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以及与液氨相关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鼓励液氨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第二章液氨生产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液氨生产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二)加强对液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液氨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对液氨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液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液氨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对液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使用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液氨使用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液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和任务。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来源、进口、出口、使用等情况,确保液氨使用可追溯。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液氨的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建立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液氨使用不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液氨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液氨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保证驾驶员具备液氨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液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液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2. 安全生产许可:液氨使用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液氨使用许可证,并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3. 安全设施: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液氨安全使用设施,包括液氨存放、运输、使用、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4. 安全操作规程: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液氨装卸作业、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程,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操作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操作的安全可靠。
5. 安全教育培训:液氨使用单位需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事故应急预案: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责任人、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装备等,确保在液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7.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会对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液氨使用单位需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完成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等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以上是对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液氨使用单位还需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完善和补充。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液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单位、液氨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液氨的特性与危害第五条液氨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有毒等特性。
第六条液氨的主要危害如下:(一)燃烧和爆炸:液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毒性:液氨对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接触后可引起皮肤、黏膜损伤,严重时可导致窒息、死亡。
(三)环境污染:液氨泄漏后,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液氨使用安全。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加强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储存: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储存安全。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运输:液氨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使用:液氨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处置:液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包括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液氨的储存和使用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储存和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进出、存量、损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具备储存和使用液氨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液氨储罐、输送管道、泵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液氨使用区域,并对使用区域进行划定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要求。
第三章液氨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液氨储存和使用的区域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围墙、栏杆等隔离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近。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人员,并进行液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液氨泄漏事故的处置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控制和隔离措施,避免泄漏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执勤人员进行处置。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3.0内容3.1液氨(NH3)制冷剂3.1.1特性3.1.1.1物理特性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②密度:比空气轻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④沸点:-33.5℃,易液化3.1.1.2热力学特性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③对钢铁无腐蚀性;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3.1.2氨的毒性氨的毒性为Ⅱ级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3.____对环境的影响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____%-____%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13.1.4氨的伤害程度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3.1.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3.1.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3.1.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4.1防泄漏损失4.1.1阀门阀杆渗漏: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冷冻、制冷、化学制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其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爆性等特点,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以下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液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液氨使用前的检查和培训,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不留死角原则:任何涉及液氨使用的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要全面而且细致地进行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原则:液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和设施安全(1)液氨容器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体泄漏报警。
(3)液氨设备和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4)液氨使用区域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氨气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5)液氨储存区域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液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理液氨泄漏事故的能力。
(2)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液氨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疾病的检查,以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4)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液氨设备和管道。
3. 应急处置措施(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泄漏源隔离,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2)液氨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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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青岛市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 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使用液氨的管理。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 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 2.1氨的理化性质 2.1.1标识 中文名 氨;氨气(液氨) 英文名 ammonia 分子式 NH3 相对分子质量 17.03 CAS号 7664-41-7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有毒气体 化学类别 氨 2.1.2理化性质 熔点(℃) -77.7 沸点(℃) -33.5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 饱和蒸汽压(kpa) 506.62 (4.7℃) 临界温度(℃) 132.5 临界压力(Mpa) 11.40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2.1.3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类别 级
房地下室、半地下室
一、二
甲
30
25
—
—
级
一、二
乙
75
50
30
—
第四章 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 4.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要求。 4.2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液氨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 下。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 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4液氨厂房内设置液氨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 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 他部分隔开。 4.5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 并不应贴邻建造。 4.6液氨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4.7液氨的设备布置 4.7.1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 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4.7.2使用液氨的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氨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 开式厂房内。 4.7.3氨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内时,其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 措施。 4.7.4为防止氨气及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氨压缩机的操作应设隔离操作 室。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 定密封观察窗。 4.7.5氨压缩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 4.7.6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 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7.7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4.7.8制冷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的布置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01中的有关规定。 a)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安全规程以及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适当的空 间,以便设备部件的拆卸和检修。同时亦应考虑到尽可能布置紧凑,充分利 用机房的空间,以节省建筑面积。 b)机器间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为1.5~2.5m, 压缩机突出部分到其他设备
第三章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3.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 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 (简称石化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3.2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配 置。氨属于C类火灾。 3.2.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 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 氮。 2.1.4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 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是一种优良的溶剂。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 1369.08焦(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5爆炸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 651 爆炸下限(%) 15.7 爆炸上限(%) 27.4 最小点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 mJ) 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 2.2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 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3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 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 处。 2.4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5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 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 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 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 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6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 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2.7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 用。 2.8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 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 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槽车运输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运输 按规定路线行驶。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石油化工企业生 甲、乙类工艺
产区
装置或设施
防火间距(m) 相邻工厂或设施
居住区、公共福
100
利设施、村庄
相邻工厂(围
50
墙)
国家铁路线(中
45
心线)
厂外企业铁路线35( Nhomakorabea心线)国家或工业区铁 路编组站 45
(铁路中心线或 建筑物)
厂外公路(路
20
边)
变配电站(围
按规定路线行驶。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 之二以上;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 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 机关附近停靠。在其他地区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为及时导走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静电,可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按 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接于槽车上。 2.9防护措施 2.9.1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mg/m3) 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 度)(摘自GB 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9.2依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的规定氨为Ⅳ (轻度危害)。 2.9.3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 2.9.4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2.9.5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2.9.6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9.7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2.9.8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2.9.9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 惯。 2.10环境资料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
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
3.2.3 灭火剂的类型可选用喷射干粉灭火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器的型式
可选用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
3.3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如下:
或分配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台压缩机突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
于1m,并能有抽出曲轴的可能。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c)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8m。
d)水泵和油处理设备不宜布置在机器间或设备间内。
4.7.9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
a)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
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的一个防火分
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b) 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