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
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自来水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自来水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2)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5. 机械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禁违规操作机械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6. 用电安全管理(1)企业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7.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1)企业应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2)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外包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监督、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编制、修订、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要迅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奖惩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管理组织1.1 建立健全以公司经理为组长,水厂厂长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由水厂厂长为领导,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公司义务消防队,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2.1 公司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公司经理和水厂厂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2.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2.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 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2.3.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2.3.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2.3.6 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3.7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3.8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3.9 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3.10 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
2.4 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4.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来水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工作安全等问题的管理,确保自来水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自来水生产、运输和供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自来水的质量和平稳供应。
第二章自来水生产管理第四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自来水生产管理体系,包括水源保护、水质检测和处理、生产设施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定期对水源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水源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对从水源到供水站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水质进行处理,确保供水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第七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建立设备维护记录。
第八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记录。
第九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建立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第十条自来水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自来水运输管理第十一条自来水运输单位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自来水运输管理体系,包括车辆管理、水质监测和运输过程控制等环节。
第十二条自来水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建立车辆维护记录。
第十三条自来水运输单位应对运输过程中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运输中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自来水运输单位应对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自来水运输单位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章自来水供应管理第十六条自来水供应单位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自来水供应管理体系,包括管网管理、供水质量监测和用户服务等环节。
第十七条自来水供应单位应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建立管网维护记录。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来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自来水生产、供应、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自来水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八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
2.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全面,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公正、透明,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 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3. 设备设施改造、维修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水质安全等。
3.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考核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处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等。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免职等处理。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供水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九条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自来水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供水安全稳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来水生产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自来水生产、输配、维修、水质检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所有员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九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
第十条安全防护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2.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一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2. 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事故现场;3. 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报告;2. 事故调查结束后,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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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排它性。
二、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保护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不受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厂地下水源地所在区、县的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本办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下水源保护区内核心区的管理,并协同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全面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和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水厂地下水源的水质,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监测管理。
第五条根据各水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貌以及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划分核心区、防护区和主要补给区。
本市现有各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分区范围详见附表。
第六条在核心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
(二)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三)禁止挖设渗坑、渗井、污水渠道。
(四)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地下水源的行为。
第七条在地处浅层水的水厂(水源三厂、四厂、七厂、八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除居住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
新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原有企业、事业单位要修建污水户线、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二)禁止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
已排放的,必须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限期修建污水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三)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废弃物堆放场站和转运站。
已有的场站,要限期搬迁。
居民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
(四)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五)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
已有的污灌区,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六)厕所以及农村畜禽养殖场、晒粪场、积肥场、粪池、化粪池等必须有防渗漏措施。
在地处深层水的水厂(水源一厂、二厂、五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本条第(二)、(四)项规定。
第八条在主要补给区内,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护地下水源的.补给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石棉制品、硫磺、电镀、制革、造纸制浆、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磷肥和染料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生产项目。
(二)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
场站。
因特殊需要建立转运站的,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和防治其它污染的措施。
(三)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四)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五)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新建居住小区,要修建污水管道。
禁止用渗坑、渗井以及明沟、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
第九条各区、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措施。
第十条对保护水厂地下水源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或清除污物,并令其赔偿损失。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水厂卫生
1、水厂厂区内,必需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干净。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由厂长和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
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饮水卫生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
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使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须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加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供水管理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
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操作值班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
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
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