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加入的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加入的影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参与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标志,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转折点。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对中国经济的影响1. 市场的开放和外资的引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取消或降低了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加快了市场的开放,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中国市场。
这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2. 出口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企业可以更加自由地参与全球贸易竞争,享受更多的国际贸易机会。
中国的出口业务蓬勃发展,国际地位逐渐提高。
同时,国际贸易竞争力的提升也促进了中国企业的创新和升级。
3. 对内经济改革和民生的影响。
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必须加快市场化改革,推进财税、金融、土地等关键领域的改革。
这些改革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也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
二、对全球经济的影响1. 对世界贸易体系的推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作用逐渐增强。
中国的加入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市场化进程,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2. 对世界贸易规则的重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也直接参与到了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中。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建立更加公平、开放和稳定的贸易体系起到重要作用。
3. 对全球价值链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全球分工和价值链更加紧密。
中国成为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也为全球价值链和产业结构的变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总的来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走向全球化、参与全球经济的重要标志。
这不仅对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展示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推动了世界贸易体系更加公正、开放和稳定的发展。
入世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导致什 么 问题都 管 , 什 么都 管不好 。 却
2审批 时 间长 、 . 环节 多
多 头 审批 、 复 审 批 、 层 审批 的现象 非 常普 重 层
定 出台 了一 系列 相关 的行 政 审批 配套 文 件 ,这 些 政策 文件 可操 作 性 、针 对 性很 强 。取 得 了卓 有 成 效 。这 些 制度 改革 一 方 面 有利 于我 国社会 主义 市 场 经济 环境 的培育 。 同时也 有 利 手 推进 政 府 管 理
审批 制 度 日益 暴露 出各 种弊 端 和不 足 。
定 程度 上 成 为制 约 我 国社 会 进 步 的绊脚 石 。对 其
进行 改革 已经 迫 在眉 睫 、 在必 行 。 势
4 9
2行政 审批制 度改 革缺 乏统一 的程序 和标 准 .
二 、 国 审批 制 度 改 革 存 在 的 问题 我
所 以 。传 统 的行 政 审 批 制 度难 以适 应 经 济和 社 会 的发 展 , 基本 上失 去其 存 在 的 合理 性 , 并在 一
传 统 的行 政审 批 制度 。该 制 度具 有 浓 厚 的行 政 干
预 色彩 。尽管 传 统行 政 审批 制度 在 社 会 主义 经 济
建 设 中发 挥 了一定 的经 济作 用 , 是 , 着 我 国社 但 随 会 主义 市 场经 济体 制 的建 立 和完 善 。传 统 的行 政
方式创 新 , 切实 转变政 府 职 能 。但 笔者 通过 到一 些
遍。 据有关信息显示 , 某市办一个规模不太大的企
业 , 要 几十 上 百个 图章 , 经 过几 十 上百 种行 政 需 要
审 批 ,需要 耗 时 几个 月甚 至 几 年 。用 老 百 姓 的顺
中国加入wto的利与弊

中国加入WTO的利与弊(正方:利大于弊)加入WTO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入WTO既给我国带来了参与国际舞台的机遇,又给我国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但总体来说,利的一面大于弊的一面。
1. 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经济合作方面有进一步地广度和深度上的推进,便利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为促进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加入WTO 后,我们也可以大量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体制,并将其应用到我国的各个领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加速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
2.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
加入WTO大大的改善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对我国外贸发展来说是最佳的选择。
我国享受成员国拥有的最惠国待遇意味着不仅能享受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市场的好处,使主要贸易大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做法逐步取消,而且使我国产品拥有比过去更为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特别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出口的发展。
同时,我国要履行WTO规定的义务,逐步开放国内市场,这将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增强我国市场对外商的吸引力,有利于更多地引进外国资本。
我国吸引外资的脚步有所放慢的时刻,加入WTO的市场准入协议,无疑增强了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为吸引外资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目前,世贸组织的142个成员方与中国的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的80%以上。
"入世"对中国经贸的发展将起到以下推动作用:(1)由于享受多边的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减少和长期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中国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和服务会赢得更多的出口机会。
(2)在多边最惠国待遇下,有利于多方面开放市场,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
(3)有利于中国具有竞争优势的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
论中国加入WTO对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论中国加入WTO对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其前身是1948年正式生效的关贸总协定——GATT。
WTO是当今规范国际贸易规则的多边经济组织,目前拥有135个成员国,与国际货币经济组织、世界银行被称为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
二战后,中国加入WTO后,将对现实社会产生全面的影响,其中对政府的影响将是最为深刻的。
一、经济全球化对政府作用提出新要求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民主化是当代四大国际性潮流。
这四大潮流交互作用,将人类社会带入一个崭新的世纪,也给各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在日益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取得生存优势,各国纷纷进行多方面的战略性调整,而政府在这种调整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显著加快。
随着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削减,国际商品贸易高速增长,1980至1995年平均增长率达到5.6%,服务贸易异军突起,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3%,均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增长速度。
国际投资日趋活跃,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自90年代初期跨国投资生产销售额首次超过国际贸易额之后,累积输出资本已达35000亿美元,直接投资活动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主体。
金融国际化加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各主要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形成时间上持续、价格上连动的交易网络。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的加速兴起将来自于信息经济的兴起,国际互联网迅速扩张,国际间信息流动快速便捷,信息交流意义上的“地球村”正在形成之中。
由而可见,随着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跨国界流动的规模与形式不断增加,国际分工、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也将日益加深。
WTO组织正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种表现。
在国际竞争中,各国政府无疑都会竭力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
以往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主要依靠设立贸易与投资壁垒等手段,支持本国企业占领国外市场,同时保护国内市场免受竞争对手的侵蚀。
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

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省计委长期处加入WTO,是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主流,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战略选择,也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加入WTO将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全面的影响,其中对政府的影响将最为深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抓紧建立和完善与WTO规则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总体上说,WTO规则基本都是指向政府职能的。
加入WTO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和法律法规必须适应WTO规则要求。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尤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一些非市场因素还或隐或显地在发挥作用,与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存在明显的矛盾和冲突。
一、加入WTO政府加入职能面临的挑战(一)政府法制建设面临挑战1、现行法规与WTO规则冲突和摩擦现象比较突出。
在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方面,现行法规尚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如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平衡、采购物资、出口产品等方面还有一些非一视同仁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超国民待遇作法,使内、外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存在差别,在税收、产品出口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待遇。
在公平竞争方面,电信、电力、金融等行业的行政性垄断仍然存在;对出口产品或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以及出口贴息等补贴政策,其中有些与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要求相违背。
法律法规透明度不高,按照内部文件办事之风还没有完全杜绝,政策多变现象仍然存在。
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管理规定不统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比较突出。
按照WTO规则要求,清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任务十分繁重。
2、法制体系不健全,立法任务繁重。
经过20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的法律体系虽初步确立,但还不完善。
主要表现是:一些行政措施不符合WTO协议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与具体义务要求,行政程序缺乏公开、透明,有些行政行为方式还未纳入法律调控的范围,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WTO对我国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影响摘要中国加入WTO后,各个方面都受到全球经济的冲击。
其中,加入WTO更是给中国行政改革带来了空前的挑战与动力,WTO规则为中国行政改革提供了限制性的规范和阶段性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对政府的职能、政策法规、管理体制等进行全面改革。
关键词 WTO 行政改革挑战动力目标模式参考路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先后进行了数次以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其中进行大规模的行政机构改革8次。
从这8次改革中可以看出,行政体制改革虽然也得到来自外部力量(扩大开放)的促进,但改革的主要动力是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变迁推动着行政改革一步一步向前进,行政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那里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动能。
这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主要原因。
如果说“入世”前,行政改革受国内因素影响较大的话,那么“入世”后,行政改革将同时受到内外力量的共同作用。
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力,一是跨(多)国公司,二是超国家经济组织。
这两大主力将对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带来直接或间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和1995年前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不同,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一个规范的国际性贸易组织,其一系列游戏规则、协定对成员方具有更强的约束力,特别是对成员方的政府行为要求更严。
一个成员国要享受WTO的权利并从中获取巨大的经济收益,就必须根据WTO 的有关原则、协议和要求,对政府的职能、政策法规、管理体制等进行全面改革。
一、WTO的规则对中国的行政体制提出了挑战(一)、对政企关系提出的挑战。
WTO关于政企分离的原则告诉我们,行政体制改革只有从根本上理顺政企关系,才能确保国民经济在全球性经济竞争中赢得胜利。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谅解》专门对WTO成员方的国营贸易企业的经营活动作了法律认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为本国国有企业和其他成员国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12月11日,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的日子。
10年风雨10年跨越,辉煌成就令人鼓舞,深刻启示弥足珍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使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国人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无比光明的前景。
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必然要求我国更加广泛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潮,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与世界各国在合作竞争中共同发展。
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开放型经济成倍增长,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我国商品出口增长4.9倍,跃居世界第一位;商品进口增长4.7倍,跃居世界第二位。
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595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50%,2010年已达到688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
纺织、家电、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潜能得以释放,汽车、船舶、铁路机车等制造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经受了考验,并快速发展,成为新的外贸出口增长点。
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途径。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加入世贸组织,加速了我国经济领域各项改革进程,使各类企业获得了更加平等的竞争机会、更加稳定和可预见的经营环境、更加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我完善。
10年来,我国3次大规模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法律法规,相继修改、制定实施了公司法、物权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许可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的权利,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不断加强,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日益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迅速推进。
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

判 确 定 的 制 度 与 框 架 , 约 束 所 有 成 员 。 加 入 将
wr 要 求 政 府 必 须 按 WT 的 游 戏 规 则 来 组 织 运 l  ̄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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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 应 对 入 世 , 府 首 先 要 入 世 , 过 主 动 创 新 琏 府 管 理 理 惫 、 理 体 制 、 理 方 式 和 管 理 手 段 , 塑 破 府 、 场 南 破 通 管 管 重 市 盘 业 曲关 系 . 建 立 精干 、 兢 、 洁和 规 范 的政 府 。 阻 高 廉 关 键词 WT O 政府职 能 剖 新
维普资讯
●本 刊 专 稿
加人 WT O与政 府职 能转 变
高 建龙 陈 建 平
摘
要
加 八 WT 政 府 面 临 的 冲 击 最 大 , 在 着 管 理 理 念 管 理 体 制 、 理 方 式 和 管 理 手 收 等 多 方 面 的 车 适 O 存 管
加 人 WT 对 我 国 政 府 、 业 和 消 费 者 个 人 都 将 O 企 产 生重 大影响 , 首 当其冲是对 政府 的影响 。 但 参 加 wr 的 主 体 是 政 府 。 中 国 加 入 WT 首 l  ̄ o O, 先 是 中 国 政 府 加 入 WT O, 国 政 府 在 W T 的 框 架 中 O 内 发 展 同 WT 所 有 成 员 的 贸 易 往 来 。 一 旦 中 国 与 O WT 成 员 发 生 贸 易 争 端 , 告 和 被 告 必 定 是 双 方 贸 O 原 易 主体 国的政府 , 不 是 企业 。 而 WTO 属 于 国 际 公 法 , 针 对 政 府 提 出 来 , 约 是 并 束 政 府 行 为 的 , 别 是 用 以 规 范 政 府 立 法 和 决 策 行 特 为 。政 府 行 为 受 约 束 , 的 是 给 企 业 创 造 宽 松 、 活 目 灵 的经 营环境 , 利 于社 会财 富和 消费 者福 利的增进 。 以 从 WT 规 则 的 内 容 看 , 只 有 政 府 具 有 行 为 能 O 也 力 加 以履 行 。 WT 的 基 本 规 则 是 在 五 项 法 律 原 则 O ( 惠 国 待 遇 原 则 、 民 待 遇 原 则 、 明 度 原 则 、 由 最 国 透 自 贸 易 原 则 、 平 竞 争 原 则 ) 础 上 的 细 化 , 核 心 就 公 基 其 是 要 维 护 贸 易 的 公 平 性 , 制 成 员 对 市 场 的 过 度 干 限 预 , 低 政府 制造 不 平 等 贸 易 的能 力 。这 显 然 不是 降 对企业 而言 , 恰是 针对 政府 提 出的要求 。 恰 WT 多 边 贸 易 协 定 是 各 成 员 相 互 妥 协 、 互 协 O 相 调 的 结 果 , 是 各 成 员 政 府 根 本 利 益 的 综 合 反 映 也 各 缔 约 方 政 府 进 行 了无 数 次 的 双 边 、 边 谈 判 , 谈 多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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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卷第1期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 Vo1.17.No .12007年3月 Journal of Hunan I nstitute of Engineering M ar .2007收稿日期:2006-09-21作者简介:赵初元(1964-),女,湖南邵东人,馆员,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与高校管理。
加入W T O 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赵初元(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湖南湘潭411104) 摘 要:行政审批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其计划特色浓厚,与W T O 以市场为导向,追求公平竞争和自主抉择、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准则和目标反差极大。
为了适应W T O 原则,有必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研究其重大影响。
关键词:W T O 原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影响中图分类号:F27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81(2007)01-0039-03一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与W T O原则相冲突的表现 (一)与W T O 的公平和非歧视原则相冲突W T O 的非歧视原则是公平、平等这一最普遍的市场经济理念的表现,它要求各缔约国之间应在无歧视基础上进行贸易不存在差别待遇。
它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条款体现出来。
为保护我国的幼稚工业,限制外资流向,外贸行政审批中差别待遇、超国民待遇较多。
比如,按W T O 的要求,成员国的企业凡是注册登记后,除了有在国内市场上销售权以外,都享有进出口的权利。
而我国现在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外贸经营权,除了外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只有一些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经过国家批准有进出口权。
同样,在进口产品的数量限制上,中国一直实行非关税控制,包括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
至于地方性法规在审批外资企业时,实行与优惠待遇和持钩的做法,便是与《TR I M S 协议》的当地成分的规定和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
当然,行政审批大量的表现在国有大型公司及上市公司、土地开发等方向,中国的经济实际上变成“审批经济”。
行政审批造成的部门垄断和行业垄断,人为地制造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而且违反了贸易自由化和公平交易的原则。
(二)与W T O 市场准入原则相冲突我国加入W T O 的基本承诺就是:遵守规则、开放市场。
市场准入规则是W T O 文件所表述的主要规则。
W T O 成立的目的就是通过消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达到市场开放、公平贸易以最终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
因此,各缔约国在关税减让的同时,还必须取消非关税壁垒,即取消配额和许可证以及禁止等限制手段,不允许用行政手段干预和阻止各国间贸易的真正开展。
目前,我国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已由1200多种减为300多种。
但在一些行业准入上许多规定与W T O 规则相距甚远。
根据我国的一些相关规定,投资于对外贸易、设立投资公司、从事商业零售业、设立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租赁、交通运输、设立企业开展银行和保险等金融业务、设立旅行社等,审批条件较严格,程序多。
这有违W T O 的市场准入和市场开放原则。
(三)与W T O 透明度原则相冲突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三个主要目标之一,也是W T O 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不论是G ATT,还是G ATS 、TR I M S,都规定有对成员方政策和措施充分透明的要求。
许多规则都规定政府负有设立咨询点,进行答复和提供相应信息资料的义务。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审批不透明,缺少程序制约。
审批的标准、步骤、期限等法规大多没有明确规定,大多靠红头文件及上级指示办事。
(四)与W T O科学、效率原则相冲突以往行政审批设立多出于管理上的方便和利益上的考虑,并不经过专家论证、立法听证和经济分析,这也是导致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一个原因。
行政审批的设立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应符合科学的行政法理。
如我国对鼓励外商投资的审批就有待商榷。
根据1995年《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将外国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4类,除禁止类投资项目由国家规定不允许涉足以外,对鼓励类、允许类和限制类都由有关部门审批。
对国家鼓励或允许的投资项目,国家是欢迎的,不存在对社会的一般性禁止,所以不应适用审批制度。
效益是程序的生命,行政效率是W T O 内蕴的要求。
进口许可证的申请表格应尽可能简便;受理机构应尽可能避免浪费和繁琐;一般申请者仅向一个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时,这类管理机构的数目不得超过3个;应给予申请者至少21天的合理期限提出申请。
这都体现了确保行政权力运作的效率要求。
但目前我国多头审批,程序繁琐,设定权限非常混乱,审批机构均不协调。
二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的必要性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政府为了达到某些自身所预期的目的,根据自设的标准,通过审查公民或法人的条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
“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主要由行政许可(持续性的授权)、行政审批(一次性的授权)、行政登记(确认权利能力或行政权力)和行政认证(认证自然人的从业资格或法人的从业资质)四大部分组成,核心是解决‘谁可以干什么’这一问题。
”[1]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和管理系统的必要手段,在中国加入W T O进入后过渡期之际,更具有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适应W T O的规则在W T O复杂的规则中,公平和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透明度原则、科学、效率原则,进口许可证协议,引进外资审批规则等,都与行政审批制度直接相关,直接约束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
按照W T O 的规则,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才能保证我国的市场经济在透明、开放、法制的环境下运行,保证我国在加入W T O后,更快的跟上经济全球化的步伐。
(二)有利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政府管好该管的事情,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减少对社会和市场不正当的干预,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给投资者足够的信心,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2]。
(三)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审批制度限制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妨碍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自主抉择,导致社会经济活动的低效甚至无效运转。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是要取消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审批权限,还权于社会和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的作用。
”[3]实践中不少行政审批完全沦为地方保护、行为垄断的一种手段,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背离了竞争的本质,抬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
如果不对政府这种过度管制加以改革,就难以保证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三 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按照W T O原则的要求,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坚持正确的行政审批原则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要想发挥应有的功能,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合法原则。
行政审批不仅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而且是法律行为。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不仅“要求政府对现有的含有审批内容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等文件进行清理,取消设定不合理、不充分的法律法规以及不规范性文件”[4],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行政审批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责任原则。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赋予审批主体职权的同时也要规定其相应的责任。
对那些滥用审批权、徇私舞弊,以及对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或者监督不力、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行政审批机关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是效能原则。
一方面要合理划分审批机关之间的权限,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要规定合理的时限,提高审批的效率。
四是审批制度改革要注重市场规则。
政府管理职能的改革是朝着市场化方向进行的,因此行政审批制的改革方向是重视发挥市场的作用[5]。
(二)建立公正的行政审批程序首先,要完善行政审批的基本程序。
在行政权04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 2007年扩大行使、自由裁量空间日益广阔、而单一的传统监督手段难以实现控权目的时,应该把着眼点从行政行为结果的监督检查,转向行政行为过程中运用行政程序控制行政行为。
在具体行政审批程序的安排上,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以下二个基本审批程序制度:一是回避制度。
凡是与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审批人,应该主动回避,避免可能造成的偏见和不公正。
二是听证制度。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
要遵循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使行政审批中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能充分符合。
其次,要确立便捷透明的操作程序。
要本着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有效防止腐败、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首先,可以按照项目、类别、地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大厅式办理,敞开式审批,一个来回办结”,加快审批进度。
其次,可以扩大直接登记备案制的试点范围或开展核准登记制度点。
再次,批准和处理的时间尽可能缩短,申请手续向简明化、电子化、无纸化和网络化发展。
(三)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我们在进行审批制度改革时,首先,行政机关必须制定具体的审批标准,为确保行政机关有统一的标准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行政审批改革应该坚持一切从公民利益出发,最大化满足公民的需求。
同时,对审批标准及审批有关的政策法规全部公开。
内部的“红头文件”,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必须公开;凡是不公开的,就不能作为审批依据,从而改变以往那种“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口头”的情况。
其次,明确审批步骤、期限,建立说明理由制度,对不予核发证照、不予批准的应予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
再次,适应W T O 规则的要求,按各省市县、各行业各部门设立咨询点,进行政府公报或政策汇编,免费提供给公众,同时,应大力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使审批的标准、步骤、期限、费用等为广大公民所知,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四,规范对主体和客体的监督。
完整的行政审批行为,也应当包括对被审批人的监督,目的在于监督被审批人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和范围进行有关活动。
第五,改革许可证的年审制度。
许可证的年审制度使得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成倍扩张。
绝大多数的年审是不必要的,年审的正面作用可以由平时的管理代替。
(四)明确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作为一种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往往会由于主客观条件而偏离正常的轨道,从而导致权利的异化。
如果权利的异化造成了权利的损害,就应当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实施无权审批、越权审批和违法审批的行政审批行为,审批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 考 文 献[1] 王克稳.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与立法[J ].政治与法律,2002,(02):37-44.[2] 武树帜.加快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N ].中华工商时报,2002-01-16.[3] 李岚清.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J ].学习与研究,2002,(01):4-7.[4] [5]赖向刚.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突出问题与改革的目标模式[J ].学术研究,2003,(09):86.(责任编辑:郝树平)I nfluence on the Ad m i n istrati ve Exam i n ati on and Approval Syste mRefor m After Chi n a πs Entry i n to the W T OZHAO Chu -yuan(Depart m ent of Feaching Affairs,Hunan I nstitute of Engineering,Xingtan 411104.China )Abstract:Ad m inistrative exa m inati on and app r oval syste m ensures a governmental manage ment of the s ocial public affairs and it has a str ong characteristic of p lanning,which conflicts with the W T O rules that are market 2oriented and advocate fair competiti on,freedom t o decide,and freedom f or trade .I n order t o adap t t o the W T O rules,China πs ad 2m inistrative exa m inati on and app r oual syste m has t o be deep ly ref or med and the great influences have t o be studied .Key words:W T O rules;ad m inistrative exa m inati on and app r oval syste m;refor m;influence14第1期 赵初元:加入W T O 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