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合集下载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摘要:西方发达国家先后通过不同的法律体系与立法程序将洗钱行为确定为国内法上的犯罪,并给予刑事制裁。

在此基础上,国际社会打击跨国洗钱活动的国际公约也在频频亮相,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加入,这些签约国纷纷在其国内实体法中将洗钱规定为犯罪,并积极承担了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的义务。

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体系、内容与国际社会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必须积极借鉴西方国家在反洗钱方面的经验予以完善。

关键词:洗钱犯罪;反洗钱;法律体系;义务主体一、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一)各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不同综观世界各国的反洗钱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美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美国国会制定的反洗钱法律;有关政府部门为执行反洗钱法律和依授权制定的一系列反洗钱法规;具有监管职能的机构,如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保险局、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为本监管行为及其从业人员制定的“操作指南”、“从业指引"和“行为守则”等.主要有1970年《银行保密法》、1986年《控制洗钱法》、1992年《阿农齐奥—-怀利反洗钱法》和1994年《禁止洗钱法》等。

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反洗钱规范文件《美国2000年反洗钱战略》等。

与美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相提并论的国家还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如,英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英国议会制定的单行法律,包括1986年《毒品贩运犯罪法》、1990年《刑法》等;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1993年《反洗钱条例》;第三层次是金融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制定的指引、准则等。

澳大利亚反洗钱法律体系与英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

也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非法律组织性质的行业自律规范三个层次构成.即,第一层次是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和政府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的若干反洗钱法律。

如1987年《犯罪收益法》、1987年《刑事事务相互协调法》。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内容提要自从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

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之跨国银行就是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各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复杂的局面。

传统的由一国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国银行发展的形势,这就要求各国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方面进行良好的国际合作。

母国和东道国都对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其中,东道国的监管较母国的监管一般更为严格。

目前,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管理、所有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文件统称为《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协议的一些规定。

目前,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水平比较低下,我们应当在法律问题上以发达国家的制度为借鉴,在技术问题上采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建立起专门的跨国银行监管机构。

从而提高我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保障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的发展。

SummarySincethesixtiesofthe20thcentury,especiallytheeighties,theerathattheinternationaleconomyhasenteredandglobalized,thefinanceoftheworldintegratesoneoftheimportantcharacteristicsthatistheeconomicglobalizationoftheworld.Whilethedevelopmentofthetransnationalbankbringsthepositiveroletointernationaleconomy,hasbroughtthecomplicatedsituationtofinancialsupervisionauthoritiesofvariouscountries.Thetraditionalmodebysinglesupervisionofregisteredplaceofthebankcan’talreadymeettheformofbanking’sdevelopment,thishasputforwarddemandforenteringinternationallingcooperationfor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To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mothercountrysupervisionand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area11importantcomponents,amongthemthe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isparticularlyimportant.Buttheprerequisiteofeffectiv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istheorganiccooperationbetweenthehomecountryandhostcountry.Atpresent,Therearemanytospecializatio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whichthetransnationalbanksupervisedintheworld.themostimportantoneofthemis“Baslecommittee”.Aseriesoffilesthatthiscommitteeissuesarereferredtoas“theagreementofBasel”.“agreementofBasel”isthemainfilesupervisedtothetransnationalbank,itsnormisadoptedextensivelyforcountriesa11overtheworid.Atpresent,thesupervision1eveltothetransnationalbankofourcountryisrelativelylow,weshouldusethenormsoftheexperienceofthedevelopedcountryand‘‘agreementofBasel”ofadoptionforreference,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thatourcountrysupervisestothetransnationalbank.Meanwhile,shouldalsosetuptheregulatoroftransnationalbankofspecialization,Thuscarryoneffectiresupervisiontothetransnationalbank,soastoensurethesanedevelopmentofthefinancialcirclesofourcountry.序言自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急剧增长,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交织在一起,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

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地位及启示

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地位及启示

·中亚经济研究·《新疆财经》2015年第5期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尧地位及启示孙 钰(新疆财经大学中亚经贸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内容提要:自独立以来中亚五国的银行业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成为外国投资的重要行业之一。

中亚五国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决定了其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水平,而其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水平的差异又决定着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结构和地位的不同。

本文根据中亚五国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分析了这些国家外资银行的结构及其在银行业中的地位,并以此为视角探讨这些国家银行业的投资潜力和中国资本进入该领域的机会。

关键词:外资银行;准入制度;结构;地位中图分类号:F833/8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76(2015)05-0060-06 中亚五国自独立以来开始了被称为“转型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市场化和自由化,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既是经济市场化和自由化的产物,也必然随之市场化和自由化。

金融业的市场化和自由化的表现之一就是不断对外开放,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使其成为外国投资者的重要投资领域。

尽管步伐快慢不同,中亚五国金融业总的趋势是在不断市场化和自由化。

由于中亚五国的金融业为银行主导型的模式,故目前外资在这些国家金融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银行业。

中国在中亚五国银行业的投资是其合作的领域之一。

早在1995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就分别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设立了子行和分行,可见,中国是中亚五国银行业投资的来源国之一。

然而,与俄罗斯、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相比较,中国在中亚五国金融业的投资微不足道,与中国在中亚五国其他行业的投资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种状况与我国和中亚五国经贸合作的水平不相称。

随着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中国与中亚五国包括对银行业投资在内的金融领域的合作也必将不断深入。

为了进一步发掘中国与中亚五国在银行业投资方面的合作潜力,就有必要了解这些国家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以及该领域的外国投资状况。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在分析西方金融业3种混业经营模式异同的基础上,探讨了西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必须要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前提,以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为保证,同时进一步探讨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关键词:银行;混业经营;比较;模式伴随中国加入WTO,中国金融业对全球金融机构全面放开,本土金融机构正在承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境外金融机构以其混业经营的业务发展模式,为客户带来的是不仅止于单一银行业务的全新金融服务体系,这一切都将迫使我国金融业不得不思考中国金融业未来之路到底在哪里,是坚持既有的分业经营模式,还是走上混业经营之路。

分合之间,中国银行业究竟该何去何从。

笔者将着眼于对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多种形式的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并借以探讨在中国现阶段银行业发展形式中,可能适合中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

一、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及其优劣势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主要有3种模式,即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的母公司银行模式和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1.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

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是以银行对社会大众的全方位服务供给, 又通过系列的专业性银行和特殊信贷机构服务加以补充为特点的。

即在全能银行的内部,设置有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等业务种类。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在一个法人的前提下,同时拥有多张执照,可以经营多种业务。

全能银行型模式是在业务经营方面最具自由性、开放性、兼容性的银行模式,是混业经营3种形态中混业的最彻底的一种模式。

全能银行多元化的业务开展方式可以使银行最大限度的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业务经营协同效应效果显著,能够依托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出交叉范围最深入的金融产品组合,并能够充分利用混业经营的优势将服务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

其中全能银行又可以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这3大种类银行。

加拿大行政伦理建设及其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_张成福

加拿大行政伦理建设及其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_张成福

因此 ,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 , 加拿大各级政府都进行了信息 自
由立法 。 通常立法提供一个获取信息的权利 , 若干方面或例外的信 息除外 。获取信息的权利包括广泛的获取一般性质和具体的信息 , 或有限获取自然信息 、 而不是和其他人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立
二 、 艾伯塔省伦理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加拿大在省级 政府也设 立了负责行政伦理事务的机构 , 我们 以
艾伯塔省伦理事务委员办公室 ,
日。

为例进行介绍 ③ 。
前的方针相比 , 许多重要的修改都显示在法案中了气
利益冲突和伦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是以联邦责任法案为基础建 立的 。该委员会是一名国会议员 , 其权力载列于加拿大议会法案 中 , 具体如下 在治理其成员行为方面支持下院 。在程序和内务事务常委会的 指导下 , 该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针对下院议员成员的利益冲突法案 下院议员 法案 。 该 法案 已从 《 〕 年生效 , 最 近于 年 月进 行 了修正 。 促使公 职人员霭 遵 守利 益冲突法 案 , 该法 案于 年 月 日生 效 取代 了以前 的利益 冲突法案和公职人员职业 守则 。
然这就是问题 , 但问题是对此做了什么 。 如果一个人行为自私 自利 或以私利行事 , 当他们履行公共责任时 , 他们可能行为带有偏见或 者腐败 。规则在形式上无论是立法或行政方针 , 一直是对利益冲突 的反应 。
日被任命为伦理事务委员 。 伦理事务委员会的职责 。 根据利益冲突法案 , 伦理事务委员 会扮演各种角色 , 下面列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成员必须完整地整理披露信息 , 委员以每年评审这些信息会见
伦理事务委 员会办公室背景 。该办公室成立于 年 月 年 月 日 , 立 法议会 以 比 票建 立了一 个审 查小 组 ,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加拿大于2000年制定了《犯罪收益与恐怖融资法案》(Proceeds of Crime(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其后经过多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在2003年1月6日。

按照该法序言中所说的,该法“是一部加强对清洗犯罪收益和恐怖融资的打击的法律,并且要建立加拿大的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和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废止。

”在前言中,该法的目的被规定为:——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采取特别的调查措施,促进对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犯罪的侦查和起诉。

这些措施主要是规定金融机构、其他企业和个人对易被洗钱所利用的交易、职业和行为建立记录保存和对客户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制度;要求他们报告可疑交易和跨国资金和金融工具的转移情况;相应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对交易报告和其他信息进行处理等;——针对有组织犯罪的威胁,向执法机关提供对其打击犯罪、没收犯罪收益有价值的信息,同时保证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和秘密;——对加拿大参与国际社会的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帮助,尤其是针对洗钱和恐怖活动。

该法主要有4个部分,分别规定了可疑交易报告、现金和其他金融票据出入境报告、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的职责、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对可疑交易的记录保存和报告1 主体适用范围。

该法第5条规定了有可疑交易报告和记录保存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1)包括根据加拿大《银行法》在加拿大经营的外国银行在内的所有银行;(2)根据各省法律成立和经营的储蓄机构、信用机构;(3)根据加拿大《保险公司法》成立的本国人寿保险公司和外国人寿保险公司以及由各省负责监管的人寿保险公司;(4)由《信托和借款公司法》规定的公司;(5)由各省法律调整的信托公司和借款公司;(6)由各省法律授权进行证券业务和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法人和自然人;(7)从事外汇兑换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8)包括由英女王控制和经营的所有博彩业;(9)所有以上这些机构或企业的雇员。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整 套 完 整 的法 律 体 系 ,从 而 保 障 了私人 银 行 业 务 的发
展 。 西 方 发 达 国家 的 ( 行 法 、 《 资 银 行 法 、 《 银 投
( 券 交 易法 、 信托 法 、 ( 货法 等法 律 法 规 《 证 《 期
顶 尖 服务 的 私 人银 行代 表 。此 外 ,承 担 无 限责 任 是瑞 士 私 人 银行 的 一 个极 为 重 要 的 特征 。这 意 味着 假 如 瑞 士私
以后 ,花旗银行针对 中国市场 以差别服务为特色 ,以先
进 的 计算 机 技 术 为依 托 , 由专 家 型人 才 根据 客 户需 求 , 对 各 种 个人 金 融 产 品进 行 有针 对性 的 业 务组 合和 创 新 , 生 产 出满 足 中高 层 个人 客 户 的 资产 保 值 、增 值 、方 便 投
B n ig业务是指以财富管理为核心 ,面 向高端客户提 a kn )
供 专业 化 的 一 揽子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信 托 、税 务 及遗 产 安 排 、收 藏 、拍 卖 、咨 询 等服 务 。 目前 ,私 人 银行 业 务 已成 为 国际知名 商业 银行 的核 心战 略业 财 富 积 累效 应 及其 快 0 速 释放 的情 况 下 ,我 国的 私人 银 行 业 务发 展 空 间和 潜 力 巨大 ,私 人 银 行业 务 进 入 了一 个 飞 速 发 展 的黄 金 时期 。 但 是 ,由于 我 国私 人 银 行 业 务起 步 较 晚 ,与 国外私 人 银 行 业 务 在服 务 方式 、金 融 产 品创 新 和 发 展环 境 等 方 面有 较大 的差 距 ,亟待进 一步 发展 、完善 和规 范 。 业 务范 围更广 ,金 融 产 品 的复 杂 程 度更 高 。通 常 , 银行 会 按 照 客 户需 求 量 身 定做 相 关 产 品和 服 务 , 客 户管 理 庞大 的资 产 到提 供 并 购 案 的建 议 及 标 的 , 还提 供 收 藏 鉴定 ,代 表 客 户到 拍 卖 场所 竞 标 古 董 。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1国外多式联运发展情况1.1 加拿大的多式联运的发展情况加拿大的人口主要集中在美、加边境的10 大城市之中,再加上其产销地区相隔甚远的生产布局形式,要求加拿大有一个良好、高效的运输体系为民众出行和货物流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国际贸易在加拿大的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与邻国美国的双边贸易非常的繁忙,大量的进出口贸易需要加拿大构建发达的运输体系,同时其原材料的采购和本国所属的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也产生了庞大的运输市场,也促使运输业在加拿大的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对物流效率、经营效益要求日趋提高的今天,促使了多式联运这种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的发展,其初具规模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钟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为加拿大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在加拿大多式联运运量的占社会总运量的80%,其中集装箱运量占50%,集装箱运量占社会总运量的40%。

综合分析加拿大的多式联运发展的主要优点有:其一为运输网络发达,基础设施完善,加拿大境内的重要的枢纽港都配备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采用国际标准的装卸设施、设备,加快了货物在枢纽港以及内陆中转站的周转。

与此同时大型的集装箱枢纽港通过港区的铁路与发达的北美内陆铁路网相衔接,可以很方便的实现货物的海铁联运将达到加东枢纽港的货物疏散到北美内陆地区或相反;其二为采用先进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来处理多式联运所涉及的相关的有关方之间的业务,极大的提高了运输作业效率和运输方式的转换效率,也大大的降低了相关的物流成本;其三是多式联运在加拿大极受政府重视,其专门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多式联运运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同时组织成立相关的机构对多式联运协调管理,防止了部门之间的责任的重叠而相互推诿造成的不作为。

1.2 美国的多式联运的发展情况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近年来其与亚太地区(尤其是远东地区)的货物贸易量日趋激增,在这种情况下对货物运输效率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开辟相应的运输通道为货物的便捷的集疏运提供相应的保障,促使了美国西海岸到美国中部和美国东海岸的运输走廊的形成,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境内的陆桥运输的形成与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概述
二、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及局限性
三、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四、案例一:摩根大通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发展
五、案例二: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
六、案例三:汇丰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业务创新
七、案例四:工商银行对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适应及优化
八、案例五:建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机遇和挑战
一、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概述
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是指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在加拿大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其他运作形式的银行业务,必须符合多项规定的行为。

主要通过《外国银行分行和代表办事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涉及范围包括银行业务、公司治理、反洗钱、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二、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及局限性
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在于既能够促进市场开放和金融创新,又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

通过设置准入门槛和严格监管,可以避免外资银行进入加拿大市场后对本土银行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然而,这种制度也存在一
定的局限性,例如可能会对外国银行的进入造成一定的限制,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以及对监管的依赖程度过高等。

三、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我国可以借鉴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通过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提高金融安全。

四、案例一:摩根大通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发展
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1987年起便开始在
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摩根大通银行只能通过为加拿大本国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获取业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拓展,摩根大通银行已经成为加拿大最大的银行之一,业务涵盖了零售银行、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等多个领域。

五、案例二: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在于,通过建立本地化服务体系、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规模和适应市场需求等多个方面努力开拓加拿大市场。

此外,中国银行还积极借鉴加拿大的市场经验和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其营运体系和服务质量。

六、案例三:汇丰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业
务创新
汇丰银行是英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1996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汇丰银行始终致力于为加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在此基础上,汇丰银行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市场份额。

七、案例四:工商银行对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适应及优化
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2011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工商银行积极适应并优化移动支付、网络银行、数字实名认证等业务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八、案例五:建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机遇和挑战
建行是中国五大银行之一,自2007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建行积极寻找机遇,拓展业务领域和领域,充分发挥加拿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同时,面对包括金融市场波动、法规政策变化等多个挑战和困境,建行也在努力应对和转型升级。

总体来看,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在最大程度上平衡了市场开放和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和市场发展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启示和借鉴。

只要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将加拿大的经验和优势融入到
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市场开放中去,就能够在保障金融安全和促进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更高更快的金融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