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租场所,包括办公场所、商业场所、工业场所等。
第三条所有承租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所有承租场所都应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配备专业的消防安全人员,负责场所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五条所有承租场所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使用申请。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与保养应遵循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确保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第七条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八条所有承租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火灾的认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承租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公示消防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章消防演练与应急预案第十条所有承租场所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一条所有承租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逃生撤离、消防设备使用等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演练与应急预案的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并及时进行更新与修订。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三条承租场所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应记录并上报给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火灾隐患,承租场所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六章消防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或其他消防安全事故时,承租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与上级单位。
第十七条对于事故的应急处理与事故原因分析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承租场所,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消防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
在居住、工作和娱乐等各种场所中,消防安全问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问题。
火灾事故发生后,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极大,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出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出租、承租场所,旨在规范出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3. 责任分工•(1)出租方出租方要负责场所的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修缮。
同时,要向承租方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承租方获得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2)承租方承租方要负责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同时,承租方要配备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对场所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 管理措施•(1)消防设施出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在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设置告警装置,设置手动火灾报警装置,并保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被妨碍。
设定出入口位置的标志,保证消防车辆顺畅入场和出场。
消防通道及其标志不得被遮挡、挂放物品。
•(3)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在演练中检查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坚持以防为主,消防工作人员以及承租方员工要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灾难应对能力。
5. 管理制度•(1)安全责任书场所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共同签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和安全监督要求。
•(2)安全检查表随时记录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情况,每日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表格。
对于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整改和落实,并在安全检查表上进行记录。
•(3)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6. 总结通过本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可以规范出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出租厂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出租厂房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出租方作为出租厂房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出租厂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承租方作为承租厂房的使用人,负责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出租厂房消防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七条出租厂房应具备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八条出租厂房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
第九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出租厂房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出租厂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第十二条出租厂房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三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对出租厂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二)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四)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消防管理部门依法对出租厂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前言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承租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以承租场所消防安全为主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遵守1.承租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良好状况。
2.承租方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在承租场所内设置专人管理消防安全事宜。
二、消防安全设施1.承租场所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并保持其运作良好。
2.承租方应确保承租场所内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3.承租方应在每个有效期内(一般为一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将相关记录备案。
1.针对承租场所内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承租方应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承租方应与业主或物业公司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承租场所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消防演练1.承租方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以检验承租场所内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灭火救援能力,及时纠正不足之处。
2.消防演练应针对承租场所内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演练出适用于不同场合的应急救援措施。
五、火灾报警1.承租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经过检测和验收后投入使用。
2.承租方应明确火灾报警接警员、报警电话和紧急联络方式,保证能及时接到和处理火灾报警信息。
3.承租方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
六、消防知识宣传1.承租方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承租场所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应覆盖所有承租场所内的人员,尤其是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等易受火灾危害的群体。
1.承租方应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消防安全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承租场所的火灾预防、应急响应、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规范场所内的消防管理工作,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租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加强火灾防控,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并贯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预防为主、技术支撑、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承租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置专职消防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承租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悉火灾防控措施和逃生路线。
第六条承租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承租场所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反馈和整改。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八条承租场所应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九条承租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灭火器柜、喷淋系统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承租场所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电源线路有良好的接地,并防止过载使用和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一条承租场所应注意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容器、制度和设备上做好防火措施,定期检查容器和设施的防火性能。
第十二条承租场所应制定逃生疏散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承租场所应设立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承租场所应加强对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确保畅通无阻,避免堵塞。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承租场所应设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第十六条根据场所的大小和所处位置,承租场所应设立合适数量的应急疏散门、避难间和逃生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出租人、承租人是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租赁厂房、仓库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第七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负责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承租人将租赁厂房、仓库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次承租人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保障租赁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二)事先告知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三)定期了解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制止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四)督促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及时向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传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要求。
出租人应当负责租赁厂房、仓库消防设施的维修,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租赁厂房、仓库的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六)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厂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厂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房出租范围内的所有出租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出租方:作为出租方,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1)确保出租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2)对出租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4)对承租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5)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2. 承租方:作为承租方,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1)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方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对出租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5)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出租方应采取以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职责;(3)对出租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承租方消防安全意识;(4)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引导人员安全疏散;(5)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承租方应采取以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遵守出租方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2)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配合出租方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报警。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加强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承租场所,并由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2.承租方应当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场所内的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的威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承租方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保证消防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承租方指定专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对承租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维护。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 制定并执行消防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疏散和灭火。
- 定期检测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进行维护保养。
- 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1. 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发现故障或者损坏,应立即修复和更换。
四、消防演练和培训1. 承租方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逃生和灭火能力。
消防演练应当包括应急疏散和现场灭火。
2. 承租方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应对火灾的能力。
五、火灾报警和应急预案1.承租方应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确保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制定并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步骤。
应急预案应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密切配合。
六、火灾调查与事故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启动火灾调查程序,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对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检查和处罚1.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承租方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2.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监督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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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3、市场商位(房屋)承租户必须严格遵守《福田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前必须签订《市场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书》。
4、不准在营业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器。
5、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
6、不准燃烧废纸及其他可燃物。
7、不准私拉临时电线,安装电气设施必须经福田市场分公司批准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电管理制度》。
8、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火管理制度》。
9、商位和经营用房内只允许摆放货物样品,不得过多存放货物。