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
云南结婚习俗

云南结婚习俗1. 引言云南省位于中国的西南部,拥有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其中的结婚俗独具特色。
本文将介绍云南的结婚俗以及相关的传统俗礼仪。
2. 结婚前的准备在云南,结婚是一项重要的家庭事务,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婚前准备:- 提亲:男方家长代表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提亲,表示男方有意与女方结为夫妻。
提亲是一种重要的仪式,通常需要派人携带礼品前往女方家中。
- 订婚仪式:男方家庭和女方家庭举行订婚仪式,宣布双方已经确定婚约。
在仪式上,双方交换订婚戒指,并进行祝福和宴席。
3. 结婚仪式云南的结婚仪式通常包括以下环节:- 迎亲:在结婚当天,新娘和她的家人会在家门口迎接新郎一家人的到来。
迎亲时,新郎会提前准备一些红包,作为给亲人的小礼物。
- 进门仪式:新郎带着迎亲的队伍进入新娘家,这是一个庄重而庄重的仪式。
新娘的父亲会主持仪式,祝福新婚夫妇。
- 敬茶:新郎和新娘分别敬茶给双方父母,以表达对双方家庭的敬意和感谢。
- 合影和宴席:结婚仪式结束后,新人和嘉宾进行合影留念,并进行丰盛的宴席。
这是家庭欢聚的时刻,人们一同庆祝新人的幸福。
4. 结婚俗传统除了结婚仪式,云南还有一些与结婚相关的传统俗,例如:- 装门钉:新娘家在结婚前会装门钉,代表结婚的幸福和团圆。
门钉的装饰以红色为主,寓意喜庆与繁荣。
- 喜酒:结婚时会举行喜宴,亲友们献上红包作为祝福和贺礼。
在这场宴会上,新人会感谢每一位嘉宾的到来。
- 抢新娘:结婚后,新郎的朋友会进行抢新娘的活动。
这是一种玩笑式的传统,展示新郎的勇气和幽默。
5. 结语云南的结婚俗丰富多样,充满了浓厚的文化特色。
这些俗不仅代表了云南人民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视,也为每对新人带来了难忘的记忆和祝福。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结婚习俗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摩梭族的婚恋观

摩梭族的婚恋观摩梭族是中国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的一支独特的民族,他们有着独特的婚恋观。
摩梭族以母系氏族为基础,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拥有重要的地位和权力。
在摩梭族社会中,婚姻并不像汉族那样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而是以走婚制为特色。
走婚制是摩梭族婚恋观的核心,也是其与其他民族最大的区别。
走婚制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伴侣,并且可以随时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束缚和压力。
这种婚姻制度使得摩梭族的婚恋观非常开放和自由。
在摩梭族社会中,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走婚”来建立婚姻关系。
走婚是指男性在夜间悄悄来到女性的家中,留宿一晚后,第二天早晨离开,不会在女方家中长期居住。
男女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感情来选择合适的伴侣,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婚姻关系。
这种走婚制度使得摩梭族的婚姻关系更为自由和开放。
摩梭族的婚恋观也影响着他们的家庭结构。
在摩梭族社会中,家庭通常由母系家族为基础,由女性来传承家族财产和家族血统。
男性在家庭中地位较低,不负责家庭经济和家庭事务的管理。
这种家庭结构反映了摩梭族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力,体现了母系氏族的特点。
摩梭族的婚恋观也体现了他们对爱情和婚姻的看法。
在摩梭族社会中,婚姻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更是为了满足人的情感需求和生活愉悦。
因此,摩梭族的婚姻更注重感情的培养和维系,而不是单纯地为了繁衍后代而结合。
这种婚姻观念使得摩梭族的婚姻更加稳定和幸福。
摩梭族的婚恋观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新鲜和有趣的体验。
它打破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婚姻观念,强调了个体的自由选择和情感的培养。
摩梭族的婚姻制度和家庭结构也体现了女性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权力。
摩梭族的婚恋观给我们带来了思考和反思,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选择。
我们可以从摩梭族的婚恋观中借鉴一些东西,让我们的婚姻关系更加自由和幸福。
云南少数民族风俗

云南少数民族风俗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地区,拥有着丰富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化。
这些少数民族都有着独特的风俗和传统,其中包括着各种丰富多彩的节日、婚嫁习俗和民族服饰等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介绍一些云南少数民族的风俗,让大家更加了解这片神奇的土地。
1. 纳西族纳西族是云南省的一个主要少数民族,他们以纳西古城(丽江)著名。
纳西族的婚礼是他们最具特色的风俗之一。
传统的纳西族婚礼通常会持续3-7天,包括三个主要的仪式:迎亲、婚宴和送亲。
在迎亲仪式中,新郎家会派遣一支队伍前往新娘家迎接她。
婚宴通常在新郎家中进行,亲友们会欢聚一堂,尽情享用美食、酒水和表演。
最后,在送亲仪式中,新娘会离开娘家,和新郎一起回到新家。
2. 彝族彝族是云南省最大的少数民族之一,他们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传统的彝族节日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火把节,也叫做“彝族春节”。
火把节通常在农历新年期间举行,持续三天。
彝族人们会点燃火把,组织巡游和舞龙等活动。
此外,他们还会进行祭祀仪式,祈求来年的丰收和平安。
参加火把节的游客们可以欣赏到彝族的独特舞蹈、音乐和美食,体验到彝族文化的魅力。
3. 傣族傣族是云南省的又一个重要少数民族,他们以泼水节而闻名。
泼水节是傣族人们庆祝新年的传统活动,也是他们的主要节日之一。
在泼水节期间,人们会相互泼水,象征着洗净过去一年的不顺和不好的事情,迎接新一年的好运和幸福。
此外,傣族人们还会进行划船比赛、象棋比赛和舞龙等传统活动。
泼水节是一个热闹而欢乐的节日,吸引了许多游客前来参观和体验。
4. 藏族藏族是中国著名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云南地区的重要民族。
藏族人民有着丰富的文化和传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藏戏。
藏戏是一种古老的戏剧形式,包括了音乐、舞蹈和戏剧表演等元素。
藏戏通常表现的是一些史诗和传说故事,比如《格萨尔王》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
演员们通过精湛的表演技巧和华丽的服饰,将人们带入到神话和传说的世界中。
5. 哈尼族哈尼族是云南省南部的一个少数民族,他们以耕作和梯田耕作而闻名。
云南结婚风俗流程

云南结婚风俗流程云南结婚风俗流程 1云南多数民族实行血缘外婚制,有的禁忌甚严,如哈尼族严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壮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纳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诺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
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亚血缘族内婚,同一家族内的男女,除亲生父母和亲兄弟姐妹外,其余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从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当的叔侄都可结婚。
独龙族曾普遍实行“非等辈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团内的嫁娶,可不考虑年龄大小和辈份长幼,亲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
普米、景颇、纳西、白、傈僳等民族,实行姑表、姨表优先婚,舅家儿子可优先娶姑妈家女儿,这种特权,与“舅舅为大”的民族古习有关。
佤、苗、景颇、怒、纳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转房婚”制,多数是兄长死后弟娶嫂为妻。
独龙族转房则不分辈数。
儿女婚事,有的民族由父母包办,有的则实行自由婚。
纳西、白、彝、普米、怒、独龙、景颇、哈尼等民族,婚前男女社交自由,但择姻嫁娶则由父母一手包办;而傣、佤、拉祜、基诺、布朗等民族,男女社交、择姻均较自由,父母多不干涉。
摩梭少女和基诺少年,待举行隆重“成年礼”后,取得恋爱资格,即可自由社交。
订婚多同汉制,一般情媒人送酒、糖等订亲礼。
聘礼轻重不一。
也有的实行较特殊仪式,如普米族订婚,先由男家送去酒肉和一颗猪心,女家将猪心一剖为二,一半带还男家,并将自家的猪心切成两半,留一半,送男家一半。
双方将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
其后男方还要送女家一头黄牛,表示女家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
纳西族订亲后还有请媳妇(小过门)仪式,办宴席,送首饰、衣物与女方。
春节,订婚男女相互到对家拜年,但未婚夫妻不能谈话往来,否则被耻笑为厚脸皮,不庄重,真是对面相逢如隔山。
婚礼,多在秋收后至春耕前进行。
纳西族有婚仪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青松毛,扎迎亲牌坊。
迎亲队伍到女村,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人,迎亲者即撒“开门钱”。
彝族婚姻规矩

彝族婚姻规矩
彝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其婚姻制度独特。
彝族的婚姻多以“摆酒”仪式为主,一般在男方家中举行。
婚前男女不能有私通,女方要在婚前保持贞洁。
婚后,男方要负责家务劳动,女方主要负责照顾家庭。
另外,彝族婚姻还有以下规矩:
1.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彝族的婚姻多由父母和媒妁安排,男女双方只需听从安排,不得违背。
2. 同姓不婚。
彝族有“族姓制度”,即同姓不婚,认为同姓婚姻会引起家族间的纠纷。
3. 血亲禁婚。
除了近亲外,彝族还禁止远房亲戚之间的婚姻。
4. 婚前要交换礼物。
男方要送婚戒和彩礼给女方家,女方要送鸡、鸭、鱼等给男方家,以示双方家庭的友好与祝福。
5. 婚后要过三“门”。
即三年为一个“门”,共过三“门”,意味着夫妻要团结互助,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挑战。
总之,彝族的婚姻规矩以家族和社会利益为重,强调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互助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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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结婚的规矩

云南昭通结婚的规矩云南昭通结婚的规矩云南的昭通,这片拥有丰富民俗文化的土地上,结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社会仪式。
当地人特别注重婚礼的庄重和热闹,彰显了他们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视。
以下就是云南昭通结婚的规矩。
首先是准备婚嫁礼品的规矩。
昭通的结婚礼品通常是由男方家庭准备,一般包括价值较高的糖果、茶叶、烟酒等礼品。
这些礼品不仅用于向女方家庭表示尊重和感激,还是展示男方经济实力的象征。
同时,亲友们也会给新人带来许多红包,寓意着对新婚生活的祝福和支持。
接下来是主持婚礼的规矩。
在昭通,婚礼往往要请来专业的主持人,他们能够调动现场氛围,准确地为新人传达祝福和感激之情。
除此之外,主持人还会进行一些传统仪式,如喜饼敬酒、夜宴敬酒等,以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
此外,云南昭通的婚礼还有许多独特的规矩。
其中之一是“添面”。
新娘在进入男方家庭之前,由男方家庭准备一大碗面食,这代表着新娘进入新家后,生活将丰富美满。
在新娘吃完这碗面食之后,她会用面条拉出个别字样,以预示着美好的未来。
还有一项重要的仪式是“出嫁拜天地”。
新娘在出嫁当天,会带着一盘食品和一碗酒向天地行拜,以祈求婚姻的幸福和稳定。
这个仪式充满了对人生的期许,也是新娘向神灵祈福的重要环节。
另外,在婚礼中还常有一种独特的音乐形式,被称为“打挞”。
这种音乐由锣鼓、菱角琵琶等乐器组成,演奏时会结合起舞。
打挞音乐充满了热烈和激情,让整个婚礼现场更加热闹喜庆。
最后,昭通结婚的规矩中还有一个特殊的传统,即新郎宿夜。
新郎在结婚前一晚往往要留宿在准备婚礼的场所,这被视为一种对婚姻的郑重承诺。
宿夜期间,新郎和他的亲友们会一起喝酒、讲故事,以此来庆祝即将到来的大喜日子。
云南昭通的结婚规矩,充满了浓厚的传统特色和民俗文化。
无论是礼品准备还是婚礼仪式,都承载着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美好期许。
当地人民通过这些规矩,将结婚视为一种重大的人生仪式,注重仪式的庄重和热闹,体现了他们对婚姻价值的尊重和珍视。
这也使得昭通的婚礼独具魅力,在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中保持了一份独特的风情。
彝族婚姻规矩

彝族婚姻规矩彝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其婚姻规矩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彝族婚姻规矩包括婚姻形式、婚姻礼仪、婚姻习俗等方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婚姻形式彝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由婚姻,即男女自由选择配偶;二是父母介绍婚姻,即父母为子女介绍对象;三是包办婚姻,即父母为子女安排婚姻。
在彝族传统文化中,自由婚姻是最为普遍的婚姻形式。
男女自由选择配偶,不受父母干涉,这也是彝族婚姻自由的体现。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父母介绍婚姻和包办婚姻也逐渐增多。
二、婚姻礼仪彝族的婚姻礼仪非常繁琐,一般需要进行三天三夜的婚礼。
婚礼的前一天,新郎要带着一些礼品去新娘家拜访,表示自己的诚意。
第二天,新郎要带着一些亲友和礼品去新娘家,进行正式的迎亲仪式。
在迎亲仪式中,新郎要向新娘家长磕头,表示自己的尊敬和感激。
同时,新娘家长也要向新郎家长磕头,表示双方家庭的友好关系。
第三天,新娘要穿上彝族传统服装,和新郎一起回到新郎家,进行婚礼仪式。
三、婚姻习俗彝族的婚姻习俗非常丰富多彩。
在婚礼仪式中,新郎要向新娘家长磕头,表示自己的尊敬和感激。
同时,新娘家长也要向新郎家长磕头,表示双方家庭的友好关系。
在婚礼中,还有一些特殊的仪式,比如新郎要用酒杯敬新娘三次,新娘要用手接住酒杯,表示自己的接受和尊重。
此外,还有一些舞蹈和歌曲,表达新人对彼此的爱和祝福。
彝族的婚姻规矩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彝族人民的传统美德和文化精神。
在现代社会中,彝族的婚姻规矩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但是,它的传统价值和文化内涵仍然深深地影响着彝族人民的生活和思想。
丽江纳西族走婚风俗介绍

丽江纳西族走婚风俗介绍丽江,是一片神奇而美丽的土地。
在这片土地上,奇妙的分布着圣洁的雪山,汹涌的大江,险峻的峡谷,清澈的湖泊,而且还有着古老的纳西族。
丽江的美景孕育了纳西族文化,而纳西族的走婚也是丽江一道靓丽的风景。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神奇的走婚吧。
丽江泸沽湖边的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
“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
“阿夏”婚有两种形式,即阿夏异居婚与阿夏同居婚。
阿夏异居婚也叫“走婚”,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建立阿夏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的母亲家生产生活,只是男方暮来晨往,仅在女方家过夜。
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抚养,其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子与女方在生产、生活、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男子无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与子女经常往来。
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
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
阿夏关系保持的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年轻时不大稳定,中年以后日趋固定,甚至保持终身,但无论保持多久,男女双方都各居母家。
任何一方不愿再保持关系,或女方闭门不纳,或男方不再登门,阿夏关系即可解除。
另一种阿夏同居婚特点是男女双方各居一家,或是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
这种婚姻同样以情为主,自愿结合,离散自由,双方一旦终止关系,各自回自己原来的家,其家庭成员都会欢迎她(他)回来,子女问题也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会引起双方的冲突。
另外,摩梭人地区也有部分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
但有不少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绝大多数家庭为母系大家庭。
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
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家庭中男不娶妻、女不出嫁,无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关系,家庭权力分工形式为舅掌礼仪母掌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极少分家现象。
家庭人口一般在20人左右。
走婚制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是以感情为基础,夜合晨离的一种婚姻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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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婚姻习俗作为一种民俗,它是具有共同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历史、宗教信仰背景下的特定人群,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并稳固化的制度形态,瑶族历来重视婚姻问题,瑶族婚姻习俗有着自己的特征,它形成于瑶族人民特定的历史、地理、文化生态环境当中,并逐渐发展形成具有显著个性特征的习俗惯制。
瑶族婚姻习惯法作为瑶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瑶族婚姻家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少数民族;瑶族;婚姻;习惯法;
瑶族习惯法是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为了保障团体生存、促进群体的发展、维护本民族利益、解决社会冲突而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
瑶族婚俗具有婚姻习俗的一般特征,它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的生态环境,同时,它还受到当地特定的文化传统的影响,因此,逐渐发展和形成具有独特性的习俗惯制。
瑶族婚姻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一、婚姻成立的要件
(一)结婚年龄
瑶族习惯法对婚龄、通婚的范围、婚姻的审核等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有具体规定。
在婚龄上,早婚现象突出。
文山州麻栗坡县许多瑶族村的早婚现象仍然突出。
很多夫妻结了婚,生了孩子,但结婚证都没领,这和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是相冲突的。
(二)结婚对象的限制
在结婚对象的选择上,瑶族基本奉行民族内婚的习惯法,主要原因是
历史上瑶族人民长期遭受外民族,特别是汉族剥削阶级的压迫奴役,加之语言、民族习惯、生产方法、生活方式的不同,使其在择偶对象主要以本族人为主。
不过现在思想开放了很多,已经没有很严的限制。
(三)婚姻自由
瑶族青年在婚前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自由,一些地区还专门为青年男女提供公开交际的场所,如允许瑶族男女青年互对山歌。
尽管青年人有恋爱自由,但婚姻决定权却仍把握在父母手里。
如果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事基本没有成功的可能。
可见瑶族的婚姻自主权仍受很大限制。
门第高低、财产多寡仍是求婚的主要条件。
若是青年人希望通过自由恋爱结婚,那么女方父母索取的彩礼比通常高,以此限制自由恋爱结婚维持包办婚姻制度。
(四)结婚形式
婚姻缔结包括订婚和结婚等程序。
瑶族习惯法对婚姻缔结的形式要件即订婚和结婚的程序、仪式的规定,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
如蓝靛瑶的婚俗,一般都是经过订婚再到结婚,订婚就是下彩礼,结婚则就是把对方娶到自己家中。
结婚是婚姻成立最关键的阶段,也是人生的重要阶段。
结婚操办酒席,聚会宴请亲戚朋友也是不可缺少的。
娶亲婚一般都要遍请亲戚朋友,大办酒席。
而入赘婚请客则较少,酒席简单,办酒时间,大多数主办方用正日,对方用预日。
二、婚姻关系
(一)婚姻制度
现在瑶族婚姻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以血缘关系来说,有同姓婚和异
姓婚。
以地域来说,因受到生存环境限制,多为近地婚。
以民族来说,多为族内婚。
(二)婚姻形式
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形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娶亲婚,二是入赘婚。
娶亲婚就是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俗称"讨亲"。
入赘婚也较普遍,男方俗称"上门"。
入赘婚是远古人类婚姻习俗的反映,特别是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为入赘婚的存在打下了思想基础。
三、婚姻的终结
(一)自然终结
婚姻的自然终结,指配偶一方死亡,双方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
丧偶之夫再婚也是理所当然的。
寡妇再嫁或招赘均比较自由。
(二)人为终结
人为终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离婚。
过去瑶族地区处理离婚,多依据习惯法进行,以习惯法为准则。
过去瑶族地区处理离婚,多以习惯法为准则。
如我们蓝靛瑶就是依据习惯法,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家产、分田地,分孩子,通常孩子都是离婚争议最大的,双方都希望孩子跟自己,那就由孩子自己决定跟谁。
但受到世俗的影响,觉得离婚时不光彩的,所以每个家庭不管分裂到什么程度,基本上都不会离婚。
四、瑶族婚姻习惯法的合理性
瑶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一个民族长久的历史积淀,是建立在瑶族人民广泛心理认同基础之上的,是在瑶族独特的社会环境和地域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是瑶族历史、文化、社会价值观念和共同意识的集中表现。
它能够在瑶族地区普遍长期地存在,并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说明它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应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基本上是适应瑶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合理内容对现代社会也有着一定的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符合瑶族人民的心理趋向
因为习惯法是特定地域的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潜移默化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自然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性,人们依据自己认可的、也是当地民众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习惯法去处理问题,不存在任何疑问。
就算是宣传不到位或是国家制定法没有规定,民众依据习惯法也能解决问题。
瑶族婚姻习惯法是瑶族人民潜在的自觉意识和族群传统的反映,它得到了瑶族人民的广泛认同与自觉遵守,这也是其生命力的源泉。
瑶族人民的婚姻习惯法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不论从其深度还是广度,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信仰力量。
(二)反映了瑶族人民的社会需要
瑶族婚姻习惯法形成于瑶族特定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中,来源于瑶族人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更加具体和细致地反映了瑶族人民的需求和利益,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瑶族人民对其习惯法的认知和感受更直观、更深刻,这也更能满足瑶族人民的社会需要。
(三)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
受传统儒家思想中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很多地区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
入赘婚在文山州麻栗坡县的许多瑶族村寨里被人所接受和倡导,
这反映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渐渐深入人心。
这种独特的婚俗不仅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提高,也反映了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生活中的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承担义务,这也促进了婚姻的和谐稳定。
结语
瑶族婚姻习惯法来源于瑶族人民的自觉和自发行为,它是瑶族人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积累而形成的行为规范,它对于维护自身秩序有积极作用。
长期形成的这种习惯法观念已经扎根于人们内心深处并转化成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演化为本民族人民行为的思想指导,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瑶族人民对本民族的习惯法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心理和思想观念上都具有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
鉴于瑶族婚姻习惯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瑶族婚姻习惯法存在的价值和功能,通过对瑶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关系的研究,从实际情况到理论知识,从点到面,促进瑶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融合。
在当前中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协调和解决好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具特色和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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