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实验记录规定
研发中心实验记录规范

研发中心试验记录规范试验记录是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试验、观测或者资料分析旳措施,根据真实成果直接记录或记录旳多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为使研发人员养成良好旳试验记录习惯,增进试验记录内容旳原则化和规范化,制定勤邦生物研发中心试验记录规范。
1 基本规定真实、精确、科学、完整。
1.1 真实性研发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人员道德规范,不得伪造或者编造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或取舍,当日试验当日志录,不得写“回忆性”记录。
1.2 统一性试验记录需使用企业统一规定旳试验记录本,不得随意用纸。
记录本根据各组实际状况按需领用,合理使用。
1.3 完整性试验记录本应保持完整,不得私自撕毁、缺页,不得涂画、挖补;试验记录应妥善保留,防止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记录本首页写明使用人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组别,项目组长和使用起止时间。
1.4 规范性试验记录应当字迹工整,内容清晰整洁,不潦草。
以易于阅读,不产生歧义为基本规定。
书写使用黑色签字笔,不能使用铅笔或可擦笔。
1.5 科学性试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数据。
需要修改处用横线划去,保持修改前旳内容可见,并由修改人签字,注明修改时间。
1.6 监督项目组长需要定期检查试验记录;项目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及组长在记录内容最终签字,以示负责。
1.7 密级密级项目以企业规定旳代号表达,有关内容旳书写也尽量使用代号,在封面标明密级,试验人员严格保留及时归档。
1.8 归档项目结项后,试验记录本由研发办公室归档,需要时可调取项目资料进行查阅。
特殊状况临时不能归档旳,由部门内部保留;需保留至档案盒中旳记录,在档案室登记保留,通过组长审批,可通过研发办公室借阅,并由研发办公室记录借阅状况。
2 内容规定2.1 项目工作计划科学、完整旳试验记录规定有详细旳试验设计。
常规项目在开始时对项目包括旳工作制定规划并确定完毕时间,分析项目进展过程中也许存在旳风险,以及风险旳应对方案;新项目旳工作规划须经项目负责人确定,经由项目委员会审核确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13•【文号】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规范项目组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我局制定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政部、科技部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进一步支持公益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
为提高行业专项实施效果,规范和加强行业专项组织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专项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需求,开展中医药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一)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二)中医药重大公益性技术(方法、方案)前期预研;(三)中医药实用技术(方法、方案)研究开发;(四)国家标准和中医药行业重要技术标准规范研究;(五)中医药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
第三条行业专项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学安排、整合协调、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面向中医药行业发展需求,突出中医药工作重点和特点,直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中药药理学实验讲义

中药药理学实验讲义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药药理学实验讲义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理2005,12中药药理学实验讲义主编曾南主审沈映君编委曾南王平徐世军谢宇环王张杨旋熊静悦杨莉娟童妍周桢昊李佳川第一章中药药理实验基本知识一、中药药理实验报告基本要求1.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指导,做到心中有数。
结合实验内容,复习有理论知识。
科研实验还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吸取他人经验。
实验中应认真、仔细、耐心地观察所出现的各种现象,实事求是记录,切忌夹杂主观因素。
应坚持一丝不苟,严谨的科学作风,决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写报告。
2.教学实验往往每次是取一种动物,一种方法写实验报告。
科研实验则应事先设计好实验动物数,随机分组。
新药研制还应设空白与已知药物对照组。
科研实验要说明的某一个作用,至少设2~3个以上计量组,要两种以上的实验方法等。
3.实验条件应详细、明确,如仪器型号、试剂的浓度、中药的品种、复方的组成、提取方法、浓度和剂量、给药途径、动物的来源、品种、体重、年龄、性别、如何分组等都应写出。
4.实验方法可简明扼要地叙述,但关键环节必须写清楚。
科研报告还可以引用文献上的方法,以节省文字。
5.实验结果应根据实验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对一个教学实验小组或全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和对比,尽量总结出各种图表,进行统计学处理。
6.讨论部分包括实验结果的分析、思考题的探讨、实验设计、实验方法及实验中出现异常现象的分析、认识、体会和建议等。
讨论应注意结合中医药理论。
科研报告还可对比前人的实验进行分析,阐明从本实验获得的新发现或尚存在问题。
7.实验结束应及时地整理和总结实验结果,写出报告。
实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名称、目的、原理、材料(包括仪器、药品、动物)、方法、结果、讨论及结论。
科研实验报告还应有前言,说明课题来源及本实验要解决的问题;报告后应附有参考文献。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一、引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是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实验室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实验室设施与装备管理1. 实验室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修。
3.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报废和更新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四、实验室样品和试剂管理1. 实验室样品和试剂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确保安全和易于查找。
2. 实验室样品和试剂的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批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3. 实验室样品和试剂的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管理,避免过期和浪费。
五、实验室数据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备份等环节。
2. 实验室数据应进行有效的记录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3. 实验室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
六、实验室人员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技术能力,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 实验室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七、实验室质量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环节。
2. 实验室应参加相关的质量认证和评估,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和信誉度。
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内审和外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八、实验室文化建设1. 实验室应倡导科学精神和团队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研究氛围。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引言概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是进行中医药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
本文将从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文档管理、实验室团队管理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规范。
一、实验室设备管理:1.1 设备购置与验收:实验室设备购置前需明确实验需求,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设备。
购置后,进行设备验收,验证设备是否符合规格和性能要求。
1.2 设备维护与保养: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设备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
1.3 设备更新与淘汰: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科研需求,制定设备更新和淘汰计划,及时更新陈旧设备,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2.1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2 实验室安全设施: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柜、通风系统等,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2.3 废弃物处理:建立废弃物分类和处理制度,对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正确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三、实验室文档管理:3.1 实验记录管理:建立实验记录的规范,记录实验过程、结果和数据,确保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2 文献资料管理:建立文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制度,确保实验室成员能够及时获取和利用相关文献资料。
3.3 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实验室知识产权的保护,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责任,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泄露。
四、实验室团队管理:4.1 人员招聘与培养:根据实验室需求,制定人员招聘和培养计划,选择具备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人员,并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发展。
4.2 团队合作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4.3 绩效评估与激励: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根据个人和团队的工作表现,赋予适当的激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82号2005年12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中医药科学实验的质量和水平,我局在实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进展情况,制定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中医药科学实验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是中医药科学实验的场所,为中医药研究提供科学、规范的专项实验技术服务。
第三条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根据实验环境、专业实验技术水平、仪器设备和管理能力,实行一级实验室、二级实验室和三级实验室的分级管理,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对专家委员会工作进行督导。
全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三级实验室和直属单位各级实验室的评估。
第五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监督管理。
省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专家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三级实验室申报资料的初审和一、二级实验室的评估。
第六条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应当建立符合专项实验技术要求的技术梯队、实验环境,以及实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
第七条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评估面向全国,定期组织申报,分别由各级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对申报的实验室进行相应评估。
第八条一级、二级、三级实验室的评估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按行政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省级专家委员会。
第九条各级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库,根据所申报实验室的技术特点组织专家组。
评估工作由专家组负责,采取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核与汇总讨论的评审步骤,并实行回避制度。
药物临床实验期间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实验期间管理制度药物临床实验是将新药物应用于人体时进行的研究,旨在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确保实验过程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药物临床实验期间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和执行。
本文将从药物实验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论述,介绍药物临床实验期间的管理要求和制度。
一、药物实验前的管理制度1. 研究设计与伦理审查在进行药物临床实验前,研究人员应制定合理的研究设计,并提交研究方案和伦理审查申请。
伦理审查委员会将对研究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实验过程符合伦理原则,并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2. 受试者招募与知情同意根据研究设计的要求,研究人员需招募适合的受试者参与实验,并向其提供详尽的知情同意书,确保受试者充分了解实验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可能带来的利益,并自愿参与。
3. 资金与设备保障药物临床实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实验。
相关部门应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并配备专业的设备和场地,以保障实验的顺利进行。
二、药物实验中的管理制度1. 临床实验操作规范临床实验过程中,研究人员应遵循操作规范,确保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包括药物的用量、给药方式、记录方式等,都需要明确规定,以免给实验结果带来干扰。
2. 实验项目监管与数据管理各项实验项目应有严格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相关人员应进行数据录入、核对、存储等操作,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安全与监察药物临床实验过程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研究人员应做好实验者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实验中发生意外或不良反应。
监察部门也应加强对实验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药物实验后的管理制度1. 数据分析与报告药物临床实验完成后,研究人员应进行数据分析,并撰写实验报告。
报告需要详细介绍实验结果、分析结论,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释和建议。
2. 结果公开与审查实验结果应通过科学期刊、学术会议等途径进行公开。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实验结果的审查,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学生)中药药剂学实验给学生

中药药剂学实验规则为了达到实验教学的预期目标,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学生必须遵守下列实验规则:1.预习实验内容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指导,明确实验目的、要求。
对处方中药物性质、配制原理、操作步骤、操作关键等,做到“心中有数”并合理安排实验时间。
2.遵守实验纪律应保持实验室内肃静,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擅离实验操作岗位,甚至高声谈笑。
不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吸烟。
3.杜绝差错事故实验用原、辅料应名实相符,要在拿取、称量和放回时进行3次核对;处方中如有毒性药品,须仔细检查是否超过剂量,称量时需经实验指导教师核对在专用的天平上称量。
称量完毕应盖好瓶盖,放回原处。
使用精密仪器时,首先应熟悉性能与操作方法,用前检查,用后登记。
如实准确记录实验数据与实验结果。
如发生差错事故或异常现象,应随时报告指导教师,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4.爱护仪器药品实验仪器、药品应妥善保管、存放和使用。
如有破损缺少,必须立即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并填写仪器药品报损表,然后到准备室补领。
实验小组合用的仪器药品,每次实验前应检查核对后再取用。
实验指导教师对破损缺少的仪器药品应查明原因,按各院校对仪器药品破损处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注意节约水、电、气及药品、试剂。
5.注意安全卫生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实验结束后及时清洗仪器,并将本组实验台、实验架等整理洁净,并经实验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实验小组轮流值日,主要负责实验室内、走廊地面、门窗的卫生整洁,以及废物缸的清倒工作,关好水、电、窗,经指导教师验收后再离开实验室。
注意安全,严防火灾、烧伤或中毒事故发生。
6.写好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既是实验者对特定条件下实验内容的书面概括,又是对实验原理、现象和结果的分析和总结;既是考察学生分析、总结实验资料能力和综合概括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方面,又是评定实验成绩的主要依据,也是完成实验的最后环节。
实验报告要求使用统一的实验报告本(纸),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并按时完成,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可靠,结论正确,文字简练、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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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研实验记录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药科研实验记录,提高中医药科研实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中医药科研实验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实验记录是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第四条实验记录应当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实验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名称:每项实验开始前应当注明实验名称。
(二)实验方案:每项实验的首页应当有一份详细的实验方案。
(三)实验时间:每次实验须按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
(四)实验材料:受试样品和对照样品的来源,实验对象的基本属性;实验材料的来源和编号;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批号;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置时间和保存条件等。
(五)实验环境:如实记录实验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光照、通风、温度及湿度等)。
(六)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当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
改进、创新的实验方法应详细记录实验步骤和操作细节。
(七)实验过程:应当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的操作、观察到的现象、影响因素等。
(八)实验结果: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
(九)结果分析:每项实验结束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明确的文字小结。
(十)实验人员:应当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研究的人员。
第六条实验记录用纸统一使用实验记录本。
实验记录本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要求的格式印制。
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据资料,临床研究中的检验报告书、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应当按顺序粘贴在记录本的相应位置上。
实验记录本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错页或挖补。
第七条实验记录的书写应当用字规范,字迹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验记录本应当竖用横写,只能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二)常用的英文缩写(包括实验试剂的外文缩写)应当符合规范并已在出版界得到认可,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
实验记录中属译文的应当注明其外文名称。
(三)实验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满足实验要求。
第八条实验记录不得随意修改。
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以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由修改人签字,注明修改时间及原因。
第九条选用的实验图片、照片应粘贴在实验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其余照片保存在专门相册中,底片装在统一制作的底片袋内,编号后另行保存。
用热敏纸打印的实验记录,须保留其复印件。
第十条实验记录应当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第十一条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当由实验者在记录后签名,实验室质控人员审核签字。
实验室主任或上一级研究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并签署检查意见。
每项实验工作结束后,应当按归档要求将实验记录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