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第二批)公示名单(43家)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第二批)公示名单(43家)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第二批)公示名单(43家)

经省中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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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公示名单- 2 -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第二批)名单

(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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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

2.各市属、县(市、区)属单位申报省级研学基地的,须先

认定为设区市级的研学基地或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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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报告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报告绵竹市遵道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坐落于全国卫生城镇——遵道镇。这里也是绵竹市沿山绿色经济带,4A级风景区,是绵竹市人民政府经过多年努 力打造出来的一个绿色旅游亮点,是绵竹建设“文旅名城”的一张光彩夺目的名片,它不仅得到上级政府的认可,更得到全市人民的肯定,是一项蜚声市内外的惠民工程,温家宝总理视察绵竹期间曾指导过沿山绿色旅游开发工作。 这里没有雾霾,只有蔚蓝的天空,没有满目钢筋水泥的城市味道,只有一望无际的青翠欲滴;漫山遍野的梨花、桃花让这里犹如人间仙境、世外桃源;清脆的鸟鸣、潺潺的溪流、葱郁的树林,让人有时刻身处春天的感觉;这里山川秀丽、鸟语花香、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遵道学校毗邻遵道颐心谷和玉妃湖、汉旺地震遗址、九龙镇跑马岭和滑草场、土门玫瑰谷和三溪寺,沿途山高林密,自然生态多种多样,水、矿产、森林资源丰富,社会治安稳定,民风淳朴……充分体现了自然、人文和环境和谐统一。 为贯彻《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家乡、了解自然、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 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遵道学校充分依托所处环境的得天独厚条件,整合资源,将学科核心素养培养融入其中,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的开放式课程体系,持续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我校具备设立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条件:(一)资源齐备 基地现有资源单位有:汶川大地震汉旺地震遗址纪念馆、全国卫生小镇、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传统乡村、山区景色、滑草场、滑翔基地、佛教文化、传

浙江大学资助体系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 办法(2005年7月修订)》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大发学(2005)38号发文日期:2005-07-28 浙大发学〔2005〕38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7月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7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2.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贷学金实施细则 3.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生资助办法通知 抄送:党委有关部门,团委。 (打印:陆小琴校对:许翾)2005年8月12日印发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2005年7月修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资助的原则 第一条资助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都要把此项工作切实抓好。 第二条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教育与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实行“有困难,先贷款,真困难且表现好,再减免”的导向政策。 第三条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各类受助名单在确定前都要予以公示,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助对象的确认

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全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课程化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学校根据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引导中小学生到校外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申报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单位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服务于中小学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服务于中小学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基地是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实现育人功能的教育基地。 第五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从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以主题活动的开展,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 第二章基地建设 第六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设置要根据地域环境、 - 1 -

特色资源实际,按照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需要,科学设置实践、研学活动项目。主要包括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活动项目。活动项目的设置要满足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天及以上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活动内容设置要有效衔接国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根据学生不同学段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应遵循自主性、实践性、开放性、综合性、连续性。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纵深发展,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需求。 第八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活动主题要从学生自身成长需要出发,强化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在主题活动中充分体现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阶段目标的实现。加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认识自然、了解社会、学会生存生活等实践、探究、体验主题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课程建设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结合基地特色和可用资源建立课程体系,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每个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活动内容、目标、重难点及活动准备要求,要有明细的活动实施过程、总结分享与反思环节,要有适宜的拓展延伸内容和活动评价量标及结果。 第十条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 - 2 -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普通高中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免代收费制度;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普高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的对象及标准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能够出具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可免交学费和代收费。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凭民政局发放的就学救助卡可免交学费。 2、享受普高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及标准 普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酌情参照执行),包括以下两类: (1)符合免学费条件的Ⅰ类和Ⅱ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建立实践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条件 第三条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艺术类、外语等学科专业)、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和重点学科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院(部)学生的基地建设项目。 第五条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院(部)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院(部)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

宁波大学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关于进行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非学业因素评价每学年有4个及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等级; 2、获得过校级“十佳”学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其中之一一次(项)以上或其它单项奖项2次(项)以上;且学习成绩总积分在同专业年级前25%,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为良好以上;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已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资格; 4、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定; 5、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省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评选比例:毕业研究生按不超过5%的比例评选。本科毕业生按不超过4%的比例评选,专科毕业生按不超过3%比例评选。 三、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有关教师、学生的意见,制定相应细则。评选过程中要求各学院将评选标准、名额、程序办法、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各学院在12月1日前将评选结果送校就业指导中心,推选学生经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不合格,取消评选资格,

不予增补。名单经校领导最终审核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审批,最终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此文件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上报表格包括以下字段: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性别、学历、生源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获奖情况、德育情况。用EXCEL表格形式书面上报、学院盖章,送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203室,并发E-mail至 wanghongying@https://www.360docs.net/doc/035284322.html,。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0年11月10日关于进行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一、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的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比例为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4%。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全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将名单于12月1日前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每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4项及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等级;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过省、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B、获得过学校十佳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C、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二等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同等条件捐赠奖学金; D、专科毕业生在按上述条件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3、总积分在同专业年级前30%(含30%); 4、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在良好以上。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赛区(包括省级优秀奖)获奖名单

2010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赛区)各类奖项公布 各高等院校: 2010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考试、阅卷、遴选等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评定,我省共646名同学分获由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颁发的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赛区)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详见附件一及其所附的名单或参见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35284322.html, 所公布的文件)。经浙江省数学会高等学校竞赛工作小组评定,我省共712名学生获由浙江省数学会颁发的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赛区)优胜奖,共18个指导小组获优秀指导小组奖。 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学校名称按拼音排序,姓名排序不分先后): 数学专业获奖名单 一等奖(共22人) 序号姓名学校名称序号姓名学校名称 1 王俊湖州师范学院1 2 倪将帆浙江工业大学 2 包经俊宁波大学1 3 季伟平浙江海洋学院 3 葛耿涛宁波大学1 4 卢孔敏浙江师范大学 4 王晖宁波大学1 5 邵婉浙江师范大学 5 章宏睿宁波大学1 6 施云浙江师范大学 6 李明俊温州大学1 7 杨灿权浙江师范大学 7 胡建雄浙江工商大学18 杨逸彤浙江师范大学 8 梁星亮浙江工商大学19 郑芳媛中国计量学院 9 褚鸿江浙江工业大学20 田斌浙江大学 10 何建林浙江工业大学21 王明苑浙江大学 11 楼雄鹏浙江工业大学22 许超浙江大学 二等奖(共37人) 序号姓名学校名称序号姓名学校名称1吴应富杭州师范大学10叶一超宁波大学 2郑宇龙杭州师范大学11张闻杰宁波大学 3王一江湖州师范学院12余显烨宁波工程学院 4温春玲嘉兴学院13吴阳洋绍兴文理学院 5谷尚武丽水学院14廖诗城温州大学 6赵智媛丽水学院15周力凯温州大学 7梁清华宁波大学16吴晓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8翁晓春宁波大学17黄丹浙江工商大学 9吴梦娇宁波大学18孙正杰浙江工商大学

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标准

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营)地推荐标准 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申报标准“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 (一)申报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 9 项基本条件: 1.资质条件。申报单位应购买基地(营地)责任险和有安全评估报告,并具备法人资质,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正式对公众开放满1年,且无重大污染和责任安全事故。 2.前置条件。符合以下 6 种类别中的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资质认定证书。 (1)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市级以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县(市、区)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质量教育基地,节粮节水节能教育基地;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4)设县(市、区)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主办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 (5)全省闻名的企业、市场,市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 (6)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应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备有数量适宜的专职医护人员。 5.课程设置。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员(基地)、培训导师(营地)。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认定办法,核实学生及其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确定是否给予资助的过程。 第五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结果,作为教育、财政、人力 - 1 -

社保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资助资金、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公正,也要尊重、保护学生隐私。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资助政策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坚持保障性和发展性资助相结合。保障性资助政策落实坚持叠加上限原则,受助学生全部受助项目金额不超过其实际学习及生活所需;学生资助工作要牢固树立资助育人目标,积极实施发展性资助项目,构建浙江特色资助文化,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章认定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应当- 2 -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比通知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丽水学院 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程序 各班级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评选工作。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的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审核。 二、评比要求 各班级在各项评优过程中,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有关主题班会讨论,并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三、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11日,完成各项工作; 2、10月11日将各项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

四、注意事项 1.各类表格可以在机电建工学院网页下载专区的“学生工作材料”或者机电建工学院班长团支书群共享中下载; 2.各附件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交至学生科(奖学金材料交至学生科吕键老师,电子文本发至523944646@https://www.360docs.net/doc/035284322.html,;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材料交至学生科季翼平老师,电子文本发至电子文本发至244652250@https://www.360docs.net/doc/035284322.html, ); 3.申报单项奖的同学必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表格和材料一律使用A4纸,Word格式。 附件:1.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丽水学院机电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2.丽水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4.丽水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5.丽水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 机电建工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培训项目设计指南 浙教办师〔2011〕136号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遵循和把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优良的培训项目。 二、基本原则 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应在深入调研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优势和特色,并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坚持从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出发,根据教师成长规律,科学选择和制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评价方法。 (二)针对性原则。针对新课程实施的特点和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线教师关注的热点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关键点,深入开展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 (三)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的设计和安排,注重对学校教学实际问题的分析探究,注重培训作业的设计和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努力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1 -

(四)参与性原则。重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学员的主体地位,重视培训过程学员的充分参与,重视学员的经验与智慧的相互借鉴和相互启发,充分调动和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和培训积极性。 (五)多样性原则。坚持因材施教,小班化教学,努力适应不同发展阶段教师对不同培训层次和类型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对培训课程和内容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对培训手段和方式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加快专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个性化需求。 三、培训项目的结构与类型设计要求 (一)以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阶段的要求为核心展开。针对新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校长上岗培训、校长提高培训、骨干校长培训、名校长培训等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培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分层分类设计。 (二)以主题为核心展开。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点和重点,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规范,就教师的某项工作要求或某项知识和技能进行针对性设计。 四、培训项目的课程和内容设计要求 (一)教师培训项目内容和课程设计要求 - 2 -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X〕1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浙政发〔201X〕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意见。 一、目前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的种类1.生源地大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2.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二、助学政策的享受对象1.生源地大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对象为: 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北仑区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2.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 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取得学籍的 一、二年级学生。 三、助学政策享受的标准1.生源地大学学生助学贷款享受标准:

大学本科生及以上每生每年可享受平均不超过6000元的贴息贷款,专科生每生每年可享受平均不超过5000元的贴息贷款。2.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标准: 每生每年15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生每月发放150元)四、助学政策的资金来源1.生源地大学学生助学贷款所产生的利息50%由北仑区财政根据当年银行基准利率负担,剩下的50%由借款人负担。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北仑区财政按学生贷款额的4%负担。2.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10%,其余由北仑区财政负担。五、助学政策办理的流程1.生源地大学学生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由学生个人在每年8月到10月份向区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具有中国国籍的有效证明;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大学学籍证明;本人及其父母属我区户口的有效证明;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区资助管理中心初审通过后报银行审核根据学生提供的资料银行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贷款。2.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督促北仑职高等中职学校提供学生学籍资源库及学生银行卡号局会计核算中心每月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银行卡号把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每个月底前汇成报表后报教育部指定助学管理系统。 六、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人员配置及各自职责1.根据教财〔201X〕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中心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北仑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于201X年12月26日成立,与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

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安排表

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 安排表 暑假刚开始不久,马上又要结束了!目前,全国多地的高校已明确新学期返校时间,那么你知道浙江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是什么时候吗??为了方便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安排表,欢迎阅读! 杭州: 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金华: 8月26日教职工回校报到,27日至31日安排师德教育、集体备课及开学准备等工作。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湖州: 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学生于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衢州:

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舟山: 2020年秋季学期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丽水: 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大学新生开学必备物品一览表 录取通知书; 高考准考证; 成绩单(有的话就带上); 户口本复印件; 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在学校也会有地方复印,但是开学肯定人很多要排队) 一寸登记照一版;(多多益善,报名、填学籍卡、报社团学生会、入党、交简历、申请勤工助学等都要用)

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一般都是在档案袋里,不要搞丢了,不然还得重申入团,这么多年团费就白交了) (以下必备品当然学校基本也有卖,考虑到开学事多而且对学校不熟,自己酌情考虑) A.大一新生必备品列表—洗护用品…… 牙刷; 牙膏; 漱口杯; 毛巾;(吸水要好)(相应的要买挂绳或挂钩) 洗面奶; 护肤品;(男生也适当备点) 洗发水;(大瓶划算,也可备一个小瓶,去澡堂的时候担子轻点) 沐浴露;(同上) 沐浴球,擦澡毛巾之类; 剃须刀;(男生必备,胡子拉茬的给人印象不好) 盆子(选能摞在一起的,节省占地空间,别让寝室太拥挤);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浙学助[2010]15号——————————————————————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浙江省2010年国家奖学金特别 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我省在2009年通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顺利评选出十名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和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成为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取得良好宣传教育效果。为继续推进我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工作,决定组织浙江省2010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面向全省高校公开评选出十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浙江省2010年国家助学金特别评审活动领导小组、专家评审组和群众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专家评审组和群众评审组由有关部门领导、资助工作专家、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二、评审名额 全省特别评选出10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不占下达到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 三、推荐条件 (一)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二)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

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 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把握学生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坚持客观记录、民主评议、公开公正原则,探索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有机结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简明可用,有利于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三、评价内容 (一)品德表现。 主要反映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是日常在校表现和行为习惯,以及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二)运动健康。 主要反映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包括学生的运动体质、运动技能、体育精神。重点是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等情况。 (三)艺术素养。 主要反映学生初中音乐与美术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艺术方面的特长发展。重点是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以及艺术特长等情况。 (四)创新实践。 主要反映学生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科学与技术的实践操作、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包括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项目。 四、评价程序与方法 (一)客观记录。 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运用写实方法,客观记录学生每个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在学生初中各学期相应项目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汇总合成。 (二)民主评定。 学校要结合项目特点,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进

浙教基[2010]163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

浙教基〔2010〕163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 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经过五年多时间的运行,目前已经基本覆盖全省中小学,并与基于该平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和普通高中学生会考系统一起,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生学籍管理、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会考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根据我省有关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会考管理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搭建网络,建立学籍电子化管理体系 - 1 -

(一)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在读学生的学籍信息均应纳入学籍系统,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的学籍号分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编义务教育卡号,实行一生一号。学籍主号为学生的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学籍辅号和义务教育卡号全省实行统一编号规则。具体编制办法见附件2。 (二)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职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统计全省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做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设区市的招生备案;审查直属学校入网资格,核定直属学校学籍数量,审批学籍变迁,做好直属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验印等工作。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统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准或设定所辖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数量;审批所辖区域内公办学校跨县(市)招生及学生跨省转学,做好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审查直属学校入网资格,设定学校学籍数量,审批学籍变迁等事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县(市、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统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审查所辖中小学的入网资格,设定学校学籍数量,审批学籍变迁、公办学校跨县(市、区)招生等事项。 - 2 -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报告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 服务标准(最新)》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规范》全文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意义 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政府和教育部门改进教育质量管理,推动中小学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准确反映区域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部门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化;有利于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教育部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激励学校内涵发展。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发展、职责明确、规范长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形成的过程和影响学生成长的环境因素,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诊断与改进教育教学;尊重教育规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个性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率。 科学规范。评价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综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反馈改进落到实处。质量综合评价的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全面可行。注重发展性、增值性评价,满足学生、学校多方面的发展需要,鼓励中小学办出特色。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积极探索适宜的质量评价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质量评价模式。

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泸县毗卢镇仙佛学校 劳动实践活动方案 (2014春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工作意见,切实加强泸县毗卢镇仙佛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管理,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动脑和动手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的品质。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 2、坚持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为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成果服务,要使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成为补充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有效地服务农村教育,为学生服务。 3、坚持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务求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目标及任务: 1、劳动基地一---九年级班均应达到0.3亩.通过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达到教育目的、改善办学条件 2、“以育人为主、创收为辅”,从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劳动技能,改善办学条件、服务教育教学。 3、基地收入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资助贫困学生。 三、领导机构: 为保证基地建设有序高效的运行。学校建立了管理领导组,具体如下: 仙佛学校基地建设领导机构 组长:李中奎 副组长:邓能金、李鑫 成员:一至九年级班主任 四、实施办法: 1、继续提高基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加强学生的专业技术意识教育,提高基地的示范作用,提高基地生产繁育的科技含量。力争基地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上走在兄弟学校的前列。 2、继续提高基地育人功能和经济效益。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农作物的培育能力,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作用。 3、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并对基础设施的布局做出合理的调整,使基地的建设上档次,规范化。 4、选择好主攻方向,确定学校劳动基地的实际任务和工作内容,仔细安排。 5、2014年重点放在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发挥学生自己种菜的积极性。 6、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确定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劳动实践场所参加活动,不得随意增减劳动实践时间,要对学生的劳动出勤、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劳动安全和劳动技能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评估。加强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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