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
1. 法律性质:
- 聘用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范畴。
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是平等主体,彼此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范畴。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享有一定的劳动权益保护。
2. 订立方式:
- 聘用合同一般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订立,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
- 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书面 offer,劳动者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3. 内容:
- 聘用合同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薪酬、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
- 劳动合同不仅包含聘用合同的内容,还需明确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益、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等。
4. 保护范围:
- 聘用合同主要保护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的权益,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相对较少。
- 劳动合同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更明确的规定。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订立方式、内容和保护范围上存在不同。
劳动合同相对于聘用合同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更有保障。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雇佣关系。
虽然它们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在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和适用范围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特定工作岗位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雇佣短期、临时或特定项目的员工。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关系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雇佣长期或全职员工。
二、合同内容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雇佣期限、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
由于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或特定工作,合同内容可能相对简洁。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雇佣期限、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
由于劳动合同适用于长期或全职员工,合同内容相对详细。
三、法律效力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聘用合同可能没有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时限制和劳动保护等规定,因此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保护可能较少。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较强。
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劳动合同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时限制、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规定,以保护雇员的权益。
四、终止合同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通常在特定的工作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终止。
由于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或特定工作,终止合同的程序相对简单。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在雇佣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在解雇员工时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合法性。
五、权益保护1. 聘用合同:由于聘用合同的法律效力较弱,雇员的权益保护相对较少。
在一些情况下,雇员可能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3篇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3篇篇1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虽然它们都是用于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其内容、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接下来将从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期限、约束力等方面对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异同。
1. 主体聘用合同的主体一般是自然人,即被雇佣方为个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由个人来承担。
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则一般是单位,即被雇佣方为公司或组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单位来承担。
这是两种合同的最基本的区别之一。
2. 内容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般比较简单,通常包括雇佣方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而劳动合同的内容相对较为详细,除了包括聘用合同的内容外,还要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3. 期限聘用合同的期限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约定,可以是短期的、长期的或无固定期限的。
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比较固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3年,需要在期满前续签或终止。
4. 约束力聘用合同的约束力相对较弱,一般以行业规范或双方的约定为准,缺乏法律保护。
而劳动合同有法律作为支持,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双方要依法履行合同,如有违反,受到法律制裁。
总的来说,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是用于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其主体、内容、期限和约束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并合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雇佣关系的顺利进行。
同时,员工在签订合同时也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保护自身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篇2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规范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但在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和定义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涉及到双方在工作职责、薪酬、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作中很多⼈都知道存在这两种合同,⼀种是劳动合同,⼀种是聘⽤合同。
很多⼈对这两种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直没弄明⽩。
那么,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聘⽤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者的适⽤对象不同对于劳动合同,其适⽤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对于聘⽤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合同,确定聘⽤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事管理制度。
⼆、⼆者的⽤⼯招聘⽅式不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第8条规定:⽤⼈单位招⽤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内容、⼯作条件、⼯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聘⽤合同关系的建⽴,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资待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员聘⽤的基本程序是:(⼀)公布聘⽤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资待遇等事项;(⼆)应聘⼈员申请应聘;(三)聘⽤⼯作组织对应聘⼈员的资格、条件进⾏初审;(四)聘⽤⼯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员进⾏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员;(五)聘⽤单位负责⼈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员;(六)聘⽤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与受聘⼈员签订聘⽤合同。
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企业雇佣劳动者时,雇主与员工之间需要签订就业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然而,有时候人们会将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混淆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帮助读者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合同形式。
一、定义和目的1. 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是指当企业招聘人员时,与被招聘者签订的一种合同。
岗位聘用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聘用人员的职位、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相关事宜。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雇主与员工之间订立的一种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约定了雇佣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劳动关系的基本条款。
二、合同形式1. 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企业对员工的需求而定。
它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详细列出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是企业招聘人员的销售、技术人员或非持续性岗位员工的雇佣凭证。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视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且双方都要保留一份原始合同副本,以备日后使用。
三、内容要点1. 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职位和工作内容: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任务。
- 薪酬待遇:约定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相关事项。
-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规定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安排。
- 试用期:如有试用期,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和条件。
- 终止条件: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如双方协商、辞退、解雇等情况。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雇佣期限:明确员工的受雇时间,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 工作内容:具体说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 薪酬待遇:约定员工的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 终止条件: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合同到期、双方协商、辞退、解雇等情况。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3篇)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用于调整雇佣关系的两种不同合同形式。
这两种合同在工作关系的性质、内容以及法律效力上都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雇佣合同形式,用于调整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
劳动合同是由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以合同双方就是雇主和劳动者。
2. 定义劳动关系的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3. 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条件。
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条件。
4.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应规定合同的期限以及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聘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聘用合同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调整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
聘用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的主体关系。
聘用合同是由雇主与聘用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以合同双方就是雇主和聘用人。
2. 定义雇佣关系的服务内容。
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岗位。
3. 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条件。
聘用合同应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等双方约定的工作条件。
4. 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
聘用合同应规定合同的期限以及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三、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1. 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而聘用合同是民法规定的一种合同形式,具有合同效力。
2. 合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保障;而聘用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3. 合同结构不同。
劳动合同的结构比较严格,要求明确劳动关系的各项要素,如主体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合同期限等;而聘用合同的结构相对灵活,主要是明确雇佣关系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条件。
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目录一、前言二、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定义三、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四、结论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一、前言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存在着多种类型的用工关系,其中包括聘用人员合同书和劳动合同。
这两种合同在法律性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合同的区别,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
二、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定义1.聘用人员合同书: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订立的具有固定期限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三、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聘用人员合同书属于民事合同,其法律依据为《合同法》;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其法律依据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适用范围不同:聘用人员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3.权利义务不同:聘用人员合同书主要约定双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除了约定上述内容外,还涉及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解除和终止合同等方面的规定。
5.解除和终止条件不同:聘用人员合同书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较为严格,需符合法定条件。
6.社会保险缴纳不同:聘用人员合同书一般不涉及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则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结论聘用人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在实际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1.《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合同法》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特殊应用场合:非全日制用工增加条款:工作时间:明确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长及休息时间。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议,其区别如下:
1. 定义和性质:劳动合同是雇佣劳动者的法律关系的一种形式。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订立的、明确约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以换取报酬的合同。
聘用
合同是在不知悉雇佣劳动者个人详细情况的情况下,临时或短期雇佣劳动者的合同。
2. 期限: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在期限上存在区别。
劳动合同一般是以长期的形式存在,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合同。
而聘用合同则通常以临时的或短期的形式
存在,其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3.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在终止和解除上有特定程序和规定,需要双方提供提前通知
或支付一定的补偿。
而聘用合同则更加灵活,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一方提出合理理
由的方式解除。
4. 权益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包括劳
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相关规定。
而聘用合同较少受到法律
的保护,其权益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法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相应的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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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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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
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
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因此,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发生不对等。
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
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
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有所不同
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进行审查,而
企业的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
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
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
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因此,由于合同性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具体条款上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对公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人事管理程序的专门要求上。
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性质与工作人员的管理特点,聘用合同条款应当在以下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履行国家公益职责的义务。
——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要按国家编制指导或计划进行。
人事关系要经过主管部门规定的
相关程序之后才能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的消除也要经过相关规定的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的调控。
——规定公益责任违约专门条款。
发生人事争议时,审查范围不限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如涉及特定的公益事件时,还要对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履行公益职责和义务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违约方及其责任承担。
综上所述,对两种合同的区别要从本质上去把握,这样才能深刻地理解两种合同的不同管理意义。
: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
篇二: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由于劳动合同与聘用合
同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规依据不同,聘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相关规章中,而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
因此具体比较起来二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
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根据《劳动合
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8条用人单位
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根据《办法》第7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8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对流动性强、技术含虽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
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四、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聘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签订至退休的合同;而劳动合同的
保障性合同表现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二
者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对于劳动合同的的签订者而言,若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1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