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深圳XXX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发展。
二、财务部门设置与职责本公司设立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
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财务决策,拟定财务规划和预算,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履行。
2.编制公司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审核、监督和落实各单位执行。
3.制定并执行财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包括会计帐目管理、会计账簿的编制、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内容。
4.负责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筹措和资金的投资、融资及资产的处置。
5. 协助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制定和协调公司的业务发展、市场开拓、运营推广等计划。
三、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应建立与财务核算管理体系相连接,保障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全面。
2.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应做到适应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经济运行规律,制定年度经营规划和各环节的经济指标。
由公司财务部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摸底员工人数、销售情况、项目状况等,更新预算计划,制定预算细则和监控预算执行。
3.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公司财务审批应根据公司财务预算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批、核实、付款等程序,杜绝超前消费、超预算支出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行为。
4.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财务部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向公司高管层报告各种风险和方案。
针对风险调整、控制现金流等,遵循财务管理规范,对于投资业务和资金流转进行安排和监管。
决策时应将风险因素作为重要参考,保证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5.票据管理票据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各类票据的总览情况,检查数据的准确性,避免漏报等事故的发生。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整套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整套一、财务管理制度概述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控制公司资金和风险,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公司经济效益而制定的一整套制度。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公司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以“真实性、合规性、及时性、公开性”为核心要求,建立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原则。
2. 会计科目设置: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性质建立完善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科目的分类,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 会计记录:公司会计根据相关流程及时对各项业务进行记录,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准确无误。
4. 报表编制:公司会计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各类财务报表,以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的信息得以及时反映和传递。
三、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和控制,建立了合理化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规范。
2. 资金运作方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资金需求搭配出具体的运作方式,包括:日常资金监管、资金申请及审批程序、资金运作监控、资金调剂程序、资金集中与支付。
3. 费用控制:公司按照预算标准对各类行政管理费用、资金费用等进行严格控制,减少资源的浪费、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四、审计管理制度1. 审计类型: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外部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2. 审计标准:公司内外部审计均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为基础,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可靠。
3. 审计结果应用:公司及时跟进审计结果,针对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落实措施,提出改进要求,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五、稽核管理制度1. 稽核对象:针对集团公司重要的财务环节和制度,建立稽核管理制度,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稽核,确保公司财务和财产安全。
2. 稽核目的:通过稽核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遏制潜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的财务审计和稽核水平。
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和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各项税收,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基本要求,公司应在遵循本制度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和完善具体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内部核算单位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委托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目标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财务管理各项职能,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以预算管理为龙头,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资产经营考核为手段,以成本费用控制为重点,以资本运营为纽带,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加强财务内控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稳健、协调、健康发展。
第六条公司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即由公司本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战略、财务政策与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的各项财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调配和整合。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财务核算、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等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报告和信息化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的原则设置。
XX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

XX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
- 1. 了解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 2. XX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 3.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 了解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内部规范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
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防范各种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XX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XX股份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规定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公布和使用,确保财务报告的及时、准确、完整。
(3)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募集、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
(4)成本管理制度:规定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成本的准确、合理、透明。
(5)审计制度:规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职责和程序,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3.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XX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执行的责任人: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
(3)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建立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改进,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制度执行的违规处理:对制度执行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
国科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科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国科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更好地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一、会计政策1.国科控股公司的会计政策应基于《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和完整。
2.如果会计政策的变化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造成影响,则必须在相关文件上做出明确说明并经过审批。
3.具体的会计政策应由财务部门起草,并应得到财务总监的批准。
二、财务预算1.每年度的财务预算应由财务部门制定,该部门负责跟踪和汇总所有相关信息,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2.经理们应在制定预算时积极参与并提供可能的支出和收入指南,以确保全面和准确的预算。
3.预算应按时提交给董事会批准,并应及时更新以反映任何实际变化。
三、会计审计1.每年度的会计审计应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审计应根据国际审计标准进行,并采用审计计划和程序来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审计的目的是确认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应充分探讨潜在的财务风险和虚假报告的可能性。
四、资金管理1.财务部门应监控公司资金的流动,以确保公司能够按时支付所有应付账款。
2.公司应限制人员的账户访问权限,并应在未授权时对所有尝试访问账户的行为进行监控。
3.财务部门应检查所有收到的账单和发出的付款指令,以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应用于所有财务交易和操作,是确保账户余额准确和误报几率最小的最佳工具。
2.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并应随时向财务部门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3.所有内部控制制度应得以补充和完善,以确保其始终符合公司的特定需要和要求。
六、违规行为1.国科控股公司对所有财务违规行为采取一个零容忍政策。
2.任何发现财务违规行为的员工都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3.所有财务违规行为应立即得到肯定,并应根据公司惯例进行处理。
七、总结以上是国科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概述,它的实施对公司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综合运用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境内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和职责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信息管理,开展财务分析、评价,指导、监督并考核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境内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并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三章财务风险第八条公司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九条公司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条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落实监管责任。
对价值回升并按照规定能够转回的,应予以转回;对价值回升按照规定不能转回的,应继续使用并在备查簿上进行记载;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财务部职责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借款审批及标准: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XX控股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doc

XX控股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 XX控股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管理框架及机构设置1第三章运作方式1第四章人事招聘、任免、调配、辞退管理方式1第五章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费1第六章人员培训机制2第七章人事档案2第八章附则2总则为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增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确保三鼎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三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三鼎控股集团总部及所属子集团。
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人员指从事财务工作的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隶属财务中心的所有人员等。
管理框架及机构设置三鼎控股会计机构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制,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岗位编制。
三鼎控股所属子集团的财务机构设置由三鼎控股财务中心统一确定,报三鼎控股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鼎控股财务中心作为委派机构向三鼎控股下属各子集团委派财务经理,被委派的财务经理负责子集团整体财务工作。
运作方式三鼎控股财务中心实行三鼎控股总裁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负责管理部门所有财务人员,并对集团委派到子集团财务经理实行垂直管理,即对子集团财务经理的人事、劳资实行统一的管理,子集团财务经理直接对集团财务总监负责。
子集团财务经理负责管理子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人事招聘、任免、调配、辞退管理方式三鼎控股财务中心人员招聘实行考核机制、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的运作方式进行,招聘由财务中心拟出统一的招聘简章,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财务中心共同运作。
人才招聘的宗旨要按照三鼎控股公司的人才培养要求进行,即:关注道德、注重技能。
财务中心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标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招聘、考核及录用事宜。
其招聘程序如下:财务中心确定拟招聘岗位;人力资源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分笔试和面试两方面(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微机操作技能);正式聘用前的例行考核与评价;体检;试用工作;正式录用,签订录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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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2007年11月9日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为规范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责权的划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财务监督和会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所有控股的子公司。
第二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双重管理,既受子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也要接受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和计划财务部的直接管理。
第三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资产、负债、权益及收入与成本费用、资金等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
第四条财务管理坚持“控制与效率”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者在财务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适度处理好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五条会计核算、财务信息标准化、统一化的原则。
各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准则的规定进行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的会计核算。
控股公司和各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办法;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软件,一经确定,未经控股公司书面批准,各子公司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条财务管理必须以提高公司效益为中心,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作为分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总经理对本公司(含下属企业,下同)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主管(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本公司总经理、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和计划财务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度,具体按控股公司“委派财务主管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会计准则和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内控制度(财务工作手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专项管理制度,并报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资产营运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一节 货币资金第十三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及各项存款的内控制度,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确保现金的帐面余额与库存金额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第十四条现金及各项存款的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属于范围以外的,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二)、现金收付和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经管,并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现金出纳和会计不得由一人兼办,收款员和保管员也不得相互兼做;(三)、各种备用金经批准发放后,必须列入库存定额以内。
有关人员对其经管的备用金应妥善保管,不得缺少、挪用或白条顶库;(四)、现金销货款必须当天解缴银行,如解缴不及,必须放入保险箱内;(五)、认真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定额,多余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挪用或白条顶库。
现金支付应设置日记帐,按序时记载,日结月清;(六)、支票预留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和使用,并安全放置;(七)、领用支票应填写申请表,定明用途,并经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签字批准。
支票领用后应在七天内交财会销帐。
领用的支票应由财会写明日期、收款单位及用途,空白支票不准出门。
领用的支票应妥善保管,万一遗失应立即报各部门负责人及发出支票的财会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八)、妥善调度银行存款,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九)、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十)、单位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必须逐笔勾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未达帐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应在一个月以内处理完毕。
(十一)、控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新增银行开户需经财务总监批准。
财务部应将各银行存款余额逐日上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第十五条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资金的调剂使用。
公司与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向上市公司以外单位出借资金,批准权限和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以下由董事长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公司财务主管和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外的资金支付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必须予以拒绝。
第十七条建立提升收益能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增值管理计划,在保证经营运转顺利的前提下,通过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无风险的理财方式增加资金收益。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应收补贴款等。
第十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控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必须做到及时催讨;对数额大,时间长的应收款项,应发函询证,必要时上门催讨或起诉。
第二十条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必须在年终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控股公司分管总经理、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控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在中期和年终,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余额,按帐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金。
对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对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明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按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损失处理及日常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对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坏帐损失,应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
第三节 存货第二十二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包括库存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对每件单价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列入低值易耗品核算,并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三条存货按照实际成本初始计量,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及个别计价法核算。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存货采购制度,明确审批的权限、责任,降低采购成本;并建立严格的存货实物保管、领用制度,保证存货的安全;第二十五条控股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在年终,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必须在每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报控股公司分管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计划财务部。
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按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损失处理及日常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对于个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应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
第四节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持有的房地产。
第二十七条资产的购置、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各子公司预算内购进金额或处置原值单项金额超过20万元和预算外购进或处置,需报控股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建立工程概预算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等业务活动,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质量;建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对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所有项目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报原审批领导审核。
第二十九条在建工程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价基础,按项目分类核算,并以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
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采用平均年限法,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
下属子公司应按控股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折旧年限,确定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率和残值率。
目录未列出的,应填制折旧年限核定表,报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统一确定为5%。
第三十一条控股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在中期和年终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在建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并且必须在每年的十二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控股公司分管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计划财务部。
对盘盈、盘亏、毁损和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财产管理制度”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损失处理及日常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控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第五节 投资管理第三十三条投资包括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股权及债权的长期投资、新设分子公司等分支机构。
根据持有意图和风险管理目标,将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各项投资及其处置,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建立各种投资的后续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各子公司未经控股公司批准不得进行任何长短期的投资活动。
第六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开始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使用寿命有限的,在使用寿命期内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的购置、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各子公司预算内购进(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金额或处置原值单项金额超过20万元和预算外购进或处置,必须按《公司章程》和有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报控股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