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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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21目的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 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保护本厂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它人员。

3 术语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 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 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当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 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面罩、电焊面罩等。

一般防护用品: 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它防护用品。

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职责5.1技安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 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

5.3综合事务部负责购买、保存、发放; 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

5.4各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技全部检验。

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 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工作程序6.1 申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 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技安部, 技安部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 经总经理批准后, 于前一月20号前报综合事务部。

6.2采购( 1) 综合事务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并保证前一月25号前完全采购工作。

( 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2。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配备与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中毒及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各种防护装备和保健用品。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发放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第六条财务部仓库保管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出入库及保管工作。

第七条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部门具体实施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选用要求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害因素和程度,结合员工的个人特点和需求进行。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选用应当经过安全部的审核和批准。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定期发放,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完好。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或者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应当及时报废并更换。

第五章培训与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员工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的员工,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办公人员、生产车间人员以及各类合同工。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1 工作场所的危险性评估公司应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危险性评估,明确各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公司应合理配置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随时获取到必要的防护设备,并且保证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员工在工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等,严禁不戴或不正确佩戴。

3.4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不合格的立即更换或修复,并保持设备的干净和完好状态。

第四章保健品管理4.1 保健品的分类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类选择适合的保健品,包括维生素、蛋白质补充剂等。

4.2 保健品的配给公司应定期为员工免费提供适量的保健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3 保健品的后勤保障公司应建立保健品的后勤保障体系,确保员工在需要时能够随时获取到相关保健品,并提供相关的使用指导。

第五章监督及考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公司对制度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发布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第三条职责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

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____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

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

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

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发放部门要建立领用档案,领用者要签名。
5)领用、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序号
劳保用品名称
发放岗位
发放标准
备注
3.3使用
1)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上岗作业。
2)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2)安环办应将各种防护器具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3)应将帐》上,应将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更换情况登记在《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上。
4、相关的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具)的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购买
1)安环办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2)生产办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环办与材料保管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材料保管负责发放工作。
3)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4)各部门单位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5)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件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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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日期
更改章节号、原因和说明

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劳动防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防护服装、口罩、手套、眼镜、耳塞等。

保健品包括但不限于维生素、药品、保健食品等。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需要,购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及保健品,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具的购置、检验、保养和更新等环节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的采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采购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检验劳动防护用品具的性能和质量,并建立相关记录。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时,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具的使用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佩戴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员工有权拒绝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具。

第四章保健品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健康状况,合理购置保健品。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员工提供相应的保健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保健品时,应当按照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员的建议和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保健品时,如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故意损坏或私自调换劳动防护用品具,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受伤的员工,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保证为职工配备必要防护用品配备,并监督其使用和佩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单位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三、制度内容1、作业现场存在物理或化学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1.2 为生产作业人员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

1.3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1.4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1、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明确告知,填写《职业病危害告知》表,登记归档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是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重要部分,在三级安全教育时,培训佩戴和使用的正确方法。

4.1各种防护用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各车间、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标识清楚,按班交接。

4.2对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的劳动防护器具(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检测,并定期更换,使用后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有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劳动防护用具(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进行奖惩和考核。

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重视员工劳动保护,确保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具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应从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国家认证资质证书的公司,商家采购。

第五条公司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生产急需,临时增添或借用防护用品,需经所在车间申请,报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凡借用的,用完必须及时归还仓库。

第七条公司新进员工由综合部确定工种并开出调令单后,仓储部按同岗工人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公司应教育本公司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严格执行《辽宁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得任意不发或少发。

凡丢失者不补发(因生产中发生突发事故而损坏的除外)。

第十条公用防护用品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一律不发新品。

如本人丢失、损坏,一律由自己解决或出钱向公司职能部门购买。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临时性或一次性防护用品,由员工提出申报安环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定期向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发放号码:****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文件/ABG0110—20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编制: 2019年 6月1日审核: 2019年 6月1日批准: 2019年 6月1日2019-06-01 发布 2019-06-05 实施****有限公司发布1 目的和范围保证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质量,防止因质量不好而发生安全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采购的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2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考核验收办法》制定本制度。

3 职责3.1 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并参加验货工作。

3.2 物管处负责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保管、验货,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发放,并建立发放管理台帐。

4 控制程序4.1 对由采购部门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到公司后,首先由物管处劳保库保管员对该批防护用品进行初步检查,同时通知安全环保处。

4.2 安全环保处接物管处通知后,按供货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目测方法对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对检验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4.3因验货不严,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因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查验货人的责任。

4.4保管员私自验货办理入库手续而发生的质量问题,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4.5 安全环保处和物管处劳保库保管员要进行验货质量记录,以备查验。

5 相关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6 记录6.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台帐》。

6.2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规范,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是员工在工作中保障安全、预防职业病的重要工具和资源,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健康水平。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所有涉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岗位。

无论是生产、施工还是其他需要使用防护用品的部门,都应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管理规范3.1 劳动防护用品(具)的管理- 采购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应由公司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确保所选用品的性价比和使用效果。

-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具)的发放应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需填写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发放时需进行登记,记录员工姓名、部门、发放日期及具体用品名称。

- 使用与维护所有员工需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定期检查并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若发现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进行更换。

- 回收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应将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具)归还公司。

未归还的,需由部门负责人记录并上报人事部门处理。

3.2 保健品的管理- 采购保健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司规定的流程,确保其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采购时需明确用途、成分及适用范围。

- 发放对于保健品的发放,各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请,发放时需填写登记表,记录员工姓名、部门、发放日期及具体产品名称。

- 使用与反馈员工在使用保健品后应如实反馈效果,部门负责人需定期收集反馈信息,以便调整保健品的采购和发放计划。

第四章操作流程4.1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流程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申请表》,详细列出所需用品及数量。

2. 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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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
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

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

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
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

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4 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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