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贷款贷后检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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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计划贷后管理方面

银行工作计划贷后管理方面

一、前言贷后管理是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信贷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完善贷后管理体系,提升贷后管理效率。

2. 强化风险防控,降低信贷风险。

3. 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1. 优化贷后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明确贷后管理流程、职责和标准。

(2)加强贷后管理团队建设,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引入先进的贷后管理工具,提高贷后管理信息化水平。

2. 强化风险防控(1)加强对贷款客户的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

(3)加大贷后检查力度,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3. 提升贷后管理效率(1)优化贷后检查流程,提高贷后检查效率。

(2)加强贷后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经营状况,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建立贷后管理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贷后管理工作。

4. 提高客户满意度(1)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贷后管理服务。

(2)加强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忠诚度。

(3)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

四、工作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贷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 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确保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 定期检查与评估定期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 持续改进根据贷后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工作计划,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以上工作计划,预计将实现以下目标:1. 贷后管理效率显著提高。

2. 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

4. 信贷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贷后管理工作是银行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全力以赴,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信贷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金融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的思考

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的思考

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的思考通过对基层信用社贷后检查工作的检查,发现贷后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成为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信用社主任及信贷人员对贷后检查工作缺乏认识,不能意识到贷后检查的重要性;大部分信用社贷后检查表及贷后检查报告中内容简单、空洞,实地检查少,“编写”内容多;个别单位视贷后检查制度于不顾,待检查发现提出整改意见后,补制贷后检查表、贷后检查报告,只做形式上的“整改”;更有单位每月贷后检查报告中仅几个财务指标有变化,其余内容完全相同。

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认识上的问题,从主观上对该制度认识程度不够。

客观的说,如果不深入贷户实地检查,单纯的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只能起到完善贷款资料档案、而起不到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目的。

为使贷后检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现就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对加强贷后检查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教育和督促,提高对贷后检查工作的认识。

贷后检查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贷后的检查,能够及时掌握借款人(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是否有挪用等现象;能够及时发现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变化情况;能够及时发现抵押物是否发生变化等,从而及时察觉风险、及时预警。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教育,使信贷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贷后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改变这种“怕麻烦”、“走形式”的局面。

只有转变了观念,制度才能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二、完善制度和手段,提高贷后检查工作的可操作性。

农户贷款金额相对较小,笔数多,客户也比较分散,贷后检查工作给信贷人员增加了工作量,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建议要在传统的贷后检查方法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和创新。

在检查时间和内容上提出以下建议:在检查时间上,建议改变过去按月或按季进行贷后检查的固有模式,适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担保状况、贷款金额等有关因素来确定贷款检查的时间间隔;或在借款人所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前景是否乐观的前提下来确定贷款检查的时间间隔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22•【文号】银监发[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6]5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房地产业及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信贷增长的相互关系,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及房地产市场、客户出现的新变化,建立与政府规划、土地、建设、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作出反应。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制定稳健经营战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授信过度集中。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房地产贷款风险状况,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及投放策略,健全资本约束和稳健经营机制,确保房地产信贷审慎投放和稳健运行。

三、完善内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通知(讨论稿)各信用社:按照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要求,不良贷款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但是我社目前不良贷款率远远高于控制要求,压缩不良贷款任务十分艰巨。

为实现不良贷款“双降”目标,早日达到组建农商行条件,我社必须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双降”目标,分类处置不良贷款。

联社在对现有不良贷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的基础上,逐笔分析形成不良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一)集中清收。

从2011年11月份起,各社所有表外科目贷款及信用社自己认为不能清收本息的表内科目贷款,一律逐步上划移交不良资产处置中心集中清收。

不良资产处置中心根据接收的贷款实际余额分配清收任务,并对接收的不良贷款只采取利随本清方式清偿贷款。

在明年分配收息时,各社保留的贷款项余额乘以联社规定的执行利率即为其收息任务的基础数。

(二)责任清收。

联社风险管理部对上划的所有不良贷款将逐笔明确包收责任人,按责任人每月分配清收任务。

凡未完成清收任务的,联社将按贷款管理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措施,全面强化责任清收力度。

(三)招标清收。

对2006年以前已逾期的不良贷款,联社根据审核确定的底价公开招标清收。

(四)中介清收。

依靠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清收到位的“赖债户”不良贷款,联社委托给资产管公司清收,由中介资产管理公司增加清收力量,采取非常措施收回贷款。

(五)诉讼清收。

对有偿还能力的“钉子户”不良贷款及时移送法院起诉,借助法院力量收回贷款,坚决打击赖债行为。

(六)公示催收。

在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各社要适时对辖内各村、组的不良贷款户进行公示催收,以社会舆论压力促欠贷户早日还贷。

二、营销贷款与防范风险并举,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贷款质量是农村信用社的生命线,关系到我社筹建农商行的成败,也关系到我社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追求最大利润,我们必须增加贷款来增加利息收入,因此,我们必须在防范好风险的前提下营销好贷款,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力争贷款风险损失为零。

关于强化贷后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强化贷后管理的几点建议

强化贷后管理的建议(一)提高认识,转变“重贷轻管”观念,树立全程监控信贷风险的理念。

做好贷后管理是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从思想观念上转变对贷后管理工作认识的偏差。

一是树立起贷后管理和贷前决策同等重要的观念,克服“重放轻收,重放轻管”的倾向影响,将贷后管理工作作为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对信贷检查,既要对程序、过程检查,更要注重对结果的审查,把贷后管理工作纵向推进。

二是树立尽职管理观念。

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的培养,防范出现新的道德风险,真正意识到贷款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对发放贷款所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自我保护措施,信贷人员应经常深入借款人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做出经营预测分析,使贷后尽职管理成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

三是树立贷后动态的管理观念。

从市场角度看,市场瞬息万变,企业此消彼长,经营风险增大,信贷人员必须及时了解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情况,避免造成资金损失。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预警意识。

1、贷款投放之后,要对所有可能影响还款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

重点监测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是否诚实地全面履行合同;贷款项目是否正常进行;客户的法律地位、财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贷款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等情况。

持续监测的目的在于强化风险预警,高度关注和防范当前复杂形势下的各种风险。

一旦发现借款人的潜在风险,就要及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并提出风险预控措施。

后续管理中要加大贷后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严密监测潜在风险的变动趋势,不断评价预控措施效果,防止潜在风险恶化。

对于潜在风险恶化,影响到贷款本金部分或全部不能按时回收的问题贷款,要快速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2、加强对企业和贷款行业调查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制定科学有序的退出机制。

既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还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的业务”。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措施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措施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措施引言贷款是银行的核心业务,贷后管理是确保贷款回收的重要环节。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措施,是为了保障借款人及银行自身的利益,有效控制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回收率。

本文将重点介绍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的重要性,并详细探讨几种常用的贷后管理措施。

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的重要性银行加强贷后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性:1.提高贷款回收率:贷后管理能够帮助银行对贷款进行全面、深入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促进贷款的及时回收。

2.风险控制:贷后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贷后管理,银行能够及时评估和应对不同贷款的风险,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和风险防范,从而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3.保护借款人权益:贷后管理不仅有利于银行,也有利于借款人。

通过及时跟进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帮助,银行能够保护借款人的权益,减轻其负担,避免借款人陷入严重的债务困境。

常用的贷后管理措施1.还款提醒和催收策略银行可以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借款人发送还款提醒,并提供方便的还款渠道。

在借款人逾期后,银行需采取相应的催收策略,例如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以促使借款人尽快还款。

2.贷后审查银行应加强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贷款合同的约定。

如发现资金被挪用或用途不符,银行有权采取措施追回借款。

3.贷后检查银行可以定期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盈利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等,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贷后检查还可以包括资产评估、现场访谈等方式,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4.少额贷款的小额分期还款方式对于少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可以推行小额分期还款方式,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并提高还款的及时性。

5.风险分散和风险防范银行应通过多元化的贷款产品和贷款对象来实现风险的分散,降低单一贷款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同时,银行还需要引入风险防范机制,例如担保、保险、风险准备金等,有效应对潜在风险。

结论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几点建议近期,通过检查了解,部分支行轻视贷后管理,贷后检查不细致、流于形式或不能按时开展,对于借款人、担保人和抵质押品出现的影响到信贷资金安全的新变化不能及时发现,不利于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如何解决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已成为急待加强和改进的课题。

一、当前贷后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贷轻管”现象依然存在。

在商家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并将其作为增强竞争力、维系客户关系重要手段的今天,受传统经营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部分授信人员对贷后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在贷款发放阶段,投入极大的热情,而对贷后却疏于管理,就形成了重贷款营销和拓展,轻客户维护,重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轻贷后检查等一系列问题。

这样既不能密切关注各类风险,也不能对潜在风险及时提出预控措施,更不能监测风险的变化趋势。

势必就会对贷款形成不良埋下隐患,直接影响到信贷质量。

二是贷后检查流于形式。

从首次贷后检查和后续按季贷后检查报告看,“贷后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成为共性问题,对贷后检查只是“走形式、走过场”。

集中表现在贷后检查报告中内容格式化、固定化、检查结论简单化。

比如对贷款用途、经营情况、担保情况等内容检查的结论都是诸如:无挪用、良好、正常等。

有的不同季度的贷后检查报告,除了报表数据有所变动之外,其它内容完全雷同,甚至有的检查报告还在沿用上期检查数据。

客观的讲,并不能真正了解贷款主体经营、财务及偿债能力变化情况,随时监控风险。

只能起到完善信贷档案,而非起到防范贷款风险的目的。

三是贷后管理工作量大、人员配备少。

随我行信贷规模的不断发展,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愈发突出,信贷人员大部分时间用于手续资料办理和完善上,拿不出足够时间和精力到企业进行细致的调查。

就形成了个别信贷人员仅凭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日常了解的表面现象在电脑前撰写贷后检查报告,不能按更高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更谈不上对潜在或暴露出来的信贷风险信号提出具体化、针对性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贷后管理下步工作计划

贷后管理下步工作计划

一、前言贷后管理是银行业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范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贷后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结合当前贷后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贷后管理效率,确保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问题处理等环节的顺畅进行。

2. 加强贷后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贷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意识。

3. 优化贷后管理流程,提高贷后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贷后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4. 有效防范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三、具体措施1. 加强贷后管理队伍建设(1)开展贷后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意识。

(2)选拔优秀贷后管理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3)建立健全贷后管理考核机制,激发贷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 优化贷后管理流程(1)完善贷后检查制度,明确贷后检查内容、频次、方式等。

(2)加强贷后检查信息化建设,实现贷后检查的实时监控和统计分析。

(3)优化贷后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提高贷后管理效率(1)强化贷后检查执行力,确保贷后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降低风险。

(3)加强与客户沟通,提高客户满意度,为贷后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4. 严格贷后管理考核(1)建立贷后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贷后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定期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3)对贷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1. 第一阶段(2022年1月-3月):开展贷后管理人员培训,优化人员结构。

2.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月):完善贷后管理流程,加强贷后检查信息化建设。

3. 第三阶段(2022年7月-9月):提高贷后管理效率,加强贷后风险预警。

4. 第四阶段(2022年10月-12月):严格贷后管理考核,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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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贷后检查管理的规定近来,总部对部分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许多贷款贷后管理松懈,责任心极差,以致造成诉讼时效、担保时效过期、抵(质)押物流失,且笔数众多、金额巨大、涉及面广,已使我行信贷资金蒙受重大损失,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放轻收,责任意识淡漠,贷后检查制度形同虚设,未按制度要求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风险跟踪和监测,导致贷款出现风险后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贷款风险。

二、有令不行,未按总部贷审会审批的内容办理信贷业务,对总部审批贷款时所附相关条款未能认真落实,造成贷款风险。

三、不负责任,未按我行制度要求和规定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造成借款、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最终丧失我行债权追索权,造成贷款损失。

四、未坚持“面签”制度,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核押”、“核保”,核实和确认抵(质)押物价值及保证人资信情况,造成“空押”、“空保”,致使我行上当受骗,导致担保合同无效,造成贷款损失。

五、无视总部有关规定,贷款到期后,擅自越权办理贷款展期,掩盖贷款风险,致使错过清收贷款的有利时机,造成贷款损失。

六、内部管理混乱,使已有的抵(质)押物大量流失,造成贷款损失。

七、对已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如产权变动、抵(质)押物价值减损、法定代表人变更、逃废债务等)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或未按照总部指令及时处理,放任自流,造成贷款损失。

八、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停息挂帐、减收或缓收利息,造成信贷资金流失。

九、为吸收存款有意放松贷款条件,帮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贷款审查,导致信贷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

十、信贷档案管理混乱,交接不清,使原有的信贷档案中的关键资料流失,造成清收贷款采取法律措施时,形成非常被动的局面,无法适时有效地主张权利,造成贷款损失。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向行党委建议,立即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全面的信贷检查和整改,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一、各支行在接文之日起,到6月20日,对本行的贷款进行全面大检查,主要以自查为主,自查的范围为:除已经上划到总部的不良贷款外的所有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

特别是对2002年1月1日至今发放的贷款,严格按照《贷款通则》、《担保法》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企业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办法以及总部贷审会对每笔贷款的批复和指示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全力以赴予以补救和整改。

二、各支行在信贷管理的整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五类划分管理办法》及我行《贷款五类划分实施细则》对每笔贷款进行动态监测和考评,并进行五级分类,对已经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划入次级以下(含次级)的不良贷款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

三、对于各支行本年度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将按照贷款五类划分标准,对次级以下贷款年末提取相应的贷款呆帐准备,具体标准如下: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
四、各支行在自查完毕后,要对所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整改效果(包括每笔贷款的五类划分情况)写出全面详细的汇报材料上报总部,总部将于6月20日后对各家支行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复查。

五、总部复查后,将按规定划分责任,对已查出的违反制度、违反法规、法纪行为仍然熟视无睹,且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和补救的支行主要领导,将给予降职处分。

六、为严肃行规行纪,彻底杜绝上述现象的再次发生,建议对今后新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具体如下:
1、对于未按我行制度要求和规定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再次造成借款和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行为,给予支行主要领导及主管信贷的负责人撤职、主管信贷员下岗处分。

2、对于为本部门利益放松贷款条件、对贷款调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贷款审查,致使担保无效的行为,给予支行主要领导撤职、主管信贷员下岗处分。

3、不负责任,无视总部对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漠视贷后管理,甚至对已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既不深入调查,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清收,给予支行主要领导及主管信贷的负责人降职、主管信贷员
下岗处分。

4、对于超越授权权限擅自发放贷款或擅自对已到期贷款展期以及未按总部贷审会审批内容及附加条件办理信贷业务,明知故犯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支行主要领导降职、主管信贷员下岗处分。

5、对于内部管理混乱,贷后管理松懈,造成关键信贷档案丢失,或使已有的抵(质)押物流失或严重贬值,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给予支行主要领导降职、主管信贷员下岗处分。

七、对于自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如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总部贷审会和信贷管理部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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