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印章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内部合同印章管理,加强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护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利益,特制定本《公司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公司合同印章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本文件内容执行,任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签订、复核、执行公司合同及文件时使用印章。
3、公司合同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等,分别用于不同合同和文件的盖章。
第二章合同印章的设置和使用1、公司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并由财务部门保管。
凡需要用公章的合同和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财务部门提供印章。
2、公司财务章由财务部门专人管理和保管,只能用于财务类合同和文件的盖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保管和使用,仅限用于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件的签署。
4、公司印章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盖章,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印章。
5、对于重要合同文件的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在盖章后加盖该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印章保管和使用流程1、公司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不可外借或随意携带。
2、凡需要用印章的部门和人员,须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后使用,申请表需注明盖章事由、文件内容及使用范围。
3、印章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保管人员,并应及时记录盖章事项和文件备份。
4、对于任何印章遗失或损坏,需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重新制作新印章。
第四章监督和考核1、公司领导对印章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公司印章的使用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对印章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公司领导。
3、对于严重违规使用印章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
第五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规使用公司印章。
2、对于工作中有关印章管理方面的问题,需及时向直接上级反映,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应责任。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提高印章使用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公司重要的财务凭证和审批工具,必须严格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章必须统一规格、统一样式、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第四条印章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印章的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印章种类和用途第五条公司设立专用印章和业务用印章两种类型。
第六条专用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财务封条等。
第七条业务用印章包括合同章、发票章、收据章等。
第八条不同的印章用途不同,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各部门使用印章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越权限擅自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十条公司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必须履行保密责任,确保印章安全。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批手续,申请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后必须及时登记,登记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确保印章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情况应当经常检查和核对,确保无误和合规。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任何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印章的行为都应当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保管和使用印章不当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印章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印章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落实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印章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修订或更新,应当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印章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或解释。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制定之日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制表:审定:编号:生效日期: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模板结束。
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规定

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明确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印章的使用原则、管理职责及使用程序,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印章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的保管、使用、登记和审计等。
二、印章种类及管理1. 合同工程管理机构应按照业务需要设立必要的印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 各类印章应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严禁越权使用。
3. 印章的刻制、更换、销毁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执行。
三、印章使用程序1. 使用印章前,使用人需提交用印申请,明确用印文件名称、用途及相关审批流程。
2. 印章管理人员应对用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 审核通过后,由印章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用印位置和方式盖章,并做好用印登记。
4. 用印完成后,应及时将印章归还至安全存放处,确保印章的安全。
四、印章保管与安全1. 印章应存放在固定的安全设施内,如保险柜等,并定期检查印章存放环境的安全性。
2. 印章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 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印章,对于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五、印章遗失或损坏处理1. 一旦发现印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2. 对于遗失的印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作废。
3. 对于损坏的印章,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刻制。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工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印章的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必须经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准。
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

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1)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
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2)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
公告类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知会第×号)”进行编号。
公司印章及合同的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及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印章管理1. 印章的种类与制作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必要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
所有印章应由专业机构制作,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印章的使用与保管(1)公司应明确指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印章保管和使用。
(2)印章管理人员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每次印章使用的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
(3)严禁未经授权私自使用或携带印章外出。
3. 印章的遗失或损坏处理一旦发现印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公司管理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作废或重新制作。
二、合同管理1. 合同的签订程序(1)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合同签订需经过公司授权代表的审批,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保存,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 合同的履行监控(1)公司应建立合同执行监控机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2)如遇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
3.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合同变更或终止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2)任何形式的合同变更或终止都应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三、责任与处罚1. 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公司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总结:。
律所合同章盖章规章制度

律所合同章盖章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合同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合同章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律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同章的种类和用途合同章是律所用于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的重要印章,包括律所公章、合同专用章等。
合同章用于确认合同的效力、代表律所对外进行法律行为等。
第三条合同章的使用权限1. 合同章的使用权限归律所所有,由律所主任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2. 未经授权,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合同章。
第四条合同章的使用程序1. 使用合同章前,必须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明确使用合同章的事由、时间、地点等。
2. 《合同章使用申请表》需经律所主任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合同章。
3. 使用合同章时,必须由授权人在合同、协议、文件等上明确标注“此章为律所合同章”字样。
第五条合同章的使用记录1. 每次使用合同章,必须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事由、使用的文件等。
2. 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误导性内容。
第六条合同章的保管1. 合同章应由授权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确保合同章的安全、保密。
2. 合同章不得随意携带外出,确需携带外出的,必须经律所主任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合同章的更换和销毁1. 合同章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律所主任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2. 合同章不再使用时,应由律所主任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决定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八条违规处理1. 未经授权使用合同章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律所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违反本规章制度,导致合同章丢失、损坏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律所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分公司合同章管理制度

分公司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分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印章的使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有分公司的合同签订、审批、保管、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与审批
1. 合同签订前,需进行详细的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草案。
2. 合同草案应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经过法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合同草案需提交至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 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正式签订。
三、合同印章管理
1. 合同专用章由总部统一制作,各分公司根据需要设立合同专用章。
2.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
3. 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必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并由有权审批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 每次使用后,应在用印登记簿上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员、用印文件及用印目的等相关信息。
四、合同保管与归档
1. 签订后的合同原件应由法务部门统一保管,并建立合同档案。
2. 合同复印件应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个人,以备执行和查阅。
3. 合同档案应定期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违约责任
1. 违反本管理制度使用合同专用章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合同丢失、损毁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总部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总部备案。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分公司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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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
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
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
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
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
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到场监印。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用章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携带外出。
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使用。
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员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用章管理人应即日向办公室书面报告,若外出或下班的,应先口头报告,事后提交书面报告,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应即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公告作废,用章管理人有过错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其承担造成企业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成都金龙酒厂负责解释,从2011年11月 3日起施行。
成都金龙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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