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它们在用工形式、权利义务、解除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二、用工形式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劳动力需求委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也有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
劳动者直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受雇于用人单位。
三、权利义务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负责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承担劳动者的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负责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承担劳动者的管理责任。
四、解除方式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解除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协商解除,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关系。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解除。
劳动合同一般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解除。
五、适用范围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如临时工、短期工、季节性工、外包工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一般的用工情况,包括正式员工、长期合同工等。
六、法律规定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它们在用工形式、权利义务、解除方式、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差异。
劳务用工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适用于一般的用工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合同。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虽然它们在名称上很相似,但实际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并分析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定义和目的用工合同是指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力提供和劳动报酬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双方提供法律保护。
而劳动合同是指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由雇主与劳动者约定的从事特定劳动活动的合同。
二、签订主体差异用工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而劳动合同通常是由劳动者与企业或机构签订的。
用工合同更注重的是劳动者的个人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则更着重于雇佣关系和组织之间的权益协调。
三、性质和效力用工合同通常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
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具有更高的效力,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会进行判决。
四、适用范围用工合同更多地适用于临时性劳动、兼职劳动、劳务形式雇佣等灵活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则更适用于长期或全职劳动关系,如企事业单位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关系。
五、终止方式和权利保护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终止方式上也存在一定区别。
用工合同的终止通常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同意或根据法律规定。
在权利保护方面,用工合同主要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权益;而劳动合同则更注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等劳动权益。
六、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适用范围上也存在一定区别。
用工合同相对较为灵活,适用于不同形式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则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适用于正规的劳动关系。
七、实践中的应用在实际应用中,用工合同通常用于家庭雇佣关系、个体工商户与临时工之间的关系等;而劳动合同则主要应用于企事业单位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更多地依靠法律和法规进行保护,提供给劳动者更多的权益保障。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性质、内容和法律适合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及性质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的劳动者派遣给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合同。
劳务用工合同的性质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合同。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一种普通的劳动合同。
二、缔约主体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缔约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并接受劳动者劳务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指将自己的劳动者派遣给用人单位的单位,劳动者是指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个人。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缔约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提供工作岗位的单位,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提供劳动力的个人。
三、合同内容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普通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普通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解除合同等。
四、法律适合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法律适合主要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适合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五、权益保障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作条件相同的待遇和权益保障,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相同的待遇和权益保障,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六、终止方式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终止方式普通包括合同期满、商议解除、一方提前通知终止等。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关系合同,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两种合同的不同之处对于雇主和员工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性质1.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也有一份劳动合同。
劳务用工合同的性质是一种委托合同。
1.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直接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员工直接为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一种雇佣合同。
二、合同主体2.1 劳务用工合同在劳务用工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合同的主体,员工只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
2.2 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是合同的主体,双方之间直接建立了雇佣关系,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
三、合同权利义务3.1 劳务用工合同根据劳务用工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但用人单位无权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
3.2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和指导,可以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也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
四、合同期限4.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期限普通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同期限相同,普通较短。
4.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普通由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较为灵便。
五、合同终止5.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终止普通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商议解除,员工普通无权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权益。
5.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普通由双方商议解除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权益,如要求经济补偿或者劳动仲裁等。
结论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合同性质、合同主体、合同权利义务、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在合同性质、适合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性质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借用劳动者的合同。
劳务用工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招募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雇佣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二、适合范围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主要适合于劳务派遣领域,即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情况。
劳务用工合同通常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合于其他各类劳动关系,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暂时工等。
劳动合同通常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
三、权利义务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用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用工单位负责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劳动者则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用人单位负责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劳动者则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四、解除与终止的区别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商议解决。
当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满或者劳动合同发生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需要重新商议解决。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议解决。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于规范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具体的用途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
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人单位将劳务人员派遣到受雇单位从事特定工作。
劳务用工合同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再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劳动者从事工作。
二、合同主体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人员。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三、用工关系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中,劳务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四、工资支付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中,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费用。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五、工作内容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中,劳务人员受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特定工作,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指定。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直接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
六、用工期限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用工期限一般较短,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而定,可以是短期或临时工作。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用工期限一般较长,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七、终止合同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的终止一般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协商解除。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
八、法律地位1. 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对较低,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对较弱。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合同范本专家的角色下,我将为您解释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
之间的区别。
用工合同是指雇佣关系的书面协议,用于规范雇主与
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而劳动合同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的书面协议,用于规范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用工合同通常适用于企业雇佣员工的情况,而劳动合同
则更多用于劳务派遣、临时工等非正式雇佣关系。
其次,用工合同
的内容更加全面,包括工作职责、薪酬、福利、保险等方面的规定,而劳动合同通常只涉及基本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此外,用工合同中的解雇和解除条款通常更为详细和复杂,因
为企业需要考虑到员工数量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的情况,而劳
动合同中的解雇和解除条款相对简单,因为劳务派遣或临时工的雇
佣关系相对较短暂。
总的来说,用工合同更适用于正式的雇佣关系,内容更为详细
和全面,涉及的法律条款和规定也更多,而劳动合同更适用于非正
式的雇佣关系,内容相对简单,更注重基本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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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区别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区别在职场中,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个常见的法律文件,它们都是雇佣关系的合同,但在某些方面有一些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定义、内容要求、签订程序等方面来详细探讨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首先,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定义上有一定的区别。
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了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合同。
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合同。
从定义上来看,劳动合同更加强调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关系,而用工合同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为了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关系。
其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内容要求上也有一些区别。
用工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争议解决等条款。
而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争议解决等条款。
从内容要求上来看,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基本相同,都需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条款,但用工合同可能会更加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劳动合同可能会更加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再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签订程序上也有一些区别。
用工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签订。
而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签订程序上来看,用工合同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性,而劳动合同更加注重书面形式的要求。
综上所述,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定义、内容要求、签订程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
用工合同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为了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关系,劳动合同更加强调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关系。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基本相同,但在一些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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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篇二: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甲方(用工方):乙方(劳动方):性别:身份证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要求(一)、工作内容:。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三、劳动报酬及保险待遇在本劳动合同中用工期限内,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劳动报酬;按照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劳动(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
甲方每月共计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乙方当月的劳动报酬,甲方最迟应在当月末后的五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劳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及保护条件。
乙方在上班劳动时间,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伤,按国家工伤法规由甲方承担责任。
如由于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操作规程及自身、自然因素发生的伤、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劳动纪律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职业道德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其具体要求如下: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的;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3、有连续旷工行为的;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其劳动的;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另行强加工作任务和未能提供劳动条件的。
凡有以上条款情形之一的,无论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期间,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或克扣乙方的劳动报酬待遇,甲方应按当月乙方劳动报酬的20%支付补偿金给乙方;2、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全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外,应另全额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不含保险费用)的违约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期间,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恪尽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可在当月劳动报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劳动的实际情况扣减当月的劳动报酬。
3、乙方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不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待遇外,乙方应另按一个月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含保险费用)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公章)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鉴证签章:年月日篇三:劳务用工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1.1.甲乙双方选择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为本合同期限。
1.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项目完成时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1乙方同意从事工作,并按照甲方对本岗位工作(生产)任务和职责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目标。
2.2 因工作(生产)需要,经协商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
2.3 乙方工作地点在,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变动工作地址,乙方同意甲方安排。
3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4.1按照岗位(工种)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
5.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和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且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6.3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对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7.职业道德、保密和竞业限制8.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工作安排。
9.2乙方必须参加并接受甲方组织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考核鉴定,遵守职工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10.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1.4因工作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岗位,或调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12.5乙方从事涉及甲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工作岗位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的必须保密信息的资源。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继续为甲方守密,两年内应当遵守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密和竞业限制另行订立协议。
1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3.1.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
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14.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5.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5.1.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15.1.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5.1.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5.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15.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6.3.2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6.3.3 严重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或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15.5.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3.5 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3.6 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4.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4.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4.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6.4.4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受甲方派遣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拒不服从的;6.4.5 乙方消极怠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或者在工作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和态度问题,经甲方教育后仍不改正的;6.4.6 无理取闹,滋事寻衅,严重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6.4.7 发生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6.5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7.6掌握或者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60日告知甲方,甲方可在此期间采取必要的脱密措施。
1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6.7.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6.7.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6.7.3 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19.序的;6.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20.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6.4.1、20.1.2、6.4.3解除劳动合同:6.9.1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6.9.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6.9.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6.9.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0 乙方担任重要的生产、科研、经营开发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1.违约责任21.1.如果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应当及时纠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1.2.1.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21.2.2.因过失造成事故,使甲方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21.2.3.乙方违反保守企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