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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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体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管理,推动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和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体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体育教育的育人功能。

第四条体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体育管理体制,明确职责,确保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体育教学工作第五条体育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六条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水平,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体育教学应注重学生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体育品德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体育课程评价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三章体育活动与竞赛第九条体育活动应丰富多样,涵盖竞技体育、休闲体育、传统体育等项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第十条体育活动应定期举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能力。

第十一条体育竞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倡重在参与、尊重裁判、尊重对手的竞赛精神。

第十二条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代表队应按照学校规定选拔队员,确保代表队的高水平和高素质。

第四章体育设施与器材第十三条体育设施和器材应满足教学、训练和竞赛的需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四条体育器材的借用、使用和归还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确保器材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师生在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时,应遵守使用规程,爱护设施和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体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体育安全管理应贯穿于体育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体育设施的安全。

第十七条体育活动前,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运动技巧。

第十八条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体育教师与工作人员第二十条体育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人师表。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范文是规定学校体育工作的一套制度和规范,在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体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体育兴趣、提高体育技能等。

2. 体育教学计划: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等,确保学生全面参与体育活动并达到一定水平。

3. 体育设备和场地管理:规定体育设备和场地的管理办法,包括保养、维修、更新等,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良好的体育环境。

4. 教师队伍建设:明确体育教师的职责和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 学生体育组织和活动:设置学生体育组织,如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如校运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的体育生活。

6. 体育成绩和评价:制定体育成绩和评价标准,对学生的体育表现进行评价,并记录在学生的体育档案中。

7. 安全管理:规定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体育教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急救措施等,确保学生的身体安全。

8. 赛事组织和参与:参与学校间、地区或国家的各类体育比赛和赛事,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体育竞技活动,提高学校体育水平。

以上是常见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的内容,不同学校可能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范文(二)1、学校体育工作由体育教师负责,做好具体工作,加强管理、注意安全、讲究科学,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体育教师要认真学习《体育健康标准》,钻研教材。

按《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要求上好体育课。

课前要认真制定计划、备好课。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课上加强指导和训练,培养良好习惯。

课后做好小结,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工作,体育教研组要保证活动时间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加强体育教学研究,认真____研究课、观摩课、评优课等活动,交流体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在体育教师指导和班主任的监管下,努力上好两操。

高校体育学院教学规章制度

高校体育学院教学规章制度

高校体育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体育学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树立“健康第一,全面发展”教育理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体育学院教学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体育学院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活动。

第三条高校体育学院教学活动应遵循“科学、规范、民主、开放”的原则,积极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教学任务和职责,落实教学工作责任。

第二章教学组织第五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标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学生特点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高校体育学院每学期应当制定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九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十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教学研究制度,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二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其他相关设施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监督。

第十五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四章教学保障第十六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第十七条高校体育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设备和实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制度,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转。

校体育工作的工作制度

校体育工作的工作制度

校体育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体育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学校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组员包括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审批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制定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预算、审核和监督学校每年体育工作经费,对学校体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体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体育教研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体育工作。

体育教研组由体育教师组成,负责组织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等工作。

三、体育课教学1. 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形式,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体育课。

体育课应以学生身体锻炼为主,注重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和体育技能的培养。

2. 体育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体育课教学。

上课前,教师应认真备课,准备好教学器材和场地,确保教学效果。

上课时,教师应注重学生安全,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指导学生正确锻炼,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3. 体育课教学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对于有特殊体育兴趣和特长的学生,教师应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和特长。

四、课外体育活动1.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课外体育活动。

课外体育活动包括课间操、体育节、运动会等。

2. 课外体育活动应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项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3. 课外体育活动应注重学生的安全,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进行体育锻炼,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课外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1. 课外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是提高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课外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体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体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体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体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的体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要把体育教学纳入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坚持德育为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注重素质教育的理念,深化体育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应结合学生年龄、兴趣爱好、身体素质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学计划。

第五条学校应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六条学校要重视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建设,确保教学条件和安全环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和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体育发展状况,设计个性化教学方案。

第九条学校应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丰富学生的体育生活,激发其体育兴趣和潜能。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体育素养教育,提高其运动技能和竞技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应配备专业的体育器材和设施,提供良好的体育教学条件。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体育健康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第四章教育评估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体育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要重视学生的体育教育效果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体育发展情况。

第十九条学校要定期组织体育教师的教学评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育素养评测,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外协合作第二十一条学校可以与体育培训机构和专业体育团队等外部合作,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和活动。

2024年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体育教育也在积极变革,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的体育素养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制定新的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评价、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课程设置1. 丰富多样的课程内容:结合国家体育政策和学生的特长与需求,制定多样化的课程内容,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以及舞蹈、太极等非传统体育项目。

2. 创新性的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游戏化的教学方式,提供足够的自由度和探索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强化体育文化教育:将体育教学与体育文化教育相结合,让学生了解体育运动的历史、规则、精神等,培养他们的体育文化素养。

三、教学方法1. 制定问题导向的教学计划:明确每一堂课的教学目标和重点,通过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思考。

2. 鼓励合作学习:加强项目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合作能力,通过合作完成各类体育项目或活动,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3.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多媒体、网络等进行教学辅助,提供更广阔的学习资源。

4. 教学个性化: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进行差异化教学,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力和优势。

四、学生评价1. 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公正、全面的学生体育素质评价体系,包括学业成绩、体能测试、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

2. 引导自我评价: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通过让学生自行反思和总结,提高学生对自身学习情况的认识和评价能力。

3. 鼓励非传统评价方式:除了常规的成绩考核外,鼓励采用观察记录、学生作品展示、参与度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教学资源1. 完善体育教学设施:加大对学校体育馆、运动场等体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2. 优化教材和教具:制定统一的体育教学教材和教具,保证教学资源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体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体育素养,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全面探讨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的建设,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期为广大教师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的背景与意义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是指对体育教学活动进行规范、统筹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建立和完善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高体育教学质量:通过制度化管理,明确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有效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2. 促进学生体育素养的全面发展: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能力,提高他们的体育素养,使其全面发展。

3. 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和发展环境,可以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的建设内容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目标的确定:明确体育教学的总体目标和各个阶段的具体目标,确保教学目标能够逐步实现。

2.课程设置与教材选择: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材选择原则,确保体育教学内容科学、全面。

3.教学方法与手段:明确合适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以促进学生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学习。

4.教学评价与考核: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和考核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其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5.教师管理与培训:加强对体育教师的管理与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教学效果。

6.设施与器材管理:建立健全的体育设施与器材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器材能够得到合理使用和维护。

四、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与建议1. 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相应的体育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2. 开展教学评价和考核: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和考核标准,通过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保障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被包含在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安全设施要求:规定体育馆、体育场等场地的安全设施要求,如应设置防护网、安全垫等装置,确保学生在运动中不会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2. 器材要求:规定体育活动所使用的器材的质量、检查和维护要求,确保器材不存在安全隐患。

3. 教师和教练员要求:规定教师和教练员在体育活动中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要求其时刻关注学生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4. 学生参与要求:规定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前应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参与活动,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该项活动。

5. 急救和应急处理:规定在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时的急救要求和应急处理流程,包括组建急救队伍、提供急救器材等。

6. 体育活动计划和组织:规定体育课程的设置、组织形式等,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 安全记录和报告:规定对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记录和报告,以及进行事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水平,保障其身体健康。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更新。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体育场地安全管理1. 学校体育场地应配备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随意进入场地并规定相关安全提示。

2. 学校应定期检查体育场地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体育场地的安全使用。

3.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体育场地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使用场地设备的正确方法和注意事项。

4. 学生训练和比赛时,应遵守体育场地的使用规则,严禁私自改变场地设施和进行任何危险行为。

三、体育器材安全管理1. 学校应合理配置适合不同年龄段和体能水平的体育器材,并按需进行维护和更新。

2. 学校体育器材使用时,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避免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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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文件汇编目录1. 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73.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134. 4.常州工学院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185. 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236.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227.7.常州工学院关于实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意见248.8.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照表299.9.常州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试行条例3310.10.常州工学院学生课外体育俱乐部试行条例3511.11.常州工学院课外体育俱乐部教师辅导职责3712.12.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师课堂教学守则3813.13.常州工学院学生体育课堂教学规定和要求4014.14.常州工学院学生体育课成绩考核规定4115.15.常州工学院体育器材出借管理规定4216.16.常州工学院学生早锻炼管理规定4317.17.常州工学院体育运动场馆管理规定4518.18.常州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讨论稿)4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

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自治州、市范围内举行。

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举行。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

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体育教师第十七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

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

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第二十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

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

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

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

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10月5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D 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社会体育第十条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

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

第十四条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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