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合集下载

行政许可法的理解

行政许可法的理解

行政许可法的理解
行政许可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的行为范围内进行审批、批准、同意等形式的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体系。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基本程序、条件、范围、制度等,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行政许可法的理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程序性质:行政许可法是程序法的一种,其关注的是行政许可的全过程、程序和环节的合法性。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及时限,为行政许可的申请方提供了法定的操作规范。

2. 确权功能:行政许可法是一种行政权力的正当化授权和管理方式,通过明确规定行政许可权力的界限和程序,有效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

3. 法律约束:行政许可法是建立在宪法和行政法基础上的一种具体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原则、条件和依据,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约束,使行政许可实施具备法律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公平公正:行政许可法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了行政许可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歧视、滥用权力或滥用行使行政许可,确保了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而言之,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旨在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学分析

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学分析

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学分析引言行政许可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措施,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该制度既保障了行政管理的合法、公正,又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法学角度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特点、目的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之道。

一、行政许可制度的特点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权力行使的性质、程序的独特性以及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功能。

首先,行政许可权力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特殊权力,区别于权力的一般性行使。

行政许可制度通过授予行政机关许可权,使其能够对特定行为进行监督、审批和管理,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行政许可制度具有独特的程序性要求。

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进行审查、审批等一系列程序,确保权力行使的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再次,行政许可制度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许可制度,行政机关能够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保护市场秩序,并提供有力的监督和制约。

二、行政许可制度的目的行政许可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具体来说,其主要目标包括合法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首先,合法性是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目标。

通过许可制度,行政机关能够确保行为的合法性,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法律秩序。

其次,公正性是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追求。

行政许可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不随意歧视或排除某些特定的市场主体。

最后,高效性是行政许可制度应当追求的目标。

许可制度需要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来满足权益主体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之道尽管行政许可制度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行政许可制度的程序繁琐、冗长,导致办事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简化程序、提高信息化水平以及加强行政能力培养等方式进行改进;其次,行政许可制度的不确定性给市场主体带来了困扰。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行政许可法之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法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经济社会秩序,规范和统一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职权的法律。

本文就行政许可法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其相关条款和具体应用。

二、行政许可法的概述1.1 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通过审查判定,作出是否同意、批准或者确认等决定,并在专门的许可证书上做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单次性、有限性等特点。

1.2 行政许可法律地位与作用行政许可法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立、实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同时通过明确权限、程序和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查2.1 申请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行政许可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和付费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行政许可的审查内容与标准行政许可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等。

审查标准既包括法定标准,也包括行政许可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的标准。

四、行政许可的决定与公告3.1 行政许可的决定程序行政许可机关在审查申请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作出是否同意、批准或者确认等决定,并进行书面通知或发放许可证书。

3.2 行政许可的公告制度行政许可机关应当通过媒体或者互联网等途径对行政许可的决定进行公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许可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追究4.1 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行政许可的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其中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许可机关自行进行,外部监督由社会各方面组织和公众参与。

4.2 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行政许可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职权时,应当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处罚。

行政许可法讲解

行政许可法讲解

行政许可法讲解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一定的行为、事项或者法律主体的法律地位进行认可的行为。

行政许可法是对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管理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许可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便利原则、容缺原则、有限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简化行政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其授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的内容包括行为许可和事项许可。

行为许可指对特定的行为进行批准,如颁发营业执照、核发资质证书等。

事项许可是对特定的事项进行批准,如招标投标、进出口许可等。

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履行等环节。

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技术可行性审查、经济合理性审查等。

审查结果可以决定是否予以许可,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决定。

申请人在获得许可后应当按照许可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行政许可的撤销、变更和有效期等事项。

行政机关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

行政机关也可以对已经颁发的许可进行变更,但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而设定,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许可自动失效。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确保行政许可的依法进行。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许可活动有监督权,可以提出异议、投诉和举报等。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相关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总之,行政许可法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法,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行政许可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就像一个规范的框架,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同时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保障。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比如,开一家餐馆需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办一家工厂需要获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就是要确保这些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这部法律的首要意义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

在过去,行政许可的设定比较随意,一些不必要的许可项目繁多,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控制了许可的数量,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同时,行政许可法强调了许可设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法性要求许可的设定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依据,不能随意创设。

合理性则要求设定许可时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不能以许可之名行剥夺公民权利之实。

比如,对于一些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或者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应当设定行政许可。

在许可的实施程序方面,行政许可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机关在受理许可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而且,行政机关在实施许可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人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化。

行政许可法还注重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许可不是一劳永逸的,行政机关要对被许可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许可的条件和范围从事活动。

如果发现被许可人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甚至撤销许可。

但这种监督检查也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意干扰被许可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行政许可法之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授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批准、认可、核准或者注册等行政行为的制度。

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设立,依法行使。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应当公平、公正对待申请人。

3.便利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和便捷的服务。

4.调整利益平衡原则:行政许可不仅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5.远离腐败原则:行政许可应当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许可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和特殊行政许可两种。

1.一般行政许可:是指依法设定的对不特定申请人普遍适用的行政许可。

2.特殊行政许可:是指依法设定的只适用于特定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受理阶段: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受理,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审查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

3.决定阶段:行政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做出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4.公告和送达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告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决定送达给申请人。

5.监管和检查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活动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许可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与审查标准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事实条件。

1.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的。

2.事实条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具备的实际条件。

六、行政许可的期限和效力1.期限:行政许可的期限是指许可决定的有效时间,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2.效力:行政许可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以依据许可决定行使权益。

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我国税务行政许可问题改善探究【第一章】税务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构建绪论【第二章】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第三章】税务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现状及问题【第四章】完善我国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路径【结语/参考文献】国内税务行政许可权优化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第2 章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2.1 行政许可权的概念与分类。

2.1.1 行政许可权的概念。

行政许可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并由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法定许可事项,通过审核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以颁发许可证或不颁发许可证的形式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权力。

行政许可权具有行政性质,行政许可权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设定,行政机关本身不得创设行政许可权,而且,由于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直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在具有行政性质的同时,行政许可权一方面是权利,但另一方面也限制权利。

公民权利与自由能达到何种程度,直接取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而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又以行政机关的批准为前提。

不能任意行使权利。

因此,行政许可范围的设置与公民的权利义务息息相关。

2.1.2 行政许可权的分类。

行政许可权是一个抽象广泛的概念,但却维系着百姓群众的日常生活。

行政许可权包含着两个部分,即行政许可设定权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权,这两个部分涵盖了行政许可从无到有并在社会生活中实施的全过程,也就是表明享有行政审批设定权的相关部门能够依照规范法律,使得某一事项进入到行政审批的范围内,给予其相关行政主体使用行政许可的权力,并且也对相应行政主体贯彻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

1、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制度在实质上是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一种制度,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与界限即是对行政许可范围的合理界定,是行政许可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它对于实现行政许可制度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而行政许可设定权亦是对政府干预公民权利范围的界定。

行政许可范围设定制度的法理解读——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为分析视角

行政许可范围设定制度的法理解读——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为分析视角

p l is n t n a h o 1 o ic ai st e g a .Ov r o n h r u fcvls cey s o l e o u e i nn o n ,o e oh rh n t o ec mig te f d o ii o it h ud b c me o rb gn i gp it n t t e a d,weh d b t r a h a et e rs e t h n e e d n e o ii s cey a e u t l a d e t bih t e i e fp b i ne e tp o t e p c t e id p n e c f cvl o it d q aey n sa l h d a o u l i tr s r r y,a d a h 锄 e t ,ve s c ii n tt e s i me iw
利益关 系开始分 化 , 现 出 多样化 和 二 元并 存 的格 呈 局 : 的市 民社会 成为重要 的社会力量 , 新 构成 现代 国 家 的现实 基 础 。 l 尽 管 中 国 的市 民社 会 与西 方 市 ”1 民社会在生 成机理 上 有所 不 同 , 不 可否 认 的事 实 但 是: 市民社会 与政治 国家产 生 了现 实上 的分离 而 不
e s rn r ae r h sa au rp s n u g p i t i t s v l e t i i v g o m.T e s t n y t m o d n s ai e p r sin s o e i u d n srt e P r s in L w h et g s se fa miit t e miso c p n o r A mi i a i emi o a i r v t v s
行 政 许 可 范 围设 定 制 度 的 法 理 解 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我国税务行政许可问题改善探究
【第一章】税务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构建绪论
【第二章】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第三章】税务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现状及问题
【第四章】完善我国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路径
【结语/参考文献】国内税务行政许可权优化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第2 章行政许可权的法理分析
2.1 行政许可权的概念与分类。

2.1.1 行政许可权的概念。

行政许可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并由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法定许可事项,通过审核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以颁发许可证或不颁发许可证的形式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权力。

行政许可权具有行政性质,行政许可权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设定,行政机关本身不得创设行政许可权,而且,由于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直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在具有行政性质的同时,行政许可权一方面是权利,但另一方面也限制权利。

公民权利与自由能达到何种程度,直接取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而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又以行政机关的批准为前提。

不能任意行使权利。

因此,行政许可范围
的设置与公民的权利义务息息相关。

2.1.2 行政许可权的分类。

行政许可权是一个抽象广泛的概念,但却维系着百姓群众的日常生活。

行政许可权包含着两个部分,即行政许可设定权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权,这两个部分涵盖了行政许可从无到有并在社会生活中实施的全过程,也就是表明享有行政审批设定权的相关部门能够依照规范法律,使得某一事项进入到行政审批的范围内,给予其相关行政主体使用行政许可的权力,并且也对相应行政主体贯彻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

1、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制度在实质上是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一种制度,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与界限即是对行政许可范围的合理界定,是行政许可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它对于实现行政许可制度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而行政许可设定权亦是对政府干预公民权利范围的界定。

设定,望文生义,具有"第一次制定"、"创设"等涵义。

行政许可设定权是指拥有设定行政许可权的机关创设行政许可,使行政许可从无到有的权力。

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是对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的保障,也是对我国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

行政许可设定的主要方面在于设定范围的界定,从目前我国的立法制度来看,要想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内容科学的行政许可体系,使得行政机关有效地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必须
先做到科学的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从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出发,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力为公民设定义务或剥夺、限制公民的权利,由此可知调整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事项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法规和规章均无权染指。

行政许可设定权原则上由全国人大通过颁布法律来行使,应当成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模式。

2、行政许可实施权。

行政许可实施权,即在创设行政许可后,相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准许或者不准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权力。

行政许可设定权固然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具有重要作用,但行政许可实施权也同样关系着行政许可实施的最终效果以及后续监督功能的发挥。

行政许可实施权赋予了相关行政机关较大的权力,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合理使用权力。

基于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行政许可创设权与行政许可实施权应当进行合理划分。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权力划分程度并不明确。

很多行政主体往往自行设定并自行实施许可,这种现象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也极易变成地方保护主义及谋取本单位、本部门利益的工具。

因此,对行政许可权应当进行合理划分,保障公平合理的行政许可。

2.2 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

行政许可之范围的划定,并非越大越好,也绝不能依赖立法者的主观意愿,然而应该顺应其相关价值考量和分析,将行政许可限
定在真正需要的范围之内。

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在维护公共权益的同时不能阻碍个人合法私益的行使,其作为政府实行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经济规制的一种方式,一方面放松管制,如削减审批,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另一方面,又要必须强化规制,如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规范许可等,适度干预和限制市场主体的自由。

因此,我国必须设定相关法律对行政许可设定范围及标准以及行政许可的实施进行法律规制,使得行政许可在法治的轨道中进行。

我国已颁布的对行政审批制度予以规制的法律主要有《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

《行政许可法》第12 条和13 条用列举的方式从反和正两个层面对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的边界予以明确,其立法意图在于通过此举来减少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从而在法律上限制行政许可的设定,但是这两个条款所表述的涵义具有模糊性,使得当前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具有很大的漏洞,不论公权力还是私权益都受到很大的威胁,因此必须要对我国行政许可权制度进行法律规制,从而保证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合理合法实施,实现简政放权的政治目标。

行政许可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有:
1、划定行政许可的界定范围,予以严格限制。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直接关系到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程度,若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过宽,公权力对社会生活介入的过多,则会影响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也将阻碍经济发展的步伐。

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机关提倡"简政放权",精简我国政府机关的行政职能,不过多的干预社会正常生活。

因此,必须对行政许可设定范围进行严格限制,综合考虑社
会资源、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权利行使等因素。

2、限制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主体。

行政许可设定权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在某些特定行业领域设定较高的门槛,必须经过相关行政单位的许可才能从事某些事情。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设定涉及行政许可主体的资格问题,关系到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也确定了行政许可主体应当依法通过行使行政许可权以保障相对人权利有效实现的法定职责。

而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公民权利的相关事项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才能进行相应的改动。

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以及当前行政授权立法的规定,目前不仅行政许可设定权力可以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决定,现行一些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主体也享有设定权力。

这一现象的产生,使得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主体范围过宽,造成行政许可设定不规范,带有严重的部门利益导向,破坏了行政许可设定的原有目标和宗旨。

因此,必须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才能解决已经出现的类似问题。

3、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直接关系着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全过程的效果,以及后续监管的完成,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必要方式和不可逾越的步骤。

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的目的在于使申请、审查、批准或不批准及许可这一整套流程都能受到规范和制约,否则将不利于相对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公权力干预私权益的行政行为,因此在设定行政许可的同时必须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积极考量公众的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让公众参
与其中的讨论。

对行政许可设定程序进行法律规制,使得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4、完善行政许可的监管制度。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毕竟是行政行为,设定与实施主体均为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难免造成部门利益导向的倾向。

因此,为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权的效能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从法律角度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民众对行政许可的监管,保证行政许可从设定到实施全透明的纳入公民的监管中。

2.3 税务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意义。

我国税务行政许可作为行政审批制度中较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其良好运行关系着整个税务审批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因此,我国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限制和规制。

当前我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中,已取消税务非行政审批项目,也意味着我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仅仅存在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文所分析的行政许可权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依然适用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我国税务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法律规制,应当从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设定程序、异议解决机制到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实施监督等一系列过程中完善和规制,使得我国税务行政许可在法律规制中得到较好的运行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下文将从税务行政许可的现状入手分析税务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以及详细分析如何做到对税务行政许可的
法律规制。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