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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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国家机关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依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行政机关档案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接收是指档案主管部门将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至档案馆,档案馆按照规定接收并妥善保管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档案的移交接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安全保密、完整有序、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移交准备工作第五条档案主管部门在进行移交前,应当对部门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整理、审批整理等工作,并按照《档案资料整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性。

第六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并按照计划逐项整理档案资料,对涉及机密、重要、有价值档案资料进行特别保护。

第七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详细记录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日期、保管单位等信息,并在移交前提交给接收单位审核。

第八条移交部门应当完成档案资料的装订、封装和标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移交流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删除档案资料。

第三章档案接收工作第十条接收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的内容,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完整无缺。

第十一条接收单位应当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需要立即与移交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接收计划,明确接收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安排接收工作的时间和流程。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为接收人员进行档案接收培训,提高接收人员对档案资料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资料的存放和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资料的分类存放和保管体系,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1.12.29•【文号】人社部发〔2021〕112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邮政管理局、档案局:为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2021年12月29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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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档案馆移交的永久保管档案,本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作上注明。

2、本单位各部门必须按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好,移交公司档案室,做好档案移交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交接凭证,以分清责任。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以及档案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4、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动手续。

5、移交登记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统一口径,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变化情况,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也要有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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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引言概述: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或者机构内部,将已完成或者再也不需要使用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移交给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的一种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档案移交制度的程序和档案移交制度的执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1.1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使之更加有序和高效。

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组织性和协作性,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疏漏,提高整理和整编的速度和质量。

1.2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损坏或者被篡改。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者机构访问或者使用档案资料,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1.3 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通过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可以提高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档案资料的错误和瑕疵。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促进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提供更好的档案服务。

二、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2.1 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

包括移交的档案种类、文件格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 移交程序和流程: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移交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整编工作的步骤和要求,移交资料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移交资料的传递和接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确保移交的工作有序进行。

2.3 移交责任和监督: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档案的流转和移交,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的相关内容。

一、档案转递档案转递是指将一个单位的档案交接给另一个单位的过程。

在档案转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手续:档案交接时,应该制定相应的档案转递手续和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交接手续应该包括交接单、交接记录和交接清单等。

2. 交接标识:在档案转递过程中,需要对档案进行标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清晰的归属。

标识可以采用封条、标签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

3. 交接验收:在档案转递后,接收方需要进行档案的验收工作。

验收应该包括对档案的数量、完整性和合规性的检查。

二、档案移交档案移交是指将档案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在档案移交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移交计划: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地点、移交方式等。

移交计划应该提前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2. 档案整理: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3. 安全保障:在进行档案移交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可以采用封包、防潮、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移交记录:在档案移交完成后,应该制定移交记录,包括移交人员、移交时间、移交数量等。

移交记录应该保留备查,以备档案管理需要。

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通过规范的转递和移交流程,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可查和可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转递与移交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好档案管理的良好秩序。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一)、保管员工档案;(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

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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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背景
人力资源部门在每个组织中都承担着记录和管理员工档案的责任。

然而,随着人力资源功能的转移或重新组织,档案可能需要从一个机构移交到另一个机构。

此时,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程序来确保档案的安全传递和完整性保持。

三、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
公司制定此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档案可以正确地移交给接收方,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在移交过程中,也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移交程序
4.1 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接收方确定接收方将要接收档案的机构或部门。

2. 制定移交计划制定详细的档案移交计划,包括时间表和移交内容。

3. 准备档案清单制作一份包含所有需要移交的档案清单,并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安排人员培训为涉及档案移交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移交程序和要求。

4.2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整理档案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于查找。

2. 打包档案将档案按照清单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填写移交单据填写档案移交单据,包括档案清单、移交日期、移交人员等信息。

4. 进行移交仪式在移交双方的见证下,正式进行档案移交,确保双方都了解移交的内容和要求。

5. 接收方确认接收方应确认接收到的档案的完整性,并在移交单据上签字确认。

6. 档案归档接收方应按照自己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

4.3 档案移交后的跟进工作
完成档案移交后,还需要进行一些跟进工作,包括
1. 档案管理培训接收方应为新接手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管理档案。

2. 档案审计定期进行档案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备份、防火防水措施等。

五、档案移交管理的注意事项
1. 档案移交应事先通知接收方,确保接收方的准备和配合。

2.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3.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记录和备份,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4. 档案移交后,应定期进行档案的核查和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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