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状及应对策略_图文_图文
[课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基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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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
霍乱、SARS、人禽流感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 露事件,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由于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引 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要求: 报告次数不限 附件信息必不可少 体现措施的落实和评价 反应疫情的动态(新) 特别重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
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 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 止后 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 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 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报告程序
责 任 报 告 单 位 或 报 告 人 本 级 人民政府 所在 地的 专业 机构 网络 直报 审 核 同级 卫生 行政 部门 调 查 未达到 标准 作为一般 事件报告 达到 标准 上一级卫生 行政部门 采取措施
发现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件
报告内容-1
事件基本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
霍乱
一般事件
散发、带菌者
重大事件
〉=5 腺鼠疫病 例
特大事件
大规模暴发
鼠疫
新传或复燃 出血热 传染病疫情 伤寒、副伤寒 病毒性肝炎 痢疾 其他乙类 其他丙类 发病 食物中毒 死亡 特殊情况 发病 死亡 1-2 0 1-2 1-4 〉=5 〉=5 〉=10 〉=10 〉=10 〉=10 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基层)
主要内容:
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通过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预防措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风险。
(2)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合法、合规。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2)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员。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同高效。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PPT课件

十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突 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 ●要求 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推广最新技术和先进技术
十二、报告与信息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告情形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 规定报告情形同上(时间和报告单位有差异)
五、突发事件遵循的方针和原则
1、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六、预防和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 快速反应的原则制定全国突事件的应急预案, 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 政区域的突发事件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
倪修寿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1、非典防治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处置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疫情初 发阶段,组织指挥系统不统一,信息渠道不畅通,应
急准备不充分
2、法制建设不健全 3、依法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4、进一步增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 可操作性,使其中的一些制度具体化
六、预防和应急准备
预案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PPT课件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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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点控制
3、协助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点、疫区现场 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对病人隔离治疗、密 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协助采 取强制隔离措施;(防止疫区向非疫区传播, 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国际 影响)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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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 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 评估,同时对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 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医院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 况、医院各相关科室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 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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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禽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与出现症状后的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或确诊病例共同生活、居住、护理的人员或直接接 触过病例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对可能被禽流感病毒污 染的物品进行采样、处理标本、检测等实验室操作 或者违反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
〉=100 〉=2
发生在学 重要时期的重点场
校
所
〉=3 1-2
〉=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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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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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急组织机构
医院应急指挥机构 医院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医院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其他相关科室
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现状_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_罗要武

◇预防医学研究◇
·1187·
安 徽 省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现 状 、主 要 问 题 及 对 策 研 究
罗要武,张尔庆,刘志荣,汪方华,孟 灿
摘要 目的 探讨当前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 案。方法 分析历年相关公共统计资料、查阅文献、选取部 分市县进行开展专题调研。结果 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 死亡率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近 5 年孕产 妇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同期水平( 平均 17. 21% ) ,监测县区人 均期望寿命 75. 25 岁。全省每万人口县区及以上疾控专业 人员 0. 85 人。2010 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道 31 种,发病总数 264 620 例,报道发病率 431. 609 5 /10 万。全省死因监测点 慢性病死亡率为 515. 58 /10 万,占全死因的 83. 93% 。全省 80. 6% 小工业存在职业危害。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 率达到 65. 62% ,老年人保健管理率达到 85. 28% ,重性精神 病患者规范管理 164 015 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5 年治疗存 活率达到 76% ; 2001 ~ 2010 年共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 患者 18. 84 万例,涂阳患者治愈率达 89. 64% ; 2007 ~ 2010 年疟疾报道发病数下降了 93. 19% 。2007 ~ 2011 年平均每 年对约 2 900 例 艾 滋 病 患 者、8 000 例 贫 困 肺 结 核 患 者 和 2 300例晚期血吸虫患者进行了医疗救治补助。结论 近年 来,安徽省疾控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 提升,但公共卫生挑战日益严峻,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有待进 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人力资源不足,综合服务能力需进一步 提升。 关键词 公共卫生; 现状; 问题; 对策; 安徽 中图分类号 R 195. 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 - 1492( 2013) 10 - 1187 - 0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20•【字号】皖政办秘〔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05年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05〕61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20日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 省应急指挥部工作组2.4 专家咨询委员会2.5 专业技术机构3 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3.2 预警3.3 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启动4.2 分级响应4.3 响应措施4.4 响应终止5 善后处置5.1 恢复生产5.2 后期评估5.3 奖励5.4 责任追究5.5 抚恤和补助6 保障措施6.1 技术保障6.2 队伍保障6.3 培训和演练6.4 物资和经费保障6.5 通信和交通保障6.6 法律保障6.7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7 附则7.1 名词术语7.2 预案启动格式7.3 新闻发布内容7.4 应急结束宣布格式7.5 预案管理7.6 预案解释7.7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22•【字号】皖政[2004]80号•【施行日期】200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皖政[2004]8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本预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省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预防为主、有效应对。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全省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安徽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全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突发公共事件及其类别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跨市行政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所在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