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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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名词解释7篇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7篇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7篇篇1一、定义集体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合同目的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双方协商,明确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条款,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作与和谐,以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三、合同主体集体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和劳动者(如员工、工人等)。

四、合同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2. 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明确双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标准。

3.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包括变更、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4.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明确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5. 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明确违约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赔偿标准。

6. 其他需要双方共同遵守的事项。

五、合同签署与生效集体合同需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劳动者过半数同意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

合同一式多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六、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 双方应严格遵守集体合同的各项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2. 用人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劳动者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履行情况,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备案和监督,如发现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违法行为,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七、法律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集体合同规定-精品

集体合同规定-精品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二○○四年一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篇一: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篇二:集体合同签订流程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劳动基准团体和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局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并无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

并无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名誉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并无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人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全权负责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才,协商代表者和首席代表常驻由企业推举产生。

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公函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

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两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转自:wWw. 千叶帆文摘: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相关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集体合同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拟出作成协商要求,收到协商其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对此,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需要进行教育工作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商定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依序轮流主持。

安徽省集体合同管理条例

安徽省集体合同管理条例

安徽省集体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对安徽省范围内的集体合同管理的规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补充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安徽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集体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第三条集体合同的主体1.集体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

劳动者代表由劳动者自行选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自行选派产生。

2.劳动者代表应当由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或其他组织负责组织选举,并代表劳动者参与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集体合同的内容1.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条件、工资和福利、劳动保护和安全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2.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集体合同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不得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条款。

第五条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1.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当充分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并经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共同商议确定。

2.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当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由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履行第六条集体合同的履行期限集体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为一年,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延长或缩短。

当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监督与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设立集体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2.劳动者有权通过工会或其他组织向用人单位提出关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建议和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集体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集体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解除。

2.在下列情况下,集体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因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动需要调整;–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决定变更。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集体合同履行义务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解决争议,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1. 集体合同的订立1.1 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1.2 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1.3 集体合同的期限2. 集体合同的内容2.1 劳动报酬2.2 工作时间2.3 休息休假2.4 劳动安全卫生2.5 补充保险和福利2.6 员工培训2.7 劳动争议解决2.8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3. 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和协调3.1 集体合同的履行3.2 监督机制3.3 协调机制4. 集体合同的效力4.1 集体合同的生效4.2 集体合同的无效4.3 集体合同的撤销5.1 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5.2 终止集体合同的情形6.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6.1 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6.2 员工的违约责任7. 争议的解决7.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7.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8. 集体合同的公示和备案8.1 公示程序8.2 备案程序9. 集体合同的修改9.1 修改集体合同的原则9.2 修改集体合同的程序10. 集体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0.1 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10.2 终止集体合同的情形11.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1.1 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11.2 员工的违约责任12. 争议的解决12.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12.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13.1 公示程序13.2 备案程序14. 集体合同的修改14.1 修改集体合同的原则14.2 修改集体合同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1.1 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1.1.1 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1.2 订立集体合同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1.1.3 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1.2 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1.2.1 企业应当依法成立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组织,代表组织成员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公正性。

1.2.2 双方代表组织就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向企业员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五日。

工会集体合同、协议

工会集体合同、协议

工会集体合同、协议工会集体合同、协议1. 引言2. 工会集体合同的定义和内容工会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就劳动条件、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福利:确定工资标准、加班费、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工时工作: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加班安排等。

劳动保护:明确劳动安全、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护等保护措施。

培训与晋升:规定培训机会、晋升机制等。

纠纷处理:规定劳资纠纷处理程序和机构。

3. 工会协议的定义和内容工会协议是工会与雇主就特定事项达成的一种协议。

它的特点是具有一定时限、具体针对某一特定事项,不同于工会集体合同的全面性。

工会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调整:针对特定时期的工资调整。

补偿与福利:针对特定福利或补偿事宜的约定。

劳动条件:针对特定工作条件的约定。

培训与发展:针对特定培训或发展事项的约定。

4. 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程序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商议和磋商:工会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进行商议和磋商,确定协议的内容和范围。

2. 签订初步协议:双方确定初步协议的内容,并进行内部会议或磋商,确保需要约定的事项充分考虑了劳资双方的利益。

3. 正式签署:双方代表在律师的见证下,正式签署工会集体合同或协议,并在约定的时间生效。

4. 履行和监督:双方根据合同和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5. 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的作用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权益保护: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合法维护。

争议解决: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为劳资双方提供了明确的纠纷解决机制,减少了劳资之间的纠纷。

劳资协作: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鼓励劳资双方进行协作,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

社会稳定: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有助于社会稳定,减少劳资冲突,维护社会和谐。

工会集体合同和协议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程序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程序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程序一、产生协商代表。

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用人单位工会主席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担任职工一方与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

职工一方的代表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职工占有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代表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女职工代表。

用人单位一方的代表由用人单位确定。

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半年以上的,应当视为自动放弃代表资格,有关一方应当推举新的代表,并通知另一方。

二、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

一方提出签订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进而商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有关事宜。

三、集体协商。

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代表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与资料,并进行集体协商。

涉及保密规定或者商业秘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协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代表同意,可以中止协商。

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四、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五、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六、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用人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同时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一级工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签约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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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

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

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

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

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的通知2008-05-29 浏览:1034 发表评论打印本页分享|鲁劳发[1996]305号字体各市、地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各单位,济南军区,济南空军,省军区,海军青岛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管理工作,现制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并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集体合同审查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经费。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催报补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

请各市地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查生效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统计表》报省劳动厅。

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行为,确保集体合同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集体合同的报送审查,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

省属单位、中央及部队驻鲁单位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厅或由省劳动厅授权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市、地属以下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由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单位应当在七日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集体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并附报下列材料:(一) 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一式二份。

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首席代表及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2.集体合同的起草情况;3.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过程;4.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5.协商过程中争议较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办法;6.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

(二) 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附后);(见下表见下表)(三)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工会社团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四) 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工人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五) 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六) 受委托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七)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八) 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第五条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一) 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二)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职工大会代表审议讨论通过;(三) 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四) 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程序:(一) 登记、编号;(二) 审查;(三) 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篇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哪些?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国家劳动部颁发(劳部发[1994]485号)《集体合同规定》和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在一个区域范围内的工会联合会,或行业(产业)的工会联合会,或集团公司的工会组织,或单个企业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或企业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相应的企业组织,就企业劳动标准、职工基本劳动权益与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

其签订程序如下:一、确立集体协商双方代表。

1、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已建立工会的工会首席代表不是工会主席的,应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企业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2、区域性集体合同由工会联合会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村企业管理组织(如:工业总厂、工业总公司、经济联合社、经济总公司)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组织,(如:外资、私营行业、企业家协会等)进行协商;没有区域经济管理组织的,由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逐个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进行协商。

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工会应当收集职工和企业有关部门的意见,单独或与企业共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拟定草案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行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劳动标准,集体合同范本和其它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关资料等。

三、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四、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1、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工会代表就草案的产生过程,主要劳动标准条件的确定依据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

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工会主席签字。

2、区域性由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管理组织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组织签订;没有区域经济管理组织的,由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与辖区内逐个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进行签订。

五、报送、审查、公布。

1、集体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集体合同送审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会主席任职批复件、区域性集体合同企业覆盖企业名录报送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书之日起(以签收日期为准)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将《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送回报送单位。

3、集体合同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区域性集体合同要印发到被覆盖的所有企业公布实施。

篇三:集体合同订立的操作程序集体合同订立的操作程序一、建立机构在企业成立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协调领导小组。

负责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产生双方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三名,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工会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他代表可由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和女工委员组成;行政方的首席代表为企业法人,其他代表可由各部室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双方另行各自指定一名记录员。

三、拟定集体合同草案双方代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四、双方代表进行协商双方代表就合同草案进行讨论协商,作必要的修改补充。

五、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进行审议,经全体代表或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

通过后的集体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签字。

六、集体合同的审查、生效集体合同签字后,在七日内写出请求审查的书面报告报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工资科审查,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工会联合会和区总工会备案。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工资科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应在十五日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企业,在此期限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自行生效。

七、公布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依法向全体职工公布。

八、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后,双方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小组,明确责任,保证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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