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医学科研诚信档案制度
科研诚信管理政策(医学院校)

科研诚信管理政策(医学院校)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医学院校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应遵守的诚信管理政策。
科研诚信是医学院校科研工作的基础,对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研诚信管理政策,旨在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促进学术道德的培养和传承。
2. 原则本科研诚信管理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学术自由:科研人员享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和自由。
- 诚实守信:科研人员应本着真实、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科研活动。
- 知识分享:科研人员应积极分享研究成果,并遵循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3. 诚信要求本科研诚信管理政策对科研人员提出以下诚信要求:3.1 研究伦理科研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生物伦理和学术伦理等相关规定,保护受试者权益,提倡尊重生命和人权,禁止进行伤害、欺骗和违反伦理准则的行为。
3.2 实验设计与操作科研人员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实验设计,确保实验过程准确可靠,避免人为操纵数据,以及挑选、曲解研究结果的行为。
3.3 数据处理与分析科研人员应合理、客观地处理和分析科研数据,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研究结果。
禁止进行数据造假、篡改和故意误导的行为。
3.4 学术论文与著作科研人员在发表学术论文和著作时应本着原创性、真实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不得夸大、歪曲研究结果。
3.5 合作与互助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诚实守信地对待合作伙伴的贡献,互相尊重知识产权,并对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
3.6 奖惩机制医学院校将建立科研诚信奖惩机制,对违反科研诚信管理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包括公开谴责、职务降级、学术禁入等。
4. 监督与检查医学院校将建立科研诚信监督与检查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定期进行诚信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5. 结论科研诚信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有助于构建诚信、责任和透明的科研环境,保障科研成果的可信度和学术声誉的提升。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解读(二)--医学科研诚信小结考

《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解读(二)--医学科研诚信小结
考
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中,对医学科研诚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旨在加强医学科研的诚信和规范行为,提高科研成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该规则明确了医学科研诚信的定义、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具体来说,对于医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主要由两个层面进行,即学术机构和学术期刊。
学术机构负责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如撤销奖励、取消资助等。
而学术期刊则负责审核发表的论文,如发现科研失信行为,则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包括撤稿、通报等。
此外,该规则还要求建立医学科研诚信档案系统,记录科研人员的失信行为,方便信息共享和评估。
同时,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科研失信行为,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该规则对医学科研诚信行为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从学术机构和学术期刊两个层面加强了管理措施,并规定了失信行为的处理方式,以维护医学科研的诚信和权威性。
这对于优化医学科研环境,促进科研成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预防科研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机构、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追求真理;2.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3. 严谨治学,杜绝不端;4. 重视伦理,尊重生命。
第二章诚信规范第四条医学科研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诚信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确保科研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 遵循科研伦理,尊重受试者权益;4. 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5. 不得篡改、伪造、隐瞒实验数据和结果;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 积极参加科研诚信教育培训。
第五条医学科研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诚信规范:1. 建立健全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2.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诚信意识;3. 定期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违反科研诚信规范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医院设立医学科研诚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医院医学科研诚信工作。
第七条医学科研诚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2. 审查医学科研项目申请、实施和验收;3. 调查处理医学科研不端行为;4. 组织医学科研诚信教育培训;5.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医学科研诚信工作情况。
第八条医学科研诚信考核:1. 医学科研诚信考核纳入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体系;2. 对医学科研诚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科研项目申报资格;3. 对违反医学科研诚信规范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医院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我们旨在营造一个诚信、严谨、和谐的医学科研环境,推动医院医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科研诚信,是指在医院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遵循科学规律,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公正无私,拒绝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精神品质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维护科研秩序,保障科研质量,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从事科研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科研诚信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科研诚信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学术骨干组成。
第六条科研诚信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处理。
办公室设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设立科研诚信管理员,负责本科室、部门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
科研诚信管理员负责传达、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监督本科室、部门的科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科研不端行为。
第三章科研诚信要求第八条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科研诚信原则,尊重研究对象,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科研人员应认真履行科研合同、协议等约定,按期完成科研任务,确保科研质量。
第十条科研人员在论文、报告、项目申请等学术成果中,应如实署名,严禁抄袭、剽窃、篡改他人成果,一稿多投或署名不当等行为。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学术交流、评审、评估等活动中,应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成果,严禁恶意贬低、损害他人声誉。
第十二条科研人员应主动披露科研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确保科研活动的公正性。
第四章科研诚信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能力。
科研诚信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科研诚信原则等。
科研信誉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活动,提高科研质量,维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科研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科研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科研信誉档案,是指记录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的诚信行为、科研成果、学术评价、奖励情况、违法违纪行为等信息的档案。
第四条科研信誉档案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科研信誉档案记录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客观性原则:科研信誉档案的记录应客观反映科研人员的诚信行为和科研成果。
(三)保密性原则:科研信誉档案应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四)动态性原则:科研信誉档案应根据科研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五条科研信誉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历、学位等。
(二)诚信行为记录: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诚信宣誓、学术道德培训记录、诚信举报记录等。
(三)科研成果记录: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专利、著作、成果转化等。
(四)学术评价记录:包括学术评价、学术评审、学术兼职等。
(五)奖励情况记录:包括各类科技奖励、荣誉称号等。
(六)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决定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六条科研信誉档案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四级。
第七条国家级科研信誉档案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科研信誉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市(地、州、盟)级科研信誉档案由市(地、州、盟)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县(市、区、旗)级科研信誉档案由县(市、区、旗)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八条科研信誉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建立档案: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时,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建立科研信誉档案。
医院科研诚信规章制度

医院科研诚信规章制度一、引言科研诚信是医院科研工作的基石,是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保证,也是医院走向国际一流医疗机构的重要标志。
为规范医院科研诚信行为,增强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特制定本《医院科研诚信规章制度》。
二、诚信守则1. 科研伦理1.1 科研人员应遵守科研道德规范,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产出,不得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研究结果等违背科研道德的行为。
1.2 严禁科研人员进行无伦理审查的人体试验,必须遵循伦理委员会的决策,并对参与人员的知情同意做出充分保障。
1.3 科研人员应遵循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重复性原则,对研究数据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审查。
2. 学术交流2.1 学术交流应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不得恶意批评他人,不得故意误导他人。
2.2 科研人员应遵守学术会议和期刊的规定,不得参与伪造、夸大、篡改研究结果的行为。
2.3 科研人员应尊重学术合作伙伴的独立思考和知识产出,不得在学术合作中索取非法利益、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3. 承诺履约3.1 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科研项目合同、研究计划等规定进行科研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3.2 科研人员应遵循学术规范和诚信原则,发布真实、客观、完整的研究成果,对其质量负责。
3.3 科研人员应遵守机密协议,不得泄露与科研项目相关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三、诚信奖惩1. 诚信激励1.1 医院将设立科研诚信奖励机制,对在科研领域表现出色、积极健康竞争的科研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1.2 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项目、发表学术成果等过程中,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科研诚信记录的申请人。
2. 诚信惩处2.1 医院将建立科研诚信监测和检查机制,定期对科研项目进行质量评估和诚信审核。
2.2 一旦发现科研人员有违反诚信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2.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的行为,医院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023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1500字

2023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1500字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随着医学科研的日益发展和重要性的增加,医学科研者应当始终保持诚实、公正、透明的科研行为,遵循相关的伦理和行为规范。
本文将讨论2023年版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旨在促进医学科研的良性发展和保护科研者的权益。
一、诚实守信1.诚实守信是医学科研者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医学科研者应当遵循科研实践的基本原则,在科研过程中诚实守信,不得编造、篡改研究数据或其他科研成果。
2.医学科研者应当如实报告研究过程和结果,并保证研究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不符合研究目标或未得到预期结果的研究,医学科研者应当如实披露,不得隐瞒或删除相关信息。
3.医学科研者在科研合作中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尊重他人的知识和贡献。
不得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研究数据。
二、尊重知识产权1.医学科研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盗用、剽窃或篡改他人的研究成果。
对于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应当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引用,并标明出处。
2.医学科研者应当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合理使用和管理自己的研究成果。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同时要尊重他人对自己研究成果的引用和使用。
三、合理竞争和学术争议处理1.医学科研者应当以学术能力和研究贡献为评判标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不得故意抹黑他人的声誉,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排挤、阻碍他人的科研发展。
2.医学科研者在学术争议中应当保持客观、理性和公正的态度,通过学术讨论和争论来解决分歧。
不得恶意攻击他人,并保持对学术争议的诚信和尊重。
四、科学伦理和人体试验保护1.医学科研者应当遵循科学伦理的原则,尊重研究对象的权益和尊严。
在进行人体试验时,应当获得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确保研究过程对研究对象的健康和安全不构成危害。
2.医学科研者应当遵守相关的伦理委员会审查程序,确保科研项目符合伦理要求,并及时报告研究的进展和结果。
对于违反科学伦理的行为,应当接受相应的纠正和惩处。
医疗机构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

医疗机构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作者:代旭东来源:《中国现代医生》2021年第02期[摘要] 學术不端成为阻碍科技创新进步的因素之一,网络曝光的论文造假等现象层出不穷,日益影响我国科技发展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本文探讨出现学术不端的种种原因,包括①科研绩效评估体系偏颇;②科研过程监管缺失;③科研分配比例失衡;④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惩戒机制等体制原因,还包括职称评审压力、科研竞争环境压力、对于荣誉的热衷、绩效考核压力、不负责任,放任学生或助手发表有不端行为的成果、行政事务或社会活动过多,无暇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毕业压力、项目申报或结题需要等个人方面的原因。
针对出现这些行为的原因,探讨建设医疗机构科研诚信档案的有效方式,包括加强宣传、建立专家委员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疑似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科研诚信档案的应用。
科研诚信处理意见与医院奖惩条例挂钩,在医院范围内给予通报,并在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表彰奖励作时为排除因素,利用探索档案加强对不良行为的威慑,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氛围。
[关键词] 医疗机构;学术不端;科研诚信;档案管理[Abstract] Academic misconduct has become one of the obstacles to the progres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ternet-exposed fraud and other phenomena emerge in endlessly,which has increasingly impacted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and the enthusia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ers. Various causes of academic misconduct were investigated in this paper including ① the structure of evaluation syste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erformance is not reasonable; ② the supervis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cess is not adequate; ③ the distribution system of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is not reasonable; ④ there is a lack of strong 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 from institutional aspects; in addition, there are also pressures from evaluation of professional titles,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the passion for honor,performance appraisal, irresponsibly allowing students or assistants to publish papers with misconduct, too many administrative affairs or social activities, no time to check the research results, pressure of graduation, project requirement and other individual reasons. In view of the reasons of these behaviors, the effective ways to construct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archive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we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It includes propaganda, establishment of expert committe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stablish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archives. It is necessary to review and deal with suspected academic misconduct, collect, sort out and manage archives, and promote the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archives. It is necessary to link the treatment opinion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with the hospital′s reward and punishment regulations, give a circular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hospital, and apply it to the evaluation of professional title promotion,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ost appointment,recognition of relevant conditions for honorary commendation, and explore the application of archives to strengthen the deterrence of misconduct, and establish a good academic atmosphere with a clean and upright atmosphere.[Key words] Medical institution; Academic misconduct; Integr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rchives management科技创新推动着产业革命的迅猛发展,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源泉,肩负着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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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医学科研诚信档案制度
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本质要求。
研究者对科学研究及其产品的基本要求都是客观真实的,并把追求真理奉为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和动力。
我国著名核物理学家王淦昌说得好:“科学是硬碰硬的事情。
” 科学研究之硬,就硬在真实性上。
9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要求医学科研人员追求真理、实事求是。
《规范》的内容及意义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学科研投入大幅增加,人们对科研产出的预期增大,使得医学科研人员压力增大,加之不良社会风气和浮躁心态作祟,导致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卫生计生领域广大医学科研人员提高诚信意识,遵守诚信原则,养成良好科研行为习惯,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医学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监管体制建设。
《规范》旨在要求医学科研人员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尊重同行及其劳动,防止急功近利、浮躁浮夸,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
规范从医学科研方案设计、立项申请、开展研究、论文发表、奖励申报等各环节提出诚信行为规范要求,强调医学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要遵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督,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在采集人体的样本、数据和资料时要客观、全面、准确;对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要树立保密意识并依据有关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医学科研人员在涉及人体或动物的研究中,应当如实书写病历,诚实记录研究结果,包括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严重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信息。
规范要求,医学科研机构要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科研诚信监管制度,如诚信信用管理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制度等。
诚信: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
诚信被公认为科学道德的基石,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科学道德,而伪造、篡改、剽窃则是科研不端行为的三大主要表现。
伪造,主要指自然中或实验中不存在的事件或现象,按实验者的主观愿望制造出来;篡改,主要指实验的数据、曲线、图片等,随意按实验者的意愿修改,甚至捏造;剽窃,主要指窃取他人的论文、技术、专利、创意等成果(包括尚未正式发表的成果)。
显然,这些与科研诚信完全背道而驰。
也许有人会说,上述观点已经过时,至少受到严峻的挑战。
按照时髦的社会建构论,科学也是一种社会建构过程,根本不存在所谓对研究事物客观真实的描述、反映或认识。
建构主义揭示了科学过程中社会的、主体的作用,自然不能一笔抹煞。
其实,
爱因斯坦早就明确指出科学概念和原理“构造的一思辨的特征”,认为科学家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哲学信念等与科学创造密切相关。
海森伯也指出,在原子物理学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与科学家主体因素相关的成分在逐步增加。
这是否意味着科学家的任意“建构”呢?非也。
爱因斯坦说过,科学理论不仅要有内在的和谐,还要得到外部的证实。
如果天文(如日食)观测不能证实相对论的预言,他将放弃相对论。
同样,原子物理学的概念必须得到科学实验和工业的检验。
即便是建构论者到实验室调查实验室生活,也必须忠实记录而不能随意建构。
一些建构论者片面夸大主体建构的作用,受到科学家的普遍抑制。
至于用建构来否定、消解科学研究对诚信的内在要求,断言根本就不存在对研究事物客观真实的反映和认识,那更是虚妄。
现代科学的社会化,以及它向宏观的拓展、微观的深化,非但没有取消它对科研诚信的要求,而毋宁说这种要求更高了。
还有人可能会说,现在是市场经济,讲求效率和功利,怎么能像过去那样诚信呢?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名啊利啊,有所上升,是很自然的。
它一方面可能推动科学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冲击科研诚信,淡化弱化诚信的要求。
目前令人们忧虑的某种程度上的“诚信危机”,正是其表现。
第二,市场经济与诚信并不完全对立。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讲究遵守合同,按合同办事。
因此市场一向很看重信用,没有信用也就没有市场。
把市场经济解释为不要诚信的经济是一种误解和曲解。
第三,狭义的或纯粹的科学研究并不适用市场经济。
科学研究之唯一目的也是最高目的是揭示研究对象的真相和规律,本质上是一种求真的活动和过程,是不计功利的,更不能急功近利。
在科学研究中套用市场模式,既是对科学研究的伤害,也是对市场经济的伤害。
市场经济并没有也不可能消解科研诚信的要求,只是增添了它的复杂性。
马克斯·韦伯在其著名的《学术与政治》讲演中,感人肺腑地呼唤:“发自内心地献身于科学”,“全心服膺他的学科要求”。
确实,没有科学工作者心灵的共鸣和认同,一切都谈不上。
既然诚信是科学研究内在的、本质的要求,那就是说它是科学工作者的根、命。
我们要心存敬畏,认这个命,服这个命,照这个命去做、去修炼。
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优秀的科学工作者。
如果不认这个命,不服这个命,那还不如早日改行,另谋高就。
下面以一首17世纪的苏格兰民谣与您共同谨记:
为了要得到一枚钉子,竟失去了一块蹄铁;
为了要得到一块蹄铁,竟失去了一匹马;
为了要得到一匹马,竟失去了一位骑手;
为了要得到一位骑手,竟失去了一次战斗;
为了要得到一次战斗,竟连国王也失去了;
而这全部都是为了得到一枚马蹄铁钉。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