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

合集下载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9]4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10
【实施日期】2009.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我县进一步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力量。各乡镇、城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此项工作,县安全监管局成立加强乡镇、城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委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1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1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鉴于原延庆县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变动较大,现将督察考核机构领导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
孙文锴县长
副组长:
胡耀刚常务副县长
成员:
白元玺县政府办主任
李景荣县人事局局长
武克县监察局局长
郭永华县财政局局长
张晓敏县法制办主任
王凤翔县文明办主任
王庆彬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自广县经济委员会主任
闫广县建设委员会主任
宋石仑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马铁铃县教育委员会主任
赵凤娟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白元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书凤、姜言泉、王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结束——。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3.29•【字号】延政发[2005]22号•【施行日期】2005.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延政发〔2005〕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了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工作部门应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防范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威胁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经研究,县政府对各工作部门在安全监管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职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现将《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各部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延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县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三月)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外办、信息办)。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负总责。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三)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或人员,组织、协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组织拟订本地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市政市容委关于延庆县开展燃气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市政市容委关于延庆县开展燃气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市政市容委关于延庆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1]4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1.06.03【实施日期】2011.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市政市容委关于延庆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11〕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市政市容委制订的《延庆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一一年六月三日延庆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县市政市容委二○一一年五月)为消除燃气行业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县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燃气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和全社会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进一步完善燃气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燃气供应使用、设施设备、服务宣传、运行管理的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

二、组织机构成立“延庆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组长:甘靖中县委常委、副县长副组长:鲁世宽县市政市容委主任王忠东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总执行人:王剑英县市政市容委副主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化委、县农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市政市容委、县社会办、县文明办、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延庆规划分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延庆工商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全县各燃气供应单位负责人。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5]45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5]45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

正文:
----------------------------------------------------------------------------------------------------------------------------------------------------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5〕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鉴于县原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较大,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的有效落实,现将原延庆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胡耀刚常务副县长
成员:李正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局长
宋石仑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赵学功县文化委员会主任
耿华年县教育委员会主任
赵海元县监察局局长
鲁振忠县旅游局局长
张春县商务局局长
郭永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祝建中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庆分局局长
田沃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绍伟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局长
郑世华县卫生局局长
叶国清县公安局局长
孟昭旭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赵书元县环保局局长
孙思升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延庆工商分局,李正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延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ОО五年六月十六日
——结束——。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延政办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为加强我县新能源项目、智能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特成立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刘兵副县长副组长:郭永华县发展改革委主任王云县政府办副主任谢连富延庆供电公司经理成员:吴旻硕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连军县财政局副局长何剑枫延庆规划分局副局长王亚震延庆国土分局副调研员王彪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剑英县市政市容委副主任赵云霞县环保局副局长吴世江县交通局副局长王学亮县绿化办副主任苏利茂县水务局副局长哈斯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赵春燕百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薛亚春儒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振龙香水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延光延庆镇副镇长李东林永宁镇副镇长董小伟康庄镇副镇长曲荣杰张山营镇党委副书记何卫成八达岭镇纪检书记高顺稳旧县镇副镇长王晓东大榆树镇副镇长韩勇斌沈家营镇副镇长魏兴怀井庄镇武装部部长李凤彬千家店镇副镇长王者文四海镇副镇长刘海龙香营乡副乡长刘宇刘斌堡乡副乡长侯士杰珍珠泉乡副乡长岳宝全大庄科乡副乡长吕永生延庆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赵红星延庆供电公司总工程师延庆县电力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根据我县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组织召开电力项目建设协调会,协调和决策电力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旻硕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电力项目建设协调会的组织筹办,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电力建设项目例会,协调解决电力项目建设中的一般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电力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9]9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9.12.31【实施日期】2009.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发〔2009〕9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庆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交通局(简称县交通局)。

县交通局是负责本县公共交通、公路交通和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管理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1.加强统筹延庆县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为驻延单位、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提供优良的交通设施和运输保障服务。

2.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3.协调各方推进本县交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客货运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4.加强本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水平。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7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37号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鉴于原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较大,为进一步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将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长:孙文锴县长
副组长:胡耀刚常务副县长
成员:白元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庆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武克县监察局局长
李景荣县人事局局长
张景军县审计局局长
张晓敏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立新县信访办主任
王卫东县信息中心主任
郭永华县财政局局长
王天庆县人事局编办副主任
曲德才县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由张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曲德才同志任副主任。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9]8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31
【实施日期】2009.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9〕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安全监管局),县安全监管局是负责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转变的职责
1.加强对本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2.加强对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并组织综合考核工作。

(三)承担本县机械、冶金、轻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