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渔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渔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1•【字号】黔财农〔2016〕184号•【施行日期】2016.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渔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6〕184号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工、农牧、畜牧)局:为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发展特色渔业,经研究,现将2016年省级渔业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湄潭县等县(市)渔业重点产业裂变发展、渔业渔政管理等项目。
为保证资金下达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办理,市(州)不需转下本文。
二、请加强资金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年底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农委(渔业处)。
三、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 号)要求,由县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整合方案报省农委备案。
四、省农委、省财政厅要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委渔业处,王冲,*************,省农委财务处,肖冀霞,*************。
附件:2016年省级渔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9月21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92号)-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92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92号)
正文:
----------------------------------------------------------------------------------------------------------------------------------------------------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92号)
贵州省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主任委员会议,根据《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认)定通过了通过了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辣椒、大蒜、花生、紫苏、高粱、燕麦、薏仁、芸豆、蚕豆、甘蔗、火龙果、李子和中药材等共72个新品种,现予以公告。
希望各地根据公告品种特征特性和适宜种植区域,结合本地生态环境及耕作制度,因地制宜组织示范推广,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在上述审(认)定区域内若发现该品种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丰产性、抗逆性严重丧失,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出并停止推广种植。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农作物审(认)定品种目录
2、贵州省2016年农作物审(认)定品种简介
2016年7月11日
——结束——。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贵州省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费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贵州省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6.07.01
•【字号】黔农财〔2016〕35号
•【施行日期】2016.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贵州省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费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抽样调查管理中心(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根据你单位与我委签定的《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合同》,现将贵州省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经费6.8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该经费主要用于调查方案设计、调查人员培训、调查运行、督导访问、数据质量复核等。
请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勿挪作他用。
2016年7月1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6年六盘水市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6年六盘水市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8.11.14•【字号】黔农函〔2018〕171号•【施行日期】2018.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6年六盘水市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六盘水市农委:报来《关于申请调整2016年六盘水市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六盘水农请〔2018〕59号)收悉。
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的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地点、资金使用方式及支持环节等详见附件。
二、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6〕212号)要求,抓紧实施项目。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实施方案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严肃处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收回项目资金、调减其他相关资金安排等措施,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项目实施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
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不得形成政府性债务,严禁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
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项目所支持对象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政策。
五、加强痕迹档案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项目实施总结工作,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于每个季度末上报我委。
联系人:蔡林钋;联系电话:*************。
附件:2016年六盘水市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2018年11月14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1 / 1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财农[2016]185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9.21
【实施日期】201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央和省级财
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6]185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
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黔农发[2016]86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04
【实施日期】2016.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指
南》的通知
黔农发[2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