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企业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四条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
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罐区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三、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是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液氨罐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三、液氨罐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岗位培训和相关证书。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设计与建设一、液氨罐区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罐区的结构牢固、操作便利。
二、液氨罐区的建设应保证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液氨罐区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四、罐区内液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泄漏预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一、液氨罐区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液氨罐区的设备设施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记录、事故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管理一、液氨罐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液氨罐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违禁行为的明确禁止1. 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入液氨罐区;2. 严禁在罐区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活动;3. 严禁在罐区内拥堵、堆积杂物或堆放易燃易爆品;4.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未经授权的设备维修或改造;5. 严禁在罐区内违规操作设备,如开启或关闭关键阀门、操作压力设备等;6. 严禁擅自调整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或液位等参数;7. 严禁液氨泄漏后私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8. 严禁泄漏液氨处不切实际的清理方式,如使用水冲洗等。
二、液氨罐区安全设施的规定1. 液氨罐区应设置针对罐区的围墙和安全标识,保证罐区边界清晰可见;2. 罐区入口应设置看守室,由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和管控;3. 液氨储存罐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包括液位显示、压力显示、温度显示等;4. 罐区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和泄漏报警器,用于及时发现火灾和泄漏情况;5. 罐区内应配备灭火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装备和逃生装备,供应急时使用;6. 液氨罐区出入口处应设置紧急停车标志和逃生指示标识;7. 罐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1. 液氨罐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联系人信息;2. 所有罐区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对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4. 每个液氨罐区都应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指挥人员,负责应急情况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四、工艺管理1. 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关键参数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2. 对液氨存储罐进行巡视,仔细观察罐体和相关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 液氨泄漏口和排放口应设置检测仪器,监测泄漏情况,并定期校准和维护仪器的精确性;4. 对液氨罐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5. 对液氨罐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清洁和干燥的工作环境;6. 在液氨罐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应急时的灭火能力。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的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液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液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液氨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液氨安全状况,对违反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液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液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液氨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文件;(二)组织液氨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液氨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四)组织液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处理液氨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生产过程安全;(二)仓储部门:负责液氨的储存、搬运、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储存设施安全;(三)运输部门:负责液氨的运输安全,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四)使用部门:负责液氨的使用安全,确保使用过程安全;(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液氨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液氨储存安全管理:(一)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二)液氨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三)液氨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四)液氨储存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液氨运输安全管理:(一)液氨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二)液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三)液氨运输车辆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三)GB18218-___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DLT335-____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
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
(二)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
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
(三)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液氨区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液氨区包括液氨储罐区、液氨装卸区、液氨使用区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是液氨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液氨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熟悉液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氨区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液氨区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第八条液氨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液氨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注意事项。
第九条液氨储罐、装卸设施、管道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条液氨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液氨区应设置通风设施,确保氨气排放达标,防止氨气积聚。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液氨区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等事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疏散人员。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液氨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并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罐区设立和管理:液氨罐区应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设立安全标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立并保持罐区结构的完整性和围界的稳固性。
2. 安全设备和保护装置:罐区内应安装液氨泄漏报警装置、自动喷淋装置、爆破构造等安全设备和保护装置,确保安全生产。
3.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罐区内的作业人员应经过液氨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危险性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技能。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
4. 液氨使用和储存管理:液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容量、温度、压力等条件进行管理。
严禁超负荷储存,储存罐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5. 泄漏应急处理:罐区内发生液氨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排除危险,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6. 巡查和维护:罐区内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定期对设备和装置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7. 规范作业行为:罐区内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防止人为失误引发事故。
8. 应急预案:制定液氨罐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件的应急措施、责任人和协调机制,确保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定制,同时也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法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32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液氨罐区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带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罐区。
第四条液氨罐区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公司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岗位人员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体防护用品和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移作它用。
第五条液氨罐区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第六条液氨罐区内压力容器和压力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第七条液氨罐区内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
第八条凡在液氨罐区的管道、容器等生产设施上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用火作业。
第九条液氨罐区施工作业,必须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检修、防护措施。
主管领导或有关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监护作业。
第十条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好适用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灌装液氨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无证充装、超量充装。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