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或“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根据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科技项目”是指公司计划确定的在石油勘探开发、机械电力、生产等各领域的经营管理中,对增储、增产、增效技术进步起重大作用的分析研究、技术开发及新技术试验与推广项目。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价值性、创造性、必要性、可行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科委”),是公司科技工作的决策机构,主任由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科技的公司领导兼任,分管科技相关专业的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经理和所属单位总工程师、总地质师为成员。
公司科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议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计划,研究确定公司科技发展布局和发展方向;(二)审议科技项目立项建议、招标方案、成果验收意见及效果评价意见;(三)审议公司勘探、开发等大型重点科技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及科技产业工程,并指导实施;(四)审议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标准的引进和推广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五)对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产品发展方向提出意见。
第六条公司科委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及技术创新计划,拟订科技管理相关制度;(二)组织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评审,制订立项建议计划方案,提交公司科委审议;(三)编制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项目经费计划及科技项目调整计划;(四)实施项目管理,掌握项目实施动态,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协调服务;(五)按期向油田公司财务资产部和集团公司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填报项目月度费用计划;(六)组织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实施方案评审、项目验收评审等工作;(七)完成公司科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3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023年度我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一、前言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石油产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推动石油科技创新,促进行业发展,我国石油公司特别设立了石油科技创新基金,旨在支持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推动我国石油产业的发展。
为此,特发布2023年度我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以便各界人士了解并积极参与。
二、项目范围1. 油田勘探与开发技术2. 油气田地质及勘探开发地震技术3. 气田勘探与开发技术4. 石油储运与化工技术5. 油气田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6. 新能源技术7. 深海油气勘探开发技术8. 石油装备等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
2. 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
3. 申报项目需具有独特的技术创新点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4.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团队和研发能力。
四、申报流程1. 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我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申报书》,并附上相关附件材料。
2. 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通过指定途径报送至我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办公室。
3. 基金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定出优秀项目。
4. 按照评审结果,我国石油公司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助。
五、资助标准1. 该基金将为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相关研发经费支持。
2. 获得资助的项目将得到我国石油公司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
六、项目管理1. 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申报书中的计划和目标开展研发工作,并报送进展情况。
2. 项目结题后,需提交研究成果和相关报告,并接受我国石油公司的验收。
七、其他事项1. 申报单位需遵守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书计划开展工作。
2. 申报单位需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相关技术成果的合法权益。
八、结语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石油产业也需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
我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旨在为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支持,希望广大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国石油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石油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经济合理,效益优先;(四)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石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石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二)组织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组织项目验收、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包括以下职责:(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组织项目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负责项目成本控制,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四)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确保项目资料完整。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七条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公司审批后立项。
第八条项目设计:项目管理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项目招标: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招标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条项目施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二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强原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推动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的实施,明确科技计划的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制度,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是集团公司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科技计划以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计划包括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五年科技发展计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第四条科技计划由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科技计划的编制第五条科技计划编制原则(一)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计划;(二)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三)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五)按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技术三个层次安排。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重点的基础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集团公司关键技术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用以指导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根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核心业务发展需要,科技管理部门应提前两年组织编制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经科技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关键技术发展目标、任务、经费概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管理的配套措施。
第八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五年科技发展计划按照滚动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年度科技计划是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年度计划要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的重点需求落实科技项目。
第十条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十月份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科技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计划目标、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改革措施等。
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科技对外协作项目的管理,保护公司权益,确保科研资金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对外协作项目,是指股分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域分(子)公司科技计划内需要委托股分公司系统外单位研究开发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不包括涉外项目)。
第三条各单位签定科技对外协作项目合同,要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石油法字(2000)第244号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石油科字(2000)第141号文)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财字[2001]215号文)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对外协作项目申报和审查。
股分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域分(子)公司科技计划项目如需对外协作,项目承担单位在上报项目开题设计时应同时填报项目对外协作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项目的外协内容、经费预算及外协单位选择等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和确认。
第五条项目招投标。
对外协作项目原则上应采取项目招投标办法选择合作单位。
招投标程序应严格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石油科字[2000]第208号文)执行。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
对外协作(委托)合同要明确技术功效的归属,对于我方出全资的项目,应明确我方对研究功效享有专利权、专有技术所有权、利用权、转让权等有关条款。
两边一路投资的,应依照两边投资比例肯定两边对技术功效的分享份额。
第七条进程管理。
股分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和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依照对外协作合同的约定,监督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形,掌握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进程。
要依照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完成情形分期对外付款, 全数费用应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全数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支付给外协方。
第三章合同签约授权及管理第八条科技对外协作合同签定实行分级授权、分级审批的原则。
(完整版)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
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
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
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附录《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第一条集团公司根据投资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并按项目类别划分管理权限。
第二条一类项目由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其中,紧急、保密性强的特殊海外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批。
一类项目包括:(一)国内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国内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的新气田开发项目;(二)国内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能力项目,新建乙烯及扩建乙烯能力项目,新建及扩建对二甲苯(PX)、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三)国内新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输油及输气干线管网项目,国内新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四)外围生活矿区回迁、矿区整体搬迁、100户及以上棚户区危旧房翻建、异地安置职工住房项目;(五)集团公司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本条第(二)项以外的海外新建项目;(六)集团公司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的海外资产收购项目;(七)其他须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的项目。
第三条二类项目由规划计划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包括:(一)由规划计划部组织审查的项目:1. 需上报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2. 国内新申请勘查登记的勘探项目,煤层气、油页岩、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开发新项目;3. 国内投资1亿元及以上油气田产能地面建设之外的新建系统配套项目、油气储运项目、炼油化工及配套项目、销售网络及配套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集团公司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和科研项目;4. 海外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销售网络及配套项目;5. 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项目、生产服务项目、与油气业务相关的装备制造项目、单台(套)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集团公司级新技术推广项目、现有生活基地水电暖等系统配套建设项目;6. 国内外油轮购置和更新项目、钻机购置和更新项目、社会通用产品的装备制造项目、生产基地搬迁项目;7. 国内外办公、科研、培训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医院、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等矿区公共用房项目,小汽车购置项目;8. 上述各类项目中涉及有工程建设的股权投资项目;9. 集团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完整版)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
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
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
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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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
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
(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
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
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
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科技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合同文档材料,报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
项目合同文档包括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科技经费投
入回报、计算机信息表等。
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项目合同书由项目申报部门牵头编写。
用户合同由项目申报部门和技术成果应用部门签订,采用国家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
知识产权报告由项目申报部门牵头编写,以查新报告为主要参考文献。
第十四条通过招标或专家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文档及项目所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状况、经费预算、项目长人选等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通过审查的科技项目,由科技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长签订科技项目合同书,即为正式立项。
合同及相应文档生效。
科技项目合同一般以课题为单元签订,特殊情况下,可签订到专题。
第十六条正式立项的科技项目进行统一编号,有关编号标准由科技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科技项目管理实行项目长负责制。
项目长是项目的主要执行人。
项目长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项目长需保证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和研究,机关及党政领导不宜担任科技项目长。
第十八条项目长负责科技项目合同内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项目经费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保证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获得。
项目长可以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确定项目组成员的组成。
第十九条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具备必要的项目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科技合同,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完成预期项目科技经费投入回报任务。
第二十条科技项目实行重大、重点两类管理。
科技管理部门确认的重大科技项目,根据需要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
设立重大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
(一)科技项目各参加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二)制定本项目执行期间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归档项目组的各种资料、文档。
第二十一条科技项目管理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项目长和承担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报告科技项目执行情况。
对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或阶段性成果要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科技项目实行中间检查制度。
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科技项目组织检查,采取定期阶段检查、中期评估等方式,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科技项目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定期阶段检查和中期评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科技项目调整实行审批制。
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科技项目合同调整的,如: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项目组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其他重大事项,项目长和承担单位要进行书面报告,并商得用户
单位同意,上报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后,签订调整合同,项目按照调整合同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进行补充的,上报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项目补充内容签订项目补充合同,项目执行按照原合同和补充合同共同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不能按合同执行或无法取得预期成果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变更或中止合同决定。
对于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失,追究承担单位和项目长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科技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管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验收(评审)及成果管理
第二十七条凡立项执行的科技项目必须进行验收(评审)。
项目验收(评审)以科技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规定的任务、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等进行。
项目验收采取逐级验收的方式,分为承担单位组织自验收和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正式验收两个步骤。
第二十八条项目自验收由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负责。
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任务完成情况
(二)技术成果情况
(三)知识产权工作完成情况
(四)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五)用户合同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条项目自验收合格后,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自验收结论,报科技管理部门申请正式验收。
主要材料包括:(一)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合同书
(三)验收评价报告(附自验收结论)
(四)技术研究报告
(五)测试报告(产品类及软件类)
(六)知识产权报告
(七)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八)用户合同完成情况报告
第三十条正式验收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或授权、委托有关单位主持进行。
采取专家现场考察、书面评议、会议验收、专家函审或权威技术机构检测验收等方式进行。
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第三十一条验收结束后,科技项目合同中止。
所有报告材料必须正式归档管理。
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资产及科技经费投入回报等按集团公司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根据进入市场需要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要求,需要技术鉴定的,应及时向鉴定组织单位申报并按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组织进行。
第三十三条加强科技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科技项目取得的成果和知识产权要及时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登记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办法与本办法不符之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