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汇报范文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有幸在此就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本汇报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回顾、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未来规划。
一、工作回顾规划编制与实施我们完成了新一轮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确立了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同时,我们加大了规划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加大了投入,新建和改造了一批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了城乡的综合承载能力。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我们注重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新建和改造了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绿化、美化、净化工程,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
城市管理与服务在城市管理与服务方面,我们推行了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了居民的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规划执行力度不足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灵活性,规划的刚性约束不够。
基础设施建设与需求不匹配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与居民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匹配现象,影响了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均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分布上存在不均衡现象,影响了居民的公平享受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更大的压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加强规划执行监督我们将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刚性约束得到落实。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均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我们将均衡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确保居民公平享受公共服务。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我们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实施更多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四、未来规划持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我们将持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除市直管区域外的所有乡、镇、村的规划和建设活动。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村规划和重大项目规划编制(修编)的审批,对规划的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区建设局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二)负责乡镇规划监督管理,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编制(修编);(三)依法审批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和乡、村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四)负责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五)对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六)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二)编制(修编)乡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对其审批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五)负责镇规划区外村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和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制止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六)负责乡、村居民自住房建设的审批,对乡、村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
第五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履行区建设局赋予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乡镇总体规划近期5至10年,远期20年。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乡镇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2024年乡镇村庄规划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村庄规划工作计划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镇村庄的规划和建设日益受到重视。
乡镇村庄是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规划工作对于促进乡镇村庄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升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2024年乡镇村庄规划工作计划,对于推动乡镇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2024年乡镇村庄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乡镇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质量。
2.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4. 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工作重点1. 完善乡镇村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村庄规划制度,统筹规划乡镇村庄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发展。
制定乡镇村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建立乡镇村庄规划数据库。
2.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交通、通讯和水利等方面进行投资,加强乡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条件,提高通讯网络的覆盖率,优化农村供水、排水和灌溉设施。
3.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制定乡镇村庄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发展农田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广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4.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优质的农村公共服务。
改善农村学校和医疗机构的条件,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5.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农村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乡镇村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环境治理等领域的调查研究,为规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职责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的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管理措施;
2、组织编制、实施本乡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村镇各项建设活动,核发单位个人各项建设工程的一证一书准建证村镇建设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审批村镇工业、民用建筑设计,审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监督检查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的管理工作;
5、安排和监督政府用于补助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经费;
6、负责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年度考核等工作;
7、负责各本乡镇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8、查处违反办法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

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乡镇规划办是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负责规划、管理和监督乡镇的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
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乡镇规划编制乡镇规划办负责乡镇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定位和发展目标进行研究,制定和修编乡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方案。
编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论证,编制规划方案报批材料,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规划管理与项目审批乡镇规划办负责乡镇规划管理工作。
根据规划方案的实施要求,制定乡镇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乡镇的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乡镇的规划秩序和环境保护。
乡镇规划办还负责对乡镇发展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审核,确保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并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和批准。
3.规划宣传与培训乡镇规划办负责乡镇规划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组织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乡镇干部和群众普及乡镇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大家对规划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同时,组织开展规划知识培训,提高乡镇干部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规划工作水平和能力。
4.投资项目审查与监督乡镇规划办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对乡镇发展中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其对乡镇规划的影响和适应性,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项目违法违规、超期超标,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5.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乡镇规划办负责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根据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的需求,制定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乡镇规划办作为乡镇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乡镇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重要任务。
通过制定规划方案、推动项目审批、开展宣传培训、监督投资项目和保护历史文化等工作,为乡镇的发展提供全面、科学、合理的规划支撑,保障乡镇的可持续发展。
村镇建设规划岗位职责

村镇建设规划岗位职责
村镇建设规划岗位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调研和分析:负责对所在村镇的基础设施、人口、经济、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和分析,为规划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
2. 规划编制:根据基础调研和分析的结果,结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和村镇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村镇建设规划。
规划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规划等。
3. 政策指导:负责研究各级政府的城乡发展规划和政策,为村镇建设规划提供政策指导和合规性评估,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4. 项目策划:依据规划,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一些重要的项目,如建设道路、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其中包括项目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项目管理等。
5. 统筹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协调,促进整个村镇建设规划的顺利进行。
与村镇居民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增强规划的民主性和公众参与性。
6. 规划监督:负责对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
反馈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规划的实际效果符合预期。
7. 省市县政府、规划部门的业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央政府、省市政府、县政府以及规划部门纷纷设立了规划岗位,对城市化进程进行规划和管理,提供政策指导。
以上是村镇建设规划岗位的主要职责,具体的职责还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工作内容的需要有所调整。
在具体工作中,还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一定的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
村镇建设规划岗位不仅需要有较强的学科背景和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分析、综合统筹和沟通协调的能力,以满足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需要。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介绍

XX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介绍武宁,生态之城,“最值得向世界推介的50个中国最美小城”之一。
位处江西省西北部,赣鄂边缘,自东汉建安四年(公元199年)建县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是民国先驱李烈钧故里。
全县国土面积3507平方公里,位居江西省第四;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县城三面环水、青山掩映,生态优美,是一座环境优美的山水园林城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胜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平安县等一系列国家级“城市名片”,并被誉为“中国最美小城”.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于2007年视察武宁时称赞其“山好、水好、人更好”,欣然题赠“山水武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发展主题,聚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县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重视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历来就有重视城市规划的传统,2008年以前我县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在于建设局中的规划股,机构简陋却责任重大,被人们称为“武宁县四大名股”之一。
其后随着我县进入城市大建设期,城市规划任务日益繁重,城市规划标准越来越高,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强城市规划职能,2008年规划股从建设局脱离出来成立了正科级单位城乡规划局,形成了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
为充实刚成立的力量薄弱的城乡规划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打破常规限制、专门建立了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通过免招考、安家属、优待遇、重提拔政策吸引国内985、211等名校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到我县城乡规划局就业,打造形成了年轻、专业、进取的城市规划管理团队.十年来,为保持并提升城市规划管理团队的战斗力,有效应对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一是时常组织去周边县市甚至外省城市建设经验丰富、品质先进的地区考察学习,扩展视野、取经问道,二是鼓励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学习与考试,已拥有了多名注册规划师、建造师、消防师、测绘师等技术力量。
2024年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

2024年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负责乡镇规划的编制工作1. 组织开展乡镇规划的各项前期调研工作,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数据收集与分析,为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2. 组织乡镇规划的专家团队,制定编制规划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计划。
3. 制定乡镇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方法,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主持或参与乡镇规划的编制,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类型的规划,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二、监督乡镇规划的实施工作1. 跟踪乡镇规划的实施情况,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规划方案和措施。
2.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乡镇规划的配套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配套措施。
3. 与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提供规划咨询和技术支持,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4. 监督乡镇规划的用地、用能和用水情况,加强对违法建设、乱占土地等行为的监管和执法。
三、加强乡镇规划的宣传和教育工作1. 制定并实施乡镇规划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规划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理解。
2. 加强与居民、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各方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多方合力支持规划工作。
3. 研究推广规划科普教育教材、工具和平台,提高公众的规划素质和参与度。
四、推进乡镇规划的创新和研究工作1. 开展乡镇规划的前瞻性研究,关注国内外乡镇规划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经验,提出创新的规划理念和实践方法。
2. 推动科技创新与乡镇规划的结合,加强规划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建设,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 探索乡镇规划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加强对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五、加强乡镇规划人才队伍建设1. 制定并实施乡镇规划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乡镇规划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实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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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浅析
摘要: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乡镇建设规划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乡镇规划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化道路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意义重大,是加强乡镇建设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乡镇规划;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在乡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村规划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组织村、组干部进行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主要形式:①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
②组织人员在镇区中心广场和人流集散量大的地方散发宣传材料。
③在宣传栏内制作《城乡规划法》和规划专栏,长期宣传。
④组织宣传车辆在各村进行巡回宣传。
完成行政村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
要建立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完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乡镇规划管理。
尤其要加大对镇、村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未编制规划的不得进行建设。
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镇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完善土地审
批管理和土地监察管理。
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切实加强乡镇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乡镇规划和行政村规划。
1 加快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
各乡(镇)政府应依照《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加快编制建制镇及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要优先加快重点镇、中心村和公路沿线控制区等重点地段的规划编制。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完成后,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施行,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建设的错误行为。
2 明确报批,确保规划实施
作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要充分履行职责,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辖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实行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制度(以下简称“一书一证”)。
《选址意见书》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先向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申领申请表,如实填写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经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建设部门依据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批准发放《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政府批准后,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涉及土
地征用或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报请有权批准的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用手续。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向乡(镇)建设管理机构领取“开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写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经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乡(镇)政府审核,报县区建设部门依法审批,核发《开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开工许可证》后,经乡(镇)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人员现场放线后工程方可开工。
严禁在公路两旁违法建房,确需在公路沿线建设的应当与公路保持法定的距离,即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 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 米,乡道不少于5米。
特殊情况,在报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乡(镇)政府审核时,必须征得县区交通路政管理机构的同意。
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还需满足公路长远发展规划标准的行车视距或改作立体交叉的要求。
3 明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村居民个人建房二层(含二层)以下的,取得《开工许可证》后,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县建筑工程管理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村民自建限额以上住房(二层及二层以上或投资30 万元以上或300 平方米以上),以及加层、改扩建房屋必须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建筑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协助管理。
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向县建设部门申请办
理施工许可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和服从规划的自觉性。
切实加强对违法建筑工程的监督查处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与建设、土地、交通等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制止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乡镇村庄规划的严肃性,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安居做好保障服务。
4 完善配套,提高管理水平
4.1 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加强以道路、绿化、管网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置广场、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功能配套设施。
加大给排水工程建设投入,确保城镇饮用水安全。
同时要抓好城镇防洪工程建设。
加强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商业金融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4.2 加强城镇环境的综合管理
以环境整治为抓好,以“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为重点,强化镇容镇貌管理,做到日常维护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市政管网的建设和改造,推广雨污分流,管线下地。
推广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和沼气池“三改一池”一体化建设技术。
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制度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
建设清洁文明、管理有序、舒适和谐的农村新集镇。
5 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5.1 发挥中心镇的示范带动发展
做大盘强中心镇、引导发展其他镇,以中心镇建设的示范作用带动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把小城镇建设成为人口、产业、市场、文化、信息适度集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平台,成为集聚非农产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发挥其承接城市、带动农村的纽带作用。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农业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的新机制。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资源、立足实际,大力培育乡镇特色工业,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培育乡镇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形成产业支撑,增强中心镇的聚集、辐射和带动功能。
5.2 抓好城乡统筹示范点建设
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示范点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
完成示范点道路交通干道和耕作便道的硬化、油化。
加快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户户吃上自来水。
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修建篮球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农资超市等一批基础设施。
坚持突出特色、突出规模、突出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特色产业,着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和特色农业产品加工业。
5.3 建好农村集中居民点
以“村容整洁”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将居民
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村村民适度集中居住,改善居住条件。
以大院落建设为载体,以风貌改造为重点,统一规划,适度集中,完善功能,方便生产,提升形象,建设风貌统一、层次分明、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农村集中居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