贸4S店总经理说。
对此,国泰君安首席汽车分析师张欣告诉记者:“不管怎么说,汽车厂商不会允许经销商发展成国美、苏宁那种经营模式,而且汽车销售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J.D.Power亚太汽车市场预测总监曾志凌也持同样观点。
他表示,汽车业的特点和家电业不同,汽车业投资强度大,消费者的品牌意识远远高于家电产品,出现汽车业“苏宁、国美”的几率不是很大,但是大型经销商和制造厂商之间的博弈已经出现,二者之间的博弈将加剧市场竞争的复杂性。
“不能说经销商只要上市就算成功了,这只是个募集资金行为,不是标准。
经销商领导要考虑的是,圈钱后如何用?”上述中进汽贸4S店总经理告诉记者。
张欣也给经销商上市泼了冷水,“企业集团规模化具有边际成本,规模数字如果超过了某个节点,规模就会带来副作用,但是现在没有人做过这样的测算,经销商有可能盲目扩张。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汽车经营有点看政策吃饭的味道。
今年车市各种优惠政策已经取消,相反北京限购等利空消息蔓延,经销商圈钱后如果盲目扩张,将很难持续增长。
乳业审核大限在即预计超两成企业退出市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及国家发改委去年11月的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
至2011年3月1日,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依法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
今年3月1日,将是所有乳制品加工企业的“大限”。
根据已经公布审核清理报告结果的省份和自治区数据,中小乳业企业关闭较多。
多地公布审核清理报告2月14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外公布了该省乳制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核清理的报告。
该报告显示,2010年底,全省拥有78家乳制品企业,处理鲜奶能力8200吨/日,在此次审核清理后,有54家企业符合《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行业准入条件,24家则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将确定予以关闭,共计淘汰产能1850吨/日。
以此计算,此次乳业审核淘汰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30.77%,淘汰产能占企业总数的22.56%。
陕西省的产能淘汰从2008年就已经开始。
该报告还称,从2008年截至2011年1月31日,陕西全省通过开展项目(企业)审核清理、三聚氰胺专项整治、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整顿措施,共关闭乳制品企业41家,占企业总数的43.15%,淘汰产能2900吨/日,占总产能的31.14%。
2月18日,宁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对外公布了该自治区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核清理的最新进展。
该区第一批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核清理结果显示,33家已建成有生产许可证的乳品企业中,14家被注销生产许可证,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产业政策,需要整改的有6家,国家通报出现问题乳粉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