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交通的日益繁忙,农村公路养护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提高农村交通效率,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深入探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农村交通安全性农村公路经常承担着连接农村各个地区的重要职责,属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农村公路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养护管理,将会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及时维修和养护可以保障道路的平整度、防止路面坑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农村交通的安全性。
2. 改善农村交通效率农村公路的畅通程度 directly 影响着农村交通效率。
如果农村公路存在坑洼、崩塌等问题,将会导致车辆行驶速度减缓,增加行车时间,影响农村交通的通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养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及时解决农村公路的问题,提高交通效率。
3. 保护农村公路资产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投资项目。
养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确保公路资产的保值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节约资金和资源。
定期的养护工作可以延缓路面的破损程度,降低维修费用,为公路资产保值提供可靠保障。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首先,应该建立健全一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包括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和机制、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建立健全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
这些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养护工作更加有序化、高效化,确保农村公路的及时维修和养护。
2.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养护人员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升自身技能和专业水平,熟悉各类养护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养护技术,了解养护管理的最新要求和标准。
这样可以提高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养护成本。
公路养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公路养护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促进公路建设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及相关单位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作应该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对道路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养护,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公路保持良好的状态,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运行效率,提供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遵循“谁建谁管、谁用谁养、谁违谁补”的原则,养护责任明确,工作清晰。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作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按规定程序开展,确保公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国家、地方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养护工作开展绩效评估,促进公路养护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公路养护管理第八条国家、地方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第九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养护工作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养护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理调配资源,协同推进公路养护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路养护档案,记录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果,形成可追溯的证据,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章公路养护工作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养护计划编制、养护实施、养护监督和养护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根据道路的种类和等级,确定养护标准和养护内容,分类分级进行养护。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养护标准和养护内容要求开展,确保养护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加强预防性养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道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道路使用安全性。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提升公路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小修保养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良好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结合相关专项养护活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
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公路交通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根据年度《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安排,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进行管理。
3、组织小修保养等各类养护技术培训,提高养护管理人员水平。
4、负责督查全区小修保养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公路养护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全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科技水平。
6、负责全区养护体制、模式的调查研究,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公路养护管理。
第七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编制小修保养年度建议计划,经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公路管理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下达的小修保养年度计划,分解辖区内小修保养计划,落实养护任务,并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道路养护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管理控制制度对于道路养护工程来说尤为重要,只有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才能确保道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将就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控制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养护工程前期准备1.确定养护工程的范围、目标和任务,明确养护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施工期限。
2.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包括施工方案、工期安排、材料选购、设备准备等内容。
3.确定养护工程的预算和资金来源,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
4.组建养护工程项目组,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各自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6.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养护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按时完成,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及时沟通和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团结合作。
6.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进展顺利并符合相关规定。
7.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和整理工程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三、养护工程后期管理1.建立健全的道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施工记录、合同文书、验收报告等内容。
2.对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整改和提高养护工程的质量水平。
3.定期检查和维护养护工程,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
4.加强道路养护工程的维护保养,及时修补和处理道路上出现的问题,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
5.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3. 公路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2.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公路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病害处理、清洁保洁、绿化美化等。
2. 根据公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标准和作业指南。
3.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极端天气造成的公路损害,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纳入养护计划。
四、养护工程实施1. 养护工程应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和养护周期,制定年度和季度养护计划。
2. 养护工程实施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定的养护效果。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1.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 根据养护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合理预算养护成本。
3.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监督考核与奖惩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2. 定期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3. 对于养护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公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

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切实搞好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完好率,延长道路年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结合我村实际就加强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村级道路养护管理的村规民约。
二、宣传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村级道路养护工作。
三、实施日常养护,按照道路分布情况实施分段养护,发动群众集中养护。
四、村委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每村组安排1—3名养护人员,由村委与其签订养护管理合同。
五、纳入党员双向承诺内容,鼓励党员参与道路养护。
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对村公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
七、道路养护经费可多方筹集,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以“一事一方”方式筹集。
八、村级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
九、村级道路及其用地范围内(边沟外缘1.5米),严禁超载超限车辆行驶,严禁堆放、焚烧秸杆、倾倒垃圾、堆放沙、石料等建筑材料,严禁打场晒粮、采石、取土、沤肥、排放污水、损坏道路的引水灌溉等行为,提高全民养路、爱路意识。
安镇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
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和畅通,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护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内各类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的维修、清洁、清障等。
第三条道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道路养护工作应当遵循“先预防,再维修”的原则,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和质量。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道路养护工作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工作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道路养护管理第一条市政部门应当制定道路养护管理计划,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
第二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道路病害和安全隐患。
第三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维护档案,记录道路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信访制度,受理市民对道路维护问题的投诉和建议。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奖惩制度,对道路养护单位和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施工和养护材料的检测,确保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
第三章道路养护工作第一条道路养护工作包括道路表面修复、路灯维护、雨污分流管理、树木修剪、绿化养护等。
第二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清洗、清扫、除草,确保道路的清洁和整洁。
第三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维修和更新城市道路的路灯、绿化设施,保证道路的亮度和美观。
第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防止道路积水和结冰。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修剪树木,防止树木倒塌引发安全事故。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雨水和污水分流管理制度,防止雨水倒灌和污水外溢。
公路工程预防性养护制度
公路工程预防性养护制度一、总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路交通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已经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公路工程作为公路交通的基础设施,其建设和养护工作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预防性养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路工程的预防性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二、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是指在公路工程运营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坏的发生,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提高公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的一种养护方式。
通过及时的预防性养护,可以保持公路工程的基本功能、安全性和舒适性,减少维修和维护成本,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的整体运营效益。
三、预防性养护的原则1. 综合性原则:预防性养护需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等各个阶段的因素,从而建立健全的预防性养护体系。
2. 及时性原则:预防性养护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预防性养护需要全员参与,包括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等,共同关注公路工程的养护工作。
4. 系统性原则:预防性养护要有系统化的规划和实施,各项措施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相互支撑的养护体系。
四、预防性养护的内容1. 路面养护:对公路路面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无裂缝,提高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
2. 桥梁养护:对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牢固,保证通行安全。
3. 隧道养护:对公路隧道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隧道内部设施齐全、通风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4. 排水养护:对公路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防止水患发生。
5. 绿化养护:对公路绿化进行定期修剪、浇水和施肥,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提高道路环境质量。
6. 设施养护:对公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预防性养护的措施1.建立健全的预防性养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养护标准和规范。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公路绿化养护质量,保障公路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生态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路的绿化养护工作。
第三条公路绿化养护应遵循生态保护、美化环境、安全行车、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公路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明确养护责任,制定养护计划。
第五条公路绿化养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承担,确保养护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六条公路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的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补植、清理枯枝落叶等。
第七条公路绿化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1. 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和垃圾;3. 绿化景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具有美化效果;4.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四章养护周期与频次第八条公路绿化养护应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季节变化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养护计划。
第九条养护频次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状况和气候条件灵活调整,确保养护效果。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养护作业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养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养护单位的养护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
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公路养护人员和设备的管理及运用。
第三条公路局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结合、科学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五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应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第六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为解决问题找到最佳方式和方案。
第七条公路局养护工作要做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要保护环境,倡导绿色养护、低碳养护。
第九条公路局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公路局养护人员必须服从管理、服从指挥,服从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路养护工作范围第十一条公路养护工作范围包括公路的日常巡查、保养、维修、施工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工作范围也包括设备、材料和人员的运用和管理。
第三章公路养护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养护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职责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养护工作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熟练掌握养护技术。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工作。
第四章公路养护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
第二十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在规定地点存放和保管,确保设备整洁有序。
第五章公路养护材料管理第二十二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浪费。
第二十三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材料受潮发霉。
第六章公路养护工作流程第二十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按照程序规范进行,做到有序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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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1 日常保养管理办法1.1 目的明确规定公路日常保养的工作对象、作业要求、质量标准、考核方法;达到排水系统无於塞、无损坏,边坡挡墙等附属设施良好、稳定;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环境卫生水平,使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水平。
1.2 日常保养的内容1.2.1 路基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路基日常保养管理,路基范围包括:路缘石、排水系统、路基边坡与挡土墙等防护设施。
工作内容要求:1、对公路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频率为1次/月。
平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地面排水设施中的杂物和杂草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排水设施的洁净畅通。
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及急流槽、拦水带等。
2、清理的淤泥、杂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如在水沟边缘堆放,应距离水沟边缘1.0米以外,在不影响排水及景观功能的情况下集中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1-2m留50-100cm的间隙;3、地面排水设施清理时,对松动的石块进行固定,并报告修理;4、清理、疏通地下排水设施时,对沟口的杂草进行清除,对沟口堵塞的用水进行冲洗或剔除较小颗粒的砂石,补充大颗粒碎(砾)石,以保持空隙,便利排水。
5、对各种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疏浚。
(1)雨天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疏导水流,保持水流通畅,防止水流集中冲坏路基;(2)暴雨后应对排水系统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需及时报告修复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3)拦水带的设置应合理,保证路面雨水及时排出;(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不积水。
1.2.2 路面日常清扫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全线路面的清扫路面泥土、碎石、杂物;排除路面积水、积砂;排除路面障碍物等工作,范围包括包括主线、匝道、救援车道等处路面,以及纳入养护责任范围的附属区等处路面。
路面清扫工作内容要求:1、日常清扫应以机械作业为主,清扫车应按以下规则进行作业:(1)主线应清扫超车道、重车道和硬路肩;(2)匝道;(3)作业时间应保证每条路每天工作8小时,车速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4)清扫机械必须配备洒水装置,机械清扫作业时应根据路面的扬尘程度确定适当的洒水量。
2、人工清扫工作每天必须进行,主要针对清扫机械无法扫及的路面死角。
每条路按主线长度每3公里配置1名清扫工人。
3、路面清扫后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运至垃圾场妥善处理。
4、隧道内沥青路面清扫按以上要求进行,高速公路隧道的清扫为1次/日。
5、除了定期清扫作业外,还应根据路面污染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不定期的特殊清扫保养作业。
(1)当发现路面上有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时,应立即清除。
(2)当意外事件、事故等因素造成路面污染时,应及时清扫。
(3)当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化学物品污染时,应先撒沙、撒木屑或用化学中和剂处理,然后进行清扫,再用水冲洗干净。
必要时应通知公安消防协助处理。
(4)如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重大政治活动,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临时组织清扫。
1.2.3 桥涵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桥涵日常保养管理,其中桥梁保养范围包括:泄水孔、伸缩缝、支座、上、下部结构清理等。
涵洞保养范围包括:涵洞、通道内存在的可视、漂浮垃圾或堆积物等杂物。
1、桥梁工作内容要求:(1)清理泄水孔养护外包单位应经常对桥面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清理频率为1次/月,如有垃圾、堵塞等现象,应及时清理并疏通,以保证经常性的排水畅通。
(2)清理伸缩缝1.养护外包单位应经常对桥梁伸缩装置进行检查清理,清理频率为1次/月,清除缝内沉积物,保持外表清洁,防止缝内掉进杂物影响梁体自由伸缩。
2.及时清理洒落在无缝式伸缩缝上的硬物。
3.当防渗密封橡胶条变形、脱落时须及时对其复位,防止渗水和进一步脱落及时清理洒落在无缝式伸缩缝上的硬物;4.当防渗密封橡胶条变形、脱落时须及时对其复位,防止渗水和进一步脱落。
(3)支座除锈、刷防锈漆、涂润滑油1.对支座进行1次除锈、刷防锈漆、涂润滑油频率为1次/年。
2.为了防锈,支座各部分除滚动面外,其余都要涂刷油漆保护。
3.先对支座进行除锈,清理干净。
4.防锈漆应涂刷均匀,不留空白。
5.支座滚动面等需润滑部分应均匀涂刷润滑油,不得有遗漏。
6.支座涂防锈漆、涂润滑油可搭设支架或其它升降设备做为施工平台。
(4)桥梁上部承重构件、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日常清理1.对支座周围垃圾清除,保证支座正常工作,频率为1次/半年。
2.清除构件表面污染物和砌缝中滋生的草木,保持外表清洁美观,防止有害物质对构件的腐蚀,频率为1次/月。
3.清除箱型结构内部的杂物、水泥浆、积水,疏通通风口,频率为1次/年。
4.对桥梁承重结构的连接构件进行保养,清除杂物及积水,保持连接构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频率为1次/月。
5.对桥梁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的青苔、杂草、灌木、漂浮物清理,频率为1次/月,雨季或洪水季节应加大检查及清理的频率。
6.每年雨季前对跨河桥梁上下游进行清理,确保流水畅通。
2、涵洞、通道工作内容要求:排水沟槽的清理应保证涵洞上下游排水顺畅,无杂草、大块石等。
1.2.4 隧道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隧道日常保养管理,其中隧道保养范围包括:内装、人行横洞及排水设施等。
工作内容要求:1、内装的清洁(1)隧道内装的清洁为1次/月。
(2)内装的清洁必须使用专用隧道清洗车进行清洗作业。
(3)清洗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既要保证清洁质量,又要防止损伤顶板和内装。
清洗需要的清洁剂,可通过实际使用效果加以确定,应尽可能使用中性清洁剂。
消洗后的废水应通过专门的沉淀池进行处理,达到有关环保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4)清洁作业时,应对隧道交通进行管制。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封闭车道或者封洞等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同时,清洗(扫)车应按规定开启警示灯具,并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清洁工人应着黄色的公路养护作业服或反光背心,并注意交通安全。
(5)人行横洞的清理已包含在本清洁作业内,人行横洞内应严禁放置任何非救援的物品,确保横桐畅通无阻。
2、排水设施的清理、疏通(1)路面边沟(或中央排水管)、窨井以及沉沙池等排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污和除淤。
(2)对于坡度较小的隧道或隧道的洞口区段,尤其应防止泥土和杂物沉积而堵塞排水管(沟),应加强清理和疏通工作;对于窨井和沉沙池,应在其底部泥浆固结之前,将其清除干静。
清除的废渣应运往指定地点或渣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3)当衬砌背面至边沟的排水管堵塞时,可用压缩空气吹洗,使其畅通;(4)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上(截)排水沟的完好、畅通,定期进行清理。
在雨季前,应加强对洞口及洞外排水设施的检查和清理疏通工作,下雨过程中应对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及效果进行检查。
1.2.5 沿线设施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沿线设施保养管理,沿线设施保养管理范围包括:交通标志、护栏、防炫等施等工作内容要求:1、护拦(1)护栏周围的垃圾杂物的清除,人工清除护栏周围的垃圾杂物的费用已包含在路面清扫作业费用中。
(2)护栏周围的杂草的修剪、清理,人工修剪、清理护栏周围的杂草的费用已包含在绿化养护作业费用中。
2、道路交通标志(1)清洗道路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的定期清洗,频率为1次/年;2.道路交通标志清洗时不能使用对道路交通标志牌面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3.清洗道路交通标志时要搭设稳定的高空平台或利用登高车进行,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
(2)修枝处理遮蔽道路交通标志的树木,人工修枝处理遮蔽道路交通标志的树木的费用已包含在绿化养护作业费用中。
3、道路交通标线承包人在日常巡视、检查时,发现路面标线有污秽,影响路面标线的清晰度,夜间反光性能较差时,应及时对路面标线表面的污秽进行清除;清除费用已包含在路面清扫作业费用中。
4、隔离栅的保养隔离栅上可视垃圾杂物的清除,人工清除隔离栅上可视垃圾、杂物的费用已包含在清扫、及绿化费用中。
1.2.6 绿化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绿化保养范围包括:公路两侧、立交区行车可视范围、收费站区范围、公路沿线路基边坡、中央分割带等。
工作内容要求:表1.1绿化作业范围1.3 日常保养的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1.3.1 一般作业要求:1、日常保养、保洁作业交工后应及时填写《日常保养记录表》、《日常保洁记录表》。
日常保养工作应拍摄不少于八张照片,要求能反映保养工作前、中、后期的现场情况以及现场交通组织实施情况,其中不同时期的照片拍摄位置、角度须一致。
2、养护外包方在公路养护系统中收到道路养护部发出的保养工作的《任务指示单》后,应及时对相应路段进行保养维护。
3、保养任务完成后至养护部验收前不得再次出现损坏。
再次损坏,外包方需要无条件再次免费进行保养。
4、清洁剂的使用应采用养护部认可的中性清洁剂,对结构材料无腐蚀、光洁度无影响。
5、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6、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控制区的范围和安全设施的布设位置。
7、养护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反光服,佩戴安全帽、交通引导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交通引导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在可视性良好的非行车区域内;高速公路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8、相关作业规程参考《安全管理手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3.2 分项作业要求:1、路基:(1)地面排水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畅通,无堵塞、淤塞的情况,无杂草丛生高过排水沟。
(2)雨季前后清理完地面排水设施后,应使排水设施无淤积、无杂草、无松动石块。
(3)清理的淤泥、杂草按规定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
(4)清理的垃圾物品按要求运往指定的地点堆放,无抛撒或现场焚烧垃圾物品,未造成火灾。
(5)地下排水设施沟口无杂草,无堵塞。
(6)拦水带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出水口设置合理,无变形、损坏。
2、路面(1)主线超车道、重车道、硬路肩、匝道无明显泥沙、小石子等撒落物;(2)塑膜、纸屑、果皮等其他杂物不得超过10处/公里;(3)路面无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无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意外事件、事故等因素造成的路面污染,无油类物质或化学物品污染,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事件。
3、桥梁:(1)雨水篦子完好无破损,泄水孔畅通无阻塞,周边无杂草。
(2)伸缩缝平整、无杂物,橡胶体伸缩良好、无杂物、无漏水、无脱落。
(3)支座无生锈、缺少润滑现象(4)桥梁上部承重结构外观整洁,箱型结构箱内干净、无积水,桥梁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无杂物堆积、无冲刷。
4、涵洞、通道:洞内排水系统通畅,无杂物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