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制度
基金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提高财务核算质量,保障基金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投资管理公司等关联机构。
第三条基金公司财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确保财务核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真实性:真实反映基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财务数据。
(三)准确性:确保财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完整地反映基金公司的财务活动。
(四)及时性: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财务核算职责第四条基金公司财务核算部门负责财务核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核算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编制财务核算计划,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工作。
(三)审核、登记、整理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四)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基金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五)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对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核算中的问题。
第三章财务核算流程第六条财务核算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凭证审核: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账务处理:根据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三)报表编制:根据账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四)报表审核:对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报表报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财务报表。
第四章财务核算管理第七条财务核算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核算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加强对财务核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实际性原则:根据基金会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3. 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4. 有效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基金会资金使用效益;5.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3. 负责基金会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4.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基金会财务档案的管理;6. 负责基金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六条基金会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 捐赠:接受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捐赠;2. 政府资助:申请政府项目资金;3. 其他合法途径:通过合法途径筹集资金。
第七条资金筹集管理: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2. 资金筹集活动应取得捐赠人同意,并签订捐赠协议;3. 资金筹集所得款项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4. 资金筹集所得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得挪用。
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2. 合理性原则:资金使用应合理、节约、高效;3.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或项目预算执行;4.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盈利组织,负责筹集和管理资金,用于支持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合规、透明,并维护各方的权益,制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流程、责任、制度和监督进行规范。
2. 财务管理职责2.1 基金会理事会基金会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理事会需要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体系健全、合规,并监督负责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人员。
2.2 董事长基金会董事长负责组织并主持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与基金会的战略目标和使命相一致。
董事长需要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方案,并监督执行。
2.3 财务部门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日常的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预算管理、审计合规、资金使用监督等。
财务部门需要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和制度档案。
2.4 项目部门基金会的项目部门需要根据基金会筹集的资金,编制相应的项目预算,并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执行项目预算,及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使用资金的情况。
2.5 审计监督机构基金会需要聘请外部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以确保基金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监督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报表进行独立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3. 财务管理流程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收入管理基金会应建立专门的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收入的计量和确认、收入凭证的保存等规定。
基金会需建立收费明细清单,对捐赠款项进行登记、核对与存档,并在财务系统中进行记录。
支出管理基金会应建立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的授权流程、支出的审批程序、支付方式和标准等规定。
基金会需确保支出符合合同和预算的要求,并保留相应的支出凭证和票据。
资金运作基金会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基金公司财务核算制度

基金公司财务核算制度一、总则1.基金公司财务核算制度是基金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旨在规范基金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加强财务监督和控制。
2.基金公司财务核算制度适用于所有基金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
3.财务核算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等。
4.基金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和预警,做到财务事项及时捕捉、快速反应,确保财务安全稳定。
二、会计核算1.基金公司应按照相关会计法规和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账簿应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和现金日记账等。
3.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应明确,未来可能变动的科目应预留编码。
4.会计凭证应按照相关规定,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审核凭证等。
5.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账期进行,一般为月度,同时应及时追加或更正不正确的会计数据。
三、财务报告编制1.基金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表的编制应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报表内容应全面、准确、真实和完整。
3.财务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相关部门审批。
4.财务报表的披露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报表的公开透明,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
四、审计1.基金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以评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内部审计应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目标包括财务业务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节制性和风险的评估等。
3.外部审计应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报表的公正、真实和可信度。
4.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解决。
五、财务风险管理1.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等环节。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2. 公开透明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人、捐赠单位和社会监督。
3. 安全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4. 效益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等工作。
2. 负责基金会收入、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3. 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基金会成本费用的核算和控制。
5.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6.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基金会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六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1. 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 月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有价证券捐赠等。
2. 政府资助收入:包括政府拨款、政府补贴等。
3. 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基金会收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收入确认:收入发生时,应及时予以确认。
2. 收入入账:收入确认后,应及时入账。
3. 收入分配:根据基金会章程和项目计划,合理分配收入。
私募基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私募基金公司的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私募基金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及时。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确保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
(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分析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活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回收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管理。
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资金安全、合规运作,提高基金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所有财务活动,包括基金募集、投资、运营、清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基金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稳健:确保基金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3. 公开透明: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透明,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监督。
4. 严谨细致:财务管理工作细致入微,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2. 负责基金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3. 负责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4. 负责基金税务申报、核算和缴纳;5. 负责基金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6. 负责基金财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7. 完成基金管理人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基金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户管理:基金资金应专户存储,确保资金安全;2. 分账管理:基金资金应分账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3. 严格审批:基金资金的使用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4. 会计核算:基金资金的使用应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务准确。
第七条基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资金筹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2. 资金使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投资范围内使用资金;3. 资金管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金的管理;4. 资金监督: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资金进行监督。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八条基金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九条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基金实际业务活动编制财务报表;2. 审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报表;3. 报送:财务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财务报表报送基金管理人。
基金会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产保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二)负责基金会各项收入、支出的核算、报销和支付工作。
(三)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五)负责基金会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金会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年度预算建议。
(二)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建议进行汇总、审核。
(三)理事会审议批准年度预算。
(四)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年度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一)捐赠收入。
(二)政府补助。
(三)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九条收入管理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捐赠收入的法律法规。
(二)及时、准确核算捐赠收入。
(三)确保捐赠收入安全、完整。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条基金会支出主要包括:(一)项目支出。
(二)管理费用。
(三)筹资费用。
(四)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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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1、公司董事长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2、公司设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1、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本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不向外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条财务部的基本原则建成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和重要作用。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七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
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
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 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内部财务指标评价与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7、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
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对未完成工作及重要工作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移交,移交人应对其所管理的账务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肆份,交接双方各执壹份,监交人壹份,存档壹份(装订在移交当月的凭证后)。
第九条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章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第十条会计期间:本集团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集团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一般釆用历史成本,对于釆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审批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
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5、公司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
存货的收发、领退、消耗、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处置等都应按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6、公司应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应当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业务预算按月落实。
将预算作为制定、落实目标考核的依据。
10、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 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进行;(2) 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
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A、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B、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C、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D、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E、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F、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G、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H、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3)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
(4) 会计凭证管理,财务部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
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
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监交。
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负责人批第四章资产营运管理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第十四条企业的资金通常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十五条原则上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 职工工资、津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现金的存取与保管公司原则上库存现金釆用零库存,对于上述现金支付款项原则采用网银支付,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七条现金的日常管理与清查1、钱账分管:银行卡及密码由出纳及会计分开保管。
2、出纳每周向财务负责人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周报表,并确保该表准确、及时和兀整。
3、出纳人员应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清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6、出纳不得启用未经会计核准的收据,收取现金应开具收据,并填写收款人姓名。
7、现金支出必须以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业务,出纳有权拒绝付款。
8、出纳不准坐支未经批准的款项、挪用公款,审批手续不齐的任何费用不能支付。
9、空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结算凭证及库存现金均由出纳用保险柜保。
10、要求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每月终了后,财务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八条银行账户的管理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十九条银行账户印鉴及网银的密钥应由出纳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二十条票据的管理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一条借款管理1、借款范围:员工出差、业务应酬、零星开支及现款小额采购可向财务部申请借2、借款要求:(1)员工因私不得向公司申请借款。
(2) 临时工和在试用期内的新进员工不得向公司申请借款。
(3) 员工只能在本单位借款,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其他单位借款。
(4) 所有员工借款必须做到月清月结(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出差回单位后一周内结清)。
前次借款未结清的员工不得再向公司申请借款,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审批;事前先申请,5000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财务才能办理借(5) 外单位(个人)借款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支付程序管理1、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 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2) 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 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 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节应收、预付款项管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具体内容包括:1. 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2. 公司预付的釆购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