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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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使用液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施和监测设备。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进行液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液氨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液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工作。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液氨事故处理情况。

第二章液氨存储和贮运管理第十一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

第十二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液氨压力、液位和泄漏等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四条液氨存储和贮运设施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靠近。

第十五条液氨贮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静电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

第十六条液氨贮运过程中严禁接触明火和其他易燃物品,禁止使用金属容器进行存储和贮运。

第十七条液氨贮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液氨贮存和贮运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三章液氨使用管理第十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使用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液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单位、液氨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液氨的特性与危害第五条液氨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有毒等特性。

第六条液氨的主要危害如下:(一)燃烧和爆炸:液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毒性:液氨对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接触后可引起皮肤、黏膜损伤,严重时可导致窒息、死亡。

(三)环境污染:液氨泄漏后,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液氨使用安全。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加强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储存: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储存安全。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运输:液氨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使用:液氨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处置:液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液氨输送管道、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液氨罐区内的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液氨罐区的运维人员、监测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液氨罐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等。

第八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输送管道等设备的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等。

第九条液氨罐区内的监测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清洁人员负责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保持罐区内外的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和易燃物进入液氨储存区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应设有可靠的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

第十二条液氨输送管道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力的特性,确保输送的液氨不泄漏,每年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液氨输送管道上的阀门、流量计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装备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戴正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并且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化纤衣物和金属配饰。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三)GB18218-___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DLT335-____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

(三)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与本制度相关的文件、制度主要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销售发货管理规定等。

3、液氨储槽属密半中压容器,操作压力应小于1.6Ma,充装量不得超过被充装容器的____%或____吨/米3。

4、液氨充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检修器材,防护器具,以及足够的消防器材。

5、液氨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必须熟悉充装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处理应急事故。

6、运氨槽车到达现场后,充装人员首先进行下列工作:6.1看运输车是否按销售发货有关规定,由本公司销售人员引领到充装点;灌装手续是否符合公司关于液体化工产品销售规定的要求;6.2查看运输车的危险化学品准运证明是否完备;6.3查看车上搭载的物品,静电接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装好阻火器;6.4检查液氨充装胶管。

必须是有合格证的耐压胶管。

在以上问题无疑问后方可开始充装。

8、充装时必须注意:胶管和进料管接头处必须有倒牙,并装有紧箍铁板,并用螺栓将其紧固。

7、充装过程中,充装人员不得离开充装现场,槽车内的气氨不得向大气中排放,要严格控制充装流速的流量,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8、雨、雾、雷电天气不得灌装。

9、充装过程中如发生跑料等意外情况,充装人员要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停止充装,进行安全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处理。

10、充装完毕后,充装人员要立即封口,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将运输车与系统断开。

此时车辆方可启动离开充装点。

11、充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随车复称,填写充装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车牌号、危险化学品准运证书号、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等,并有充装人员、复核人员、押运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的签字。

充装记录应保存____年以上。

12、充装岗位人员要定期检查充装系统的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静电接地、报警装置、专用工具、防护器具等装备的情况,使其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氨的安全性和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液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液氨的安全管理原则:预防为主、整体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到岗。

第四条液氨的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液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液氨的安全管理职责:1. 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液氨安全管理系统,制定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 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液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液氨的安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

3.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液氨安全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或停产整改。

4. 涉及液氨安全重要岗位的人员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液氨生产管理第六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生产工艺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2. 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管道,设有完善的监控和报警系统。

3. 有专业的液氨生产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1. 制定液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 检测液氨的质量,确保液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定期检修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工艺管道,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建立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建立液氨生产安全档案,包括液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台账、操作规程、维修记录等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第三章液氨贮存管理第九条液氨贮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液氨贮存设施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规定。

2. 配备液氨贮存容器和保温设施,设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报警系统。

3. 有专业的液氨贮存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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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5981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Liquid ammonia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三)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DLT335-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

(三)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

(五)未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严禁操作氨区内的任何阀门、开关和其他设备。

(六)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并对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和堆放杂物。

(七)氨区内必须保证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

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八)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

(九)氨区应设置风向标。

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十)氨区内应配有洗眼、快速冲洗装置和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劳动防护用品等。

(十一)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

(十二)氨区周围道路必须通畅,未经批准,任何车辆及设备不得在氨区道路停留和堆放,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十三)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经安全监察部与武装保卫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十四)氨区半径25m范围内严禁明火,氨区内严禁带电作业。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十五)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移作他用。

(十六)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四、液氨储罐及设备(一)液氨储罐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并建立档案。

(二)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三)液氨储罐应设有围堰和污水收集池。

(四)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低温储存;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五)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六)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五、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一)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事故消防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二)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或压力高报警等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三)氨区应设有氨气检测器,当检测器测得大气中氨浓度过高时,运行控制室会及时发出警报。

(四)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喷淋水与消防喷淋水保护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工业水喷淋装置,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有微量氨气泄漏时可启动自动消防喷水装置。

(五)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水喷淋系统,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六、运行管理(一)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一次,每班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紧急状态时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

(二)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温度记录一次。

(三)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

(四)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五)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为口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六)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接触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七)氨区的设备阀门操作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摩擦而引起爆炸。

(八)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2%。

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4、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6、置换结束后隔绝点应加装堵板并松开法兰。

七、检修维护(一)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进入氨罐内检查和检修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执行《GDQB/ZD-07-40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并加装堵板。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三)氨区设备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

对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四)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用氨气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

(五)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六)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要求运行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

(七)氨区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型设备和工器具,如铜制工具。

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八)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一般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确保可靠。

(九)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十)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十一)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

(十二)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十三)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八、卸料安全管理(一)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二)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运行值班人员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三)卸氨准备工作1、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及进入卸氨区域。

2、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以及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

3、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否则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4、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灭引擎。

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四)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

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漏气,并应排尽空气。

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

2、卸氨时所用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必须使用金属万向节。

3、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

4、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槽车应至少留有100kg余量),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5、液氨卸料时,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

液氨卸料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

6、液氨卸料时,速度不应太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往储罐强行卸料。

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导管及支撑架。

7、若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7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25米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操作。

8、卸氨结束由运行值班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

9、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不能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九、应急处置(一)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迅速撤离现场。

(二)发生液氨泄漏时,处理决策依据是氨监测器检测的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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