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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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演讲稿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介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内一所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医院。

中国医大一院诞生在二十世纪初,医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均创建于1908年10月的福建长汀福音医院(原亚盛顿医馆)和沈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奉天医院。

1933年福音医院被改编为中央红色医院,继而成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后在延安改名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1948年沈阳解放,医院又接收了也始建于1908年10月的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奉天医院至今。

在革命战争年代,医院为毛泽东、任弼时、陈云、贺龙、邓子恢、陆定一、罗荣桓等领导治病。

在长征路上,曾成功救治生命垂危的周恩来。

建院百年来,中国医大一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为中国人民的健康、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医大一院经过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医院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区域性疑难急重症诊治中心,在国内外卫生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1995年初,时任院长、现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高举医院改革的旗帜,首创提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其改革成果引起了国内外卫生界的瞩目,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同行的肯定,把中国医大一院改革经验推向了全国,成为全国卫生战线的一面旗帜,对我国的医疗改革和医院管理产生了划时代的意义。

医院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49张。

2013年医院全年门急诊量263万人次,总的床位利用率为124.96%,平均住院日9.39天,出院11万人次,手术3.8万余例。

现有职工4000余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副教授和教授级专家500余人,有193人次专家在中华医学会内任职。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刘相辑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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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床 位 8 5

平 均 日 门 诊 童 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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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上 每 年 接 受大 学 本 科 三 个 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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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5.13【案件字号】(2022)辽01民终11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悦郭净张艳玲【审理法官】高悦郭净张艳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娟;玉卓【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娟玉卓【当事人-个人】李娟玉卓【当事人-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朱丹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丹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丹【代理律所】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被告】李娟;玉卓【本院观点】关于医大一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李娟、玉卓向法院提出对本次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意见:(一)医大一院在对被鉴定人玉旗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医疗过错行为:1、告知不充分;2、对患者的病情重视不足,患者呕吐褐色胃液时,未及时检查患者并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存在不足;3、患者7月20日23:45再次恶心呕吐,护士通知医生,但是医生并没有查看病人,对患者病情未予重视,存在不足;4、病情出现新情况并且有出血的可能的情况下,降低护理级别,对患者的病情判断不准确;5、7月24日5:22病人自述下腹部疼痛,医方给予肾功能、血常规等检查,未见腹部床旁超声等检查,检查措施不完善;6、备血不及时;7、对失血性休克治疗不足,补充血浆及液体量不足;8、对DIC纠正不足。

(二)医方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中的第1项与被鉴定人玉旗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方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中的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与被鉴定人玉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占同等原因。

中国医科大学属第一医院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属第一医院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介在福建长汀,传送扶助百姓的福音;在革命圣地延安,沐浴宝塔山的朝阳;在东北重镇沈阳,积淀60余载的沧桑——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这所有着105年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领百年风骚,走百岁历程,在风云变幻的社会大风浪中未曾迷航,因为,最初许下的那个“仁心济世”的誓约,就是一个世纪以来没有丝毫动摇的坚守。

百年福音――1908年10月,一座英国教会开办的医馆的诞生延展了百年福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源起自1908年10月英国教会在福建长汀开办的亚盛顿医馆,即后来的福音医院。

世易时移,贯穿中国近代史,福音医院几经更名、整合、搬迁。

1933年,福音医院被改编为中央红色医院,继而成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后在延安改名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在革命战争年代,医院为毛泽东、任弼时、陈云、贺龙、邓子恢、陆定一、罗荣桓等人治病。

在长征路上,成功救治了生命垂危的周恩来。

1946年7月,中国医科大学迁到兴山,合并了先期在当地办学的东北军医大学,并一起组建了新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1948年沈阳解放,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接收了位于现址的也始建于1908年10月的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即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大连病院奉天分院至今。

半个世纪之后,一个理念成为一面旗帜。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植人心。

中国医大一院经过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医院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区域性疑难急重症诊治中心,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国内外卫生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1995年初,时任院长、现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高举医院改革的旗帜,在全国首创提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其改革成果引起了国内外卫生界的瞩目,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同行的肯定,这对我国的医疗改革和医院管理产生了划时代的意义。

迈向新世纪,特别是2005年,原卫生部在全国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在以院长徐克、党委书记于晓松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医院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制定了“十一五”期间要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全方位、数字化大型综合性研究型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使医院成为区域性疑难急重症诊治中心的功能定位,开始踏上向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医院迈进的新征程。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3【案件字号】(2020)辽01民终10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小丹陈兴田任江【审理法官】刘小丹陈兴田任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钢【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钢【当事人-个人】卢钢【当事人-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姜曼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李佳宁上海汉盛(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姜曼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李佳宁上海汉盛(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姜曼李佳宁【代理律所】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沈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被告】卢钢【本院观点】自然人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自然人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案涉医疗纠纷经一审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大一院存在术前检查不够全面、漏诊、漏治,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过错,该过错与对被鉴定人卢钢采取二次手术治疗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类型建议为主要;卢钢二次手术后的治疗亦是与胃部相关的持续治疗;上诉人亦认可卢钢二次手术后的后续治疗项目与胃部相关,为术后常规治疗,故一审法院依据鉴定意见书的结论,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上诉人对案涉损失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并无不妥。

关于上诉人提出的后续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鉴定费、家属误工费等问题。

卢钢在二次手术后产生的相关治疗及服用相关药物的费用系与胃部相关的持续治疗费用,上诉人亦认可为术后常规治疗,一审法院认为该费用属二次手术的延伸,予以相应认定,并无不妥。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万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万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万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01【案件字号】(2021)辽01民终185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范猛郭文邰越群【审理法官】范猛郭文邰越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万莉【当事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崔万莉【当事人-个人】崔万莉【当事人-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律师/律所】王迪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迪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迪【代理律所】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被告】崔万莉【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依法确认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争议的焦点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对崔万莉术中进行中央区清扫及相应的风险是否尽到了告知的义务。

经北京迪安司法鉴定中心认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崔万莉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崔万莉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原因力大小建议为轻微原因;对于告知方面请法庭进一步审查与认定,如确存在不足,则原因力大小可考虑为同等原因。

同时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载明:医方在《手术预定书》中记载为“根据肿瘤临床特点选择切除范围,有淋巴结转移行淋巴结清扫;其它情况予以相应处理”,而对于被鉴定人这种cNO但有高危因素的具体情形是否行中央区清扫及其相应的风险未见明确告知。

中国医大一院成立医院集团

中国医大一院成立医院集团

龙源期刊网
中国医大一院成立医院集团
作者:阎红王大庆
来源:《中国医用工程与装备》2013年第12期
12月5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医院集团。

该医院集团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牵头,联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本钢总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等辽宁省内的8家医院。

中国医大一院作为省级大型综合性研究型医院、疑难急重症诊治中心,将协助集团成员医院解决人才、技术设备以及管理等瓶颈问题,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成员医院的医疗水平。

集团成员中,市级大型综合性医院将重点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症病人,并作为中国医大一院与县(区)级医院连接的枢纽;县(区)协作医院将重点处理常见病与多发病,力争做到“小病不出区或县、大病不出市里面,疑难重症到中国医大一院”。

集团架构分为托管、非托管两种模式,可以在不改变机构属性、产权、职工身份等条件下实现多种管理机制并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发展简史.doc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发展简史.doc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发展简史一、历史沿革1、建国前期1948年沈阳解放后,医院与同样创立于1908年原沈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奉天医院合并,组成了今天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图1)。

新中国诞生前,我国没有神经外科专科设置,只有北京协和医院的关颂韬、赵以成;沈阳的张查理等几个外科医生兼做一些神经系统方面的手术(中国神经外科发展简史王忠诚)。

其中张查理教授1918年留英归国后,曾任奉天医学院助教、副教授,外科主任等职,为东北区域较早开展神经外科手术之先驱。

图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前身沈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奉天医院2、创建初期(1958-1984)我院外科教研组共分为十个分组。

头、颈、胸、腹、四肢、泌尿等。

头颈组成为后来神经外科的前身。

原南满铁道医学院松原动教授为分组组长,当时的副组长为翟允昌教授。

1953年第一届神经外科专科培训班在天津举办,我科翟允昌教授参加培训,成为新中国最早的一批神经外科专科医生(中国神经外科发展简史王忠诚),当时可以处理颅脑损伤、脑肿瘤等神经外科常见疾病,同时也开展了脑室造影,并做过剖开式颈动脉造影术等。

于1958年初,神经外科便从外科中分出来成为独立单元。

当时专业医生3人,轮转医生1人,开设床位15张。

翟允昌教授任第一任主任(1958-1984)图2。

图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首任主任翟允昌教授3、发展中期(1985-200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神经病学教研室为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二部分组成。

神经科病房设70张床位。

内科组31张,外科组39张。

杨国瑞教授任主任(1985-2000)图3随着我院神经外科的规模不断扩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开展了脑血管病和神经外科特殊病种的诊治工作,如脑动脉瘤、脑血管动静脉畸形、海绵窦动静脉漏、硬脑膜动静脉漏、脑积水、经鼻垂体腺瘤切除、先天性疾病等的治疗;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展了颅底外科的手术治疗和立体定向外科技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展了脑干肿瘤和高位颈段脊髓内肿瘤的手术治疗,1997年开展了脑血管病的血管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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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信息中心 邵尉2015年11月 沈阳
学术团体是指:为更好的研究某类或者某样客观事物而自发组织的进行这类研究活动的公益民间组织
主要表现形式:学会
医疗卫生信息行业学术团体
共计17个专业委员会
前身为中国卫生统计学会
共计17个专业委员会
CHIMA: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为协会之分支机构。

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
CHIMA
CHIMA CIO 俱乐部CHIMA 供应商
俱乐部CHIMA辽宁
CIO俱乐部
协助培训•技术培训•人员培训
参与活动
•参与会议
•强化联系
出版书籍
•编辑书稿
•出版图书
学术交流•学术会议•文化沙龙
课题研究
•调查研究
•提出建议
咨询服务
•技术应用
•信息咨询
辽宁省卫生信息学会
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
•10月20日成立
•孟群主任出席成立大会
•主委1人,副主委3人,
常委7人
•制定地方行业乃至国家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推广
由鞍山市区、海城、台安、岫岩地区的医疗单位、急救
中心及中心血站等组成
讲学授课学术沙龙
参加会议组织评选
大连市CIO协会
数字医疗(医疗信息化)分会
深入研究医疗信息化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新产
品,促进数字医学的发展与交流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
❝远程医疗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健康卡应用与管理专业委员会 常委
❝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常委
❝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常委❝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 委员
CHIMA:
❝CHIMA 委员
❝辽宁CIO俱乐部 召集人
国际DICOM标准中国委员会:
❝DICOM标准中国委员会 常委 兼秘书长
辽宁省卫生信息学会:
❝辽宁省卫生信息学会 副会长
❝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健康卡应用与管理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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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成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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