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警务概念的理论探讨
略论警务现代化的内涵

学 术 论 坛224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警务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明进步的必然目标。
[1]警务现代化是警务改革的时代性要求,也是完善警务机制、提高警务效率的必由之路。
警务现代化从内涵上不仅仅表现为技术装备的现代化,还应包括人的现代化、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等多个层面的现代化。
1 警员现代化1.1 具备坚定不移的政治素质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信仰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又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政治保证,更是警员现代化过程中必备的素质。
警员必须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以政治上的坚定来保证行动上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忠诚。
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从警观,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培养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忠诚。
面对危难时能够冲锋在前,面对糖衣炮弹时要经得起诱惑,廉洁自律,能坚守一名警察的基本底线。
1.2 具备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作为人民警察,必须具有丰富广博的公安业务知识,掌握适应工作需要的警务技能,具备较为扎实的群众工作能力。
公安民警因此应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自己培养成“复合型”业务能手。
公安机关应加强与专业学院、研究机构合作,为提升民警业务能力创造良好的途径,强化新警随岗轮训、重点岗位名师制、岗位人才分类分级评定等人才培育工程。
1.3 具备勇于创新的进取意识人民警察在工作要有创新思维,善于思考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应对的策略和路径。
要敏锐地认识到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治安需求的深刻变化,积极改善传统勤务模式、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
要敢于打破、摒弃不符合时代特征的思维方式、勤务机制和工作定式,大胆尝试,不断推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在工作中要勇于实践,敢于尝试,不断探索契合岗位需要的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
2 警务理念现代化警务现代化不仅是实现公安工作深度转型升级的再次蜕变,也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深刻体现。
浅谈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转变

浅谈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转变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课题组最近几年来,面对动态社会环境下社会治安形势的进展转变,各级公安机关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推动警务机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这些改革举措,使公安机关活力、战斗力得以有效提升,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正在慢慢被取代,现代警务机制的框架已经初露眉目。
一、现代警务机制建构的动因(一)适应形势进展的客观需要。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和进展的不稳固不肯定因素增多,我国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长期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
与此同时,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更,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转变。
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带来庞大的进展活力,也包含着深刻的社会矛盾,并以案件、事件的形式不断涌现: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滋长和诱发违法犯法的消极因素增多,经济犯法对社会稳固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加大,暴力恐怖活动已对社会稳固组成现实要挟;进展不平衡、部份群众生活困难、社会收入分派差距拉大、为富不仁、坑蒙拐骗和消极腐败等现象,致使社会信赖流失,造成严峻的信赖危机,成为影响社会稳固的深层次问题;网上虚拟世界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愈来愈大,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随着经济、产业、城乡、阶级结构的重大转变,整个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社会人”急剧增多,各类各样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接踵出现,等等。
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客观上要求作为社会管理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立足于警务机制创新,深刻熟悉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增强调查研究,增强政策制定,增强工作部署,增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增进社会和谐稳固。
(二)解决公安机关自身短处的必然要求。
最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围绕优化警务机制、提高警务运作效率这一主线,以科学的理念、创新的思维、进展的目光、务实的举措,对传统警务机制进行了斗胆改革,初步成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警务运行机制。
论现代警务管理

论现代警务管理【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警务管理工作的难度也愈来愈大。
如何有效地实现警务管理已经成为当代警务工作的一大重点。
各市、地区派出所也相应的推出一系列措施,认真按照总体部署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主旨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不断推进现代警务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现代警务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现代警务管理的含义警务管理也叫公安管理,即公安机关运用依法获授的公共权力,以承担公共责任为前提,以合法、科学的方式为手段,以追求警务绩效为目标,对国家公共治安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协调的活动,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广义上的警务管理。
狭义上的理解是指公安机关管理者依法对公安队伍和人民警察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二、现代警务管理的内容当前,公安机关试试警务管理,其主要内容是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正规化建设。
(一)思想现代化1、遵循正确的思想指导。
规范公安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抓起。
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学习党的主要思想。
同时,在基层推广以人为本的工作主旨。
认真负责的将以人为本这种态度投入到公安工作当中去。
2、强化政治教育。
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学习党章活动,提高我们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
完善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积极融入新思想。
再现如今的公安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我们初次遇到且不熟悉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积极吸取一些新思想,对于一些旧的思想我俄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思想素质。
(二)机构高效化1、加强基础建设。
整合公安资源,加强公安工作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教官对建设,培养适应公安民警职业训练的优秀警官。
2、理顺主治体制。
规范公安工作的事权划分,理顺上下级公安工作机关共工作的领导与指挥关系,形成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
我眼中的现代警务机制

我眼中的现代警务机制近年来,面对社会环境下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戒毒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局锐意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推进警务机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这些改革举措,使各基层戒毒所战斗力得以有效提升,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正在逐步被取代,现代警务机制的框架已经初露端倪。
在我看来,科学有效、运行流畅的现代警务机制应当具备以下几点特征:一、“瘦身”机关,优化组合科室,将警力最大限度地充实到一线大队,警力配置由过去的“倒三角”变为现在的“正三角”在目前的组织机构体系下,管理机制不到位已成为制约基层戒毒所发展的瓶颈。
在警力方面,警力不足与机关臃肿并存。
机构改革突破不了警种划分过细、职能互相交叉的“怪圈”,一些机关机构改革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决人员流动少、政治待遇低的问题,形成倒金字塔型机构设置,使原本紧张的警力更加捉襟见肘。
1976年,英国警务理论学家约翰·安德逊提出“无增长改善论”,即警察机关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器材装备的前提下改善与提高警力和战斗力。
如何运用“无增长改善”原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调集、配置、使用、保护现有资源,是应当把握的重大问题。
一要做大基层。
全面推进综合警务改革,学习借鉴国外“模糊用警”模式的经验做法,减少层级,精简机关,做大基层;在基层大队关实行综合警务,实现专业分工,一警多能,提升专业化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警务效率。
对综合警务改革进行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明确改革方向、目标,从上到下彻底解决“倒金字塔”的机构设置和用警模式,做强做大基层,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
二要注重挖潜。
立足于盘活现有存量资源,通过合理配置、投放和使用,建立健全低损耗、高利用,低投入、高产出,低成本、高效益的良性运行机制,使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发挥出最大作用,获得最佳效益。
二、盘活警力资源,把基层做大做强,打造高度专业化警务组,把一线大队建设成集管、防、教、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
现代警务新体系的特征

现代警务新体系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化和智能化:现代警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信息化和智能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警方已经能够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并快速反应和处理各种犯罪活动。
这种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警务体系可以提高警方的侦查效率和打击能力。
协同合作:现代警务体系强调协同合作,各个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警种之间都可以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各种犯罪活动和社会安全问题。
这种协同合作的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警方的整体优势,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现代警务体系要求警方树立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警方需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关切,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法治化建设:现代警务体系要求警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警方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社会参与和监督:现代警务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警方需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警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现代警务新体系是一个以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合作为特点的新体系,它注重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强调法治化建设和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这种新体系将有助于提高警方的侦查效率和打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公安警务内涵式发展的理念问题探讨

2018 年 4 月第30卷第2期四川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Apr. ,2018V〇1.30N〇.2公安警务内涵式发展的理念问题探讨马建刚,申天(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内容摘要:公安警务内涵式发展是坚持以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以公安机关内部挖潜为途径,以 警务机制创新为重点,以警务制度管理为保障,以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
这是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总结近年来公安改革的实践经验,提炼警务内涵式发展遵循的理念,有助于推进公安改革。
关键词:警务内涵式发展;公安管理体制;警务内涵式发展的基本理念中图分类号:D035.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8)02-0099-062015年2月,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实 施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目标,大力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努力 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并在改革实践中,就如何实现警务内涵式发展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取得 了积极成效,这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警务内涵式发展是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所谓内涵式发展是相对于外延式发展而言。
“外延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外部因素作为动力和 资源的发展模式,它强调的是数量增长、规模扩大、空间拓展”%而“内涵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内部 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即表现为事物内在属性的发展,它强调的是结构协调、要素优 化、质量提升、水平提高、实力增强等应当承认,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在某些特定的发展阶段, 外延式发展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也曾极大地推动过事物内涵式发展。
而当经济社会处于从数 量增长为主转变到以质量提高为主的时候,就应当更多的选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内涵式发展 道路主要是指通过内部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激发活力、增强实力,从而在量变引发 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
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

对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思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公安机关的改革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不断有新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战略被创立,不断有新的警务机制和警务模式被探索和实践。
我们看到,在中国警务改革的进程中积极并卓有成效地借鉴和运用了公共关系的理念、方法和手段,从而使公安机关的各种决策、活动和措施更加符合公众和社会的要求,赢得了公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工作的理解、信任、支持与合作。
下面就“现代警务与公共关系”的有关问题来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对警务公开制度与公共关系的思考警务公开制度的实施顺应了社会管理体制发展的趋势,是合乎国情、民情的举措。
警务公开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中,使人们了解权力运行的规则,看清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便于群众知情并参与监督。
实施警务公开制度密切了警民关系;建立了良好的信誉;优化了执法环境;有效制约了权力,遏制了腐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警力。
但是,如何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还有一些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1、从民心工程、人权保障的高度来提高认识。
实施警务公开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权保障,体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可目前,有些公安民警对警务公开的认识远远没有到位,停留于形式上的表现和满足,对实施警务公开缺乏应有的热情、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深化对警务公开的性质、内涵、作用和意义的认识。
提高了认识,才能转变观念,才能在警务实践中注入为民、便民、亲民的思想。
2、从科学性、实效性上完善警务公开制度。
首先,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针对现实要解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规范性设计,经民主讨论民主评议,制定科学的制度。
其次,要有全局性的观念和长远性的计划,对。
现代警务目标

现代警务目标现代警务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服务公众,以及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警务目标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首先,现代警务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安全。
社会安全是人民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
现代警务力求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
警方通过加强巡逻、布控、犯罪侦查和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现代警务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最基本的权益,也是警务工作的重点保障对象。
警方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警方加强街面巡逻和社区警务,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再次,现代警务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的良好维护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警方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
警方加强对特殊群体和重点地区的管理和巡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的生活和安宁。
此外,现代警务的目标是打击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形态和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和演变。
警方对犯罪分子进行调查和打击,加强对刑事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警方不仅要提高对传统犯罪形式的打击效果,还要加强对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和涉外犯罪等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现代警务的目标是服务公众。
警察是人民警察,服务于人民,保护人民。
警方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开展青少年教育、交通安全宣传、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警方要依法公正执法,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现代警务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服务公众。
警方要时刻关注社会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策略,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实现现代警务的目标,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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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警务概念的理论探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现代警务的研究文献已经浩如烟海,但是,我们至今没有找到西方警务界对现代警务所下的明确的定义。
从现代警察思想在清末的传入或传播算起已经一百多年了,如果从改革开放以后现代警务这个概念引入我国算起也已经十多年了,我们的警务理论部门对现代警务也做过一些研究,出版了一些论著,但是从我们的许多公开出版物中,还没有见到关于现代警务的科学定义。
在我们国家或警察领导机关的正式文件里也没有启用现代警务这个概念。
而我国警务界的一些同行却经常使用这个概念,其中在现代警务的衡量或评介标准上明显地表现出巨大的差异,例如,2002年有的领导同志评价“广东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现代警务机制。
”但就在同一年,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的广州市又提出“要在今后五年内实现从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跨跃”。
二是对现代警务的评价标准显然相去甚远。
现在我们要问:到底什么是现代警务?由于现代警务首先产生于英国,笔者搜索了有关英国警务的网站,找到了关于现代警务的创始人罗伯特—比尔关于现代警察的两份资料,即现代警务“九条原则”的两个版本。
本文试图从这两个版本出发,研究一下现代警务的本质与定义。
一、“比尔原则”以及对现代警务本质的分析我把罗伯特—比尔现代警务的“九条原则”的两个版本都翻译成了中文,抄录如下:罗伯特—比尔现代警务“九条原则”版本一的原文中译文:1822年,罗伯特—比尔先生被任命到伦敦大都市警察委员会任职,并且在其任职的七年后,面对公众对警察的强烈不满,提出了一份警察部队改革的方案。
一、预防:警察存在的基本使命就是预防犯罪与维护秩序。
二、公众认可:警察履行职责的能力取决于公众对警察行为的认可。
三、公众合作:警察必须以自身遵守法律来取得公众的真诚合作、取得公众对警察的尊重。
四、武力:取得公众合作的程度随着武力使用的必要性减少。
五、公正服务:警察不能以迎合公众舆论来争取公众的支持,而永远要靠对法律所表现出的绝对公正的服务。
六、武力必要性:警察只有在进行劝说、忠告和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使用为维护法律或恢复秩序所必要的武力。
七、警察就是公众:在任何时间,警察都要与公众保持联系,承认警察就是公众、公众就是警察的历史传统。
警察只是为社区谋福利与谋生存的、全职服务于民的、公众中的、拿工资的公众。
八、警察职能:警察应当永远坚守警察职能,决不能超越司法权。
九、警察效能:警察的功能考核(标准)就是消灭犯罪与维护秩序,而不是看警察为此做了些什么。
罗伯特—比尔现代警务“九条原则”版本二的原文中译文:现代警务概念产生于1829年,这一年,罗伯特—比尔先生(现代警务的创始人)向英国议会提出了伦敦市警察建设条款的议案。
当时的伦敦为犯罪所困扰,许多市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扒窃、赌博、盗窃等在各类犯罪中司空见惯。
罗伯特—比尔计划中的一个重要要素就是警务与司法的分离。
比尔认为,警察应当只负责法治的一个方面,即执行阶段。
审判、定罪和处罚阶段应归于司法。
这一理念传承至今,实质未变。
在这份议案里,比尔提出了其建设警察的九条原则:一、预防犯罪与维护秩序,作为军事镇压与严刑峻法的另一种选择。
二、永远确认,警察履行其职能与职责的权力取决(或来源)于公众对警察存在、警察活动与警察行为的认可。
三、永远确认,获得公众的尊重与认可同时意味着警察要通过执法守法来获取公众的真诚合作。
四、永远确认,取得公众合作的程度随着为达到警察目的而必须使用武力与强迫的必要性减少。
五、不能以迎合公众舆论来取得公众的支持,而永远要靠对法律所表现出的绝对公正的服务;靠政策的完全独立性,并不考虑单个法律在实质上公正与否;靠乐于提供个体服务与同所有公众保持联系,不论其财富的多寡与地位的高低;靠对公众的谦恭与友好态度而不是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
六、只有在为维护法律或恢复秩序必要时,在经过劝告、忠告、警告不足以获得公众合作时才使用武力;只有在为达到警察目的必要时才最低限度使用武力。
七、在任何时候,警察都要与公众保持联系,承认警察就是公众、公众就是警察的历史传统。
警察只是为社区谋福利与谋生存的、全职服务于民的、公众中的、拿工资的公众。
八、永远确认,必须严格坚守警察的执行职能,并且不得哪怕是表面看来超越司法权,不得公报私仇,不得依仗权势定罪,不得依仗权势处罚。
九、永远确认,对警察效能的考核(标准)是消灭犯罪与维护秩序,而不是看警察为此做了些什么。
两个版本,只是在表述上有少许不同,“九条原则”的排列顺序和基本意思完全是一样的。
按照两个文本的排列顺序,我们可以将现代警务的“九条原则”概括为:第一,重在犯罪预防与秩序维护原则。
版本二除了明确表述这一原则外还特别指出,重在预防的用意在于要通过“预防犯罪与维护秩序”来避免“军事镇压与严刑峻法”。
第二,警察权力来源于公众认可原则或警察权力由法律授予原则。
这里要说明的是,英国实行的是地方自治型的治安体制,警察权力直接来源于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则来源于法律,即政府(包括警察)通过法律的授权取得行政执法权。
第三,警察必须执法守法原则。
虽然版本一在这一条前面所突出的黑体字是“公众合作”,但文本所表达的重点却是“执法守法”,警察要通过“执法守法”才能获得公众的真诚合作。
第四,最少使用武力原则。
从字面上看,文本没有直接使用最少使用武力的字眼,但是,从全文的逻辑关系上看,则明确地表达了这条原则。
在陈述中,文本表达了警察为了达到其行动目标而使用武力与强制性的必要性,但为了取得公众的支持,文本又强调必须最少使用武力。
现在,发达国家的警察遵循这一原则恐怕就源于此。
第五,公正执法原则。
文本的直接表述是“对法律表现出的绝对公正的服务”。
第六,武力使用的必要性原则或武力相当原则或比例原则。
第七,警察平民化原则。
原文称,警察就是公众,警察要与公众保持密切联系。
第八,严守警察执行职能而决不超越司法权原则(说明:西方警察权力与司法权分离基于“三权分立”原则,而我国的警务与司法的分离则主要基于职能上的分工)。
第九,效能原则。
评价警察绩效的标准就是犯罪的消除与秩序的维护。
这就是现代警察制度产生时罗伯特—比尔提出的现代警务的九条基本原则。
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现代警务概念,仅仅了解上述“九条原则”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恐怕还要了解这“九条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我们知道,警察制度从来就不是警察群体独立的行为,警察制度是从属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体制的。
现代警察制度是现代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在社会治安制度中的综合反映。
研究现代警务不能孤立地、简单地就现代警察本身的一些具体的现象来研究它,而是要从现代国家的经济社会形态、宪法、政治体制的背景层面来研究。
现代警务产生于十九世纪初叶的英国,那么,决定英国伦敦现代警察产生的根据是什么?或者说现代警务“九条原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现代警察制度所以产生在十九世纪初叶的英国,根本依据有三条:第一,市场经济已经成为英国社会占统治或支配地位经济形式。
英国是世界历史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最早的国家。
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初叶,世界的科技中心实现了从意大利向英国的转移,英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
三大革命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和产品的社会化。
到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占居社会经济形式的统治地位。
罗伯特一比尔的“九条原则”基本反上映了当时英国市场经济社会关于秩序、自由、民主、公正、效率与法治的要求,封建时代的那种把军队、司法与社会治安力量混在一起的治安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了。
因此,现代警务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产物,现代警务是以市场经济社会为背景的警务制度。
第二,英国社会权力制约的法治机制已经基本确立。
英国实际上是现代法治确立最早的国家。
早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英国就产生了通过法律来约束和限制王权的思想。
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人权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宣告王权专制的结束,标志英国法治体制的基本形成。
罗伯特—比尔建立伦敦大都市警察“九条原则”中的第七条所秉承的就是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必须分离的理念。
它与英国社会关于分权的法治思想完全吻合。
现代警务又可以认为是以法治社会为基础的警务。
第三,维护人权与公民权利的法制已经基本形成。
英国实际上是世界上人权实践最早的国家。
早在1215年,英国教会在与国王的抗争中诞生的《自由大宪章》就第一次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规定了人权。
虽然这里的人权所保护的主体还是各大主教、贵族及自由民,这个文件在本质上是个封建性文件,但它的意义远远超出文本本身。
在此后的数百年中,英国通过《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等文件不断地将人身保护制度通过法律得以确认,确立了近现代意义上人身自由权利。
罗伯特.比尔现代警务的“九条原则”无不表现出人权和公民权利保护的思想理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警务是以保障人权与公民权利为核心内容的警务制度。
综上所述,十九世纪初叶罗伯特—比尔的现代警务,就其本质而言,我们可以定义为,是以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为基础的、以保障人权与公民权利为核心内容的警务制度。
现代警务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产物。
现代警务制度是相对于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背景的、以封建时代的“人治”制度为基础的、以保护封建王权(或皇权)为核心内容的古代警察制度而言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警务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进步。
它是人类文明发展在警察制度上的具体表现,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
二、“比尔原则”的新发展与现代警务的基本特征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的发展进步,随着市场经济由“自由”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型,现代警务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
170多年来,现代警务制度又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其中包括美国的“警察专业化运动”、欧美各国的“警察现代化运动”和欧美各国的“新警察模式改革(社区警务运动)”,并且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现代警务又面临着现代“政府管理新变革”的挑战与发展。
现代警务在本质上,即在其产生的经济社会基础和它的核心内容上没有变化,但是,与“比尔时代”相比,现代警务又凸现许多新的特征。
我这里就现代警务的自身层面与现代警务的“社会”层面的特征做一个简要的归纳:首先,从现代警务自身层面来看,现代警务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警务理念的先进性。
现代警务与古代警务的具体形式,例如巡逻、逮捕等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为谁做警务,用什么方式做警务,警务价值观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其内容是不一样的。
警务理念的先进性是现代警务的根本性特征。
并且,警务理念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它包括警务目的层面、警务方式层面、警务方法层面的理念等等。
就警务的目的层面的理念而言,现代警务理念具体表现为人本理念、服务理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