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检察院:拓展司法警察职能 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合集下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1.06.18•【文号】•【施行日期】2001.06.1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00一年六月十八日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二)执行传唤;(三)参与搜查;(四)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六)送达法律文书;(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八)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九)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廉洁奉公。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有《执行警务令》。

执行重大警务活动,《执行警务令》由分管检察长签发。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具或枪支。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警官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已于2020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法释〔2020〕4号)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二)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三)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四)在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五)执行死刑;(六)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七)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八)协助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九)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对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依照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的指令,予以劝阻、制止、控制,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告人、罪犯、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自杀、自伤、脱逃等紧急情况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直接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三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和在人民法院内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采取制止、控制、带离等强制手段,根据需要进行询问,提取、固定、保存相关证据,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5.06.01•【文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2015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应当按照规定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当根据用警部门的申请,填写执行职务派警令。

执行一般任务的,执行职务派警令由警务部门负责人签发;执行重大警务活动或者执行任务需携带武器的,执行职务派警令由分管院领导签发;遇有紧急情况,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可先派警,任务执行完毕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应当根据案件性质、涉案人数、危险程度、任务时限等情况配备警力。

执行重大案件警务保障或者处置涉检群体性突发事件警力不足的,以及跨区域执行任务需要警力协助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从下级人民检察院调用司法警察,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调用司法警察。

第九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任务,应当做到:(一)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二)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可疑情况立即向侦查人员报告,服从侦查人员指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可疑人员逃离现场、转移物品、隐匿或者销毁证据;(三)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现场侦查活动的人员,及时予以控制,依法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保护现场侦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和发展研究分析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和发展研究分析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和发展研究作为维护法律正义和社会稳定的关键机构之一,检察机关和司法警察在现代社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我国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和发展研究是一个需要持续深化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和发展研究方向,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1.1 检察机关职责定位作为国家监督权力的代表和刑事司法活动的主导机构,检察机关的基础职责是全面监督和指导执法机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确保司法公正。

具体而言,其职责包括:(1)监察案件的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刑讯逼供、非法羁押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2)代表国家履行“检察院依法对诉”的职能,进行公诉活动,促进公正审判,惩治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3)负责非诉讼活动,如审查逮捕、刑事嫌疑人羁押、取保候审等,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强对刑事案件全程的监督和管理。

1.2 司法警察职责定位司法警察是执法机关的执行机构之一,主要职责是维护法庭秩序,保障法庭安全,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工作保障,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具体而言,其职责包括:(1)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维护法庭秩序,确保仪式感和庄严感,防止暴力犯罪威胁;(2)在司法工作现场,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工作保障;(3)在司法执行中,协助法院、检察院和其他执法机关,执行裁判或者其他法律文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发展研究随着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范围和形式正在不断发生变化。

在这一背景下,要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需要研究其发展方向和创新模式。

以下是一些值得探索的研究方向:2.1 加强监督和协作现代社会中,犯罪活动的形式和手段不断变化,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监管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司法警察履职工作计划范文

司法警察履职工作计划范文

司法警察履职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目标司法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维护法律权威、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其工作职责十分重大。

因此,司法警察的工作计划必须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且需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来实现这些目标。

我们作为司法警察,我们的工作目标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依法履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权威;3.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充实知识,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二、工作任务1.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走私等,从源头上消灭犯罪行为;2.严格执法,保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执法任务;3.依法处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4.协助法院执行判决,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维护司法权威;5.提高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适应新形势;6.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措施1.加强日常巡逻和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控和防范;2.严格遵循执法规章制度,依法执法,确保公正执法,杜绝滥用职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宁;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减少违法犯罪行为;6.组织开展各项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新形势;7.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四、工作计划1.每日开展巡逻和巡查工作,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和稳定;2.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个人技能水平;3.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演练,检验工作水平和执行力;4.每年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5.每两年进行一次队伍调整和优化,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6.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法释〔2020〕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法释〔2020〕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已于2020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法释〔2020〕4号(2020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二)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三)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四)在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五)执行死刑;(六)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七)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八)协助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九)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司法警察的权利与义务

司法警察的权利与义务

司法警察的权利与义务司法警察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在履行职责时拥有一系列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详细探讨司法警察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1. 搜查权利: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进行搜查。

这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发现、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司法警察在搜查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正当性。

2. 逮捕权利: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有权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逮捕权的行使应当依法进行,确保逮捕行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并且应当尊重被逮捕者的人权。

3. 监管权利: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权监管被捕或拘留的人员。

监管过程中,司法警察有权对被监管人进行管理和保护,同时应当尊重其基本人权,确保不受虐待或虐待的行为。

4. 证人传唤权利:司法警察在调查刑事案件过程中,有权传唤涉案证人。

这是为了了解案件的真相和获取证据,司法警察在传唤证人时应当尊重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传唤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制止违法行为的权利: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违法行为。

这包括阻止暴力犯罪、保护受害者和保护社会安全等。

司法警察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义务1. 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法律权威的义务:司法警察作为执法者,有义务维护社会安全,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权。

只有通过履行这一义务,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感。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的义务:司法警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行使权力。

只有在法律和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司法警察的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3. 尊重人权和保护人权的义务: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尊重被逮捕、拘留、监管人员的人权,确保不受虐待或虐待。

同时,在执行职务时,也必须保护当事人的人权,不得滥用职权。

4. 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的义务:司法警察除了执行执法任务外,还有义务向遇到困难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这体现着司法警察作为人民公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与作用

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与作用

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与作用刑事案件的发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有严重的影响,而司法警察作为执法机构的重要一员,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犯罪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探讨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与作用。

一、司法警察的角色1. 执法者:作为执法机构的一部分,司法警察的首要职责是执行法律,维护公共安全。

他们负责调查刑事案件,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手段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他们在案件发生后的迅速反应和立案调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维护社会秩序:司法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们积极参与预防犯罪、打击违法行为的工作。

他们巡逻街头、守护治安,通过维持秩序来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和谐。

3. 保护人权: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司法警察必须尊重被告人的人权,确保其受到公正的待遇。

他们负责保护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其享有合法权益,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二、司法警察的作用1. 收集证据: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起着收集证据的关键作用。

他们通过勘查现场、调查线索、采访证人等方式,寻找、保护并呈现相关的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

2. 判案依据:司法警察负责为法院提供案件的调查结果和证据,以便法官能够做出准确的判决。

他们的工作成果直接影响到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审判的结果。

3. 嫌疑人管理: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司法警察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他们确保被告人在逮捕、交通、羁押等过程中受到合法的对待,并与嫌疑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背后的动机。

4. 司法辅助:除了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和侦破的工作,司法警察还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辅助的角色。

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官做出正确的判决,并提供各种支持,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总结: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执法者、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权等多重角色。

他们通过收集证据、判案依据和嫌疑人管理等工作,为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判决的准确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的职责和使命使他们成为社会公众安全和法律正义的守护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月8日,毫州 市公安 局开展“110守护新 时代美好 生活”为主题的警
营开放 日活动 ,亳州晚报 4【)余名 小记者走进警营 ,参观 了市公安局指挥 中
心和特警 支队等单位 。活动 中.民警 们向小记者讲解 了如 何防范电信诈
骗 等知识 ,展 示了特 警武器装备等 ,
(胡威 摄影报道 )
宿州市检察 院 : 拓展司法警察职能 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1月 17日 ,宿 州市 检察 机关 司法 警察 大 队长会议 在 灵璧 县 院 召开 。会议 听取 了 各县 区 院法警 大 队长 对各 院 2017年 法警 1二作 情况 及 20l8年 的工 作 计 划 的汇 报 ,市 院支 队 负责 人 对各 院 的法 警 工作 情 况 进 行 了点 评 ,并 对各 院 2017年 法警 工 作取 得 的 成绩 表 示 充 分 的 肯 定 。 同时 ,对 灵 璧 县 院 、砀 山县 院在 2017年全 省检 察 机关 司法警 察执 法 办案 安全 评查 中取得 的成 绩 提 出了表扬 。
会 议传 达 了全 省检 察 机关 司 法警 察 警员 职 务套 改警 衔 工 作 的有 关精 神 ,要求 全 市检 察机关 司法 警察部 门要认 真学 习贯 彻 本 次会 议精 神 ,积 极拓 展 司法 警 察职 能 ,全 面履 行 司法 警 察 职 责 ,积 极配 合做好 各项 检 察工作 ,进 一 步完善 与公 安 、法 院处 置 突 发事 件 的联 络 机 制 ,坚 持 司法警 察 岗位 练 兵常 态化 ,全 面 提 高 司法 警 察 各项 警 务保 障能 力 。与会 同志 还对 监 察体 制改 革 过程 中 司法警 察 的新职 能进行 了热 烈讨论 。 (胡秋 )
设 立 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安 产 险 驻 泾 县 法 院 调 解 室 ,一 是 可 以 将 更 多 的交 通事 故 案 件化 解 在诉 前 ,节 约 司法 资 源 ,缓 解 法 院 办 案压 力 ;二 是 可 提升 保 险公 司理 赔实 效 ,降低 社 会 成 本 ,减轻 当事 人诉 累 ,快 速化解 矛 盾 。保护 各方 当事 人 的 合 法权 益 ; 是有 利 于案结 事 了 ,促 进社 会和谐 稳 定 。
FAZHISHIKONG法治 时 空\法苑传真
泾县法 院 : 与企业共建调解室
为充分发 挥人 民法 院和保 险公司化解 矛盾 纠纷的合 力 作用 .及时 妥善化解 保险纠 纷 .切 实保护 保险消 费者 和 保 险经 营企业 的合法权益 ,1月5日,泾县法 院与中 国平安 保 险股份有 限公 司宣城 中心支公 司 (以下简 称平安产 险 ) 签 汀了共建调解室 的框架 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 。
据 悉 ,该 调 解室 设 在 泾县 法 院诉 讼 服 务 中心 ,对 在 法 院立 案前 、立 案 后 、审理 中 的涉 及平 安 保 险公 司 的 案 件 ,法 院 指 派人 民调 解 员或法 官 主持 案 件 调解 工 作 ,由 保 险 公 司代 表 与 当事 人进 行 调 解 ,通 过 人 民调 解 、司 法 {培4解促 使 纠纷 能够便 捷 、经 济 、高效 地得 到解 决 。(柳 莹 )
2018年第O3期 4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