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7•【字号】津建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区经建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行为,建立科学公正、真实有效、责任清晰的工程质量验收机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17日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行为,建立科学公正、真实有效、责任清晰的工程质量验收机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以下简称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活动以及对房屋建筑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应当遵循组织程序严谨合规、内容结论齐全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阶段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工程阶段完工后,在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
地基阶段验收是指地基子分部、全部基桩等工程全部完工,进入建筑基坑、基槽基础垫层施工前的工程质量验收。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4]439号文件的要求,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国家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本市颁布的地方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由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对原地方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29-131-2005)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分11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施工实施阶段监理;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7、合同管理的几项工作;8、工程监理信息管理;9、设备采购与监造;10、监理资料与监理档案管理;11、相关服务。
附录包括:附录ABC津监理表格,附录D监理日志,附录E监理月报,附录F监理工作总结。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相关服务和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2、删除了不适应监理行业发展的个别章节;3、调整了部分章节的编排,强化了可操作性。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对近十年来规程的实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高等院校、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吸收总结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实践经验与政策研究的成果,增加了相关服务章节、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强化了监理管理工作的操作性,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随时反馈给协会。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5)3.1 一般规定 (5)3.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3.4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7)3.5 第一次工地会议 (8)3.6 监理交底会议 (9)3.7 设计交底会议 (9)3.8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 (10)3.9 工程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10)3.10 施工测量基础性成果核查 (11)3.11 开工条件审查 (11)4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12)4.1 一般规定 (12)4.2 工程质量控制 (12)4.3 工程进度控制 (15)4.4 工程造价控制 (15)4.5 监理例会与专题会议 (16)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18)5.1 一般规定 (18)5.2 工程竣工预验收 (18)5.3 工程竣工验收 (19)6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0)6.1 一般规定 (20)6.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0)6.3 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6.4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2)6.5 安全事故的处理 (23)7 合同管理的几项工作 (24)7.1 一般规定 (24)7.2 工程暂停及复工 (24)7.3 工程变更报审 (25)7.4 费用索赔 (26)7.5 工期索赔及工期延误 (26)7.6 合同争议调解 (27)7.7 施工合同解除 (28)8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 (29)8.1 一般规定 (29)8.2 工程监理信息的内容与管理 (29)9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31)9.1 一般规定 (31)9.2 设备采购 (31)9.3 设备监造 (34)10 监理资料和监理档案管理 (38)10.1 一般规定 (38)10.2 监理资料管理 (38)10.3 监理档案管理 (39)11 相关服务 (41)11.1 一般规定 (41)11.2 勘察阶段服务 (41)11.3 设计阶段服务 (42)11.4 保修阶段服务 (43)附录A 津监理表监理单位用表 (44)附录B 津监理表承包单位用表 (58)附录C 津监理表各单位通用表 (76)附录D 监理日志 (80)附录E 监理月报 (83)附录F 监理工作总结 (86)本规程用词说明 (88)条文说明 (89)Content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stage (5)3.1 General Requirement (5)3.2 Personnal arrangement in Project Supervision agency (5)3.3 Post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ors (6)3.4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and detailed rules (7)3.5 The first site Meeting (8)3.6 Supervision of Clarificaiton Meeting (9)3.7 Design Disclosure Meeting (9)3.8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Scheme Censorship (10)3.9 Engineering Qualification of Subcontractors (10)3.10 Construction Survey basic results for verification (11)3.11 Censor for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11)4 The Implementation Phase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12)4.1 General Requirement (12)4.2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12)4.3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Schedule (15)4.4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Cost (15)4.5 Supervision Meeting and Project Meeting (16)5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Phases (18)5.1 General Requirement (18)5.2 Pre-acceptanceed of Project Completion (18)5.3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ed (19)6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20)6.1 General Requirement (20)6.2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Phases (20)6.3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Implementation PhaseForconstruction (21)6.4 Supervision of Large-scale Construction Machinery's Safety ProductionManagement (22)6.5 Safety Measures to Accidents (23)7 Several Project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24)7.1 General Requirement (24)7.2 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24)7.3 Submit for Approval in Project Changes (25)7.4 Cost Claims (26)7.5 Claim and Delay of Project (26)7.6 Mediation in Contract Disputes (27)7.7 Termination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28)8 Projects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29)8.1 General Requirement (29)8.2 The Details and Management of Project Information Supervision (29)9 Procurenment and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for Equipments (31)9.1 General Requirement (31)9.2 Equipments procurenment (31)9.3 Equipments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34)10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Document&data Managements (38)10.1 General Requirement (38)10.2 Supervis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38)10.3 Supervision of Archives Management (39)11 Related Services (41)11.1 General Requirement (41)11.2 Survey Services (41)11.3 Design Services (42)11.4 Mantainance Services (43)AppendixA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 Used by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44)AppendixB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 Used b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58)AppendixC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in Common Use (76)AppendixD Supervision of The log (80)AppendixE Supervision of Monthly Report (83)AppendixF Supervision of Summary (86)Addition:Explanation of Terms in the Regulations (88)The provisions of note (89)1 总则1.0.1 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制订本规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计费规则》-排附2-8

1
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2
2017年度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3
2017年度园林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4
2017年度铁路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5
2017年度通信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6
2017年度电力工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薪酬标准及现场经费、企业运营管理费费率标准
7。
最新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4]439号文件的要求,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国家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本市颁布的地方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由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对原地方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29-131-2005)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分11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施工实施阶段监理;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7、合同管理的几项工作;8、工程监理信息管理;9、设备采购与监造;10、监理资料与监理档案管理;11、相关服务。
附录包括:附录ABC津监理表格,附录D监理日志,附录E监理月报,附录F监理工作总结。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相关服务和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2、删除了不适应监理行业发展的个别章节;3、调整了部分章节的编排,强化了可操作性。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对近十年来规程的实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高等院校、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吸收总结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实践经验与政策研究的成果,增加了相关服务章节、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强化了监理管理工作的操作性,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随时反馈给协会。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5)3.1 一般规定 (5)3.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3.4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7)3.5 第一次工地会议 (8)3.6 监理交底会议 (9)3.7 设计交底会议 (9)3.8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 (10)3.9 工程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10)3.10 施工测量基础性成果核查 (11)3.11 开工条件审查 (11)4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12)4.1 一般规定 (12)4.2 工程质量控制 (12)4.3 工程进度控制 (15)4.4 工程造价控制 (15)4.5 监理例会与专题会议 (16)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18)5.1 一般规定 (18)5.2 工程竣工预验收 (18)5.3 工程竣工验收 (19)6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0)6.1 一般规定 (20)6.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0)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6.3 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6.4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2)6.5 安全事故的处理 (23)7 合同管理的几项工作 (24)7.1 一般规定 (24)7.2 工程暂停及复工 (24)7.3 工程变更报审 (25)7.4 费用索赔 (26)7.5 工期索赔及工期延误 (26)7.6 合同争议调解 (27)7.7 施工合同解除 (28)8 工程监理信息管理 (29)8.1 一般规定 (29)8.2 工程监理信息的内容与管理 (29)9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31)9.1 一般规定 (31)9.2 设备采购 (31)9.3 设备监造 (34)10 监理资料和监理档案管理 (38)10.1 一般规定 (38)10.2 监理资料管理 (38)10.3 监理档案管理 (39)11 相关服务 (41)11.1 一般规定 (41)11.2 勘察阶段服务 (41)11.3 设计阶段服务 (42)11.4 保修阶段服务 (43)附录A 津监理表监理单位用表 (44)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附录B 津监理表承包单位用表 (58)附录C 津监理表各单位通用表 (76)附录D 监理日志 (80)附录E 监理月报 (83)附录F 监理工作总结 (86)本规程用词说明 (88)条文说明 (89)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Content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stage (5)3.1 General Requirement (5)3.2 Personnal arrangement in Project Supervision agency (5)3.3 Post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ors (6)3.4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and detailed rules (7)3.5 The first site Meeting (8)3.6 Supervision of Clarificaiton Meeting (9)3.7 Design Disclosure Meeting (9)3.8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Scheme Censorship (10)3.9 Engineering Qualification of Subcontractors (10)3.10 Construction Survey basic results for verification (11)3.11 Censor for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11)4 The Implementation Phase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12)4.1 General Requirement (12)4.2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12)4.3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Schedule (15)4.4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Cost (15)4.5 Supervision Meeting and Project Meeting (16)5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Phases (18)5.1 General Requirement (18)5.2 Pre-acceptanceed of Project Completion (18)5.3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ed (19)6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20)6.1 General Requirement (20)6.2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Phases (20)6.3 Supervis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Implementation PhaseForconstruction (21)6.4 Supervision of Large-scale Construction Machinery's Safety ProductionManagement (22)6.5 Safety Measures to Accidents (23)7 Several Project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24)7.1 General Requirement (24)7.2 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24)7.3 Submit for Approval in Project Changes (25)7.4 Cost Claims (26)7.5 Claim and Delay of Project (26)7.6 Mediation in Contract Disputes (27)7.7 Termination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28)8 Projects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29)8.1 General Requirement (29)8.2 The Details and Management of Project Information Supervision (29)9 Procurenment and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for Equipments (31)9.1 General Requirement (31)9.2 Equipments procurenment (31)9.3 Equipments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34)10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Document&data Managements (38)10.1 General Requirement (38)10.2 Supervis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38)10.3 Supervision of Archives Management (39)11 Related Services (41)11.1 General Requirement (41)11.2 Survey Services (41)11.3 Design Services (42)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11.4 Mantainance Services (43)AppendixA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 Used by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44)AppendixB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 Used by Construction E nterprises (58)AppendixC Tianjin Project Supervision Form The Table Typesin Common Use (76)AppendixD Supervision of The log (80)AppendixE Supervision of Monthly Report (83)AppendixF Supervision of Summary (86)Addition: Explanation of Terms in the Regulations (88)The provisions of note (89)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9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1 总则1.0.1 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制订本规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建[2000]1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义》、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第78号部长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安管[2000]1134号),结合本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购的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督市、区(县)两级管理的要求,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
2、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应审查如下资料:(1)、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申报表;(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计划);(4)、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5)、工程项目施工合同;(6)、工程项目监理合同;(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对文件资料短缺,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通知其补办齐全符合规定后,方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并据此可以开始施工。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JF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JF-2012-062)》修订主要内容说明本次修订和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文件名称、合同文件组成和内容。
(一)合同文件名称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主要考虑与国内其他合同示范文本名称的确立原则相一致,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二)合同文件组成和内容2000版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造成标准格式的“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与总的合同用词重复,容易导致概念混淆。
修订后的合同文件包括“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A 和附录B五部分,不仅在格式上与其他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相一致,而且与国际惯例相协调。
1、通用条件考虑到2000版示范文本已应用10多年,委托人与监理工程师均很熟悉,本次修订尽可能保留了原有适用的条款。
通用条件中修改和增加的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定义与解释”中,明确说明了合同中重要的用词和用语,避免产生矛盾或歧义。
修改后的示范文本对18个专用词语进行了定义,比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定义增加7个专用词语,包括“监理”、“相关服务”、“酬金”、“不可抗力”等。
(2)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权利、义务、职责”调整为“义务、责任”两部分,避免了原示范文本中监理人相对于委托人的合同权利与委托人授予监理人可行使权力之间的概念冲突。
(3)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合并为“附加工作”。
虽然“附加工作”与“额外工作”的性质不同,附加工作是与正常服务相关的工作,额外工作是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监理人必须增加的工作内容,但二者均属于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且补偿的原则和方法相同。
为便于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修改后的示范文本将二者均归“附加工作”。
(4)依据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列出22项监理人必须完成的监理工作,包括: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等。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是一部200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
目录1.1基本信息2.2第一章总则3.3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1.4第四章监理工程师2.5第六章罚则1.6第七章附则基本信息编辑【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4-06-30【生效日期】2004-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2001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公布)第一章总则编辑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第三条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建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的通知(建筑[2009]31号)各区(县)建委,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和规章,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防止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招标投标规范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二○○九年一月十六日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二○○八年十二月)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和规章,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招标的行为,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以下简称“招投标规范”)。
本招投标规范分为18章,包括:总则、术语、招标范围规模标准、招标方式、招标资格、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交底答疑会、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监督管理、附录。
本招投标规范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以供今后再修订时参考目录1总则2术语3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4招标方式4.1 一般规定4.2公开招标项目的确定4.3 可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4.4可不招标的项目5招标资格5.1招标人自行招标5.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6招标6.1一般规定6.2招标备案资料6.3 资格预审公告6.4 招标公告6.5 投标邀请书6.6投标申请6.7 重新发布公告7 资格预审文件7.1 一般规定7.2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7.3 资格预审文件解答、澄清或修改7.4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8 资格预审8.1 一般规定8.2 资格审查委员会8.3 资格预审8.4 确定合格投标人8.5 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9 招标文件9.1一般规定9.2 工程勘察招标文件9.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9.4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9.5 货物招标文件9.6 施工招标文件9.7招标文件解答、澄清或修改9.8 招标文件的发售10 投标交底答疑会10.1 一般规定10.2 踏勘现场10.3 投标交底答疑会10.4问题的解答、澄清11 投标文件11.1 一般规定11.2 投标文件编制11.3 投标文件递交和接收12 开标12.1 一般规定12.2 评标专家的抽取12.3唱标13 评标13.1 一般规定13.2 评标专家的更换13.3 评标专家的责任和义务13.4 评标原则和纪律13.5 评标准备和程序13.6 资格审查13.7 初步评审13.8 详细评审13.9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13.10 评标报告13.11 重新招标14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4.1 确定中标人14.2 书面情况报告备案14.3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14.4 合同的签订15 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5.1 一般规定15.2 工程标底15.3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6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编制16.1一般规定16.2资格审查内容16.3 初步评审内容16.4 技术标详细评审内容16.5 商务标详细评审内容16.6 资信标内容16.7 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16.8 中标人确定17 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17.1 一般规定17.2 投诉17.3 投诉的接收17.4 投诉的不受理18 监督管理18.1 一般规定18.2 违规情形附录A:资格预审合格通知格式附录B:未被确定合格投标人通知格式附录C:确认通知格式附录D:本招投标规范用此说明附录E:制定依据1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投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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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隶属分类:工程规范创建时间:2009年03月15日浏览次数:211 总则1.0.1 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设备采购和设备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依据合同要求及建设单位授权,对建设工程造价、进度、质量及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和协调。
1.0.4 工程建设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循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1.0.5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授权;2 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和规定;3 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规范和规程:4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相关文件;5 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0.7 本规程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及其它临时性房屋建筑建设活动。
2 术语2.0.1 项目监理部project supervisory department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要求,由监理单位组建派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机构。
2.0.2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supervisory engineer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派驻工程现场,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项目监理部总负责人。
2.0.3 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ized supervisory engineer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2.0.4 监理员supervisor取得岗位资格并注册,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0.5 资料员statistical secretary经过岗位培训,具有资料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从事监理资料或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2.0.6 合同约定the contract on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合同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0.7 监理大纲supervisory programme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造价、进度、质量、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和协调的方案性文件。
2.0.8 特种作业special type operation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和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 工程监理内容3.1 基本要求3.1.1项目监理部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制定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理程序。
3.1.2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部,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3.2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3.2.1 工程监理投标:编制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及监理大纲。
3.2.2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编制监理规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勘察设计任务书、方案竞选文件或招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起草、签订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核查验收勘察设计成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成果的技术交底。
3.2.3 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理:协助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招标;拟发招标通知;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协助组织勘察现场并解释招标文件;协助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协助拟订施工合同;参与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3.2.4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熟悉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及施工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查验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审查分包、供货、试验等单位资格;检查承包单位现场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开工报告。
3.2.5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对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目标控制及安全、信息、合同其它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
3.2.6 设备采购阶段监理:编报总体设备采购监理方案;编制专业设备采购计划;组织市场调查:协助确定设备供货商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对设备供货时问、验收及包装、发运进行管理。
3.2.7 设备制造阶段监理:编报设备监造规划;编制专业设备监造计划;协助确定设备制造单位并签订设备制造合同;车间监造:检验验收。
3.2.8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9 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对工程质量争议进行调查、记录、分析;凡属质量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维修;协调保修期发生的维修费用。
4 工程监理投标4.1 基本要求4.1.1工程建设监理投标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响应性原则:投标人应当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3 针对性原则: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手段,编制投标文件。
4 特色服务原则:投标人除应给予招标人满足相应的服务承诺外,在投标文件中还宜体现自身服务的差异性,并以此表达区别于其他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4.2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编制4.2.1 编制依据:1 招标文件;2 有关监理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规章;3 投标人现有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设备资源和管理资源。
4.2.2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1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的顺序进行编写。
2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应包括监理资信(公函)标书文件、商务标书文件、技术标书文件。
4.2.3 工程监理资信(公函) 标书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1 企业营业执照:2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3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证金保函;7 监理单位综合情况调查表:8 拟派本项目总监工程师资格审查表;附学历、工作简历、特长,特别是参加过监理工程的经历的证明材料;9 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资格审查表;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组成及成员名单,注明职称、职务和监理经历,及在本工程参加监理的时间:10 近三年已完成的工程监理项目和在监工程项目一览表及类似工程项目经历简介;11 投标人自有的主要仪器、设备和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12 投标人的主要业绩、荣誉证书(含获鲁班奖或国优项目:市级奖项目;市重合同守信誉单位等)等有关资料;及以往参与相关工程监理的业绩、奖励、评价及其他证明材料;1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14 投标人联合体情况表;专业合作监理协议书及合作方式的资料;合作单位情况表;15 投标人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和证书;16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2.4工程监理商务标书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报价及编制说明;2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条件。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4.2.5 工程监理技术标书文件(监理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2 工程建设造价、进度、质量监理目标;3 监理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4 造价监理的方法与措施;5 进度监理的方法与措施;6 质量监理的方法与措施;7 平行检测方法及主要平行检测项目清单;8 旁站监理主要部位、关键工序清单;9 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10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11 信息管理的方法与措施;12 监理资料管理的方法与措施;13 工程监理主要工作程序:14 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协调方法;1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对降低工程造价、优化合同工期、提高质量水平的方法和措施,可单列说明。
宜对本工程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参考意见。
4.2.6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
5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5.1 基本要求5.1.1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包括工程勘察监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程设计监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可实施勘察设计全过程监理,亦可对勘察设计中的某一阶段实施监理。
5.1.2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组成专业配套的项口监理部。
5.1.3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资格。
5.1.4项目监理部应审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对勘察设计过程的造价、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和协调,提出设计阶段性审查评估报告,核查验收勘察设计成果,收集和整理勘察设计监理资料。
5.1.5勘察设计监理基本工作程序组建项目监理音矜工程监理规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勘察设计任务书、方案竞选文件或招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优选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起草、签订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核查验收勘察设计成果→编写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总结5.2勘察设计准备阶段监理工作5.2.1 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勘察设计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5.2.2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收集整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信息及资料,提交勘察设计单位。
5.2.3 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任务书应由建设单位签认。
5.2.4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参与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5.2.5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部可协助组织勘察设计的发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5.2.6 项目监理部可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勘察设计合同,参与合同洽谈及签约。
5.3勘察阶段的监理工作5.3.1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勘察合同和勘察任务书,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勘察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5.3.2对勘察实施方案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1 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概况资料;2 工程勘察等级;3 勘探、钻探的布点密度及探测深度;’4 试验方案及试验精度;5 人员、机具、试验设备的配备情况;6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勘察数据采集、归纳、汇总等工作质量责任;7 进度实施计划。
5.3.3 项目监理部对勘察作业的监理工作: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查验重要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2 检查投入机具、测试设备、室内试验设备的检定状态;3 对勘探布点、原位测试、样本采集、样本保存实施旁站见证;4 督促勘察作业和实施进度,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