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S-101-1 人事部职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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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hm)

人事管理制度(hm)

人事管理制度(hm)人事管理制度(h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以及暂时工。

同时也合用于公司的外部招聘和人材引进。

第三条人事管理体系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执行相结合的人事管理体系。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人事和劳动关系工作,对各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入职与录用第四条招聘方式公司招聘采用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引进等。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会适时发布招聘通告,并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材。

第五条具体程序录用程序包括:报名、初选、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确定被录用的员工。

录用程序中要求具体执行,按照程序逐步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六条准入要求公司对录用的员工要求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准入门坎和标准,筛选出合适的人材。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岗位安排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能力,进行科学安排和管理,做到岗位与人材相匹配。

同时要保证合理的晋升途径和合适的薪酬福利体系,激励员工发挥潜力,提高工作热情和质量。

第八条工作制度公司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出勤、考勤、请假、加班等方面,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奖惩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及时对员工进行表扬和激励,同时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确保公司制度的实施和员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四章福利制度第十条薪酬制度公司建立公正、公平、科学、透明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奖励和评定。

同时公司也会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福利,确保员工的合理权益。

第十一条假期制度公司制定假期制度,包括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方面,实现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的目的。

第五章离职与退休第十二条离职程序公司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劳动合同规定的履行程序,返还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设备。

人事部制度

人事部制度

人事部制度(目录)Contents员工入职、离职及调职管理制度...........................................................................2--5营业部员工绩效考核指标规定 (6)营业部员工出勤管理制度...........................................................................7-10非营业部员工出勤管理制度...........................................................................10-14内部培训讲师制度 (15)营业部员工入深户条件的相关规定 (16)收入证明指引 (17)员工入、离、调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职、离职、调职相关手续及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管理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人员(不包括集团借调人员)的入、离、调职,由人事部负责操作及备案。

未经或违反本制度规定之手续及流程的人员入、离、调职行为无效。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有条款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公司人事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员工入职管理第四条营业部员工入职流程:(一)、6B、6C、6D级员工入职流程:员工填写《职位申请表》,经分行经理、分区经理、区域总监或营业副总审批通过后传真至人事部。

(二)、5B、5C级员工入职流程:员工填写《职位申请表》,经分区经理、区域总监或营业副总审批通过后传真至人事部,经人事部复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三)、3、4级员工入职流程:员工填写《职位申请表》后传真至人事部,经人事部复核后提交总经理、执行董事审批。

(四)、1、2级员工人事任命依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五)、员工入职审批通过后,人事部负责通知分行行政助理,分行行政助理通知录用者准备相关资料并确认其办理入职手续的日期后,回复人事部;(六)、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下午13-15点,录用者备齐相关资料准时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表》正式入职(资料不齐或逾期不报到者,不予入职),行政部领取工牌、工服等。

世一人事PART管理规定

世一人事PART管理规定

SIF
6、人事Part工作内容 序 号 工作项目
人事PART管理规定
工作内容 1、对保安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分工; 2、确认工厂内的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外来车辆的的登记及来访人员登记确认; 4、就餐时间饭堂排队秩序的的控制; 1、员工晋升必须由各部门长确认,总经理承认后方可生效; 2、公司所有成员不得越级晋升,特进人员必须有突出业绩者方可申请; 1、公司物品放行,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人、部门长确认、管理部 签字方可; 2、在出厂门前由保安根据放行条上品名、规格、数量进行详细确认, 对不符合项按规定有权禁止出厂或重新开具放行条; 3、放行条在部门长不在的情况下,可由所在部门Group长签署方可; 4、如周末部门长不在或管理部无人签名情况,须电话通知本部门长, 由本部门长与管理部联系,再由管理部电告保安室确认; 5、在车辆外出之前必须经保安人员详细清点,清点完毕后给予放行; 6、未签字放行条于上班时上缴管理部进行补签;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根据演习计划进行; 2、每周对公司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点检,对于不合格项要求相关部门 限期整改; 3、不定期对宿舍、食堂进行安全检查,主要范围是抽烟现象、私接电 源、厨房食品安全大检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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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初始日期 发行日期 版本 00 31-41-01-01-01-03 2007-09-28 2007-09-28 页码 1/6
三级文件 人事PART管理规定
文件分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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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标准31-41-01-01-01-05 员工培训Process
三级文件

人事管理制度(hm)

人事管理制度(hm)

”书》 ; , , 《 》人事管理制度说明:1、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人力资源利用和开发能力。

2、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解释权归华美(昆明)医学整形美容门诊部。

3、本公司自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职员。

一、职员聘用(一)用人标准1、本公司所需职员一律公开条件在企业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量才录用。

2、应聘者不低于18 岁。

3、各级职员的任用以思想、品德、学历、能力、经验、体格及工作需要为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予聘用: ①未满18 周岁者;②身体状况不良、体格不健全或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 ③向公司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者; ④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⑤品行不良、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者; ⑥曾有严重渎职行为者;⑦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⑧吸食毒品者;⑨因贪污受贿,私挪、拖欠公款受到处罚者; ⑩通缉在案尚未结案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5、本公司各级职员不允许把亲属安排到本人所在的企业或部门工作,属特殊情况者,举荐人 出具“担保书,并报请地区经理批准。

(二)招聘程序1、 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送办公室审察。

2、办公室针对定员编制情况,按人事权限报批。

3、做好招聘前准备:A 、获得已经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书》B 、齐备“公司简介”等招聘宣传资料,设计招聘广告;C 、制作“岗位描述”或“职务说明书”报相关领导签批;D 、预算相关费用报计划财务签批;E 、发布招聘广告。

4、应聘人员接受公司面试合格者,再进行为期三天的职前培训。

5、新职员职前培训考核合格并向公司提供或出示以下材料后由办公室发给 试用通知书: ①人才履历表;②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免冠近照2 张;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体检表或健康证;⑥公司要求的其它材料。

; 经 报 》 人员) (, ,并 3 前本 , 不能 3、 26、应聘者持《试用通知书》到指定部门报到。

7、新职员在其入职指引人的指引下,按规定程序办理下列事项: ①领取《职员手册》及识别卡(工卡) ②领取考勤卡;③领取制服及相关办公或劳保用品; ④办理公司其它指定事项。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布日期】2007.08.09•【文号】国人部发[2007]109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人事争议处理,组织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2011)(发布日期:2011年8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5日)修正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现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二○○七年八月九日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H201001--人事管理手册(原版)

H201001--人事管理手册(原版)

人事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健全组织及管理制度,特依据外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政府有关法律条令,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员工之管理,除政府法令、本公司组织法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手册行之。

第三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依劳动契约下正式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专职人员。

定期契约人员之管理,依个别所定劳动契约行之。

第二章任用第四条:本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并以“思想、品德、知识、能力、及体质适于所任职务”为员工任用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各职等员工出缺时,原则上由本公司员工中按考绩及年资,择其服务成绩优异者优先递补。

第六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须增补人员时,应依授权程序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公开招聘事宜。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雇用为本公司员工;或于受雇后,发现有此类情况,即予以无条件解雇:(一)曾在本公司或相关单位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二)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三)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而服刑尚不期满者;呕心沥血整理word1(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五)由于身体的缺陷或健康情形欠佳,经本公司确定,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或有不良嗜好、违反社会风俗者。

第八条:员工服务年资自报到之日起算。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须遵守公司内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诚信勤勉执行职务。

第十条:新进雇用员工,其年龄应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

第十一条:如属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得视具体情况与本公司签定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聘用第十二条:录用原则1、公司聘用雇员本着合适、精简的原则,真正做到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是公司录用的重要原则,公司给予内部和外部应聘。

第十三条:录用流程(详见下图)第四章相关工作信息第十四条:体检所有员工来公司报到之前,必须前往公司制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在来公司报到的第一天将体检报告交给管理部;凡体检结果证明不合适岗位工作者,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各地、各部门不要自行颁布专业人员职称条例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各地、各部门不要自行颁布专业人员职称条例的通知正文:----------------------------------------------------------------------------------------------------------------------------------------------------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各地、各部门不要自行颁布专业人员职称条例的通知(1993年6月13日)近来,有的部门和地方,不经国务院及其职称统管部门批准,自行规定职称条例、规定下发,有的还在报纸上宣传,以致引起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某些混乱。

目前,中央正在责成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统一研究有关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

在中央尚未作出统一决定以前,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不要自行制定和颁发专业人员职称条例、规定:不经国务院及其职称统管部门批准,也不要组织试点。

今年以来由部门和地方下发的新的职称条例和规定:如关于海关专业干部职称、关于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干部职称、关于卫生宣教人员病案管理人员技术职称、关于各级党校、干校教学研究人员职称等,均暂缓执行,并将这些条例和规定抄送劳动人事部。

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上述条例、规定评定了职称的,留待以后处理。

关于政治工作干部评定业务职称问题,按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一九八三年四月联合发出的通知(组通字[83]30号,中宣发字[1983]23号,劳人科[1983]65号)执行。

对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正式颁发施行的各种职称条例,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坚持条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评定。

请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思想工作,督促检查,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我们。

——结束——。

川崎汽车零部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12 —04 —01 发布2012 —04 —01 实施广东顺德川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先提出申请(《增/ 补人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和实施招聘。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在本公司招聘范围之内:一般情况下年龄小于18 周岁大于45 周岁者(行业特殊性);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身患易传染疾病者;被本公司开除者;已怀孕之妇女。

二、公司员工介绍或担保亲属进厂工作时,必须公开被介绍人与自身的关系,管理人员不得将其亲属安排在自身管辖范围内工作。

第四条:在招聘甄选过程中,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法或两种并用。

(《考核试卷》和《面试记录》)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会签《录用人员会签表》连同《考核试卷》和《面试记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一线员工试用1 个月,一般管理人员1 八3个月。

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3八6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以下证件: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5 、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人事部条例

人事部条例人事部(1部长,2副部)①负责日常队伍内的各项考勤②负责每月各项评优(参照奖惩制度——附录②,考核制度——附录⑤)③负责队内人员信息档案的保管④负责每周训练和升降旗人员通知《国旗护卫队队内请假制度》一、请假截止时间为活动开始前2小时,事后补假无效。

二、遇重大任务(如出旗,团日活动等)时,请假人员必须在队伍人员确定之前请假,过了时间一律不予申请。

三、请假须先向人事部领取请假单登记,并经活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视为成功请到假。

四、紧急事情请假,请假人员可直接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并于事后补上请假条上交人事部。

五、请假条一律上交到人事部并由人事部收集管理。

国旗护卫队奖惩制度为完善国旗护卫队纪律机制,同时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的项目:(1)月先进个人(2)月训练标兵2名(3)月荣誉班 1个学期优秀队员2名奖励内容:个人为奖状,团体为锦旗处分的项目:(1)队内警告(2)队内通报批评和书面检讨(3)劝退一、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应以国旗护卫队整体形象为重,不得做出有损国旗护卫队形象的事,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二、国旗护卫队每月参照日常考核分数评选出月先进个人,并予以相应奖励,对有不足的队员提出批评及改正意见。

三、国旗护卫队每月由副队长和班长商议评选出训练刻苦,表现积极的月训练标兵(两名),予以相应奖励。

四、每一届由副队长和人事部商议于队伍所有队员中评选出两名优秀队员。

五、积极提出意见并被接纳的,经过各部长讨论后视轻重给予一定的奖励(可予以加分或物质奖励)。

六、每月经过各部长开会决定,对一些失去工作热心,缺乏责任感的成员予以队内警告;警告无效者可予以进一步处罚,最高可予劝退处理并上报学院。

七、国旗护卫队所有财物均供国旗护卫队集体使用,未经允许私自挪用者,轻则队内通报批评,重则予以开除,并上报学院。

八、国旗护卫队任何人不得私自以国旗护卫队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务,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罚。

【人力资源】人事管理规则精编版

人事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任用 (1)第三章保证 (3)第四章服务 (3)第五章作息 (5)第六章待遇 (6)第七章请假 (6)第八章值勤 (7)第九章考绩 (7)第十章奖惩 (8)第十一章迁调 (8)第十二章离职 (9)第十三章福利 (10)第十四章教育训练 (10)第十五章安全 (11)第十六章附则 (11)附录日常工作交办事项表……………………………………………12人事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之任免、考绩、奖惩、请假等人事事项全依本规则办理。

本规则无规定者得另定办法办理之。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及关系企业员工之管理,依据本规则之规定及精神另订管理规章,经总公司核定后施行。

第二章任用第三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得延聘顾问或特约人员,并得雇用临时人员,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招募,以对外公开徵求或推荐方式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之招募单位(各分公司)主管依业务上之需要,汇报总公司人事单位依前条方式办理之。

非技术性文职人员之任用,由人事单位签办依权责划分程序办理之。

第六条:本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应先行试用三十天并视状况的延长以三个月为限,但依权责划分,核定提早正式任用者,不在此限。

试用期间品行不佳或工作不力者,得随时无条件停止试用,其薪资支给至试用截止之日止。

试用期满前由权责单位予以考核,由人事单位复核。

如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不合格者则予以解雇。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录用;(一)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二)因案未结、刑期未满或经法院通缉有案者。

(三)受禁资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无法依规定觅妥保证人者(五)经查证与原填资料不符者。

(六)有其他违法犯罪行经查属实者。

(七)曾在本公司、关系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八)精神异常或患有传染病者。

(九)未满十六岁者,但初中已毕或经主管机关认定其工作性质及环境无碍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新进人员报到,应办妥下列必要手续;(一)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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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人事劳资处职责。

2.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三条。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事部职责的管理。

4. 责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全体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正文:
5.1. 一级职能:制订/实施人事政策,合理开发人力资源,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5.2. 二级职能:
5.2.1. 人事管理。

5.2.2. 评价体系。

5.2.3. 工资与福利。

5.2.4. 员工培训。

5.2.5. 社会保障与保险。

5.2.
6. 劳动关系。

5.2.7. 派出人员管理。

5.2.8. 企业文化。

5.3. 三级职能:
5.3.1. 人事管理:
5.3.1.1. 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规划。

5.3.1.2. 人才素质测评与设计以及人才的开发使用。

5.3.1.3. 人才的招聘、测试、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5.3.1.4. 员工的内部调配及人事统计报表。

5.3.1.5. 管理层人员的聘任政策、组织竞聘。

5.3.1.
6. 职位设置,职位说明书描述、修改与管理。

5.3.2. 评价体系:
5.3.2.1. 员工岗位系列。

5.3.2.2. 员工职位评估。

5.3.2.3. 员工晋升测试。

5.3.2.4. 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与其运行的组织实施。

5.3.2.5. 人才素质测定评价。

5.3.3. 工资与福利:
5.3.3.1. 工资政策与评定办法。

5.3.3.2. 工资总额预算与控制。

5.3.3.3. 奖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

5.3.3.4. 劳动量化标准的制定与控制。

5.3.3.5. 工资附加费的预算及分配。

5.3.3.
6. 津贴(补贴)的设定及计发。

5.3.3.7. 福利基金的设定及分配控制。

5.3.3.8. 工资、奖金、福利的计划与发放,台帐及统计。

5.3.3.9. 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的计算与缴纳。

5.3.3.10. 考勤制度的制订与实施。

5.3.4. 员工培训:
5.3.4.1. 岗位技能标准的设计与修订。

5.3.4.2. 培训体系建立与实施。

5.3.4.3. 培训网络数据库并及时提供培训信息。

5.3.4.4. 按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3.4.5. 培训费用预算与控制。

5.3.5.3. 商业保险政策的制定并实施。

5.3.
6. 劳动关系:
5.3.
6.1.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文本的编制。

5.3.
6.2. 劳动合同的管理。

5.3.
6.3. 劳动争议的调解、协商及谈判并参与仲裁。

5.3.
6.4. 与政府主管、专业协会、工会的联络与沟通。

5.3.7. 派出人员管理:
5.3.7.1. 外派人员政策的确定与执行。

5.3.7.2. 外派合同的审核与鉴定。

5.3.7.3.办理出入境的手续。

5.3.8. 企业文化:
5.3.8.1. 企业文化推进规划和策略(年、季)制订。

5.3.8.2. 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引导、培训或研讨会召集。

5.3.8.3. 企业员工行为伦理规范和价值观收集、归纳、分析、总结、提炼并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

6. 附则:
6.1. 本标准附图幅,附表张。

需要引用本标准的标准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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