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行政成本,现提出下列改革方案:一、审批制度改革1.为缩小行政审批范围,有效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
落实审批权下放,将一些经济、社会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授权结合实际向下转移,减少程序、时间和成本,优化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公开网站,公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审批结果,并且可以安全、快速、便捷地查询审批事项详细信息、查看审批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打造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即进一步推广电子审批和网上申报,减轻企业和个人在审批和申报中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开透明度。
4.注重信息共享,推行“多部门联合审批”,降低审批程序中的重复、冗余和交叉,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二,机制完善1.建立全面、科学、严格、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加强对行政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业务办理服务的一站式窗口,整合相关行政审批资源,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行政审批制度,使企业和个人可以很方便地处理行政事务。
3.统一码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统一身份标识或者社会信用码,实现电子身份认证和办事身份的管理和归档,为审批和管控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支持。
4.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质量,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效率高、便捷度高的服务。
三、风险管理1.加强政策调整的风险评估,实现政策透明化,减少政策变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2.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监测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风险和难点,及时做出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管理能力,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背景: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初步完成。
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审批事项复杂、程序繁琐、时限长、效率低下等。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履行职责、提高效率,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必须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二、工作目标:1、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需求。
3、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和风险防范。
三、具体工作:1、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针对当前存在的审批事项复杂、程序繁琐、时限长、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制定合理化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审核程序简便、快速、便利。
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和审批流程监督,加强社会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监督和评估。
2、加强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
要以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加紧清理和削减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化、“网络”化、“自助”化转型,优化审批流程和标准,采用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统一协调、专人专职的管理模式,最大化地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3、推进政府服务标准的建立和实施。
要建立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和回访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能力的认知和信任。
4、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
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对接,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机制。
同时,还要探索实施审批告知等制度,加大监管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为了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改进审批流程1.简化审批环节:评估各项审批事项的风险,将合规性、安全性较高的事项实行简化审批流程。
2.优化审批时限:明确审批时限,压缩审批周期,建立延期审批责任制,对超时、拖延审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推行跨部门审批:制定相关协作机制,实施跨部门、跨区域的审批,减少重复审批。
4.开展在线审批: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申报和审批。
二、优化服务体系1.建立政府服务中心:整合各级政府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实行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对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
3.深化“一网通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在线申报和审批,提供网上查询、办理和反馈。
4.优化服务人员素质:加强政府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建立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态度和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1.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流程、时限、费用等信息,提升透明度。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加强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对审批环节和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的评估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方案。
3.加强内部监察:建立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行政审批制度的意义和效果,增强社会对的认同和支持。
2.加强培训教育: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企业代表的法律意识。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稳步推进,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结果,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具体措施1.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1)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
对于属于放管结合试点范围的事项,深化转改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
(2)推行“最多跑一次”,促进审批结果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建设一体化审批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避免多次重复提交材料和跑部门的情况发生。
(3)加强行政审批自动化建设,推行电子化审批。
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和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程度。
2.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纪律建设(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审批机构和审批人员的权责法制化,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行政审批决策和结果评价,通过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严厉打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审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依法处理行政审批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推动行政审批的服务优化(1)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和行业行政许可清单,明确服务承诺和时限要求,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申报、查询、预约、办理等服务,减少市民和企业的跑腿次数,提高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3)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审批人员的法律水平、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措施1.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管理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实行流程可视化、优化服务质量,建立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估机制。
对于复杂审批事项,建立专业化审批团队,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推进“一网通办”。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审批事项清单体系,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流程、时限、审核人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清单外核准事项的分类管理、审核责任的明确,减少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的审查。
3.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度要发挥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审核实际,建立行业标准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依托验权中心,建立审查、审核、验收等标准化工作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4.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建设行政审批自动化和信息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流程效果。
5.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行政审批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科学分配人员,实行市场化、智能化招录。
6.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确保行政审批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组织领导国务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承担本方案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为了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本方案旨在扎实推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为各类主体提供更便捷和更优质的行政服务。
二、目标1.优化审批流程: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减少材料要求、提高审批效率等措施,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精简、高效。
2.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网上办理、一次办好”,让申请人少跑腿、少奔走,提高政府服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创新创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
4.加强监督与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和问责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内容和措施2.建立综合审批机制:整合相关审批事项,实行一套完整的审批系统,减少专项审批,推行通用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3.加强事前服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服务。
4.推行“测评制”和“告知承诺制”:对简单、明确、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采取质量测评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度,加快审批进程。
5.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分析各个行政审批流程的痛点和瓶颈,通过流程再造、环节精简等手段,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6.法定办理时限:明确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对未按时办结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7.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推行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通,提高行政效能。
8.加大审批中介服务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中介和乱收费行为。
9.建立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监督员制度,定期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问责。
10.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一、改革目标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改革内容(一)精简审批事项。
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逐步取消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或告知承诺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二)优化审批流程。
对于仍需审批的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三)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行政审批中的不正之风,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行阳光审批。
推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制度,建立行政审批结果公示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对审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增强行政审批的公信力。
三、改革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法律法规。
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审批行为,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宣传解释,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增强改革的社会基础。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约束不良行为。
四、改革保障(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审批效率。
202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202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公平公正、促进发展和提升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程序复杂、审批环节繁多、审批时间长等,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效能。
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推动行政审批的便利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二、改革目标1.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 加强信息公开和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行政审批体系。
4. 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和个人办事成本,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改革措施1. 简化审批程序。
对于一些事项,尤其是属于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范围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确需行政审批的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
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将审批和监管相结合,重点放在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督,通过建立监察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推进电子政务。
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电子化、在线办理和跨部门协同,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
4.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积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提高公众和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5.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
将行政审批的各项规则、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法定化的框架体系。
6. 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业绩评估机制。
对行政审批部门的办理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衡量行政审批部门绩效的重要参考。
7. 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保障权利的救济渠道,提高公民和企业的法治意识。
四、改革效果1. 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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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篇一:济南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向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放权分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上位法规定要求,不得擅自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和要件。
2.坚持分级负责原则。
明确界定市和县(市)区管理权限。
市直部门重点加强宏观管理、标准制定、监督考核,县(市)区着力创新审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率。
3.坚持应放尽放原则。
凡是省里下放给市里的管理权限,尽量下放到县(市)。
市、区均可行使的管理权限,原则上由区行使。
管理权限属于市级,但区级行使更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下放给区或由市职能部门在区的派出机构行使。
4.坚持强化监管原则。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要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结果承担责任。
5.坚持权力公开原则。
对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布。
凡是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准施行。
6.坚持分步推进原则。
妥善处理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与把握重点、先行先试与循序渐进的关系,分期分批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和取消、调整市级审批事项。
二、推进管理权限下移(一)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第一批)。
向县(市)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166项(详见附件1)。
其中,经济管理类16项,城市管理类55项,社会管理类10项,资源管理类85项。
按照区域性、分类别、整体下放的要求,对具备下放条件的县(市)区,先放先试,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逐步推进。
在第一批放权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外地简政放权先进经验,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继续提出下放权限意见,制订放权目录、确认放权方式、调整权力依据、编印权限下放工作指导手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事权下放配套政策。
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接放权事项,按照授权、委托、归还、转内部流程等方式,逐项对接办理放权事项的交接手续。
其中,以转内部流程方式下放的事项,自接收部门受理之日起计算该事项的办理时限,不得以下放或流程调整为理由延长办理时间。
个别县(市)区暂时不能承接的事项,市有关部门应继续受理,并明确放权时间表。
市法制办梳理权力转移行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依据。
逐步调整市对各县(市)区的财政管理机制,规范完善两级政府财政收入分配关系。
县(市)区政府和区职能部门作为权力承接的责任主体,要尽快编制承接方案,建立健全审批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流程、执法文书和内部监督制度。
(三)建立事权下放配套联动机制。
涉及同一建设主体的审批事项,在县(市)区立项的,其各项建设手续应在同一层级内办理,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县(市)区对口部门的协调指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审批管理机构职能,参照市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及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运行流程和规章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切实履行各个环节的审批职能。
同时,建立审批反馈制度,各县(市)区要定期将审批情况报送市直相关部门。
(四)加强监督检查。
随着市级管理权限下移,市有关部门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制定工作标准、目标规划,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上来,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县(市)区落实工作措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梳理、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一)取消、调整市级审批事项(第一批)。
共428项,其中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3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要件294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前置许可条件40项,停止实施和调整行政责任管理事项51项。
(详见附件2、附件3)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之后,我市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173项(详见附件4)。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由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及所涉及的审批要件、前置许可条件和责任管理事项进行梳理、清理。
总的要求是,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以及可以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设定的前置性许可和许可条件一律取消。
对后续清理、取消、调整的结果,分类编制形成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管理保留事项。
市法制办对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备案、行政确认等各类权责事项,一律实施编码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编码确认,任何部门不得实施或要求提供。
按照行政执法的不同属性,将行政许可和行政给付、行政备案、行政确认、行政年检严格区分,准确定位。
对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行政给付、行政备案、行政确认、行政年检等服务责任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当作行政许可权力实施,搞变相审批。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一)创新项目审批机制。
推行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管理模式,由市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市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重点解决互为前置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阶段,市规划、城乡建设、城管、公安消防、人防、市政公用等部门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审查、联合办理;在建设工程竣工阶段,市规划、城乡建设、城管、公安消防、人防、市政公用、环保、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实行联合验收。
(二)实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
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办理、统一发证”的要求,对企业设立涉及的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并行办理。
(三)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
制定《济南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对重大工业、服务业投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
有关部门应先对符合本部门办理规定条件的,提出审批意见,待审批要件齐备后,随即出具正式审批文件,最大程度地压缩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前期工作时间。
(四)完善重大项目代办服务。
建立重大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外商投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现有代办服务职责,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抽调。
(五)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市各审批部门的备案事项、年检事项以及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符合要求且不需现场勘察的事项,一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窗口即时办结。
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全力压缩办理时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从规划许可到取得施工许可,累计在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凡是部门职权范围应该决定或涉及多个部门但意见没有分歧的事项,不得以提交上级领导会议决定为由,延长办理时限。
(六)加强审批管理服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设置“总受理服务窗口”,对审批服务对象实现统一登记编码、权利告知、办理反馈的“一窗式”服务。
进驻市审批大厅的各部门对审批窗口充分授权,启用审批专用章,设立“首席代表”。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AB角工作、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凡同一批次要件中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必须一次告知,因为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审批延误的要追究受理人责任。
按规定必须即时办理和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一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办结,严禁让申请人“两头跑”,杜绝“体外循环”。
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全面公开审批实施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
(七)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健全完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XX年6月底前,实现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面连接。
整合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凡是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部门业务系统,除国家有明确要求外,都要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现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和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档案,推行电子印章在网上审批过程的使用,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健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网上实时监察,对放权事项和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八)规范建设项目中介服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对建设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凭借职权,限定当事人接受其指定的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或排斥具有规定资质的中介组织参与业务活动。
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市各审批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备选建设项目中介机构指导目录》。
(九)建立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制。
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负责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市行政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对市级继续实施的事项进行流程梳理优化,指导县(市)区建立健全审批服务运行规则,完善市和县(市)区上下联动机制。
县(市)区要建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权力承接、审批调整工作,尽快出台县(市)区向乡镇(街道)放权实施意见。
篇二:XX年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邯审改办[XX]1号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现将《邯郸市XX年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5月19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之间的关系,着力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大力精简、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大取消下放、清理规范力度1、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搞好衔接、取消、下放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范监管措施,确保衔接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