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办案人员应知应会
工商行政管理应知应会知识试题库-市场合同科

一、单项选择题1,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 D )的原则。
A、平等B、公开C、公正D、诚实信用2,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损害( A )合法权益。
A、消费者B、群众C、企业D、商家3,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 B ),不得将商品和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A、合理性B、完整性C、安全性D、等价性4,下列市场中不属于生产要素市场的是( D )。
A、金融市场B、劳动力市场C、技术市场D、文化市场5,遗赠扶养协议( D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B、是身份合同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6,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C )。
A、签订合同之时B、履行时间C、交付时间D、占有之时7,王、赵二人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砖窑,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的?( A )A、赵有优先购买权,汪没有优先购买权B、汪有优先购买权,赵没有优先购买权C、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赵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的优先购买权8,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C )年,超过部分无效。
A、五年B、十年C、二十年D、三十年9,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 C )。
A、单倍返还定金B、三倍返还定金C、双倍返还定金D、返还任意金额定金10,下列( B )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A、车辆保管协议B、收养协议C、房屋租赁协议D、加工承揽协议1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B )。
A、仲裁合同纠纷B、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C、确认合同无效D、变更合同内容12,下列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生猪屠宰市场职能的是:( B )A、规划定点屠宰场B、查处市场流通中销售注水生猪产品的行为C、对定点屠宰厂的生猪进行防疫监督D、以上都不是二、多项选择题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定( ABCD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办案的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立案第三节现场检查第四节行政强制措施第五节调查取证第六节案件核审第七节决定第八节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九节结案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第五章当事人下落不明案件的办理第六章期限、期间、送达第七章移送第八章立卷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办案的需要,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及监管所查处市场监管违法案件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各办案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坚持效率原则,案件确需办理延期的,应按规定报批并说明理由;坚持调查与案审分离、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罚没物品收缴与处置分离的原则;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第四条各分局、直属单位以市局名义办案的,分局、直属单位为办案机构,市局为办案机关分局以自己名义办案的,分局内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内设机构为办案机构,分局为办案机关第二章管辖第五条行政执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办案机关管辖违法行为跨区域的,由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地的办案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重大、复杂跨区域案件,由稽查大队查处第六条著作权行政执法案件,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办案机关管辖第七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办案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办案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办案机关处理第八条两个以上办案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办案机关负责查处该违法行为第九条同一违法行为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且行为发生地不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的,由先立案的办案机关合并查处同一违法行为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属不同办案机构业务范围的,依主要违法行为性质确定办案机构,合并查处第十条两个以上监管所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两个以上分局或者分局与稽查大队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市局指定管辖报请上级机关指定管辖的,由上级机关法制机构核审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呈报分管法制机构的机关负责人审批第十一条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确定管辖权的,由上一级主管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审批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机关第十二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三条分局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光明分局、坪山分局等非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的分局除外分局可根据管辖范围以市局名义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但下列案件由市局负责查处: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市属媒体广告违法案件;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专利违法案件;重大涉外行政违法案件、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以及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市局可将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案件移交分局查处,分局应当接收;分局也可将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报请市局查处,市局应当接收涉及维稳等问题的疑难、复杂案件必须移交市局查处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管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处罚前款第、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第十五条监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权限:罚款3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万元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以上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第十六条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证照、撤销登记,应以原发证照机关的名义作出决定第十七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应以市局名义查处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八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违法行为,应当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除外第十九条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应当经过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并制作相应执法文书,立卷归档第二十条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禁止1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询问调查、抽样、查扣涉案物品、解除查封扣押等执法活动禁止在文书笔录中代签名或事后虚增签名第二十一条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办案人员认为自己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申请由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有关告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第二十二条对已有证据证明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或调查违法事实时,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十三条办案机关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领用执法文书应有记录对盖有公章的执法文书,除应注明领用人外,还应注明具体去向,做到每1份执法文书去向明确第二节立案第二十四条各办案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第二十五条立案应符合相应条件: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属于办案机关地域管辖范围办案机关接到投诉、申诉、举报后,应当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相应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立案手续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申诉、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投诉、申诉和举报在法定立案期限内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先予立案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立案条件详见本规定附件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各办案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申诉、举报,经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后,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并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第二十七条对涉嫌违反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我局负责管辖的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立案第二十八条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并符合立案规定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立案规定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投诉著作权违法行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所有投诉材料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第三十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由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第三十一条对于临时性、突发性、应急性等情况紧急的行政案件,经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手续第三十二条已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第三节现场检查第三十三条立案案件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当事人拒绝的,应当进行解释,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第三十四条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或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有遗漏或记录有误,应当补充或允许更正补充或者更正部分,应由当事人或第三人捺指印或签名确认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第三十五条涉案财物清点应当当场进行,并由当事人或其现场人员陪同清点情况应如实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中清点人员对现场清点数量负责,填写《涉案财物清单》,并交由当事人或其现场人员签名确认第三十六条现场拍照摄像时,应当首先确定拍照摄像的内容和目的,主题要突出,影像要清晰,能够达到拍照摄像起到的证明作用第三十七条现场勘验检查,由承办人员、法定检验机构的人员进行,也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应当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行政相对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承办人员在笔录中记明情况,不影响勘验检查的进行勘验检查的情况记入《现场检查笔录》第四节行政强制措施第三十八条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适用条件,经批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禁止擅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九条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承办人应履行审批程序,制作《案件办理报批表》,由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的,依法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经口头请示批准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第四十条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强制措施决定书》,按文书所列各项填写清楚准确填写文书应当写清当事人涉嫌的具体违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实施强制措施的具体类型《涉案财物清单》应按当场清点的实际情况具体、详实填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型号及特征等情况,不得使用"财物一批"等不确定用语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对查封、扣押物品加封封条《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涉案物品清单》,应当由当事人或物品保管人及执法人员签名后依照程序送达第四十一条不得扣留、封存与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关系的书证资料、财物、个人物品、银行存折等不得以保证金等方式变相扣留当事人财物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的账册、原始凭证、合同、客户名单等经营资料实施扣留,应尽可能采取复印确认的方式涉及商业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并明确保密责任人第四十三条扣押当事人托运的物品,应当通知有关运输部门协助办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四十四条对当事人家存或者寄存的涉嫌违法物品,需要扣押的,责令当事人取出;当事人拒绝取出的,应当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将其取出,并办理扣押手续第四十五条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扣押的涉案物品,应于当日存入市财政局公物仓或办案机关指定的地点,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严禁执法人员私自保存涉案物品办案机关对其扣押的涉案物品,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账,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禁挪用、调换、占有、损毁涉案物品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第四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办案机关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依法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经口头请示批准后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第四十七条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1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加封封条依据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就地由当事人保存依据著作权管理法律法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就地由当事人保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确需移至他处的,可以移至适当的场所保存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第四十八条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采取以下措施: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鉴定;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的,决定查封、扣押;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第四十九条对于传销案件以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而又未扣留涉嫌违法行为的财物的情况下,可以提请金融机构暂停结算涉嫌违法行为人的银行存款提请金融机构暂停结算涉嫌违法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暂停结算银行存款办案文书不得滥用职权,随意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采取强制措施第五十条办案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等措施,应当经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履行第五十一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期限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证据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登记保存期限为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为3个月;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一条第项的规定,封存、扣押有假冒伪劣重大嫌疑的商品以及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工具、设备的,封存、扣押的期限为3个月;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查封、扣押涉嫌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封、扣押期限为60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封存、扣押涉案的计量器具及相关物品的,封存、扣押期限为30日;依据《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项的规定,封存达不到标准或涉嫌达不到标准的产品、违反标识规定的标识和包装物以及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设备、工具、原材料的,封存期限为7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扣押涉嫌假冒、伪造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印制资格证书和商品条码产品的,扣押期限为15日;依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有严重质量问题重大嫌疑的产品进行封存、扣押的,封存、扣押期限为15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第一款的规定,采取封存、扣押强制措施的,封存、扣押期限为15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项的规定,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为15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有关设备或者产品予以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期限为60日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实施查封、扣押,或者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实施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15日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采取查封、扣押,或者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采取查封的,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临时扣留的,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第四条或者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提请金融机构暂停结算银行存款的,暂停结算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强制措施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二条产品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行政强制措施法定期限的,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的该产品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第五十三条案件因疑难复杂或因鉴定、检验等原因,确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案件承办人应制作《案件办理报批表》,由承办人于期限届满5日前履行报批程序,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报办案机关分管办案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实施未获批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或作出处理决定第五十四条案件查封、扣押期限经延长的,不得超过下列期限: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的规定采取封存、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依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采取封存、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封存、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提请金融机构暂停结算银行存款的,3个月内案件未调查清楚需要延长暂停结算时间的,必须经市局负责人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强制措施延长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315应知应会工作手册

12315应知应会工作手册
在手册中,首先会介绍12315消费者维权的背景和意义,解释12315的含义和作用。
然后会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及对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政策。
接着会介绍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协调处理、投诉回访等环节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会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工作人员展示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处理各种消费者投诉和维权事件,以及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总的来说,《12315应知应会工作手册》是一份系统、全面的指导手册,旨在帮助相关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12315消费者维权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通过学习和遵循手册中的指导,工作人员可以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12315消费者维权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应知应会学习心得体会

应知应会学习心得体会“应知应会”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根据集团公司及宾馆的安排,我部门开展了“应知应会”学习的活动。
通过学习,使我们全面了解掌握了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公司“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作为宾馆会议娱乐部,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一、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检查力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到防患于未然,并积极做好每日安全的预防工作,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培养每一位员工都要有“没有安全,一切的付出都等于零”的深刻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范,提高全员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不断进取、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抓住时机,应对各种挑战。
三、针对会议场地其他同行的激烈竞争,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主抓服务细节与技巧,努力做好每场会议的各项接待工作,全力提高会议的场次和收入。
四、在做好会议接待工作的基础上娱乐要做好日常客户的维护,主动和顾客经常联系,搞好客情关系,做好友情销售并利用会议空挡出去开拓新客源,适时不断推出促销活动等。
争取通过各方面的不断努力,使销售收入和利润每年都能够保持增长。
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和培训力度,培养员工的观察能力,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更新经营理念与服务理念,促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为宾客提供“五心服务”为重点客人精心服务、为普通客人全心服务、为特殊客人贴心服务、为挑剔的客人耐心服务、为困难的客人热心服务,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给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重点加强培养员工的思想道德、工作责任心、让大家都要有主人翁意识。
六、强化节能意识,严格把关部门日常物、耗的控制和管理,开源节流,做好节能工作,合理控制成本支出,争取做到利润最大化。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面临新的挑战,展望未来,在上级领导的带领和指导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合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而努力篇二:应知应会心得体会(汪勇) 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等一系列文件材料,聆听党课,参加讨论,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我真切感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感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深刻内涵。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应知应会内容

⼈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应知应会内容⼈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应知应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2010-11-12 16:53:02 访问量:16⼀、四个能⼒内容检查消除⽕灾隐患能⼒组织扑救初起⽕灾能⼒组织⼈员疏散逃⽣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四查四禁查⽤⽕⽤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三、“四懂四会”内容“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灾危险性,懂预防⽕灾的措施,懂扑救⽕灾的⽅法,懂逃⽣的⽅法。
“四会”是指:会使⽤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灾,会组织疏散逃⽣。
四、⼯作⼈员发现着⽕后如何进⾏处置⼯作⼈员发现着⽕后,要⽴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线对讲系统或⼿机⽴即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通过呼喊等⽅式,通知现场其他员⼯按照职责分⼯实施灭⽕、引导⼈员疏散等职责。
本⼈还可以通过使⽤灭⽕器、室内消⽕栓等消防器材设施,进⾏初期⽕灾扑救。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收到⽕警信息后如何进⾏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接到⽕灾⾃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即通知巡查⼈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作⼈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员确认的⽕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1)⽴即启动事故⼴播,发出⽕警处置指令,通知第⼆梯队⼈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2)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泵等设施的,要⽴即启动,确保⼈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灾;(3)拨打“119”电话报警。
所有报警信号⽆论真假,均以真⽕警处理。
上⾯仅是简要的答案;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牢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警处置程序》,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持证上岗。
工商执法办案人员应知应会

执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
结案归档
执行
可编辑ppt
结案归档
2
工商执法办案程序
调查终
报局领
送法制
接收 → 立 → 调查 → 结提出 →
→ 导批准
机构核
案源
案
取证
处罚建
处罚
审
议
建议
↓
改变处
制作并
报局领
听取当
执行
罚意见
事先告
送达处
导批准
事人陈
处罚 ←
←
← 的重新 ←
← 知当事
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 实,收集必要的证据。
决定立案的,依法调查取证。
办案机构写调查终结报告等 材料,送法制机构核审
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法制核审后局领导批准处罚建议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交付当事人
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
当事人陈述、 申辩,制作《陈 述申辩笔录》
必要时进入 听证程序 (3 日内提出)
权益保护法、网吧。
四、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时未注意合法性和公 平性。 如:责令改正和取缔无照经营的性质、无法定
依据减轻处罚、该没收而未没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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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案件来源登记表
说理式处罚文书使用规范及行政处罚案件 示范案卷\25案件来源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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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投诉举报信、来电或来人投诉举报记录、 移送材料等案源材料,仍然要附后。若投 诉举报书需要作证据使用,应另复印一份 附在案源登记表后。
工食品与食用农产品的法律适用,公司制企业与非公 司制企业违反登记法规的法律适用。
机构及中间业务部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点(各组核对后)

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点一、全行员工应知应会知识点(一)中间业务1.什么是中间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7月4日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关于中间业务的表述为:中间业务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即能直接为商业银行带来贷币收入,却不直接构成银行表内资产和负债的业务。
2.中间业务的分类?《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按收入类别的不同将中间业务分为九大类,即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其他类。
(二)代理保险1.2011年7月22日,由中国建设银行控股的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建信人寿总部设在上海,前身是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
2.代理保险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银行代理销售的是保险公司的产品,并非银行的产品,银行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
3.银行为什么要卖保险?银行要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所以会代理销售基金、国债、保险等产品。
代理保险业务是我行众多中间业务产品的其中一个产品。
(三)代理信托1.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与保管账户为同一账户。
4.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四)期货业务1.个人投资者开通银期直通车业务须使用活期储蓄存折或龙卡通、理财卡,机构投资者须使用对公活期结算账户,不能使用定期存款账户、军保卡以及具有透支功能的贷记账户。
2.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建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开通、取消、银期转账等业务,也可通过期货公司办理。
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其建行开户网点办理业务开通。
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开户网点或企业网上银行办理银期转账。
3.个人投资者银期直通车原签约的卡折发生毁坏、丢失等情况时可以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新银行账户和原期货资金账户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100题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100题1.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8.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9.“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0.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11.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2.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和最大危险:密切联系群众,脱离群众。
13.党员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14.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15.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16.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17.习近平总书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题词: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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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 行 送达处罚决定, 《送达回证》 填制 。 结案归档 执 行 结案归档
工商执法办案程序
调查终 接收 案源 → 立 案 → 调查 取证 → 结提出 处罚建 议 → 报局领 → 导批准 处罚 建议 ↓ 制作并 ← 送达处 罚决定 书 ← 报局领 导批准 处罚决 定 ← 改变处 罚意见 的重新 履行告 知程序 ← 听取当 事人陈 述申辩 并复核
D、挂号邮寄送达未确认当事人是否收到,以 及当事人未收到的原因。 E、公告送达不符合规定:未穷尽其他送达手 段;公告方式不符合规定(省级以上报纸公告、 本机关公告栏公告)。 11、罚没入库时间,早于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 甚至早于处罚决定书签发时间;延期分期缴纳 罚没款,未办理审批手续;处罚决定未依法执 行到位;销毁没收财物不符合规定。 12、处理结果未告知具名举报人、投诉人。 13、延长办案期限未办审批手续。
5、告知当事人后改变事实认定、证据采信、 法律适用、处罚意见,未重新写调查终结报 告、重新送审、重新报局领导批准、重新告 知当事人。 6、法制机构核审时间,晚于局领导批准处罚 建议时间。 7、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 明确放弃相关权利,未满三个工作日就签发 处罚决定书,甚至送达处罚决定书。 8、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早于落款日期。 9、处罚决定书未在签发后7日内,依法进行 送达。
利用照片或录像固定证据的要点
一、对涉案现场或物品拍照、录像时,要尽可能地 将其特定化,并尽量将涉案现场或物品与当事人及 其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确定下来。 ——将涉案现场或物品与其他相对固定的参照物 (如涉案现场或物品邻近的建筑物或物品)一并拍 摄,采用全景式拍摄与局部细化拍摄相结合的方法, 注意突出涉案现场或物品本身的特殊之处以及与案 件相关之处,使涉案现场或物品特定下来,确保违 法行为人无法否认。 ——拍摄物品时应将其与能证明和当事人相关的场 景或人物一同拍下来,尽量避免孤立地拍涉案物品 本身 。
送法制 机构核 审
执行 处罚 决定
事先告 ← 知当事 人
常见的程序违法
1、本应立案查处的案件,按简易程序处理。 2、调查取证结束后,才办理立案手续。 3、调查终结后调取的证据材料,未重新撰写 调查终结报告、送审送批、告知当事人,就 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4、未经法制核审、局领导批准就将拟作处罚 告知当事人,或者处罚告知书的成文日期、 送达日期,早于调查终结时间、送审时间、 核审时间、局领导批准时间。
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一份笔 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询问人。 询问人必须是具备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 且不得少于两人。
商品等物证要让其特定化,要通过由提供人在 原物或其封签上签名盖章、拍照、笔录等方式,固定物 证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取证时间及提供人。 2、合同、发票、侵权标签等书证要由提供人在证据上 以签名盖章等方式确认。 3、收集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复印、拍照、 录像等形式收集复制件。复制件应由提供人在证据上标 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等字样,注明出证日期、证据 出处,并以签名盖章等方式确认。 要逐页确认。 4、用热敏感纸接收的传真件,应复印保存。尽量用能 长久保存的传真纸接收传真,并设置好传真机,确保显 示传真接收时间、发送和接收传真的电话号码。
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取证要点
视听资料,是以内载的图像、声音,来证明案件 情况的材料,包括摄影胶片、录音、录像、计算 机数据(数据电文)等。 视听资料作证据,应符合三项要求:一是应提供 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 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是要注明视听资料的制作方 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三是声音 资料应附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视听资料的制作说明、内容记录,尽量让当事人 或提供人确认真实性。 摄影后冲洗的照片,属于复制件而非原件,其原 件是底片或数码相机存储器里保存的数据电文。
抽样与检验人员分离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 知》(国质检监[2007]24号)要求:
实行检验人员、抽样人员、检验机构负 责人分工负责制,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抽样方法应规范科学,符合规定
根据抽样基数确定样品数量(包括检验用样品和 复检备用样品),所抽样品要具有代表性,能代 表相关批次物品的总体状况——依数理统计原理, 遵循科学的随机抽样规则抽取的样品,能够用来 推断总体状况。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有关规定, 对特定事项的抽样方法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规 定方法进行抽样。 参考质检总局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 范》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液化石油气 、复混肥料(复 合肥料) 、汽油、轻质柴油
工商法制人员应知应会
黄璞琳
抚州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发现经济违法行为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 处罚之外的。 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 , 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 告知具名投诉申诉举报人。 决定立案的,依法调查取证。 办案机构写调查终结报告等 材料,送法制机构核审
10、处罚文书的送达方式不符合规定: A、直接送达的签收人不具备资格:自然人 当事人的,应由其本人、其同住成年家属、 其指定的其他人员签收;单位当事人的, 应由其负责人、其指定的人员、其收发人 员(最好加盖公章)签收。 B、留置送达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或其同住 成年家属在经营场所或住所但拒绝签收, 有人见证,将文书留在该场所,在送达回 请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见证和留置情 况,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 C、委托送达未出具委托文书。
再次,应确认证据。由当事人证人或其他单位 提供的证据材料,应由出证人以签名盖章等方 式进行确认;由执法机关依法制作笔录、视听 资料等证据材料,应由被询问人、当事人或见 证人,以签名盖章等方式,确认证据材料制作 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四,要确保质证。 认定事实的证据,要让当 事人质证,保障其抗辩权利。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要依法保密。
5、当事人拒绝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以签名 盖章等方式确认的,应当注明原因,尽量 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6、从境外、港澳台取得的证据,应说明来 源,并按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7、当事人委托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提供证 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 并附具受托人身份证明。 8、当事人提交的书面陈述、证人自书证词、 其他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若有涂改应由 其确认,证人书面证词应附具身份证明, 企业、事业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出具书面意 见时尽量调取其主体资格证明。
【抽样机构和人员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可以自己抽样, 也可委托检验机构抽样。但法律法规规 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抽 样人员有特别要求的,工商机关应当委 托相关机构、人员抽样。
委托抽样的,应将所出具的抽样委托书 或者签订的抽样委托合同,在案卷中存 档。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 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 法”
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 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 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食品抽样检 验)、商品质量个案监督的区别 ——执法依据、抽样计划及其批准手 续、抽样人员、抽样记录文书名称有 区别,立案时间也有所区别。
监测工作获不合格结果后,应及时立 案;个案监督,一般在抽样前或送检 前立案。
——涉案物品已被移离现场或无法与有效参照 物一同拍照的,要将冲洗出的照片用证据粘贴 单粘好,由违法行为人或涉案物品提供人在照 片粘贴处捺骑缝手印、骑缝盖章等方式确认。
二、照片粘贴后,要注明其证明对象、拍照人、 拍照时间、拍照方法等内容。
三、底片、胶片及数据电文的原始载体,尽量 归入案卷。
四、在现场检查时拍照、录像的,在现场笔录 中注明拍照、录像情况。 五、相机有时间显示功能的,要调准时间。
常见的事实认定问题
一、除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和法律规定推定的事 实外,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任何事实,都必须 有合法有效的充足证据来证明——无照案未 核实当事人是否有照。 二、未围绕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查清相关事 实,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未查 清,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 条,要求当事人明知他人无照经营而提供便 利条件;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查清货值金 额;商标侵权案件,应查清非法经营额。
案件来源登记表
说理式处罚文书使用规范及行政处罚案件 示范案卷\25案件来源登记表.doc
1、投诉举报信、来电或来人投诉举报记录、 移送材料等案源材料,仍然要附后。若投 诉举报书需要作证据使用,应另复印一份 附在案源登记表后。 2、案源登记表要及时填写、及时签署。 3、来源分类与案源提供人,要相对应。 4、案源填表单位和编号,省局未要求,但 市局要求大家填写,编号要体现承办机构、 年份和序号。
视听资料的证据形式转换
视听资料(包括网页等计算机数据),可通过 冲洗照片、截图打印、制作书面记录或说明等 方式,转换为纸质材料;也可将计算机数据, 转换为易存档易显示的光盘等有形载体形式。 证据形式转换后的复制件,除注明制作方法、 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外,其制 作情况和真实性,尽量让当事人确认,或者以 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证明。对互联网网页,也 可请公安机关的技侦机构采取远程勘定措施来 保全、固定证据,请公安技侦机构来证明网页 打印件的真实性。
立案审批表的填写
说理式处罚文书使用规范及行政处罚案件 示范案卷\04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