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
云浮将选派10名援疆教师

云浮市将选派10名援疆教师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援藏援疆教师支教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我市将选派10名优秀教师(含教育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赴新疆支教。
我市选派的援疆教师学段及学科结构如图:学段学科小学初中高中小计所属支教团支教地区语文数学语文数学政治数学全市合计 3 3 1 1 1 1 10佛山支教团伽师县云城区1(中层干部)1 2云安区 1 1罗定市 1 1 1 3新兴县 1 1 2郁南县 1 1 2援藏援疆教师如何选拔?《通知》指出,采取自愿报名与学校推荐、公开选派与定向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援藏教师必须从我省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中选派。
援疆教师原则上从我省公办学校中选派在职在编教师,确有困难的可以选派退休教师或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派教师。
各地市要广泛动员,按照学科学段要求,组织教师自愿报名和学校推荐,严格审查把关,在认真比选的基础上,提出拟推荐人选。
拟推荐人选要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
对退休教师拟推荐人选,要进行更严格的体检。
体检合格的推荐人选由各地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报省教育厅审定。
省教育厅对各地市教育局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选派对象。
《通知》对援藏援疆教师选拔的具体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市应从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所教学科与所需学科和学段一致。
不得从分流或转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选派援藏援疆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担任受援学校领导职务的,从校级领导中选派;担任受援学校中层职务的,从负责教务、德育、教研等工作的学校中层干部中选派。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06•【字号】皖教秘师[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54号)各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今年7月,我省第四批40名援疆教师支教工作期满,需进行轮换。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援疆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28号),现就我省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任务此次共需选派40名援疆教师,其中和田地区一中6名,和田地区二中2名,皮山县高级中学14名,皮山县安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名,皮山县教研电教培训中心7名(主要从事教师汉语强化培训工作)。
援疆支教时间为2014-2015学年度。
按照统筹安排、任务分担、择优选派的原则,由全省16个市和厅直属有关学校共同承担本次选派任务,具体为:合肥市:高中体育教师1名,中职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教师1名,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
淮北市:高中数学教师1名,中职计算机应用教师1名。
亳州市: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
宿州市: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
蚌埠市: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
阜阳市: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中职园艺教师1名。
淮南市:高中生物教师1名,中职建筑装饰教师1名。
滁州市: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
六安市:高中音乐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
马鞍山市:高中化学教师1名,中职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1名。
芜湖市:高中中层管理人员1名(从事教研教学工作),高中数学教师1名,教研电教培训中心副主任1名(高级职称)。
宣城市:教研电教培训中心初中政治教师1名(教师素养、教师道德规范方向,高级职称),中职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教师1名。
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范文)

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范文)
一、背景
新疆地区是我国的重要边疆,其中一些贫困地区缺乏优质教育资源。
为了帮助解决这一问题,本计划旨在向新疆派遣一批教育资源丰富的优秀教师,为当地的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同时推进国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二、目标
1.增强新疆地区的教育资源,提高当地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素质;
2.改变当地优秀师资力量短缺的现状,提高当地教育事业的水
平和发展速度;
3.为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人
生质量和未来发展潜力;
4.促进国家各地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三、实施方案
1.招募教育精英,优先选择具有一定教育工作经验、优秀口语
表达能力、善于与学生沟通的老师;
2.确定派遣学校,优先选择新疆地区经济较落后、师资力量匮
乏的学校;
3.实施支教计划,每位教师支教时间不少于一年,每年最少派遣100名教师到新疆地区支教;
4.建立支教教研平台,组织支教教师进行交流研讨,分享教学心得和教育经验;
5.加强支教后的跟踪和评估工作,把支教结果纳入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数据体系中。
四、实施效果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新疆地区教育资源将得到加强和优化,当地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素质将得到提高,为解决当地优秀师资短缺问题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支教计划的实施也将推动国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获得优质的教育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8.10•【文号】教师厅函〔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推进新时代西部高等教育全面振兴,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一)实施范围。
继续将第一、第二、第三批试点高校列为受援高校,新增伊犁师范大学、新疆理工学院、西宁大学为第四批试点高校,对口支援关系表详见附件。
鼓励对口支援关系表外的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双一流”建设高校积极支持本校优秀退休教师参加本计划。
鼓励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实施本地银龄教师支援计划,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提升区域高校发展水平。
(二)选派计划。
2023—2024学年,根据受援高校需求,第一、第二、第三批试点高校选派计划不变,新增的伊犁师范大学、新疆理工学院、西宁大学选派计划各为20名银龄教师。
第一、第二、第四批每所对口支援高校应选派3名及以上银龄教师支援受援高校。
第三批每所对口支援高校应选派1名及以上银龄教师支援受援高校。
支援高校应按计划完成对口援派任务,鼓励向其他有需求的受援高校选派具有学科、专业优势的银龄教师。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2.15•【文号】教师〔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西藏、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在对口支援机制下,组织内地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经商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2月15日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向西藏、新疆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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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多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教育、人社部门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认真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为提高教师经济社会地位、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一些地方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操作不够规范,把关不严,监管乏力,降低了评审质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聘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要根据原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逐校核定教师高、中、初级指标数,并根据学校编制及教师人数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各地在核定各级教师职务岗位职数时,要实行城乡学校同一标准,并注意向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倾斜,以吸引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学校、社会公开结构比例设置情况,公布各学校高、中、初级岗位数,实行阳光操作。
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

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为了支持西藏和新疆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我国教育部门制定了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向当地派遣优秀教师,提高当地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该方案将有力推动西藏和新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作出积极贡献。
一、选拔优秀教师。
为了实施援藏援疆教师计划,教育部门将通过公开选拔和推荐的方式,选拔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前往西藏和新疆地区支教。
选拔标准将注重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
二、制定支教计划。
选派教师前往西藏和新疆地区支教,需要制定详细的支教计划。
支教计划将充分考虑当地教育需求和教学实际,结合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学科特点,制定针对性强、贴近实际的教学计划,确保支教工作的有效展开。
三、提供培训支持。
为了帮助支教教师更好地适应西藏和新疆地区的教学环境,教育部门将提供相关的培训支持。
培训内容包括地方文化、教学特点、教育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帮助支教教师更好地融入当地教育工作,提高支教效果。
四、加强管理和评估。
教育部门将建立健全的支教管理机制,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同时,将定期对支教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际成效。
五、营造支教氛围。
为了更好地推动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的落实,教育部门将积极营造支教氛围,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到支教工作中来。
通过宣传报道、表彰先进等方式,激励更多的教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西藏和新疆地区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加强政策支持。
教育部门将加大对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倾斜、经费支持等方式,为支教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支教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果。
七、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援藏援疆教师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交流互动等方式,提高支教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为西藏和新疆地区的教育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教师力量。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高中教师赴新疆和田地区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高中教师赴新疆和田地区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2.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高中教师赴新疆和田地区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教育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安徽省首批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0〕47号)要求,在各市教育局推荐基础上,我厅遴选了段天兵等13位优秀高中教师赴新疆和田地区对口支教。
根据和田地区教学工作需要,各位支教教师须于2011年2月21日抵达和田地区。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赴疆时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支教教师于2月19日下午乘班机赴疆,厅领导带队。
请各有关市教育局于2月19日上午11点前将本市选派的支教教师统一送达新世纪大厦(合肥市庐江路111号)。
二、支教时间:由于本次支教始于2010-2011学年下学期,为了与第一批援疆教师时间安排相衔接,便于统一轮换和管理,此批赴和田支教高中教师的支教期限为一年半。
三、有关要求:选派优秀教师赴和田地区支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口援疆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省驻疆援建指挥部和和田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高中教师援疆支教工作,确定位于城区的和田一中和实验中学为支教学校,并对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作了精心安排。
各有关市、县教育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积极协助支教教师做好赴和田地区的相关准备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联系人:李蕾;联系电话:0551-2822080。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附件:安徽省赴新疆和田地区对口支教教师名单和田地区一中(5人)姓名学科单位职称备注段天兵化学安徽省芜湖县教研室中学高级副校长许进物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中学中学高级俞松贞数学安徽省繁昌县职业教育中心中学高级钱锋语文安徽省歙县潭渡中学中教一级李开好外语安徽省淮南市第十三中学中学高级和田地区实验中学(8人)戴松语文安徽省郎溪中学中教一级副校长段冶化学安徽省六安市第一中学中学高级杜彦超数学安徽省淮北市第五中学中学高级侯纯广化学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中教一级张常武数学安徽省郎溪县梅渚中学中学高级周以和语文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中学中学高级郑作锋历史安徽省砀山县第四中学中教一级刘少槐地理安徽省颍上县第二中学中教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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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7.24
•【字号】皖教秘师[2013]50号
•【施行日期】2013.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3〕50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今年7月,我省第三批43名援疆教师支教工作期满,需进行中期轮换。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通字〔2013〕24号),现就我省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此次共需选派40名援疆教师,其中和田地区一中7名,和田地区二中3名,皮山县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7名,皮山县普通高中15名,皮山县职业高中8名。
援疆支教时间为2013-2014学年度。
按照统筹安排、任务分担、择优选派的原则,由全省16个市和厅直属有关学校共同承担本次选派任务,具体为:合肥市: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职业高中服装设计剪裁专业教师1名;
淮北市:初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需具有管理和教师培训经验,拟任副校长);
亳州市:初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
宿州市: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研员1名;
蚌埠市:高中生物教师1名(肖彬留任),高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
阜阳市: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研员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淮南市:初中语文教师1名(需具有管理和教师培训经验,拟任副校长),高中物理教师1名;
滁州市:高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
六安市:高中音乐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研员1名,职业高中林果花卉种植专业教师1名;
马鞍山市:高中语文教师1名(陈仓筛留任),职业高中电子电器维修专业教师1名;
芜湖市: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需熟悉教务管理工作);
宣城市:高中语文教师1名(需具有管理和教师培训经验,拟任副校长),高中生物教师1名;
铜陵市:高中语文教师1名,职业高中建筑施工专业教师1名;
池州市:高中化学教研员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需熟悉总务管理工作);
安庆市:高中美术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研员1名,职业高中建筑施工专业教师1名;
黄山市:初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高中教师1名(需具有管理和教师培训经验的中层干部,拟任副校长);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职业高中建筑装饰专业教师1名;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职业高中汽车维修专业教师1名。
二、选派条件和方式
援疆教师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好的普通话水平,教学实绩突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或骨干教师;
(三)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高中教师须取得高级职称;高中教师中需承担管理工作的、高中教研员须取得高级职称;
(四)高中教研员为专职或兼职教研员;
(五)在县城以上中小学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新疆的工作生活。
援疆教师的选派方式为学校、教育部门组织推荐和教师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由市教育局和厅直属有关学校择优遴选推荐、等额上报省教育厅。
三、支教教师的管理
支教教师由受援学校和选派学校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
支教教师到新疆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和工资关系。
援疆教师支教期满,由和田地区和皮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支教教师的待遇及相关倾斜政策
根据省有关规定,援疆教师在支教期间,所在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关津贴、补助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疆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0〕58号)、《关于援疆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组通字〔2011〕23号)和《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组通字〔2012〕52)有关规定执行。
选派的援疆教师,在职称评审和
特级教师评选中,其支教经历视为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在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对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援疆教师,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口援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市教育局和厅直属有关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
要广泛宣传援疆教师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关注教育援疆,积极报名参加援疆支教。
(三)按时上报人选。
请各市教育局和厅直属有关学校于8月5日前将推荐的援疆教师名单(附件1)、《安徽省援疆干部和人才标准化简况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2000字以内)传真(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省教育厅师资处。
(四)做好相关准备。
各市教育局和厅直属有关学校要积极协助援疆教师做好赴疆支教的准备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赴疆支教。
援疆教师启程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王四骎
联系电话:*************,62815130
电子邮箱:*************.cn
附件:
1._____市推荐援疆教师花名册
2.安徽省援疆干部和人才标准化简况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7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安徽省援疆干部和人才标准化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