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小学语有效教学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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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3]314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3]314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3〕31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全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根据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豫教人字〔2000〕32号)的精神,拟于2013年至2018年继续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学科与批次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的规定,省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各学科每两年评选一次。

由于学科门类多、工作量大,2013年至2018年这一活动的开展分三轮共六批次进行,各学科开展评选活动的具体时间为:1.2013年、2015年、2017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语文、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幼儿教育、中学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小学劳动技术、安全教育。

2.2014年、2016年、2018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思想政治、中学英语、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综合实践、中小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绿色证书。

二、评奖类别及比例评奖分优质课教学奖和辅导教师奖2各类别。

河南省教育 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 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教技装〔2011〕20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随着我省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和研究高效的实验课堂教学已经提上新的日程。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素质、改善实验教学质量,鼓励中小学实验教师探索开展实验课堂教学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模式,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与比例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高中通用技术及小学科学实验— 1 —教学优质课。

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评选比例分别占参评实验课的5%、10%、20%;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可在其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名字(限1名);评选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各地要按规定的实验教学优质课节数推荐参加省级评选(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1.凡申请参评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合格教师,其教龄应在3年以上,参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规定的第二种方案标准。

2.参评实验课选题要新颖,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授课教师从该学期所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实验教学课参与评选,授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

3.教学设计完整科学,课堂结构明晰,重点突出,疑点、热点明确,与学生互动效果好,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明显。

4.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实验探索兴趣、实践动手能力、实验技能素质。

5.教学目的明确、方法灵活、模式清晰,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坚持创新实验课、探究式实验课优先的原则。

三、评选办法1.评选工作由各级评委会主持。

各地要依托实验教学研究队伍组织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高级教师— 2 —专业技术职务。

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实验教学课进行集中评审。

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参考5篇

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参考5篇

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参考5篇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参考5篇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参考1请各校老师按要求自愿参评,于9月10日前将论文或课件交教研室陈技老师处。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三届小学语文教学“实践与感悟”教学论文、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小语会:在如火如荼的课改实施进程中,一大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的小学语文教师逐渐成长起来。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精神,探索教学改革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教学研究成果,交流课程改革工作的实践经验,增强我省小学语文新课程改革的生机和活力,省教育学会小学语文专业委员会将于6月至10月举办全省第三届小学语文教学“实践与感悟”教学论文、教学课件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实践新课程标准,实现有效教学二、活动选题教学论文可撰写小学语文识字教学、拼音教学、阅读教学、习作教学、语文综合性活动、口语交际等不同课型的教学新方法,新举措;小学语文教学中各环节(预习、讲授新课、复习、考查)教学经验。

教学课件可选择与小学语文识字教学、拼音教学、阅读教学、习作教学、语文综合性活动、口语交际等不同课型,新课标各版本小学语文现行教材内容。

三、参赛作品要求1.参评论文以呈现新的教学方法、策略为主,可以有理论探讨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文章,也可以撰写纯实践体会的文章。

尤其鼓励广大教师将在专项课题研究中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撰写成论文参评。

参评课件应体现实效性、资源丰富性等特点,图片、音乐应清晰,使用便捷,交互性强(非常用软件制作的课件,请在文件夹中附带课件播放器)。

作品刻录成光盘参评,请留好原素材,评选后不退原件。

2.参评论文和课件要求自主创作,杜绝抄袭,不得从网络等媒体下载。

抄袭的作品不予评奖,并在“江西教研”网上予以通报。

3.参评论文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标题下面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邮政编码、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字数可在1500-2500字。

四、其他1.省小语会与省教育学会其他分会一致,实行一年会员制。

优质课参评公示

优质课参评公示

优质课参评公示尊敬的各位师生家长:为了提升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我校特举办优质课参评活动。

现将参评公示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活动简介本次优质课参评活动是为了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培养教师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通过评选和展示优质课程,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1. 参评对象:全体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

2. 参评课程要求:参评课程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内容科学、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生参与度高,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和创新精神。

3. 参评材料提交:参评教师需准备详细的课程设计、教学思路、教学反思以及学生作品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方式和标准1. 评审委员会:学校将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由教育专家、学科骨干和校领导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2. 评审标准:评审将从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参与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以公示方式公布,同时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内外广泛宣传。

四、公示时间和地点1. 公示时间:本次参评活动将于2024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30日截止。

2. 公示地点:公示结果将在学校教务处、校园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1. 课程保密:请参评教师确保课程材料的保密性,不得将参评课程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2. 确认函回执:参评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回执确认参评意向,逾期未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 参评费用:本次参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位师生家长积极参与本次优质课参评活动,并对参评教师给予关注和支持。

优质课程的展示和推广将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期待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学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特此公示!学校教务处日期:2024年1月1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宁教初〔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宁教初〔2020〕7号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和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苏教基函﹝2019﹞2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培育,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激发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增强全市基础教育的引领力和美誉度,为我市基础教育领域优秀教学成果保持全省领先奠定基础。

到2030年,力争累计新增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少于8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不少于30项。

二、培育安排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每次不超过30项,且各学段项目数量比例适当。

每个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四年(第一期项目为两年)。

2020年计划设立6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0项。

重点项目力争达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水平。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对象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基础教育领域已认定、立项或获奖的市级以上项目。

个别项目虽未经认定、立项或获奖,但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预期成果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的也可申报。

申报项目可以是集体项目,也可以是个人项目。

鼓励跨单位、跨领域申报项目。

项目实行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曾在基础教育领域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小学语文教研活动的通知(3篇)

小学语文教研活动的通知(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语文教师: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语文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办小学语文教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本次教研活动主题为“聚焦核心素养,提升语文教学质量”。

二、活动时间2023年X月X日(星期X)上午8:30-11:30三、活动地点学校多功能厅四、活动对象我校全体小学语文教师五、活动安排1. 8:30-9:00 报到、签到2. 9:00-9:10 开幕式,由校长致辞3. 9:10-10:30 主题讲座:《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策略》讲座内容:(1)核心素养的内涵及在语文教学中的体现(2)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目标与内容(3)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策略与方法(4)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评价4. 10:30-10:40 茶歇5. 10:40-11:30 互动研讨研讨内容:(1)教师们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分享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案例(2)分组讨论,针对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语文教学策略与方法进行深入交流(3)每组选派代表进行发言,分享讨论成果六、活动要求1. 请各位语文教师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请各位教师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3. 请各位教师在活动过程中保持会场秩序,认真聆听讲座,积极参与研讨。

4. 请各位教师将本次活动中的收获和感悟进行总结,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书面材料。

七、活动总结1.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委对教师们的书面材料进行评选,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

2. 学校将本次教研活动的成果进行整理、总结,形成《小学语文教研活动总结报告》,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敬请各位语文教师高度重视本次教研活动,踊跃参加,共同为我校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学校教务处2023年X月X日第2篇各位语文教师: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语文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我校决定于近期举办小学语文教研活动。

小学教研活动的通知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教师:您好!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的教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本次教研活动主题为“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二、活动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安排如下:1. X月X日(星期X)上午8:30-11:302. X月X日(星期X)下午2:00-5:003. X月X日(星期X)上午8:30-11:30三、活动地点我校多功能厅四、活动对象全体小学教师五、活动内容1. 专家讲座:邀请知名教育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分享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

2. 课例研讨:组织教师观摩优秀课例,并进行深入研讨,探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 教学技能比赛:开展教学技能比赛,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4. 课题研究汇报:展示我校教师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

5. 教学反思与分享:教师围绕教学中的困惑和问题进行反思,分享教学心得。

六、活动安排1. X月X日(星期X)上午:- 8:30-9:00 报到- 9:00-11:30 专家讲座- 11:30-12:00 休息2. X月X日(星期X)下午:- 2:00-3:30 课例研讨- 3:30-4:00 休息- 4:00-5:00 教学技能比赛3. X月X日(星期X)上午:- 8:30-9:30 课题研究汇报- 9:30-10:30 教学反思与分享- 10:30-11:30 总结与颁奖七、活动要求1. 请各位教师按时参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 活动期间,请保持手机静音,尊重专家和讲师。

3. 活动期间,请认真聆听讲座,积极参与研讨,做好笔记。

4. 教学技能比赛环节,请各位参赛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5. 请各位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汇报和教学反思与分享环节,分享教学经验。

八、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活动的教师于X月X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中小学有效教学成果展示暨科技成果展示观后感

中小学有效教学成果展示暨科技成果展示观后感
我很荣幸参加了中小学有效教学成果展示暨科技成果展示,这次展示给我留下了深刻
的印象。

首先,展示中展示的教学成果非常令人叹为观止。

老师们精心设计的教学方案和教学
材料,让学生们在课堂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他们不再是被动地接受
知识,而是积极参与到学习中。

同时,教师们采用了多种教学方法,例如小组合作、
情景模拟等,让学生们在参与中学习,真正做到了知识的消化和转化。

这些教学成果
的展示让我深感教育的力量,教育的本质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培养
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科技成果的展示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学生们利用科技手段,开展了很多
有趣且有深度的研究。

他们运用电子设备和软件,对各种现象和问题进行观察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猜想和解释,并用数据和实验进行验证。

这种科技与教育的结合,不仅
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还培养了他们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素养。

这些科技成
果的展示让我看到了科技对教育的巨大推动力,科技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参加中小学有效教学成果展示暨科技成果展示,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
和科技的推动作用。

教育不仅是传递知识的工具,更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的途径。

科技则为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工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我相信,在教育和科技的共同推动下,学生们将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次展示让我对教育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浙教办教研〔2011〕95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浙教办教研〔2011〕9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浙江省政府《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及原省教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教研〔1997〕3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评选浙江省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要求(一)范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个人,于2006年8月至2010年7月期间,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以及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的教学成果。

(二)要求: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规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先进性、实用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二、设奖名额及申报数量本届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差额评奖,拟设一等奖40项、二等奖100项。

各地的申报名额见下表:各地不得超额申报,省直单位(包括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省级学术团体及其中的个人,下同)申报的成果数如超过18项,先由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组织筛选。

三、成果申报与推荐教学成果拥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或省直单位申报。

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市级教学成果评审,经公示无争议后,按分配的申报名额推荐报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

省直单位的成果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直接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学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学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研室(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属学校: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省厅领导和广大教师的高度肯定。

省教研室决定2016年继续组织此项活动。

为了配合好省里的这项活动,根据我市的实际,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年中小学优秀课例评选活动主题为:“学科教学与立德树人”,选送的课例必须有机渗透“立德树人”的重要内涵,同时,在教学评价体系中也将充分体现立德树人的要求。

二、参加今年中小学优秀教学课例评选的学科有:1.高中学段:英语、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通用技术。

2.初中学段: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3.小学学段:数学、思品、科学、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书法教育。

4.特殊教育学校:不分学段、不分学科在听障、视障、智障三种班级中自行选择课例。

5.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生涯规划。

三、评选要求1.所有学科课例评选形式统一为“录像优质课”。

参加评选的教师可以自选本学科某种版本教材中的任何一节课进行授课,并拍摄成时长约40分钟的教学录像。

特殊教育学校选送的录像课例中,原则上要求8名以上学生参与。

教学视频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拍摄录像时最好采用双机位录制,且保存格式为MPG(分辨率:720×576,显示比例:43,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光盘为DVD数据光盘,光盘标签上注明课题、年级、学校、参展教师姓名。

同时要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的教学模式,紧扣课标和教材内容,充分展现个人教学特色和风采。

2.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各学段、学科各推选1人(临川区的小学数学学科推选2人)。

3.各县(区)教研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各县(区)要开展有效的评选活动进行选拔,确定参赛教师后,组织骨干教师一道进行听课、备课、磨课,反复研究,形成最佳的教学方案,再进行拍摄和后期制作,力求选送最优秀的教学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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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小学语文“有效教学”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实践课课程改革,实施有效教学
二、参赛作品要求
1、课件选题:以新课标各版本小学语文现行教材内容为主题的教学课件
2、课例选题:以新课标各版本小学语文现行教材为内容的教学设计。

3、习作辅导材料内容:以现行课标版本教材中习作题或老师自定的习作选题为内容,以某一学生的习作原文为例(署名年级、班级以及学生姓名),老师撰写评析文章。

教师评析文章附在学生习作后面。

大赛根据教师撰写的习作评析评选习作优秀指导奖。

3、课件须刻成光盘。

课件、课例以及习作评析须由教师个人独立完成。

如在评审活动中发现有委托他人制作、抄袭等现象,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教师评析文章应结合该生习作做精当点评,自主创作,杜绝抄袭,理论联系实际,800—1000字。

三、其他
1、参赛课件课例以及习作评析每件各取参赛费50元。

(不可向学生收费)
2、请会参赛的教师于9月28日以前把作品交到学校教导处彭敏同志处。

附件一:
习作优秀指导奖评选材料要求
习作内容:某版本小学语文教材中某题或自选习作题目(四号仿宋)习作要求:结合年段目标具体表述习作要求(四号仿宋)
学生例文:包括习作题目、学生基本信息(学校、班级、姓名)、习作原文(五号楷体)
教师评析:可以以不同人称方式写习作评析,语言生动、亲切,评价恰当,问题分析准确,理论联系实际。

(四号仿宋)
附件二:
教学课例撰写格式要求
教学内容选自小学语文何版本何册教材(五号仿宋)
教学课例的标题(四号仿宋加粗)
教师学校、姓名、联系方式(小四号仿宋)
教学课时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课时(某课时)(四号仿宋)
教学步骤(每个步骤后面附上设计意图)(正文为四号仿宋,设计意图为五号仿宋)
附件三:
报送登记表
序号类别(课
件、课例或
评析)课件(课例
或评析)题

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初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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