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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的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对各级财务人员职责、权限和操作程序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由董事会、财务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成。

其中,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现金管理、资本开支和对内对外的财务调度;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

三、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1. 董事会(1)审定公司的财务预算、年度财务计划和投资计划。

(2)审查确定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制度,并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进行监督。

(3)审定公司的资金调配计划,做出决策。

(4)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2. 财务部(1)制定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实施会计核算。

(2)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的收入、支出、成本、资产等项目的核算和管理。

(3)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预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4)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5)负责公司的现金管理,包括资金的收付、余额的监控和管理等。

3. 审计部(1)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2)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

(3)参与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提出内部审计报告。

4. 会计师事务所(1)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意见。

(2)协助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3)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进行审核,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四、财务管理工作流程1. 资金管理(1)收入管理:公司要对每一笔收入进行记录,包括收款时间、收款项目、收款人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收入的真实和准确。

(2)支出管理:公司要对每一笔支出进行记录,包括支出时间、支出项目、支出人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支出的真实和准确。

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发展。

二、财务部门设置与职责本公司设立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

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财务决策,拟定财务规划和预算,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履行。

2.编制公司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审核、监督和落实各单位执行。

3.制定并执行财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包括会计帐目管理、会计账簿的编制、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内容。

4.负责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筹措和资金的投资、融资及资产的处置。

5. 协助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制定和协调公司的业务发展、市场开拓、运营推广等计划。

三、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应建立与财务核算管理体系相连接,保障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全面。

2.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应做到适应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经济运行规律,制定年度经营规划和各环节的经济指标。

由公司财务部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摸底员工人数、销售情况、项目状况等,更新预算计划,制定预算细则和监控预算执行。

3.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公司财务审批应根据公司财务预算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批、核实、付款等程序,杜绝超前消费、超预算支出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行为。

4.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财务部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向公司高管层报告各种风险和方案。

针对风险调整、控制现金流等,遵循财务管理规范,对于投资业务和资金流转进行安排和监管。

决策时应将风险因素作为重要参考,保证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5.票据管理票据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各类票据的总览情况,检查数据的准确性,避免漏报等事故的发生。

股份企业股东财务制度

股份企业股东财务制度

股份企业股东财务制度一、总则股份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股东财务制度是规范股东行为、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制度。

股东财务制度是指公司股东行使其投资权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分担的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二、股东权益1. 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股东在公司财务实施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

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为股东创造最大化的价值。

公司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表达意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等。

2. 股东权益的实现公司在实施财务决策的过程中,要维护公司股东权益的实现,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损害公司持续经营的长远利益。

公司要通过透明度高的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等手段,确保公司股东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三、股东风险分担1. 风险分担的原则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不仅享有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就签订相关协议,详细规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共同承担公司的风险,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和发展。

2. 风险分担的方式公司风险分担的方式包括资金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方式,公司股东要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并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

四、财务信息披露1. 披露原则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披露相关的财务信息,确保公司信息公开透明。

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相关信息,确保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有清晰的了解。

2. 披露内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

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披露制度,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公司应当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不得隐瞒重要信息。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一)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三)公司设置财务一部、财务二部、财务结算一部、财务结算二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四)财务部部长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五)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1财务管理制度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8篇)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8篇)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8篇)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

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2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2.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3.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完后,要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4.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5.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点,年中年末与各部门科室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6.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7.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8.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二、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1、支票领取: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贝U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以及各分、控股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创建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确保股东最大利益第五条公司(包括各分、控股公司)都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健全股份制财务管理核算体系,独立运行,自负盈亏。

第六条公司本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财务制度。

各分、控股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公司本部各项具体财务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报公司本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坚持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授权限额管理,重大财务收支和重大政策调整应在科学规范论证基础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八条公司在本部与各分、控股公司之间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权益、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财务政策及财务成果负责。

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对外代表权、紧急情况下的特别处置权和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财务活动的执行结果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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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
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
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
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
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
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 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
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
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
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
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
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
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

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
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
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

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
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
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

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
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

该应计项目将作
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该项准备由股份
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
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

坏帐
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
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
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
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
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
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
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
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
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

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
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

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
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

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
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

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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