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三册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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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大序》的“情志统一”说

“情志统一”说是《毛诗大序》提出来的一个诗论观点,文章里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从这里可以看出《毛诗大序》是承认诗歌是抒情言志的,情与志是统一的。情,是感情,志,是志意怀抱,但具体所指,根据文中的论述,当多指对人伦教化、政教礼义得失的观点和看法。感情受到激发,就会发言成诗,而诗歌抒发这种感情,表达心中的志意。《毛诗大序》强调诗歌“吟咏情性”,但在情志关系上,它更重在志。这基本上是继承先秦“诗言志”的观点,但它正确地阐明了诗抒情言志的特点,说明对文学本质的认识已较先秦时代进一步深化了。情志说对后来文学批评的影响很大,后世对诗歌思想内容的评价多集中在情和志上。"情志统一"说:即“志之所之”和“吟咏情性”——对诗歌本质认识的深化。它吸收了《乐记》的观点,但又有了发展,认为诗歌既是“志之所之”,又是“吟咏情性”,提出了情志统一的诗歌本质论。见于《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则;反映了儒家文艺思想的保守性,认为诗歌创作要合乎“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则,不能超越礼义的大防。《诗大序》基于儒家的视角,特别重视以政教为核心的诗的社会作用。所谓“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云云,正是指诗歌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教化作用。序文已认识到这种教化作用与情感之间的关系,所以说“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不过,序文将情感作用(如“动天地感鬼神”云云)与社会作用都夸大了。由于诗歌被视为一种教化的工具,在《毛诗序》看来,《诗经》中的每篇作品都是对某种教化观念的隐喻,如以“后妃之德”解《关雎》,这就未免牵强附会。同时,序文认为政治与诗歌既然是不可分的,那么时代政治之盛衰自然对诗歌发展产生极大影响,因而提出了“变风变雅”之说。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说:“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这与序文的观点是相通的。

.《毛诗大序》的诗“六义”说

《毛诗大序》提到“诗有六义”的说法:“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风,指风教臣民百姓,并且可以表达臣民心声,讥刺上政。赋,用作动词,指铺叙直说。比,比喻。兴,起的意思。兼有发端和比喻的双重作用。雅是正的意思。颂,周王朝和鲁、宋二国祭祀时用以赞神的歌舞。

《毛诗大序》在解释风、雅的意义时,接触到了文艺创作的概括性与典型性的特征,所谓“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者,是说诗歌创作以具体的个别来表现一般的特点。也就是说,《毛诗大序》对风、雅的解释符合现代文艺理论中以个别表现一般的观点。

.《毛诗大序》的“讽谏”说

《诗大序》:“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讽谏”就是讽刺的意思,但仔细体会词义,讽谏”是讽而谏,就是在讽刺之中包含着“谏(劝说)”的意思,因此在讽刺的程度上较“讽刺”要稍微弱一点。《毛诗大序》提出了“讽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这就充分肯定了文艺批判现实的意义和作用。老百姓可以用用文艺的形式对上层统治者进行批判,而且“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这就包含着一定的民主因素。它为后来进步的文学家用文学创作干预现实,批判社会黑暗政治提供了“初步的理论依据,对文艺与现实的关系作了比较明确的论述。但是它又主张不要过于激烈显露,要“主文而谲谏”,要温和委婉,仍

然是儒家诗教温柔敦厚的一套。主文而譎諫:“主文”是指重视文采,讲究形式;“譎諫”是刺上的方式应委婉含蓄,使得统治者更加能够接受。从统治者的角度对诗歌形式提出了要求,对后来诗歌创作讲究文采,追求含蓄曲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毛诗大序》的“变风”、“变雅”说

“变风”、“变雅”说是《毛诗大序》里提出来的说法,文中说:“至于王道衰,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毛诗大序》将《风》、《小雅》、《大雅》各分为正、变。认为“正风”、“正雅”是西周王朝兴盛时期的作品,“变风”、“变雅”是西周王朝衰落时期的作品。“正变”说应该说没有什么事实根据,但是反映了汉代儒家学者将《诗经》作品与社会政治、历史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阐释的批评方法。仅就这一点来说,有其在文论史上的意义。另外,“变风”、“变雅”的说法,也看到了文学作品对社会现实的反映,也有其积极意义。

刘勰的“风骨”说

刘勰在《风骨》篇中提出他著名的风骨论。“风骨”的内涵,说法纷纭,现代著名学者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风骨》篇中说:“风即文意,骨即文辞。”但仔细体会刘勰所论,并联系到以前所学的知识对于“风”的解释,“风”应该是抒发情志的作品所具有的能化感人的艺术感染力,而“骨”则应该是指能确切表达情志的精要劲健、刚正有力的文辞。“风”和“骨”是相辅相成的,无“风”则无“骨”,“风”和“骨”不可能单独存在。从某种意义上看,风骨可以看作是文学作品的某种艺术风格,但不同于体现作家个性的一般意义上的艺术风格,如典雅、远奥等,它具有普遍性,是文学创作中作家普遍追求的审美特征,也是文学作品在内容与形式上应具有的风貌。

《原道》

刘勰在《序志》里说:“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论文而追究它的根源在道,有几个用意。第一,要推求文的根本在明道,从而纠正当时创作上偏重形式的流弊。文学的根本性质的理论。刘勰认为儒家的社会政治之道,是作为普遍自然规律的哲理之道的体现,人文作为道的体现,和广义的天地万物之文是一致的。在刘勰生活着的齐梁时代,创作走上讲究形式忽视内容的路,专门注意辞藻、声律、对偶,用力雕饰。刘勰提出原道,认为创作要阐明道,所谓“莫不原道心以敷章”;又指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道通过文来表现,文是用来明道的,说明文和道的密切关系。这样以明道为内容的文,具体说来,像舜言志的诗,益稷的谋议等等。这样的文是有内容的,这是刘勰论文的宗旨,要纠正当时创作追求形式的偏差。第二,要说明创作本于自然,反对矫揉造作。“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夫岂外饰,盖自然耳。”他所谓道即自然之道,原道即本于自然之道来写作,因此对创作也要求自然。所以《明诗》说:“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诔碑》讲蔡邕碑文,说:“察其为才,自然而至矣。”《体性》讲各人由于性情不同,构成不同的风格,说:“岂非自然之恒资,才气之大略哉!”《定势》讲文的“因情立体,即体成势”,像“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丽辞》说:“岂营丽辞,自然对尔。”《隐秀》说:“故自然会妙,譬卉木之耀英华。”从文思的酝酿到确定体裁,运用对偶,完成创作;从文才的培养到风格的形成;都顺乎自然。反之,违反自然的矫揉造作称为讹。《定势》说:“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讹势所变。”讹是“穿凿取新”,“颠倒文句”,“失体成怪”。要矫正这种讹势,就要提倡自然。第三,要替自己的文学主张建立理论根据,主张创作出一种明道而富有文彩的作品。刘勰看到当时文学的流弊,所以要“因文而明道”,写出有内容的作品。但他同后来的古文家不同,他还主张文采、声律、对偶。《风骨》说:“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藻耀要有文彩,高翔要有风骨,包括深刻的情思。为了要给文彩、声律、对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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