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发票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会计等式【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会计等式【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会计等式也叫做会计核算的平衡公式,是会计核算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会计等式是根据资产等于权益(负债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建立的,反映了会计基本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和企业产权的归属关系,它是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方法的理论依据,学习这个问题的重点在于理解会计等式的含义,等式中各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以及各类经济业务发生后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为了独立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每个企业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营资金,这些资金都是从一定的来源渠道取得的,并在经营活动中被具体运用,表现为不同的占用形态,资产的构成就表明企业所拥有的资金实际的占用形态,也就是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分布情况。
权益,这里的权益就是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表示企业资金取得或形成的来源渠道,所以资产与权益是资金或者叫财产资源同一体的两个不同侧面,客观上存在着必然相等的关系。
这种必然的相等关系就叫做资金的平衡关系。
这一平衡关系用公式来表示即为:资产=权益,那么权益又具体分为债权式权益和所有者权益。
因此资产=债权式权益+所有者权益。
我们通常把债权式权益称作负债,因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等式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发生各种经济业务,这些经济业务在会计核算中称为会计事项,这些经济业务尽管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四种类型,但不论哪一种类型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不会破坏资产与权益的平衡关系。
大家看教材二十九页至三十一页的举例,在三十页例举了某企业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部代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大家看资产负债表是分为左右两方,左方是资产,右方是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这就是根据会计等式建立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方资产总额一共是343800元,其中各个项目如下,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材料,这属于流动资产,还包括长期资产、固定资产,这反映了资产的分布情况,这些资产的资金来源都是从一定的渠道取得的,主要就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大家看短期款、应付帐款、未交税金、长期借款,这是负债。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2019年精选文档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小企业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出现一些变化,为便于学习与交流,下面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固定资产的有关会计处理发生的变化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账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确认1、《小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对固定资产的界定。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描述为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定义中取消了对价格的限制。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2、《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与生物资产相关的3个一级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将这类资产单独确认,不计入固定资产的范围。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称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资产按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计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1、购进生产型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新税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生产型固定资产时,其发生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企业外购的小汽车、游艇等消费型固定资产,其发生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新租赁准则年底未取得发票会计分录

一、新租赁准则的背景1.1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租赁准则(IFRS 16)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1.2 根据新准则,租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需要纳入资产负债表,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年底未取得发票的租赁合同处理2.1 在年底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公司需对租赁费用和租赁负债进行适当的处理。
2.2 需要明确年底未取得发票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因为租赁方未及时提供、遗失或者其他情况。
2.3 公司需要与租赁方进行交流,尽快取得相关发票或者相关的凭证。
三、年底未取得发票的会计分录处理3.1 如果在年底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合理的估计数据进行会计处理。
3.2 需根据租赁合同的内容、租金支付历史记录以及相关市场租金水平等进行合理的估计。
3.3 将预计的租赁费用计入当期的费用支出中,并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
四、会计科目的具体处理4.1 在年底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会计科目的具体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4.2 租赁费用可以计入当期的租赁支出或者租金支出科目下;4.3 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科目。
五、审计的重要性5.1 在年底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审计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5.2 公司需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以及合理的估计数据等;5.3 审计机构将根据相关规范和准则对公司的租赁会计处理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报告。
六、风险提示6.1 年底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公司需注意相关的风险提示。
6.2 如果未取得相关发票或者无法提供合理的估计数据,将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不准确性;6.3 未及时处理年底未取得发票的租赁合同,还可能面临违反会计准则的风险。
七、结语7.1 年底未取得发票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需要公司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7.2 公司应尽早与租赁方交流,取得相关的发票或者凭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7.3 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公司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会计经验:当年度实际已发生却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当年度实际已发生却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当年度实际已发生却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费用类1.发票已取得,因其他原因未能在当年度入账。
例1.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5年12月修理管理部门用的两台电脑,更换了部分零配件,一共为1000元,增值税额为17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虽然开票日期是12月,但是在次年初才拿到发票,没来得及在12月认证,只能在次年1月进行认证。
2015年12月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1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002016年1月的会计处理先红冲去年的暂估入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再根据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贷:应付账款117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2.发票未取得例2.假设例1.中的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5月底都没能取得发票,这时2015年实际发生的费。
国有资产剥离涉及税务处理规定-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国有资产剥离涉及税务处理规定-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国有资产剥离涉及税务处理规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整合方式,对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调整国有企业经济布局和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国有集团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的子公司之间经常发生无偿划转资产的现象。
但是在目前的税收法规中,对无偿划转的税务处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从而导致相关主体在税务处理上存在较大困惑,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和资产重组的区别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体或部分国有资产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
而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
基于此定义,笔者认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和资产重组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无偿。
只有弄清楚二者的区别后,在分析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务处理时,才可以避免将有关资产重组的税收政策适用于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从而出现税务处理上的错误。
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务处理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
目前,针对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务处理,因没有具体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各地税务机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执行程度千差万别,导致涉税主体对于是否缴纳、如何缴纳上述税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下面,结合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就不同税种处理逐一进行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时接收方和转让方均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首先对于接收方来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为接受捐赠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由此可见,无偿划转中接收方接受到的资产应视同接受捐赠,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国WU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发票管理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依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需听从财务部的管理。
本校全部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需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供应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
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准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状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发票使用部门必需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
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需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纳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方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
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需准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
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根据挨次号装订成册。
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
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马上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开具发票时,必需按下列要求办理:1.按号码挨次填开;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涂改;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全都;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6.按时限开具;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固定资产未入账会计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未入账会计怎么处理?固定资产未入账,产生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情形。
因此,如果在企业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有固定资产未入账的,即实物有但是账面没有的固定资产,首先需要查明原因。
一、当年造成的(一)新购入未入账的实务中,经常存在购买固定资产,实物已经到货甚至已经投入使用了,但是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开具发票等,导致购进方没有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入账。
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应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是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待取得发票后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因此,不管是否收到发票,对于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应暂估入账,然后按会计准则规定分期折旧。
如果存在税会差异,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二)当年接受捐赠的当年接受捐赠的,可能也是没有发票的,实务中也存在部分人没有及时做固定资产确认。
对于当年接受捐赠的,不管有无发票,都应在达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状态时确认,然后分期折旧。
(三)当年建造的但成本费用化实务中,由于部分会计人员对业务不了解等,把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错误地费用化或计入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最后导致存在实物的固定资产但账面没有的情况出现。
对于该情况下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应及时更正,确认固定资产,并冲减错误计入的费用、成本等。
(四)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部分会计人员,错误地把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当着会计处理方法,在新购入固定资产时会计核算也一次性的计入成本费用。
(五)当年错误的会计更正对于当年固定资产未入账造成的会计差错,不但需要更正确认固定资产,还需要从固定资产开始使用的次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答: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对固定资产估价入账及其调整在会计准则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税函 [2010]79号明确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但纳税人应注意,此项规定同企业会计准规定仍有很大差异:第一,在实际投入使用时,没有全额发票的,可以先按照合同规定金额暂估入账计提折旧,但是缓冲期只有12个月,并且发票取得后还要进行纳税调整。
第二,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与暂估价格有出入的,税务处理上须进行追溯调整。
该项规定很好地体现了税法上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但对该规定,仍会存在不少争议:如果12个月内取得全额发票,对计税基础进行调整时,相应地计提折旧适用追溯调整法,还是适用未来估计法;12个月内又零星取得发票,是否调整计税基础;12个月内未全额取得发票,是否承认原来暂估确认的计税基础中取得发票部分等问题,笔者倾向于,第一,折旧调整,适用追溯调整法,第二,12个月内虽未全额取得发票,但又零星取得发票,对取得部分可以调整计税基础,第三,12个月内未全额取得发票,承认暂估计税基础中取得发票部分,并继续计提折旧。
问:企业发生的夏季高温补贴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答: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268号)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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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优秀获奖文档首发!未取得发票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精选
文档首发】
昨天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时,一会计人员我们咨询,从破产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因无法取得合规的正式发票。
那么购入企业对该批购入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如何处理。
并补充说:现在固定资产是入帐了,但为了避免税务部门检查,只能不提取折旧。
当时给予如下回答:
一、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只要发生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的经济业务事项,就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所以就会计处理而言,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发票,可以凭所签署合同、收款收据以及资产交接手续,通过银行转帐支付款项的凭证等资料(会计准则中的客观性原则),辅以企业内部决定购买的会议决议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增加企业固定资产,并在投入使用后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不提折旧和做法是一种被动的做法,对于投资者来说,所有者权益没有得到根本的保护。
二、税务处理:因为未取得合规发票,该部分固定资产所发生折旧摊销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为企业所得额调增因素之一。
下面本人从税收筹划角度来谈谈碰到此类复杂的经济业务当时的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如下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