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设分公司的稿
XX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XX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按照公司关于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辽阳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一、企业现状1.概况辽阳供电公司共有4个县级供电企业,分别是辽阳县供电分公司、灯塔供电分公司、太子河供电分公司、弓长岭供电分公司。
共有36个农村供电所,其中辽阳县供电分公司17个,灯塔供电分公司14个,太子河供电分公司4个,弓长岭供电分公司1个。
承担43个乡镇、488178户农村客户、133万人口的供电服务任务。
2.人员构成全地区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1014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142人,占14%;农电工808人,占79.7%;集体混岗64人,占6.3%。
总体上供电所工作人员以农电工为主。
辽阳县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539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112人,农电工363人,集体混岗64人;灯塔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366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26人,农电工340人;太子河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74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4人,农电工70人;弓长岭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为35人,全部为农电工。
供电所人员配置情况见附件1。
3.设备情况全地区农村10KV线路4820KM,0.4KV线路7076KM,10KV变压器台14885个,综合变台3654个,用电户数488178户,低压户数473183户。
其中:辽阳县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2673KM,0.4KV线路3719KM,10KV变压器台7836个,综合变台2007个,用电户数210613户,低压户数201482户;灯塔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1767KM,0.4KV线路2583KM,10KV 变压器台5970个,综合变台1255个,用电户数200071户,低压户数195415户;太子河供电分公司0.4KV线路361KM,10KV变压器台764个,综合变台160个,用电户数28567户,低压户数17947户;弓长岭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380KM,0.4KV线路412KM,10KV变压器台765个,综合变台232个,用电户数48927户,低压户数48339户。
电费“委托代收”

电费“委托代收”
张耀邦
【期刊名称】《农电管理》
【年(卷),期】2005(000)011
【摘要】关于电费的回收工作,除少数先进的地区外,大多数农村都依靠农电工去催收,这种管理方式,既费时又费力,且普遍存在电费流失的风险,在目前,各银行在乡(镇)、村尚未普遍设立服务网点,由银行代扣代收电费无法在农村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实施电费“委托代收”的办法,无疑是“银电联网”思路下创新性的尝试举措。
【总页数】1页(P29)
【作者】张耀邦
【作者单位】福建省同安电力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1
【相关文献】
1.委托银行代收电费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J], 吴丽荣;韩志敏
2.破解"代收代缴水电费"难题--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解决代收代缴水电费问题的做法与体会 [J], 黄嘉辉
3.基于互联网+的电费代收机构统一管理模式的研究 [J], 田珂;徐岚;牛晓霞
4.面对居民智能电费代收的“电e宝”移动终端架构设计与实现 [J], 朱辉;丁佳;席
宁
5.浅谈物业公司代收电费风险的防范 [J], 杨冬梅;任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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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就要称职 绝不当“局外人”——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选

现 和解决 存在 的问题 , 制 定弱项 指 标提 升措 施 , 对 节 点 超期 、 滞 后 的 项 目进 行 重 点 跟 踪 , 每 周进 行 通报 , 有 效 推动- F 程 建设 全程 管控 。 通 过完 善 工 作 机制 和 流 程 , 泰 宁 供 电公 司配 改 工 程 进展 顺利 , 2 0 1 5年 至 今 , 累 计完 成投 资 8 8 0 3 . 2万 元 ,
项 目竣 工 投 产 1 9 2个 。 在 配 网 运 行 水 平 方 面 , 线 路 绝 缘化率 达到 5 1 . 8 % , 提 升 7 . 5 % ; 1 0 k V线 路 联 络 率 达 7 1 . 7 % , Ⅳ-1通 过 率 达 5 8 . 4 9 % , 分 别 提 升 2 0 . 4 2 % 和
李 江 山发 现这 些 问题后 , 及 时 与 分 管 领 导 进 行 了
施 工 现场 , 对施 工过 程 中容 易忽 略和 出现 的各 种 问题 、 隐患 向现 场工 作 负 责人 进 行 了剖析 强 调 , 要 求 同行 的 配改 办 技 术专 责 对 施 工 - V艺 、 施 工 标 准 和施 工 行 为现 场 开起 培 训 “ 小灶 ” , 从 抓细节人手 , 夯 实安 全 生 产 基
作 机制 和业 务流 程 。 工欲 善其事 必先利 其器 2 0 1 4年 1 1 月 , 李 江 山一 到 泰 宁 供 电公 司报 到 , 就 迅 速 全 身 心 投 入 到 本 职 岗位 中 , 经 常深 入 农 网施 工 现
3 2 . 8 5 %; 线 路 故 障停 电百 千 米 减 少 到 1 1 . 9次 / 年, 减 少 2 . 7次 ; 综合 电压 合格 率 达 到 9 9 . 8 7 5 %, 提升 0 . 0 1 2 %; 综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10千伏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管理的通知(闽电运检〔2013〕307号)

1.营销部负责安排客户经理作为竣工检验现场协调(联系)人,安排用电检查人员作为供电方竣工检验工作许可人。
2.营销部负责根据业扩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制竣工检验月和周工作计划,并提交给运检部;明确客户方工作许可人,提供参与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相关专业人员名单;负责业扩工程具备竣工检验条件的审核,并向运检部提交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申请单及所需的工程资料;参与业扩工程竣工检验的现场勘察,协调客户方
3.严格工作许可制度。竣工检验采用“双签发”“双许可”方式,客户方(或施工单位)不具备签发资格的可由供电单位签发人签发。供电方签发人由运检人员担任,客户方签发人由客户方
(或施工单位)有权签发的人员担任;供电方现场工作许可人由用电检查人员担任,客户方工作许可人由客户(或施工单位)电
工担任。开工前,供电方及客户方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
具备接电的条件:业扩工程启动送电通知单已送达配网调
度;业扩工程竣工检验合格,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已安装到位;受电装置设备具备带电条件;《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客户电气人员(电工)具备上岗资质、客户安全措施已齐备(受电装置设备已编号、安全工器具齐全且试验合格、技术规程或运行管理制度已编制合格)等。
(二)业扩工程竣工检验应由客户提交竣工检验送电申请表,通过营业窗口审核并正式受理,由营销部客户经理确认具备竣工检验条件后,运检部方可组织开展工程竣工检验工作,编制竣工检验报告单。
具备竣工检验的条件:业扩工程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用户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受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调试报告、设备异
动基础资料(含异动设备照片)、现场安全确认函并附现场设备安装、场地清理和接地措施落实情况照片;施工企业资质材料、有关工程资料齐全、合格;委托施工企业承接本工程的书面说明材料。
闽电营销规〔2010〕59号

30
建 混凝土及钢筋混
有条件爆破的
筑 工
凝土结构
无条件爆破的
程
临时简易建筑
新建人工费×费率
30
新建人工费×费率
55
新建人工费×费率 12
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利用 新建人工费×费率
50
金属结构
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
新建人工费×费率
30
用
安
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新建人工费×费率
40
装 工
机电设备
新建人工费×费率
30
-8-
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0.32%
注 1:本费用按照集中招标方式考虑,由项目法人单位集中 使用。
注 2:如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工作,且招标代理机 构向中标企业取中标服务费时,本费用不计。
注 3: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 100 万元才计列。 3.工程监费理 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委托工 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计算公式: 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55%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 支持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设计 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1.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是指有资质的勘察机构按照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对项目影响范围内地质断面、地形、水文、杆塔定位、交叉跨越 等进行勘察、测量作业并编制相关勘察文件等所支付的费用。 计算公式: 工程勘察费=建筑工程费×4.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文件
闽电营销规〔2010〕59 号
关于下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网建设与 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州供电局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委托人地址]受托人:[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受托人地址]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福州供电局相关业务,现特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一、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福州供电局的所有用电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 用电申请、报装、增容、变更等手续;2. 电费缴纳、电费结算、电费退费等财务业务;3. 用电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等事宜;4. 电力设施的保护、维护和运行管理;5. 电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用电相关业务。
二、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范和福州供电局的相关规定,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受托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需签署相关文件,应代表委托人签字、盖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托人在办理业务时,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用电资料等,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的权利,不得超出委托范围进行任何活动。
六、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授权终止日期]止。
在此期间,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上述授权范围内的所有业务。
七、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附件: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副本。
特此委托。
[福州供电局名称]地址:[福州供电局地址]联系电话:[福州供电局联系电话]联系人:[福州供电局联系人]日期:[年月日]。
办理电改授权委托书模板

办理电改授权委托书模板
尊敬的供电公司:
兹有本人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电力改革(以下简称“电改”)相关事宜,特此委托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电改事项:
一、办理电改申请:代理人将代表我向供电公司提交电改申请,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等。
二、协商电改方案:代理人将代表我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以确定最佳的电改方案,包括电表更换、线路改造等。
三、签订合同:代理人将代表我签订与电改相关的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供电合同、改造合同等。
四、支付费用:代理人将代表我支付与电改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费用、手续费用等。
五、处理电改过程中的问题:代理人将代表我处理电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维修等。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保证代理人的行为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我保证上述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人亲笔所书或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如因委托书的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请务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福建省新一轮农网改造中10kV及以下配电设施(含接户线、电表箱)规划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和工程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直供直管单位、控股县公司,代管县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新一轮农网改造中的配电工程应在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执行以下文件的技术规定:《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设计规范》、《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应用模式》(国家电网科〔2010〕126号)《农村电网无功优化补偿技术导则》(Q/GDW 435— 2010)《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技术要点》(国家电网农[2009]378号)《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闽电发展规〔2010〕155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农村电气化村供电模式及建设规范(试行)》(闽电农〔2009〕1151号)《福建省电力公司配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闽电营销〔2009〕133号)《10kV单相变压器使用技术导则(试行)》(营配〔2009〕2号)《配电典型设计图册》(2010版)3 技术要求以下条款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条款2中涉及的技术要求。
3.1 规划设计3.1.1改造的配电设施应按福建电网三十年重现期基本风速、覆冰密度分布图进行差异化设计;福建电网雷电密度分布图中强雷区的配电线路、设备必须考虑防雷能力(附录1、2、3)。
3.1.2对于配变基础、台架、架空线路等使用寿命在30年及以上的配电设施,应按远期规划的要求配置容量;对于变压器、开关站设备、箱式变、配电室、环网柜、柱上变、XLPE电缆等使用寿命低于30年的设施设备,则按照设施设备寿命期末的负荷水平进行规划设计。
3.1.3设备设施建成投运后,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年限内原则上应避免改造。
但因负荷增长超出原先远期预测水平或上级电网、电源规划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需考虑改造时,应进行技术经济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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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规范农电用工管理,推进供电所专业化、精益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农〔2012〕1050号)文精神,结合福建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供电所管理现状(一)概况。
目前,福建公司有9个地市电业局,共63家县级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含中心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431个,另有中心供电所下辖营业所281个,营业网点756个,承担980个乡镇、14745个村,共2648万人口的供电服务任务。
(二)人员构成及劳动合同情况。
全省现有供电所员工总数18146人,由三类人员组成:一是供电企业长期职工2539人,占总人数的14%;二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电工15344人(其中:无固定期限合同2509人、长期劳动合同12222人、短期劳动合同613人),占总人数的84.6%;三是劳务派遣工,263人,占总人数的1.4%。
总体上,供电所工作人员以农电工为主。
2012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2977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19.4%;2013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4486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29.2%,2014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1129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7.4%,2014年以后劳动合同到期的有6752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44%。
(三)组织机构。
目前,供电所设有“一长三员三班”,有所长、书记、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和生产班、营销班、服务班等专业班组。
售电量大、人员多的中心供电所还设有副所长和4个以上的专业班组,下设2-4个营业所;售电量小、人员少的供电所只设生产、营销服务班组。
(四)业务类型按性质可分为三类:一是综合管理业务。
包括:供电所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修编;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档案管理;绩效考核;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应用等。
二是配电检修业务。
包括: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检修管理;线路通道清障;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等。
三是营销服务业务。
包括:营业抄表;电费核算、收缴和催费;低压客户业扩报装;表计拆装轮换、故障处理;市场开拓;节能降损;业务咨询;用电检查;客户服务等。
二、总体思路按照国网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要求,在尊重农电工群体特殊历史成因,立足供电所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分工实际,遵循“规范管理、稳定队伍、平稳过渡、统一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开展供电所有关业务的委托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
从而完善农电工权益保障机制,规范农电工组织关系,拓展农电工职业生涯成才通道,提高农电工劳动待遇,激发农电工工作活力,增强农电工归属感。
实现供电所管理及用工的规范化、集约化,推进依法治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业务受托公司的组建模式(一)设置层面。
在各市级层面组建业务受托公司,并在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置业务受托公司分公司,分别承接各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和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二)公司名称。
市级层面业务受托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在各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县(市)分公司承接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市农电服务公司可设一个直属分公司,承接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
(三)出资方式。
原则上,市农电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地市电业局所属集体企业出资70%,地市电业局所辖各县(市)供电企业主业共同出资30%。
市农电服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依法注册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市农电服务公司应具有相应的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四)机构设置及岗位1、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股东会由出资的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市农电服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市农电服务公司为正科级单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部门设置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等4个职能部门。
每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20人以内。
委托业务合同统一由市农电服务公司与地市电业局、各县(市)供电企业签订。
市农电服务公司机构设置见图1。
图1 市农电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图2分公司为副科级单位,设经理1名、副经理1-2名。
在市农电服务公司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受托业务。
分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营销服务部。
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
分公司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根据业务集中情况,条件具备时,分公司设置检修工程中心、抄表服务中心两个专业中心,检修工程中心与安全生产部合署办公、抄表服务中心与营销服务部合署办公。
为了平稳过渡和工作衔接,分公司在对应的农村供电所办公场所,下设相应的业务站。
业务站设置配电班、营销班和服务班三个专业班组,负责除供电所核心业务之外的委托业务。
分公司机构设置见图2。
图2 分公司组织机构图(五)办公场所地市电业局和县市供电企业为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与供电企业混合办公。
分公司下属业务站开展相关工作时可使用供电所的场地及生产、生活设施。
(六)人员组成现有农电工全部与市农电服务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原劳动合同到期的农电工,直接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农电工应按照合同转移方式,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农电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职工后,其工龄可连续计算。
根据工作需要,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可分别少量借用电业局、县市供电企业长期职工,为避免同工不同酬,借工人员仍由供电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七)费用来源通过委托业务合同约定,按照农维费使用规定,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费用由供电企业从农维费中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农维费不足的由供电企业在成本中列支;10千伏农村电网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管理费用由供电企业在相关成本费用中列支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专项工程(大修、技改、网改)费用由供电企业与农电服务公司签订专项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八)薪酬管理完善农电服务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五险二金”和劳动保障。
原则上,与农电服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员工薪酬比上年有所提高,并建立每年可持续的工资增长机制。
(九)党群组织农电服务公司党、团组织和工会按照《党章》、《团章》、《工会法》规定成立相应的党、团、工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人员配置方案按供电所业务整合重新配置中心供电所和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人员。
(一)供电所人员(全部为供电企业长期职工)。
按照现有供电所实行业务委托后,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依然保留,供电所名称、标识不变。
供电所核心业务不能委托,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
现有供电所可因地制宜进行整合为中心供电所,每个中心供电所安排5-7名供电企业主业职工,具体负责供电所不对外委托业务的实施及对外委托业务的督导、评价。
中心供电所设“一长三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及若干管理人员,考虑到供电企业人员紧缺,一套供电所管理人员可兼管理2-5个供电所。
(二)农电服务公司人员(除借工人员外,全部为农电工)。
为稳定队伍,农电服务公司组建后,供电企业目前使用的农电工(包括不在供电所工作的农电工)全部改为与新组建的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部转换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由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重新聘任管理人员、业务站站长、班长和其他岗位人员等,特别优秀的农电工经考核可选聘为分公司的管理人员。
五、委托业务范围(一)不对外委托的业务为保持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的有效管控,核心业务不对外委托。
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的业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修编,资料档案管理,配电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电力电缆运维检修等生产技术要求高的配电检修类业务;业扩报装方案审批,电费核算,窃电查处,违约用电处理,供用电合同签订等核心营销服务类业务。
以上业务必须由供电企业所属供电所直接承担。
(二)可对外委托的业务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电费回收;业扩报装受理;用电检查(不含违约用电处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不含检测);营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业务;营业抄表;欠费催缴;配电设施运行巡视;线路通道清障;配电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办公场所安保清洁、车辆驾驶、炊事等。
六、委托业务的管理农电服务公司与供电企业之间是基于经济契约的承包与发包、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必须按照业务项目分项逐个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业务委托后,供电企业仍然作为农村供电服务责任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对委托业务履行监管责任。
农电服务公司作为农村供电服务的执行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
主动接供电企业的监管。
(一)各方职责1.供电企业职责负责确定委托业务内容;负责签订业务委托合同;负责供电所管理等工作。
需重点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委托业务管控。
一是建立标准、制度和工作流程。
协助农电服务公司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指导业农电服务公司按照供电企业各专业标准及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工作流程及考核办法。
二是选派管理人员。
抽调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业务熟练的骨干借工到农电服务公司工作。
(2)建立业务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委托业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县供电企业对委托业务的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并充分发挥供电所的实时评价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工作。
县供电企业相关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相应工作,并积极做好业务流程管理的配合工作。
2. 农电服务公司职责(1)用工管理。
农电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工资分配与岗位责任、能力素质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引导和鼓励本企业职工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
(2)受托业务开展。
农电服务公司根据委托合同中明确的具体业务,按供电企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